进出口公平贸易提示信息(2021.第25期)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等
发布日期:2021-07-05 09:16
1.企业需关注英国脱欧后海关政策调整
2021-06-18 14:01:34 中国贸易报
在英国正式结束脱欧过渡期后,英国和欧盟均对各自海关政策做出调整。在此背景下,与双方经贸合作往来密切的国家及企业将面临海关和税收方面的直接影响。为帮助商会会员企业了解欧盟和英国的进出口产品认证标准、报关清关手续、适用税率等内容,充分提高通关效率、规避贸易风险,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海关与贸易便利化委员会近日在线举办英国脱欧海关政策讲座,邀请美国世强律师事务所布鲁塞尔分所资深律师鲍咏庆,委员会成员、德勤中国间接税、海关及国际贸易咨询服务总监屈郡分别就欧盟海关协作机制及政策动态、英国脱欧对中国企业“走出去”影响作专题发言。
欧盟要对英国追溯征收高达20亿欧元关税债务这一事件曾甚嚣尘上。鲍咏庆表示,关税是欧盟财政收入之一,因为欧盟是单一的关税区,进入欧盟的产品在其成员国进行报关以后,就可以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很多进口商选择成员国当中对海关执法或者监管相对轻松的国家进行报关,运用“虚假和错误的发票并申报不准确的报关价格”。欧盟发现后要求英国政府对此进行调查,并且要追溯征收所有被偷逃的税款。“对关税利益的保护实际就是对财政收入的保护。”鲍咏庆表示,目前欧盟非常重视海关事务,不仅是出于对整个欧盟关税区产品安全性的考虑,还是对保护欧盟市场统一性的考虑。
鲍咏庆提醒,负担关税是经营者的客观义务,承担方主要是进口方,如果是欧盟间接代理,物流企业和报关行则有可能成为义务人。征收多少进口税取决于产品归类(税则号)、商品原产地、商品价值三大要素。进口方对申报的信息要能够提供事实证据,如果是原产地方面,就要有原产地证,如果是商品价值方面,就要在面临海关估价的过程当中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申报商品的价值。“即便货物已经清关,海关还是有很多事后调查的手段。”他提到,比如海关可以在警察部门的配合下对欧盟境内或者是最终的买方进行一些突击性检查,执法力度或者权限非常大,可以扣押企业经营的资料或者采取行政拘留的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询问。另外,欧盟的海关还和很多第三国政府签署了双边海关合作协议,比如中国的海关就和欧盟的海关有过这样的合作,因此欧盟可以要求第三国政府即出口方政府与其配合一起进行调查。欧盟委员会内部更是设立了OLAF(欧盟反欺诈局),专职侦办和调查涉及欧盟财政资金和资源的欺诈行为。
《欧盟—英国贸易与合作协定》的实施,明确规定英国退出欧盟关税同盟以及所有欧盟政策和国际协议。英国脱欧后成为独立关税区,意味着进出口规则适用于欧盟和英国之间的贸易,英国产品视同非欧盟产品,与第三国产品同等对待。鲍咏庆表示,应对欧盟海关执法新挑战,企业要重视海关合规审慎性审查,在决策过程中将合规和风险纳入考虑的重要因素,做好产地规则、第三方产能及配套的调研、做出合规方案并严格执行。可能的情况下,企业在与客户的合同中可加入豁免或者责任限制条款,以及在与供应商的合同中转嫁责任。同时,企业对清关后的海关稽查要全面配合调查,警惕“常规”信息核实,提醒欧盟客户;保持信息畅通但不披露不必要的信息;保持文件资料的完整性,保障程序性权利。
合规一直是企业最关心的问题。在针对在英国开展业务的公司所做的问卷调查中,受访公司表示,在英国脱欧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商业条款(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海关申报等。脱欧造成法规变化较多,屈郡建议,企业首先应复核贸易术语和交易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商业条款中不同的贸易术语不仅会对合规性产生不同影响,在价格谈判中也举足轻重。” 其次,企业需要注册GB/UK EORI并留足注册时间。EORI是欧盟国家内凡是有经济活动,尤其是有进出口生意的个人/企业必备的登记号。最后,企业要寻找合适的进出口代理,最好是有能力获取完成报关所需的所有信息,特别是关于产品归类、价值和原产地等数据信息。“企业的最优策略是选择存在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来降低关税成本。” 屈郡表示,存在自由贸易协定的情况下,企业要特别重视原产地规则,一个是完全原产产品标准,另一个是实质性改变标准。如果没有自由贸易协定,那么企业可以利用一些保税的机制,但要尽量适用企业的商业模式,从而节约相关关税成本。屈郡提醒,在英国有业务的企业,一定要尽早采取行动,不仅仅要考虑财税,还要梳理供应链、海关报关等方面的要求,并按要求设立包括ERP系统在内的内控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报
2.鞠建东:贸易改革和经常账户失衡
2021.6.21.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1-06-16 13:38 文章来源:《清华金融评论》
中美经贸领域已经开始正常沟通|鞠建东:贸易改革和经常账户失衡
《清华金融评论》官方帐号
编者按
导语
全球经常账户失衡问题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介绍的这篇论文从贸易改革的角度揭示了经常账户失衡的原因,并且解释了为什么不同国家,譬如中国和美国,会存在截然不同的失衡状态。文章指出,经常账户失衡不是由经济政策的扭曲驱动,而是对以改善社会福利为目标的一系列贸易改革的均衡反应。
文/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紫光金融学讲席教授、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国际金融与经济研究中心(CIFER)主任、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跨境数字资本研究中心(IDC)主任鞠建东
全球经常账户失衡问题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关注。2002年以前,中国的经常账户盈余维持在非常平稳的状态,但在此后开始迅速增加,占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的比重由2%激增至14%以上,并于2007年达到峰值;同一时期,美国经常账户赤字也一路攀升,占GDP比重由3%扩大到了7%。直到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的盈余规模和美国的赤字规模才开始缩小。
中美两国经常账户失衡的原因探讨
对于是什么因素导致中美两国经常账户呈现出如此大的差别和走势这一问题,学者们各执一词。其中,最著名的论断来自美联储前主席本·伯南克,他以中国等新兴国家储蓄过剩为由来解释美国巨大的经常账户逆差。除此之外,针对中国经常账户自2002年之后快速上升、2007年之后开始下降的现象,国际上对前者的解释为人民币汇率被低估,而对后者的解释是经常账户由于金融危机而收缩。但是,以上理论都只能片面地解释经常账户失衡问题,不能自圆其说,且没有足够的数据支持。
不同于以往的观点,笔者的论文从贸易环境的变化中得到了启示。21世纪初期,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一系列贸易改革措施逐步推出并落实。例如,2000年5月,美国通过了对华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的法案;2001年底,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简称WTO)成员国;2005年,《多种纤维协定》被废除,意味着纺织品和服装进口配额逐步取消等。自1980年以来,全球贸易量增长了5倍。特别地,低收入国家的进出口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从1990年的20%增加到40%以上,平均税率从60%左右降低至15%。自由贸易的热潮促使各国之间的贸易量迅速增长,贸易往来也更加密切,而经常账户与国际贸易息息相关。为探索贸易政策对经常账户的影响,论文将经常账户失衡和贸易政策有机结合,搭建了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之间的桥梁。
贸易改革与经常账户失衡
本文在赫克歇尔-俄林(Heckscher-Olin)两部门模型的基础上引入内生折现率,建立了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动态跨期模型。通过均衡分析和数值模拟的方法,文章从贸易改革的角度揭示了经常账户失衡的原因,并且解释了为什么不同国家,譬如中国和美国,会存在截然不同的失衡状态。
传统的局部均衡分析认为,一国进口壁垒的下降会导致其进口增加,从而使经常账户盈余降低。本文从一般均衡的框架出发,分析得出了不同的结论,与中美之间的经常账户失衡现象相吻合。对于劳动丰裕的国家而言,进口壁垒的下降,反而会使得其经常账户盈余增加;对于资本丰裕的国家,带来的则是经常账户赤字。一个简单的逻辑是,劳动丰裕的国家进口的产品更多为资本密集型产品。贸易自由化(具体来说是指关税的下降)使得出口与进口增加,即出口更多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更多资本密集型产品,这样就会使得国内的投资需求相对下降,从而导致国内的资本价格下降,表现为利率下降;在达到新的均衡的过程中,为了重新回到要素价格的均衡状态,该国家必须出口资本,进而产生经常账户的盈余。这一过程对于资本丰裕的国家来说正好相反。因此,考虑到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具有不同的要素丰裕情况,贸易改革成为全球经常账户失衡的重要原因。此外,通过对要素市场进行分析,文章发现要素市场摩擦往往会减轻上述贸易改革对经常账户的影响。换句话说,在给定贸易改革的条件下,要素市场改革可能会使经常账户产生更大的反应。
