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第一批会展业专业场馆(会议型酒店)核实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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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宁波市支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宁波市会展业协会与宁波市饭店业协会广泛组织发动,在企业自愿申报、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市商务局对申报名单中会展业专业场馆(会议型酒店)的单体会议厅套内实际可用面积是否在1000平方米以上进行了现场核实,现将核实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市商务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4-89387178。

附件:宁波市第一批会展业专业场馆(会议型酒店)名单



宁波市商务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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