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经济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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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推动经济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由各区(县、市)和市直及部省属有关单位、开发区(园区)推荐,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拟确定海曙区发改局等78个集体为推动经济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先进集体,何锋等150名同志为推动经济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先进个人,现予公示。

一、公示日期: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

二、公示期间,接受对上述公示对象存在问题的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公示期间设立的举报电话、传真、地址如下:

电话:89387046;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190号704办公室,邮编:315010。

附件:推动经济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先进集体和个人公示.wps



宁波市商务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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