本文为以中美为代表的全球经常账户失衡现象提供了崭新的解释。2002年以前,中国的平均关税率高达14%(某些商品的关税率超过50%),在之后迅速下降,到2004年接近5%,此后也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同时,美国和欧洲在2004年取消了纺织品和服装的进口配额,大大降低了中国出口部门的贸易成本。中美两国作为典型的劳动丰裕和资本丰裕的国家,两者在经常账户上的巨大反差,可以说是贸易改革带来的不同效果。
中国经常账户余额的演变分析
与此同时,本文也为20世纪初期中国经常账户余额的演变提供了理论来源。一方面,加入WTO之后,中国的进口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01年的5%大幅度增加到2007年的30%,贸易改革的推进对经常账户盈余的增加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尽管进行了一系列贸易改革,但由于金融部门存在较大的摩擦可能减弱了经常账户的反应。相比之下,加入WTO后,中国不仅加快了消除进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步伐,而且还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要求在五年过渡期内进行了一系列金融改革。这些改革极大地促进了经济调整,从而扩大了贸易改革对经常账户的作用,使贸易改革经常账户的作用在此期间内迅速放大。
另一方面,中国的经常账户盈余在2007年后逐渐减少,一个常见解释是金融危机期间全球贸易收缩的短期反应。但是这意味着一旦世界经济摆脱衰退,中国的经常账户盈余会恢复到2007年前的水平。本文的模型则表示,危机后中国经常账户盈余减少,实际上是中国加入WTO的冲击不断减弱的结果,而不全是经济衰退导致的结果。中国2001年加入WTO的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冲击对经常账户的影响是倒V型的,首先迅速增加,在2007年达到顶点,然后逐步减弱,到2014年之后,中国的经常项目账户已经基本平衡。
小结
当然,本文并未否定其他因素对经常账户的作用,但是贸易改革的深入影响帮助我们更加客观地看待全球经常账户失衡的问题。目前,很多学者对此问题表示焦虑,并呼吁采取措施以纠正这种不平衡的状态。而从本文的角度来看,经常账户失衡不是由经济政策的扭曲驱动,而是对以改善社会福利为目标的一系列贸易改革的均衡反应。因此,并非所有的经常账户失衡问题都需要出台政策以全面地修正。这也为我国如何适度调整经常账户余额形成新的思考方向。
原论文《贸易改革和经常账户失衡》(Trade Reforms and Current Account Imbalances)由作者与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系教授施康以及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学术访问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终身讲席教授魏尚进共同合作完成,即将刊发于《国际经济学杂志》(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本文刊发于《清华金融评论》2021年5月刊
3.李毅中:中国工业化还在路上,要改变工业投资长期低迷状况
2021-06-21 10:54: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6月20日电 (记者 夏宾)中国工信部原部长、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李毅中20日在北京表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确立了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大目标,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的经济体系,这意味着中国的工业化还要走一段较长的路程,工业、制造业仍然要发挥支撑、带动和保证作用。
当天,由凤凰网、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主办,凤凰网财经承办的“2021凤凰网(夏季)财经峰会”在京举行,李毅中在出席该会议时作如上表述,并提出要保持工业投资的占比,工业投资的增幅和整个投资的增幅要相当,要改变工业投资长期低迷的状况。
李毅中表示,中国要坚持科技创新,加快数字化转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增强中国的自主可控的能力。同时,要推动各个垂直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业是数字化的主战场,要分行业、分企业抓起。
谈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李毅中认为工业要有责任担当。中国生产活动年排放二氧化碳量超过100亿吨,占全球的30%,年增长1.5%左右,形势严峻。
他进一步称,工业是主要的排放源,应该有责任担当,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人员结构、产品结构,减供煤炭用量,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研发二氧化碳的封存和利用,加快建设用能权碳排放交易市场,开展国际合作,深入节能降碳减排,创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这些任务要一项一项落实,还要重视植树造林,提升碳汇能力。
李毅中还特别强调,中国要注重开发应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障能源和资源的安全。中国工业存在一个结构性矛盾,部分能源资源不足,大量依赖进口。以上矛盾在以后国际形势变局当中会显得更加突出,对能源资源、产业安全带来挑战。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4.综述:印度央行力推宽松货币政策
2021-06-17 13:17:11 新华网
印度央行日前宣布,将持续向国内市场注入流动性,加大购买政府债券的规模,以推动国内经济发展。不过,一些分析人士担心,维持低利率和持续释放流动性可能无法推动印度经济恢复,却增加资产泡沫风险。
本月4日,印度央行表示,在此前宣布购买1万亿印度卢比(1美元约合73.24印度卢比)政府债券的基础上,增加购买1.2万亿印度卢比政府债券。另外,在本月初的货币政策会议上,印度央行决定将基准回购利率维持在4%的低水平不变。
专家指出,在降息空间非常有限、国内经济持续下行背景下,印度央行货币政策重心集中在进一步扩大流动性。
现阶段,印度正面临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由于疫情在国内持续蔓延,印度经济前景黯淡。印度经济监测中心数据显示,印度失业率从4月的7.97%升至5月的11.7%,为一年来最高水平。与失业率上升相伴的是需求严重萎缩,消费不足现象愈发突出。
与今年年初相比,国内外经济机构已经明显下调印度经济增长预期。印度央行将本财年经济增长预期从此前的10.5%下调至9.5%。印度央行行长达斯多次表示,将动用一切工具促进印度经济增长。
不过,分析人士表示,印度央行的政策不仅可能无法推动经济恢复,而且还会引发金融风险。在今年疫情严重的5月,印度股市创下年度新高,显示央行释放的流动性没有进入实体经济,而是流向了资本市场。这种结果与印度央行的政策初衷背道而驰。
达斯日前指出,虽然很难断言印度股市是否处于泡沫中,但投资者应警惕资产价格估值过高。
信息来源:新华网
5.中巴专家认为两国医药贸易前景广阔
2021.6.21.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1-05-19 14:08:33 驻里约热内卢总领事馆经贸之窗
里约热内卢5月13日电 (记者陈威华、赵焱)在日前于线上举行的中国巴西国际传统医药贸易合作研讨会上,中巴专家就两国之间的医药贸易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在医药领域双方贸易潜力可以进一步发掘。
专家们指出,2019年,中国从世界各地进口中药材19.50万吨,同比增长62.78%,比2017年进口数量翻了一番。中国进口的中药材以国内稀缺和贵细品种为主,有龙眼、西洋参、乳香、没药、血竭、鹿茸、人参、甘草、加纳籽、姜黄、番红花、小茴香等。
目前,中国对植物资源的需求量日益攀升。2010年-2019 年,中国中药材年进口量从4.7万吨增加至19.5万吨,年复合增长率达15%,年进口额从0.6亿美元增长至3.6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20%,远超中药材出口增长速度。
专家们说,自2010至2019年,中巴之间的医药贸易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十年间,贸易额从903万美元,最高飙升至5338万美元。中国向巴西出口额由497万美元,最高增长至3686万美元;中国自巴西进口额由405万美元,最高增长至1652万美元。
他们认为,巴西境内的植物种类异常丰富,单是高等植物就有4万种,目前出口到中国市场的仅有丁香、胡椒和菊花等,相对于中国每年快速增长的进口需求,巴西未来的出口市场前景可期。
专家们指出,由于中国国内药用资源不足,土地、劳动力成本升高等原因,防风、姜黄、北豆根、穿山龙等很多原产于国内的品种也大量进口,以补充国内用药需求,甚至部分国内企业主动“走出去”,到国外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巴西良好的自然资源是双方贸易互补的重要基础。未来,植物产品也将成为巴西对中国出口的主力产品。
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7年-2019年,中国中药类商品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19年,中国中药类商品进出口贸易总额达61.74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达40.19亿美元,同比增长2.8%;进口总额达21.55亿美元,同比增长15.9%。
