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宁波天一和义商圈申报全国示范商圈的公示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5-08-20 10:06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368号要求,经企业创建提升、自评申报、属地初审、材料审核,拟推荐宁波天一和义商圈申报新一批全国示范商圈。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向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89387103、89387111。公示期限7天,自公示之日起算起。
宁波市商务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