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宁波市消费帮扶企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意见的函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4-12-02 10:15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及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30部门《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1〕640号)精神,动员我市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消费帮扶行动,规范有序开展消费帮扶工作,现就申报、认定宁波市消费帮扶企业有关事项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2月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市商务局消费处,联系人:马万里,联系方式:8938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