来自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北京市中药研究所等国内机构的专家,以及巴西贝洛奥里藏特市政府经济发展部、米纳斯州蜂业联合会等巴方机构的代表,参加了本次中国巴西国际传统医药贸易合作研讨会。
信息来源:驻里约热内卢总领事馆经贸之窗
6.俄专家谈政府出口限制措施影响
2021.6.21.转载自商务部网站---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俄《独立报》6月8日报道,为抑制国内食品、废金属和木材等商品价格上涨,俄政府坚决执行出口限制政策。俄经发部部长列舍特尼科夫称,政府当前主要任务是控制国内商品价格,而非增加出口收入。
列表示,政府已取消国内部分商品价格上限,但将继续补贴面包和面粉等基本食品生产企业。如商品价格持续上涨,俄可能扩大出口限制措施覆盖范围,主要手段为限制出口和实行浮动关税制。世界粮食价格尚未到达顶峰,俄作为全球最大的粮食出口国之一,在支持粮食出口的同时,还应保护国内消费者免受价格上涨影响。
俄专家认为,出口限制只能在短时间内产生效果,仅在消除不必要的消费恐慌时才起作用。Otkritie银行研究部门专家科切特科夫认为,从长远来看,出口限制会导致企业减少投资,在国内市场实行强制性配额制度,允许配额外商品自由出口,此举或将刺激企业生产积极性,促进商品产量和出口量提升。
TeleTrade 首席分析师戈伊赫曼表示,人为限制出口将引发外汇收入和政府预算减少,如进一步限制出口,俄将失去部分市场份额,且未来难以恢复。Univer Capital负责人维尔尼科夫称,虽然出口限制有其积极作用,但俄面临人口减少、家庭支付能力下降等多重困难,长时间限制出口可能会出现供给侧失衡,并导致俄商品失去国际市场份额。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教授、瓦尔代俱乐部专家特卡琴科表示,在全球农产品价格上涨的背景下,企业更青睐于增加出口以获得更多利润,经发部限制出口以抑制国内商品价格策略可能难以成功。
7.超4.6万亿美元 中国成全球经贸“稳定器”
2021年06月21日 11:02:32 来源:新华社 记者 王文博
《经济参考报》6月21日刊发题为《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稳固 中国成全球经贸“稳定器”》的文章。文章称,从1950年的11.3亿美元到2020年的超4.6万亿美元,我国货物进出口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追溯历史,我国货物贸易从零起步,百年间实现了规模从小到大,竞争力由弱到强的跃升。百尺竿头思更进。当前,我国还在不断推进改革开放,扩大经贸朋友圈,与世界共享发展机遇,已然成为全球经贸的“稳定器”。
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总体上处于相对封闭状态,货物进出口始终在较低水平徘徊。1950年我国货物进出口额为11.3亿美元,1977年为148亿美元,28年间货物进出口累计1487亿美元,在低基数基础上年均增长不足10%。
改革开放后,我国外贸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水平逐步提升,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并不断取得新突破。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对外贸易进入新阶段。2004年货物进出口规模突破1万亿美元;2007年这一数字翻番突破2万亿美元;2009年,我国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2013年,我国货物贸易突破4万亿美元大关,在这一年我国超越美国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之后这一地位逐步稳固。
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和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的贡献不断增强。中国超大规模市场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对外贸易朋友圈已包括230多个国家和地区。
这也为我国外贸持续稳增长提供了充足底气。即便是在疫情冲击严峻的2020年,我国外贸也交出了靓丽答卷,全年进出口总值超过32万亿元人民币,并创出多个历史新高。根据WTO数据,2020年中国出口增速高于全球7.4个百分点,进出口、出口、进口国际市场份额分别达13.1%、14.7%、11.5%,均创历史新高,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得到巩固。
我国外贸发展动能也在进一步增强,新业态蓬勃发展。2020年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增长了31.1%,市场采购出口增长了25.2%,为外贸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增加到105个,区内企业建设1800多个海外仓,成为海外营销重要节点和外贸新型基础设施。
外贸对国民经济贡献也愈加突出。外贸带动就业约1.8亿人,有力保障国际收支平衡,贡献财政收入,“十三五”时期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累计超过8.9万亿元。
外贸进出口还带动了消费和产业升级。如今,进口产品已经进入千家万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连续保持高速增长。持续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部分产品和领域的制造、设计水平已跻身世界一流,成为全球供应链中心。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适应国际形势变化,外贸体制机制在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国推动出台了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推动出台多轮高含金量的稳外贸政策措施,完善出口退税,加大信保、贸易融资、减税降费、通关便利等支持,为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展望“十四五”,我国还在聚焦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发挥外贸畅通要素流动的载体作用、创新发展的带动作用、畅通双循环的桥梁作用,为世界经贸合作持续注入新的动能。
8.中企走出去,哪里“风险”高?
来源:中国贸易报 2021-06-18
目前中国企业存量预计为7000万家,但真正成功走出去的企业只有不到4万家,不足万分之四。这意味着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缺信息、缺资金、缺人才、缺人脉、缺风险管理、缺全球救援的困境,尤其是中小企业走出去的“风险识别、安全保障、纠纷化解”等难题更是长期以来的“痛点”。为解决这些问题,《2021中国企业走出去全球风险版图》《2021中国企业走出去全球供应链风险版图》《2021中国企业走出去全球公共卫生风险版图》等风险版图在6月17日举办的2021中国企业走出去风险发布会(第七届)上发布。我们对此进行整理,以期对中国企业走出去有所帮助:
《2021中国企业走出去全球风险版图》
亚洲
整个亚洲局势由于伊核问题、巴以冲突、南海局势、印太战略、缅甸动荡、印度的疫情失控与风险外溢以及大国多方博弈的叠加,使得亚洲地缘政治关系复杂化进一步加剧,亚洲各区域投资的安全风险显著增加。
疫情的反复使得亚洲驱动全球经济复苏的预期遭遇挑战,贸易、旅游明显萎缩,主要新兴国家经济复苏仍低于预期;印度、柬埔寨等遭受疫情冲击严重的国家出现大面积停产、停工,经济下行风险急剧上升,相关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发展中断或停滞的风险进一步累积。
区域地缘政治复杂及疫情暴发导致安全形势恶化和安全风险的增加。西亚战争及恐袭击风险显著增加;东南亚安全局势因海洋权益竞争冲突而有所紧张;缅甸政局动荡、社会环境难以好转,安全形势令人忧虑;南亚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导致的医疗资源紧缺容易引发失序、混乱,存在安全风险。
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亚洲地区卫生风险较高;南亚已成为第二个“震中”,医疗资源和卫生防疫物资短缺,疫苗接种率低、卫生防控趋于疲软,印度疫情恶化和大规模外溢,极易出现对南亚及周边国家疫情产生难以估量的严重影响。
大洋洲
总体来看,大洋洲的综合风险受地缘政治、选边站队及疫情影响十分严重,中澳关系短期内改善无望,严苛的投资审查进一步加大了澳大利亚政治与营商风险;受经济衰退与财政赤字恶化影响,澳大利亚债务风险显著增加。
在政治方面,强化外资安全审查与经济政治化升级,澳大利亚政治及政策性风险急剧攀升,中国企业赴澳投资风险显著。
同时,澳大利亚对华出口显著减少加重了其经济衰退,加之财政赤字恶化影响,澳大利亚经济风险显著增加。其余国家受疫情叠加影响,经济脆弱性更加凸显。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爆发,大洋洲的旅行风险较高,目前国际出行未恢复。
美洲
从综合风险来看,新冠疫苗接种率提升似乎有利于刺激美国经济复苏,但内部党争不断、民粹主义高涨及多边主义政策调整等,导致美国政策变化不确定性持续增加。拉美大国疫情暴发继续挑战区域的政治和经济稳定性;疫苗接种未达规模,社会经济生活恢复正常尚需时日。部分国家强力救助计划导致政府支出和债务水平飙升,拉美国家政府治理风险进一步恶化。
具体来说,大国之间的政治博弈形势复杂多变,对地区和全球产生较大影响。全面竞争性对抗导致美国政治风险进一步上升,加拿大、拉美国家政治风险亦因此有所增加。
