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波市商务领域特有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3-12-18 11:13
甬商务法〔2023〕147号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制定印发《宁波市商务领域特有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宁波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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