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修订食用油脂和鱼油进口要求信息来源:厦门WTO  
发布日期:2024-08-02 17:28

【字体: 保护视力色: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E E9EBFE EAEAEF FFFFFF

2024年7月30日,泰国卫生部通过第206期政府公报发布37743号、37744号公告,修订食用油脂和鱼油进口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1)进口食用油脂产品时,进口商必须通过电子系统提交符合性证明文件,具体包括:原料信息(原料来源动植物的通用名称、学名)、生产工艺、脂肪酸成分分析结果报告(至少检测2个不同生产批次的样品)、产品化学和物理特性分析结果报告(至少检测2个不同生产批次的样品,报告应包含皂化值、酸价、碘值、不皂化物含量等指标);

(2)进口鱼油时,进口商同样应通过电子系统提交符合性证明文件,具体包括原料鱼类的捕捞地点和捕捞时间(季节)证明、脂肪酸成分分析结果报告(至少检测2个不同生产批次的样品)、产品执行标准(如有)等。上述公告自政府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文系转载,如有侵权请告知,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返回】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