美国安全局势堪忧,针对性的种族歧视与恐怖主义时有发生。部分拉美国家则会因政局动荡、经济问题而面临更严峻的社会治安局面。
在公共医疗卫生方面,疫情风险持续居高,美国医疗卫生系统负重运行。部分拉美国家经历多波次疫情冲击,公共卫生形势加速恶化。
非洲
总体来说,当下严峻的疫情形势导致多国政治稳定和环境安全受到挑战,部分依赖能源和旅游、交通、酒店业的国家陷入经济困境。尼日利亚政府债务情况进一步恶化,由于资金汇回和外汇兑换政策不稳定,外国投资者风险增大。埃塞俄比亚提格雷州安全危机持续发酵,该国政治、经济和疫情前景阴云难消,工业园出口大幅下跌45%。赞比亚大选竞争激烈,可能导致局部暴力冲突,进而导致经济衰退及商业环境进一步复杂化。同时,乍得总统突然死亡使得该国政局前景不明,进一步增加了该地区的政治风险及其严峻性。
受疫情拖累,该地区经济陷入严重衰退并且经济投资贸易风险较大,外来投资遭遇双位数下降,经济恢复低于全球平均水平。粮食供应短缺及大宗商品价格上涨风险,推升通货膨胀预期。
而疫情的蔓延进一步恶化该地区安全局势。同时,受到恐怖主义、政治冲突、经济困境、就业不足及极端思想的多重影响,一些国家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交错上升,几内亚湾海盗袭击活动、尼日利亚绑架劫持事件显著增加,大部分国家的安全风险增大。
与此同时,非洲的医疗卫生风险也广受关注。本地区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整体薄弱,卫生风险在新冠肺炎疫情及其它流行病的打击下仍然维持高水平。疫情最严重的前10个国家分别是:南非、摩洛哥、突尼斯、埃塞俄比亚、埃及、利比亚、安哥拉、肯尼亚、阿尔及利亚和加纳。
欧洲
欧洲地缘政治风险波澜不断,疫情拖累区域经济恢复,部分欧洲国家营商环境风险增大,安全形势存在隐忧。反复封城严重制约了跨国旅行;疫苗供应与接种率问题突出,公共卫生形势难言乐观。
首先,欧洲地区的政治风险显著增加。德国秋季换届选举结果较难预测,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苏格兰独立公投、北爱尔兰留欧等问题继续发酵,中东欧地区受欧盟、美国和俄罗斯的交叉影响明显。美俄间的博弈或将拉开新一轮对俄制裁的序幕,乌克兰局势升级使区域地缘政治风险进一步增加。
欧洲经济受疫情影响显著,欧盟主要成员国恢复迟缓,经济风险存在较大隐患,经济形势有着较大的不确定性。
企业十分关注的营商环境风险,在欧洲由于民粹主义和极端主义升温加速,投资审查力度加强,部分欧洲国家风险增大。多国采取封城防疫措施,服务业企业面临严重的破产危机,撤销救济方案会进一步增加企业破产和坏账风险。
同时,欧洲的疫苗供应、接种率等问题仍然突出,部分国家医疗卫生系统依然堪忧。疫苗护照和夏季开放计划难言乐观,欧洲卫生风险严峻。疫情较为严重的国家主要有: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德国、波兰、捷克、荷兰、罗马利亚。
《2021中国企业走出去全球供应链风险版图》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反复爆发,严重冲击了全球供应链网络;地缘政治变局与国际经贸规则争端,多维度挑战了全球供应链的既有格局;中美竞争升温,深度影响全球供应链调整的力度。泛国家安全化的政治干预进一步扭曲了供应链自我调节的机制,影响全球供应链的因素空前复杂。面对贸易保护主义与疫情阻隔的持续挑战,全球供应链网络运行效率显著降低,但区域化、本地化、多元化调整的预期变得强烈。中国企业走出去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合规、物流、人员等供应链风险显著增加。
政治风险:大国博弈必然加剧产业链的安全竞争,对供应链的调整会产生连锁反应,部分国家的供应链出现被迫中断的风险。疫情刺激了民族主义快速抬头,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国政府已经采取专项补贴、针对性立法和更为严苛的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多种措施,促使供应链回流。疫情还诱发了基于公共卫生政策的多项制裁与临时出口管制,部分行业的供应链被迫休克或受到严重影响。
经济风险:多国采取强力救市计划与封城防疫措施,但反复停工、停产及需求萎缩,增加了生产和服务类企业的破产风险,供应链风险随之累积,区域性调整被迫加速。
合规风险:供应链数字化使得网络安全与知识产权的风险持续增加,导致企业将面临政府法规多变、合规监管趋紧的长期威胁。
物流风险:供应链安全受到疫情封闭措施的空前威胁,疫情迟滞了海运、空运等主流跨境运输方式,货物交付周期大幅延长、企业运营成本持续攀升。
人员风险:疫情进一步加剧了区域性劳动力短缺和不平衡,人员流动限制与人员安全风险拖累了全球供应链网络的运行效率。
《2021中国企业走出去全球公共卫生风险版图》
关于全球公共卫生风险版图,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进入第二年,疫情反复爆发导致边境封锁及跨境(区)交通中断,病毒不断变异,病毒溯源难、传染性强、变异强、反复爆发等特性凸显。疫情发展也十分迅速,各国局势变化多端。
目前许多国家已经经历了几轮来自新冠肺炎疫情的考验,尤其是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基础卫生条件短期改善无望,医疗系统持续超负荷运行, 个别高风险国家,由于基础治疗设备严重短缺,医院收治能力严重不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布,印度等国疫情严重,也由此加剧了传染性。
全球对于疫苗的研发和生产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功,但是全球疫苗研发、生产、分配的国际协调能力不足,个别国家超量囤积加剧了全球疫苗短缺的矛盾。另外公众对疫苗接种的有效性和必要性的认知有待提升,全球疫苗接种率极低,远未成群体免疫屏障。
值得注意的是,“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公共卫生风险突出,中国企业和公民虽然可以参加“春苗行动”,但疫情防控不可掉以轻心。中资企业以及其在境外的员工依然要加强疫情防控的举措和意识。
值得注意的是全球疫情的持续、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对公共卫生造成系统性风险。部分国家发生的排外事件、失业率上升、民粹主义思潮抬头等导致社会治安形势恶化和安全风险增加。需要重点关注的国家包括: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意大利。
区域流行疫情风险仍不容忽视。造成的严重公共卫生威胁不可小觑。地区性高致死率的传染病主要包括:登革热、疟疾、霍乱、埃博拉、麻疹、黄热病等。
登革热:东南亚地区菲律宾、泰国、越南、柬埔寨、斯里兰卡等国为高发,拉美地区巴西、玻利维亚、洪都拉斯、墨西哥、阿根廷等国多发;澳大利亚也同样发生;
疟疾:安哥拉、马达加斯加、印度尼西亚、津巴布韦多发;
霍乱:也门、埃塞俄比亚、莫桑比克、喀麦隆、肯尼亚;
黄热病:埃塞俄比亚、尼日利亚、南苏丹;
鼠疫:越南、缅甸、马达加斯加、巴西、秘鲁、蒙古。
国家基础卫生保障风险加剧,因战乱、经济落后、气候环境恶劣等的影响,加之较低的公共卫生意识、洁净饮食供应与有效医疗资源严重不足,不发达国家的公共医疗系统和社会韧性受到极大的挑战,公共卫生风险将持续维持较高水平。以上说明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公共卫生风险依然高企。在这些国家的投资和项目亟需全面的风险评估和详尽的手段来避免风险发生。
9.预计今年下半年越南胡椒出口将会有起色
来源: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处
越南《工商报》6月17日报道,据越南海关总局统计,今年5月份越南胡椒出口量估计为2.80万吨,同比下降7.9%,今年前5个月累计出口12.13万吨,出口额3.80 亿美元,同比出口量下降 17.1%,出口额增长 23%。
今年前5个月,美洲地区从越南进口胡椒2.74万吨,同比增长0.4%。此外,英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韩国、伊朗、日本的胡椒进口量均增加。
美国是今年前5个月从越南进口的最大胡椒市场,达2.49万吨,同比下降0.4%。非洲进口下降38.4%,其中埃及从6035吨下降 3114 吨,下降了48.4%。亚洲方面,进口量下降25.1%,其中越南第二大进口市场中国也从去年同期的3.35万吨下降至2.37万吨,下降了29.4%。其他一些市场的进口量也有所下降,例如印度、菲律宾、泰国、沙特阿拉伯和孟加拉国。
今年5月份,越南胡椒出口价格为3429美元/吨,环比上涨5%,同比上涨70%(1416美元/吨)。因此,胡椒价格连续第 7 个月上涨。这也是自2018年12月以来的最高价格。平均来看,今年前5个月,胡椒出口价格同比上涨48.3%,达到3128美元/吨。由于胡椒出口价格大幅上涨,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出口量减少了 17%,但出口额同比仍增长了23%。
值得注意的是,越南辣椒产业的出口品种结构发生了转变,数量减少,质量提高。黑胡椒粉和白胡椒粉出口大幅增加,而未加工黑胡椒和白胡椒出口减少。
越南海关总局统计显示,2021年前4个月,黑胡椒和白胡椒出口量分别下降23.6%和26.1%,分别达到7.221万吨和6510吨。相比之下,黑胡椒粉和白胡椒粉的出口量分别增长了14.5%和69.3%,分别达到9900和2510吨。
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当美国、欧盟和印度市场放宽社交距离,中国增加进口以弥补前几个月的短缺时,对越南胡椒出口价格将有利。
目前,越南国内市场胡椒价格为黑胡椒7万-7.5万越盾/公斤。与去年同期的 6.7万越盾/公斤相比,白胡椒价格大幅上涨,上涨至超10万越盾/公斤。越南嘉莱胡椒协会副主席黄复柄预测,黑胡椒价格将逐渐好转,到年底价格可能会达到9万—10万越盾/公斤。
10.哈萨克斯坦土豆、胡萝卜价格暴涨
来源: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2021.6.21.
