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华电子挂钟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5-07-24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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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22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1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子挂钟(土耳其语:elektrikle çalışanlar duvar saatleri)作出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以到岸价(CIF)对涉案产品征收23%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9105.21.00.00.00。

  2001年1月26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子挂钟启动反倾销调查。2001年11月7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07年10月24日、2013年10月5日和2019年5月23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4年5月15日,土耳其对该案启动第四次日落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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