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经济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6-02-04
根据《关于开展推动经济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由各区(县、市)和市直及部省属有关单位、开发区(园区)推荐,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拟确定海曙区发改局等78个集体为推动经济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先进集体,何锋等150名同志为推动经济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先进个人,现予公示。
一、公示日期: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
二、公示期间,接受对上述公示对象存在问题的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公示期间设立的举报电话、传真、地址如下:
电话:89387046;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190号704办公室,邮编:315010。
附件:推动经济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先进集体和个人公示.wps
宁波市商务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