能源工业网6月18日报道,据哈萨克斯坦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21年4月份,哈土豆平均价格较上月环比上涨11.1%,较年初上涨34.9%;胡萝卜平均价格环比上涨16.1%,较年初上涨39.6%。价格暴涨的主要原因是出口大幅增长。
2021年一季度,哈进口白菜3.15万吨,同比增长5.7%;进口土豆1.92万吨,同比增长50%;进口胡萝卜1.31万吨,同比增长32.8%;进口洋葱0.69万吨,同比增长40倍;进口瓜类蔬菜7.57万吨,同比增长7倍。进口下降的食品包括辣椒(0.25万吨,-41.3%)、大蒜(0.1万吨,-35.7%)、黄瓜(0.28万吨,-23%)、甜菜(0.3万吨,-18%)、番茄(1.17万吨,-9.7%)。与此同时,土豆出口量(6.54万吨)是进口量的 3.4 倍,同比增长近1倍;洋葱出口量(1.28 万吨)是进口量的近2倍,同比下降80%。出口量大幅增长的食品还包括胡萝卜(0.15万吨,增长20倍)、辣椒(30.9吨,增长50倍)、茄子(6吨,增长60倍)等。
哈贸易和一体化部部长苏尔丹诺夫此前表示,2020年,哈土豆出口量高达36万吨,约占总产量的19%。大量出口导致商场货架出现短缺,迫使在蔬菜淡季进口土豆。这种恶性循环年复一年。2021年年初以来,大量低价出口导致土豆储备下降2倍,为解决供应短缺问题,哈被迫以高于国产土豆2倍的价格从伊拉克和巴基斯坦进口2.8万吨土豆。1-4月,哈土豆进口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66倍,进口价格上涨47%。
11.中东欧国家食品输华准入政策解读
来源:黄埔海关12360服务微信号 |2021-06-21
中东欧国家普遍以农业见长,农业资源丰富,食品产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地位较高,如何促进中东欧食品输华,历来都是中东欧各国领导人关注的话题。随着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简称“17+1合作”)的不断推进,中国-中东欧贸易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中东欧农食产品来到中国百姓的购物车里和餐桌上,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了多元化选择。在进口商品中,波兰的苹果汁、牛奶,匈牙利的葡萄酒,捷克的啤酒,希腊的橄榄油等中东欧特色产品深受中国消费者欢迎。
今天,结合当前我国进口食品海关监管政策现状,对中东欧国家食品输华准入有关政策进行解读,详细介绍食品准入的有关概念、流程及现状等情况。
输华食品国家准入评估制度
输华食品国家准入评估制度是向出口方政府传导食品安全责任、保障输华食品安全的根本性、起点性制度,是国际通行做法。
随着进口食品供应链全球化进程加速,使得出口方政府监管在保障进口食品农产品安全方面居于更加重要和关键的地位。
鉴于此,海关总署对肉类、乳制品、水产品、燕窝、肠衣、植物源性产品、中药材、蜂产品等8类食品设置了国家、产品和企业3个层级的准入风险评估机制,督促出口方政府对输华食品履行监管职责,要求境外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进口食品准入风险评估流程
拟输华食品农产品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向海关总署递交官方申请,海关总署组织书面风险评估和现场评估后,与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商定检验检疫要求、签署双边议定书,并根据议定书的要求发布公告,完成准入风险评估。
对食品进口商的要求
对于从事进口食品的国内贸易公司,目前主要有两方面的要求:
首先是该公司在市场监管局注册时经营范围包括食品或农产品贸易的业务范围。
其次是该公司需要在海关总署“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系统”进行备案,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开展进口食品贸易,也就是能够从中东欧国家和地区进口准许输华的食品了。
12.合规排查降风险
2021.6.18.《国际商报》贸易投资版 记者 汤 莉
有关美对华涉军企业证券投资禁令的适用及风险规避,专家做了几点提示。
新制裁下的主体范围更为明确。金杜律师事务所全球团队表示,此前美国第13959号及第13974号总统行政令下针对所谓中国涉军企业(下称“CCMC”)清单的制裁在主体认定上存在一些模糊之处。如原CCMC清单所列的名称有不少为商号、集团公司和非发行人名称,相关资本市场从业者对于到底哪些发行人和相关证券会受到第13959号总统行政令的影响备感困扰。为此,针对此次发布的新总统行政令,美财政部海外资产管理办公室在相关问答中明确制裁范围为与清单所列公司名称“高度匹配”的公司,资本市场从业者针对具体交易的风险评估标准将更为清晰明确。
禁令不适用50%穿透原则。走出去智库(CGGT)特约法律专家、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开明指出,禁令适用于被列入中国军工复合企业(下称“CMIC”)清单实体的子公司的前提是,该子公司被明确列入CMIC清单或第14032号总统行政令的附件中,否则被列入企业单独或合计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不自动适用该投资禁令。
禁令仅禁止美国主体进行的相关买卖交易。蔡开明提醒,禁令仅适用于针对CMIC清单所列实体公开交易证券的购买或出售行为,不禁止购买或出售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且在正常受雇过程中,如潜在的买卖行为不违反第14032号总统行政令的规定,受雇的美国人在代表其非美国实体雇佣方参与或协助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不受禁止。
清单外企业也须关注相关风险。应当注意的是,新行政令对美国财政部长进行了广泛授权,明确其有权在清单中新增指定涉及国防和相关物资行业、涉及用于“侵犯人权”监控技术行业的企业及其母公司、子公司,亦有权移除相关主体。此外,新行政令旨在修正由美国财政部管理的CCMC清单,并未表明是否修改国防部指定的“中国涉军企业”清单。截至目前,除已在诉讼中与美国防部达成和解并已被移除的小米外,美国防部此前指定的其他“中国涉军企业”仍可能面临其他禁止、限制措施。相关企业仍应持续关注美国防部“中国涉军企业”项下其他可能的禁止、限制措施。
对于新制裁下的企业风险应对,金杜律师团队建议,未被列入清单的公司应尽快开展对自身及关联公司的风险业务评估工作,并适当调整商业计划,针对风险业务可充分利用宽限期减少相关制裁对业务的损失。
对于被列入CMIC清单的实体,可借鉴过往被列入CCMC清单实体申请清单移除的做法,对美财政部将其列入清单的行为提起诉讼。而鉴于CMIC清单的认定标准更为清晰明确,如欲向美财政部提起类似诉讼,相关实体可能需要证明自身或关联公司并未从事国防及监控技术行业。这需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充分的判断和准备。
13.多领域推动外汇市场制度型开放
2021.6.21.《国际商报》贸易投资版 记者 汤 莉
丰富外汇市场产品和境内外参与主体,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改革,扩大中国居民境外资产配置空间,便利企业跨境融资,支持离岸贸易、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的跨境收支,便利大型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近期中国外汇领域将着重从以上六个方面推进改革开放。此外,外汇局还将在上海临港新片区、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部分地区,开展外汇管理高水平开放试点,为外汇领域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积累经验。
中国稳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资本项目开放步伐稳健,按照国际标准已具有较高的可兑换水平。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日前在第十三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资本项目是指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主要包括跨境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跨境借贷三大类,涉及跨境交易、货币兑换和资金跨境汇出入三个环节。目前,人民币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已实现基本可兑换;证券投资项下形成了以机构投资者制度、互联互通机制、境外投资者直接入市为主的跨境投资制度安排;跨境债务融资由市场主体在全口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下自主进行。
潘功胜介绍了近期外汇领域将重点推动的六个方面改革开放工作。
一是丰富外汇市场产品和境内外参与主体,完善和提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立足上海、服务全球的基础设施体系和服务能力。
二是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改革。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产业、实业投资。扩大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助推上海成为全球重要的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市场。
三是扩大中国居民境外资产配置空间。通过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扩大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规模,完善QDII管理机制,在开放地区推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四是便利企业跨境融资。近年来,人民银行、外汇局建立健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企业可依其净资产规模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部分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成长初期的净资产规模较小,跨境融资额度上限较低,为此外汇局在北京中关村、上海自贸试验区等地开展了外债便利化试点,赋予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一定的自主借用外债的便利化额度,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五是支持离岸贸易、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的跨境收支。
