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更新乳制品的进口条件信息来源:厦门WTO
发布日期:2025-05-19 14:57
2025年5月15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更新乳制品的进口条件,自发布之日实施。
明确了来自不在该部门无口蹄国家名单上的国家的自用商品的进口条件;要求乳品必须耐贮存,之前,仅说明什么条件使货物符合货架稳定性的条件;证明商品货架稳定且体积不超过1kg或1L的条件未更改。主要内容:
(1)抵达澳大利亚领土之前的进口条件:满足货物必须经过商业准备和包装、商品必须耐贮存货物必须进日供个人使用、货物必须清哳可识别等条件,则不需要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的进口许可证;
(2)抵达澳大利亚领土后的进口条件:这些商品或任何行生品不得分发出售或用于动物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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