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宁波老外滩全国示范步行街复核建议的公示信息来源:流通发展处
发布日期:2025-07-24 16:58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36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照《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复核评价指标》,对江北区商务局初审的宁波老外滩步行街复评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了复核,现将复核建议予以公示:
复核建议为:优秀。
公示期限为2025年7月24日至7月30日。对复核建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7月30日前)向市商务局反馈。
联系方式:0574-89387118;通讯地址:宁波市灵桥路190号1504室。
宁波市商务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