六是便利大型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潘功胜表示,外汇局将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改革完善与新发展格局下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一是提升经常项目下的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以信用风险评估和事后核查为主的外汇监管体系。二是稳妥有序推进中国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统筹交易和汇兑环节,统筹跨境人民币和外币管理,统筹资本项目开放和风险防范,有序推动少数不可兑换项目的开放,提高已可兑换项目的便利化水平。以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重点,积极支持上海建设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拓展人民币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三是不断提高开放条件下的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管理框架,健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审查机制,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健康运行。
14.荷兰关于《版权指令》第17条的实施法案
2021.6.21.转载自商务部网站
2020年5月11日,荷兰政府成为第一个正式向议会提交落实《单一数字市场版权指令》(以下简称“指令”)的国内实施法案的国家,将通过在荷兰《版权法》(DCA)新增第29c-e条以及在荷兰《邻接权法》(DNRA)新增第19b条来实施指令的第17条。荷兰政府没有提供新的解读或偏离第17条内容的文字。
在线内容共享服务提供商
DCA第29c条第8款没有进一步解释指令第17条第1款中对“在线内容共享服务提供商”(OCSSP)的定义。该条款几乎与指令第2条第6款相同,并在解释性备忘录中参考了指令序言第62条——包括如下陈述:该定义针对的是那些通过与其他在线服务(例如在线音频和视频服务)竞争而在在线内容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在线服务。该条款列出了一项在此范围内的服务——YouTube,但并未明确排除任何服务或提供更多示例。
根据荷兰法案的解释性备忘录,指令第17条第1款第2句中提到的“2001/29/EC号指令第3条第1款和第3条第2款中提到的权利人”意味着该条款不适用于软件。第17条赋予的权利也不适用于新闻出版商,并且该权利已在DNRA实施第17条第1款的内容中删除。
安全港条款和“尽其所能”
关于实施指令第17条第4款中的“尽其所能”(best efforts)和安全港(safe harbor)规则的DCA第29c条第2款,2019年7月的咨询草案与2020年5月提交给议会的最终法案之间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差异。第29c条第2款的先前版本规定OCSSP应该“尽一切努力”(荷兰语“alles inhet werk hebben gesteld”)获得授权并确保将收到通知的作品下线。然而,最终版本的表述为OCSSP应该“尽其所能”(荷兰语“naarbeste vermogen heeft ingespannen”),其含义相当于英语短语“best efforts”以及关于版权指令的谈判以英语进行的事实。
目前尚不清楚“尽其所能”在具体实践中包括哪些做法。解释性备忘录中指出,就许可而言,OCSSP并非总能获得权利持有人的事先授权(可能因领域和曲目而异)。备忘录还写明OCSSP没有义务接受权利持有人所提供的许可;许可应该是合理的并为权利人和OCSSP所接受的(根据序言第61条提到的原则),从而可在平台和权利人之间实现平衡。
这一例外并不总是适用于由集体管理组织管理的权利(特别是在集体许可的情况下)。对于大多数用户生成内容(UGC)的平台来说,这样的要求是无法满足的,或者至少会不合理限制用户上传某些类型的内容。还有一些特定情况需要“事先授权”,这使事情进一步复杂化。
关于保持被通知的内容下线的条款,第29c条第2款中的转化与指令第17条第4款和序言第66条的内容非常相似。是否禁止一般性监控应以事实为准,防止内容获取的义务仅适用于权利持有人提供了相关和必要信息的情况(根据指令第17条第8款不允许进行一般性监控)。
荷兰政府已努力确保所有措施都符合指令第17条第5款所列出的辅助性(subsidiarity)和相称性(proportionality)标准。DCA第29c条第3款的最终版本与该条款基本相同,并将该条款作为一项执行条款包含在内(与仅在解释性备忘录中讨论第17条第5款相称性原则的2019年咨询草案不同)。
过滤技术、言论自由和用户权利
荷兰政府就指令第17条第4款b项中与言论自由有关的措施征求了国务委员会的立法意见。意见指出,由于指令第17条第9款规定的投诉机制已在第29c条第6款中落实,用户的言论自由会得到充分的保护。
虽然荷兰政府明确承认当前的过滤技术不够成熟,因此无法实现例外和限制的适用(这可能被认为在维护言论自由方面存在问题),但法案没有提出替代性结论或方法,只提到使用标准过滤技术引入第17条第4款中的安全港例外。
尽管指令第17条第9款建议争议解决程序应由相关成员国管辖,但荷兰实施法案(DCA第29c条第6款)要求OCSSP确保权利持有人和用户可以诉诸独立的争议解决委员会(尽管OCSSP是否能够提供这种独立机构尚未可知)。
最后,第29c条第7款规定,政府可在一般行政命令中进一步适用第29c条的规定。因此,如果言论自由与财产权之间出现不平衡,可以选择采取额外的法律措施。
新法案需提供更多指导
荷兰关于实施版权指令第17条的法律已于2021年6月7日生效。荷兰政府是否会为OCCSP和权利持有人提供进一步的指导有待观察。或许荷兰已经为选择更多开放措施留有余地,等待其他成员国实施这项艰巨立法的结果。
翻译:王丹 校对:罗先群
15.美组织声援考克斯 称因盗版指控断网危害大
2021.6.21.转载自商务部网站
如今,多个公共利益团体、贸易组织和法学教授纷纷挺身而出,支持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考克斯(Cox Communications)努力改变10亿美元盗版损害赔偿裁决结果。在其提交的各种法庭之友简报中,他们向美国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表达了意见——如果目前的裁决成立,许多人可能会因单方面的盗版指控而被断开互联网连接,这种做法危害极大。
两年前,考克斯在与几大主要唱片公司的诉讼案(以下称“考克斯案”)中败诉。弗吉尼亚州陪审团裁定考克斯对用户盗版活动负有责任并命令其支付10亿美元损害赔偿金。
考克斯不认同裁决结果并提起上诉。在向第四巡回上诉法院提交的开庭陈述中,考克斯称裁定其为盗版用户承担责任是错误的。不仅如此,该公司还警告称,无法访问互联网可能会对企业和个人造成损害。
考克斯的观点并非一家之言。各种组织和团体向法院提交了法庭之友简报以支持考克斯。所有这些团体都强调了断开互联网将会造成的危害。
知识产权法教授支持考克斯
第一份法庭之友简报来自17位知识产权法教授,他们与美国各地的大学有联系。教授们在简报中强调了各种法律依据。
例如,教授们解释称,考克斯不应承担替代性版权侵权责任,因为没有证据表明其政策对潜在的盗版者起到了“吸引”作用。相反,考克斯的反盗版政策似乎比竞争对手更为严厉。
教授们写道:“在考克斯案中,没有证据表明用户订阅考克斯服务是因为对其如何处理侵权有任何了解或期望。事实上,记录显示没有证据表明用户订阅考克斯服务是出于其他任何原因,而非为了各种合法用途访问互联网。”
断开连接将造成过度损害
教授们指出,保持当前的裁决不变将违反互联网原则。它会造成过度的损害,因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必须密切监控用户的流量,这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或者,他们可以根据第三方的指控终止客户的账户,这同样会造成损害。
“如果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不得不主动执法,他们可以采取的控制所谓的侵权行为的行动是有限的。他们的主要工具——终止被指控的用户访问互联网——是一种简单粗暴的手段,这可能会导致与违规行为不成比例的补救措施。”
“新冠病毒大流行增强了互联网的重要性。现在,中断互联网服务对人们个人和职业生活的方方面面造成的损害可能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严重。”
电子前沿基金会和其他组织发声
其他法庭之友简报也提出了类似的论点。提交者包括电子前沿基金会、公共知识、民主与科技中心以及各种图书馆组织。
他们在简报中强调《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没有要求断开互联网,因为还有其他方法可以阻止盗版。如果仅仅因为第三方的投诉就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断开用户连接,那将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这些组织发出警告:“过于激进的断网政策对无辜者的伤害与对侵权者的惩罚是一样的。”
“远程学习、远程工作和远程医疗在新冠病毒大流行期间已经变得至关重要,并且很可能持续如此。对于许多甚至大多数订阅用户来说,失去访问互联网的权限将是毁灭性的。”
电力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互联网协会的法庭之友简报中重申了类似的观点。该组织认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确实可以通过终止互联网访问来阻止盗版,但这并不是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果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因未能终止涉嫌盗版的行为而被追究版权侵权的责任,那么为盗版设备提供能源的电力公司是否也承担同样的责任?
互联网协会写道:“终止对家庭、企业或小型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互联网访问与删除或禁止对侵权内容的访问不同。”
“这更像是切断建筑物的电力供应。这样做可能会阻止在建筑物内发生非法下载,但不这样做并不会使电力公司对发生的任何事情分担责任。”
用大炮打蚊子
在另一份法庭之友简报中,宽带和无线组织美国无线通信和互联网协会、美国电话合作协会和美国电信协会提供了另一个类比。
除了各种法律论据外,这些组织将通过断网阻止盗版比作“用大炮打蚊子”,这种措施可能有效,但将付出巨大的代价。
这些组织写道:“这是使用大炮打蚊子的典型案例。基于未经证实的先前侵犯版权的指控而阻止消费者访问互联网的后果不容忽视。”
“在过去一年中可以明显看到的是,互联网不仅成为言论自由的重要平台,而且成为获得教育、就业机会、疫苗、医疗保健、捍卫和维护合法权利的重要手段,以及获得食物和其他生活必需品及服务的必要途径。”
上述所有简报都支持考克斯关于撤销地区法院盗版责任裁决的请求。不过,预计在接下来的几周内音乐行业也将会分享他们的观点,可能会有其他版权所有人提交法庭之友简报表示支持。
翻译:王丹 校对:罗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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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稳固 中国成全球经贸“稳定器”
2021年06月21日 07:34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王文博 北京报道
从1950年的11.3亿美元到2020年的超4.6万亿美元,我国货物进出口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追溯历史,我国货物贸易从零起步,百年间实现了规模从小到大,竞争力由弱到强的跃升。百尺竿头思更进。当前,我国还在不断推进改革开放,扩大经贸朋友圈,与世界共享发展机遇,已然成为全球经贸的“稳定器”。
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总体上处于相对封闭状态,货物进出口始终在较低水平徘徊。1950年我国货物进出口额为11.3亿美元,1977年为148亿美元,28年间货物进出口累计1487亿美元,在低基数基础上年均增长不足10%。
改革开放后,我国外贸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水平逐步提升,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并不断取得新突破。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对外贸易进入新阶段。2004年货物进出口规模突破1万亿美元;2007年这一数字翻番突破2万亿美元;2009年,我国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2013年,我国货物贸易突破4万亿美元大关,在这一年我国超越美国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之后这一地位逐步稳固。
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和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的贡献不断增强。中国超大规模市场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对外贸易朋友圈已包括230多个国家和地区。
这也为我国外贸持续稳增长提供了充足底气。即便是在疫情冲击严峻的2020年,我国外贸也交出了靓丽答卷,全年进出口总值超过32万亿元人民币,并创出多个历史新高。根据WTO数据,2020年中国出口增速高于全球7.4个百分点,进出口、出口、进口国际市场份额分别达13.1%、14.7%、11.5%,均创历史新高,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得到巩固。
我国外贸发展动能也在进一步增强,新业态蓬勃发展。2020年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增长了31.1%,市场采购出口增长了25.2%,为外贸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增加到105个,区内企业建设1800多个海外仓,成为海外营销重要节点和外贸新型基础设施。
外贸对国民经济贡献也愈加突出。外贸带动就业约1.8亿人,有力保障国际收支平衡,贡献财政收入,“十三五”时期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累计超过8.9万亿元。
外贸进出口还带动了消费和产业升级。如今,进口产品已经进入千家万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连续保持高速增长。持续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部分产品和领域的制造、设计水平已跻身世界一流,成为全球供应链中心。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适应国际形势变化,外贸体制机制在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国推动出台了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推动出台多轮高含金量的稳外贸政策措施,完善出口退税,加大信保、贸易融资、减税降费、通关便利等支持,为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展望“十四五”,我国还在聚焦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发挥外贸畅通要素流动的载体作用、创新发展的带动作用、畅通双循环的桥梁作用,为世界经贸合作持续注入新的动能。
17.RCEP下,如何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2021-06-17 13:22:32 中国商务新闻网
中国商务新闻网 作为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正式落地无疑给人民币国际化拓宽了舞台。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明指出,RCEP的签署在商品和服务贸易、投资准入以及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方面统一规则,降低了企业跨境贸易投资的壁垒和成本,不仅可以为整体的出口贸易和投资注入活力,区域内的商品、服务贸易以及资本、人员流动也将大大增加,有助于增进国家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从而为人民币国际化在新周期的推进创造新的机遇和平台。张明称,未来,RCEP将在产业链、金融双向开放、大宗商品交易所建设、金融多边区域合作等四个方面更好地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发展。
发展RCEP产业链 培育人民币真实需求
在后疫情时代,全球产业链面临重构与调整,表现出分散化、本地化、区域化的趋势。东亚及亚太地区是全球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RCEP为重塑这一地区产业链提供了良好机遇。一方面,RCEP将进一步促进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深化与融合,巩固亚太生产网络在全球的地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亚太特别是东亚产业链表现出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对于全球生产的稳定与恢复发挥了重要作用。在RCEP成功签署后,关税减免、累积原产地原则、投资准入放松等规则将释放巨大的福利效应,有利于国家间发挥比较优势,沿产业链进行分工合作有利于RCEP产业链的整合与优化,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在全球价值链重构中提升东亚地区的地位。另一方面,中国应注重通过RCEP参与并主导该地区产业链重塑,强化中国在亚太乃至全球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中的枢纽地位。张明称,RCEP对于保障中国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性、稳固中国在东亚及全球产业链的枢纽地位具有战略意义。基于RCEP国家的差异化与互补性,可以此为机会和平台打造以中日韩为雁头,以域内相对发达国家为第二梯队,以欠发达国家为第三梯队的“雁行”发展模式,从而强化中国在亚洲地区三链的核心地位,提升亚洲产业链的完善程度与自生能力。
张明认为,未来,应结合RCEP区域的产业链演进趋势培育人民币国际化的真实需求,作为推动新一轮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基础。
在贸易层面,推动人民币在RCEP区域内贸易中的使用。随着RCEP区域一体化程度提升、产业链整合深化,区域内贸易具有广阔的增长前景。人民币计价结算规模应与中国在产业链中的枢纽地位相适应,从而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和汇兑风险。从战略布局来看,人民币在东盟国家的流通具有良好基础,应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重点推进区域;中日首次建立自由贸易关系也为人民币的使用流通创造机遇。从贸易类型来看,数字贸易近年来方兴未艾。数字经济、跨境电商是RCEP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RCEP的签署降低了跨境电商在多个环节的障碍和成本,未来应鼓励在域内的跨境电商交易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在投资层面,推动人民币在RCEP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中的使用。RCEP区域统一市场的形成、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的提升将吸引更多的国际资本流入,区域内的资本流动也更加活跃。中国企业“走出去”应结合产业链的调整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布局,并在这一过程中提升人民币的计价结算职能。由于东盟等RCEP国家也位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二者可以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在境外产业园、基础设施、产能合作等建设中存在巨大的投融资需求,为推动人民币的使用提供了广阔空间。
推动人民币在贸易投资中的使用还需要以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支持为前提。未来应注意结合产业链调整进行金融基础设施在RCEP国家以及国家内的合理布局,使之与贸易和投资的需要相匹配和适应,同时应注重“补短板”, 加大对域内金融服务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具体策略上,应在RCEP区域推动人民币跨境结算系统(CIPS)的广泛应用;加强人民币清算行的建设;推动中资银行、基金、征信等金融机构“走出去”,并鼓励域内国家金融机构合作参与提供人民币业务;充分发挥亚投行、亚行等国际多边开发机构在推动人民币流通中的作用。
与RCEP相结合 促进金融双向开放
张明称,在RCEP内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应注重将在岸金融市场开放、自贸区自贸港建设与RCEP相结合。目前,中国已有20个省级自贸区和1个省级自贸港。面对当前中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和新举措,未来应将金融市场开放、自贸区自贸港建设与RCEP有机结合起来。
第一,应将在岸金融市场开放与RCEP相结合。RCEP的签署会催生东亚和亚太区域内更高层次与更新形式的金融合作。RCEP包含新金融服务、自律组织、金融信息转移和处理等规则,代表了中国金融开放的最高承诺水平。一方面,应鼓励RCEP国家进入中国市场设立各类独资或控股金融机构,参与投资债券、股票等多样化金融产品,并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熊猫债券、股票等;另一方面,加强国内金融市场与RCEP国家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与金融监管合作,在新加坡、日本等金融发达地区加强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形成“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良性互动,促进人民币在RCEP区域内建立顺畅的流出-回流循环机制。
第二,应将自贸区自贸港建设作为金融开放与推动RCEP区域人民币国际化的前沿试验阵地。针对目前多数自贸区建设方案的同质性问题,应基于各省市的资源禀赋和条件明确自身比较优势,出台具有针对性、有特色的建设方案,注意结合区位特征对接RCEP国家在生产要素方面的优势,形成国内自贸区自贸港与RCEP国家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分工合作关系,在经贸往来、技术合作过程中加强人民币的使用与流通。另外,应积极探索自贸区自贸港推进金融开放与人民币国际化的创新性实践。例如,大力推进自贸区自贸港内以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为代表的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
第三,在通过国内金融双向开放路径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中,还应注意防范跨境资本大进大出加剧国内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改革,保留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管制。在自贸区自贸港建设不断推进的同时,也应注重金融风险的监测与防控,尽力避免跨境资本流动对国内金融稳定与经济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
RCEP内建设 跨境大宗商品交易所
张明称,RCEP区域是全球能源等大宗商品的重要生产与消费市场,但缺乏国际大宗商品定价的话语权,大宗商品长期以美元、欧元等国际货币计价。RCEP的签署为改变这一现状提供了契机。通过采用人民币等域内货币进行计价结算以及统一大宗商品贸易市场的形成,有利于增强RCEP国家整体在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的议价权,同时减少交易成本和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历史经验表明,增强一国货币在大宗商品领域的计价功能对于提升其国际货币地位至关重要。
一方面,中国应积极推动在RCEP国家的跨境大宗商品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原材料、农产品、铁矿石等大宗商品在RCEP域内贸易中占据重要份额。目前,澳大利亚、东盟等国家已经在大宗商品交易中尝试使用人民币计价。未来,可以通过提供以人民币计价的贸易融资、加强与主要大宗商品贸易国的货币互换合作等方式促进跨境大宗商品贸易中的人民币使用。特别是结合RCEP大宗商品合作空间,积极推动铁矿石交易的人民币计价。
另一方面,应加强RCEP内部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所建设,并将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来增强人民币的计价货币功能。目前,中国已经允许境外投资者参与原油、铁矿石、PTA和20号胶4个大宗商品特定品种的期货交易,“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人民币计价”是引入境外投资者的总体方案,交易场所均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未来应进一步在国内的大宗商品交易所引入境外交易者,并加强RCEP区域内大宗商品交易所的建设与合作。此外,应丰富以人民币计价的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品种以及其他风险衍生品,为境外持有人民币的大宗商品交易投资者提供顺畅的人民币回流渠道,打造类似“石油-美元”的大宗商品人民币境内外流通机制。
塑造多边区域 金融合作机制
张明认为,RCEP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平台。开放性是RCEP的重要特点。一方面,RCEP允许印度以及其他国家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加入;另一方面,RCEP与其他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并不是完全排斥的关系。对于成员国而言,应实现RCEP与多种双边、多边区域合作机制的良性互动。例如,中国在RCEP之外,也在积极考虑加入CPTPP,以实现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为更好地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应注意将RCEP与已有双边、多边区域金融合作机制整合,塑造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的多边机制。
第一,加强区域金融合作,整合RCEP与“10+3”财金合作机制下取得的《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等一系列金融合作安排。2000年,经历亚洲金融危机的东盟和中日韩(“10+3”)财长签署《清迈倡议》(CMI),主要通过双边货币互换实现区域内短期流动性救助。2009年,“10+3”财长会议签署《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CMIM),将原来的双边货币互换机制多边化,建立共同外汇储备基金以共同应对外汇储备不足的货币危机。此外,“10+3”财金合作机制还建立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RMO)、提出《亚洲债券市场发展倡议》、不断落实《“10+3”财金合作战略方向》。未来,应实现RCEP与CMIM等区域金融合作的有机整合,加强区域国家在金融市场、金融风险监管、宏观政策协调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区域内资金融通与金融稳定,强化人民币等货币在区域贸易投资以及外汇储备中的使用。
第二,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结合亚投行、丝路基金等金融机构挖掘人民币使用需求。RCEP可与“一带一路”倡议相互促进,相互补充。日本、澳大利亚等RCEP国家虽然不在“一带一路”倡议范围内,也可以此为平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经贸联系和互联互通建设。而RCEP也将促进“一带一路”倡议更快推进,通过加强区域商品和服务贸易、放宽市场准入等方面助力沿线国家的五通建设。应注重RCEP与“一带一路”倡议的有效对接,可在RCEP区域加强基础设施、经贸产业园等建设,充分利用亚投行、亚行、丝路基金等区域金融机构提供资金融通服务,并在这一过程中积极挖掘人民币使用的需求,提高人民币在区域内的计价、结算和价值储备职能。此外,为了降低区域国家对中国主导的多边金融机制的抵触情绪,一方面应继续利用世界银行、IMF、亚行等已有多边国际开发机构,另一方面应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通过PPP等形式提高多边金融机制的市场化程度。
第三,整合已有人民币双边货币合作,塑造更为全面的多边合作机制。截至2019年,中国已与39个国家和地区签订货币互换协议,货币互换合作规模达到3.7万亿元。通过双边货币合作机制,中国已经形成世界上最大的货币互换圈。未来应在继续推进双边货币合作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货币合作框架,推动双边货币互换的整合。可依托RCEP尝试塑造人民币货币合作的多边化机制,在CMIM等区域货币互换合作中加强人民币的使用,摆脱对美元的依赖。
信息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18.美国FDA修订酸奶特征标准
2021-06-17 17:57 文章来源:食品伙伴网
2021年6月9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通过允许酸奶生产中更大的灵活性和技术进步来修订和更新酸奶的特征标准。
该计划是美国FDA营养创新战略的一部分。特征标准规定了与某些食品的含量和生产相关的要求。营养创新战略的目标之一是使食品标准现代化,以保持产品的基本性质和营养完整性,同时允许行业灵活创新以生产更健康的食品。美国 FDA在1938年左右开始建立特征标准,以促进诚实和公平交易,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此后已为各种食品制定了280多项标准。
目前,美国FDA对酸奶、低脂酸奶和脱脂酸奶有不同的识别标准。根据最终规则,低脂酸奶和脱脂酸奶将被纳入FDA的一般定义和特征标准中,该标准允许对传统标准化食品进行营养改良。
最终规则扩大了酸奶中的允许成分,包括甜味剂,如龙舌兰,以及基本乳制品成分的重组形式。它规定了酸奶中必须含有的活性益生菌的最低数量,以允许使用标签声明“含有活性菌”或类似的声明。对于经过微生物灭活处理的酸奶,标签上需要声明 “不含活性菌”。此外,最终规则支持酸奶市场上已经做出的许多创新,包括继续允许制造商按照要求丰富酸奶成分,如添加维生素A和D。该规则还允许各种风格或质地的酸奶,只要它们符合特征标准中的要求。
这项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国家酸奶协会提交的公民请愿书,该协会现在是国际乳制品协会的一部分。美国FDA 于2009年1月15日发布了一项拟议规则。
该最终规则的合规日期为2024年1月1日,同时也是2021年和2022年发布的最终食品标签法规的统一合规日期。
19.日本对中国钢铁关税提起WTO争端申诉
2021-06-17 19:15 文章来源:WTO/FTA咨询网
世贸组织官网消息,日本要求世贸组织就中国对日本某些不锈钢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与中国进行争端磋商。该请求已于6月15日分发给世贸组织成员。
日本声称,中国商务部2019年实施的有关措施似乎不符合1994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和《反倾销协定》的各项规定。
20.商务知识---反垄断法豁免制度
反垄断法豁免制度,又称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反垄断法及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某些垄断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的法律制度。反垄断法豁免制度是伴随着反垄断法理论的不断完善而出现的。初创时期的反垄断法围绕“竞争理论”,将作为市场经济基石的竞争置于法律的强大保护之下,通过反对一切垄断来恢复市场发展的活力。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反垄断法不再是要完全消除垄断,而是要控制,要综合考量对经济和竞争的影响,从而发挥反垄断法的双重功能,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市场经济中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企业合并作为反垄断法规制的重点,必然要求反垄断法合理界定垄断性企业合并和效益性企业合并,对具体的企业合并情形进行经济分析,通过权衡其效益和反竞争效果来决定是否准予合并,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发布1992年《横向合并指南》的说明中指出:“实施合理的合并是美国自由企业制度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它有利于企业的竞争和消费者的福利。合并控制的目标在于防止反竞争的合并,同时避免妨碍对竞争有利和对竞争中立的合并。
编辑:政策法规处(公平贸易处)2021..7.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