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2023 版)》政策解读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3-08-11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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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全力推进创新深化,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联动发展,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加快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创新型城市,以创新制胜为宁波“争创市域样板、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提供有力支撑,由市政府牵头,以市科技局为主,联合有关单位和行业专家,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制定了《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2023版)》。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关于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加快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意见》(浙委办发〔2023〕27号)、《宁波市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加快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实施意见》(甬党办〔2023〕3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三、主要内容

文件围绕推动构建硬科技、大平台、全链条、全场景发展格局,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联动发展,营造全域全链开放创新生态,聚焦四个主要方面,提出15条专项扶持政策。

(一)支持“硬科技”创新。一是支持重大科技攻关。明确围绕重点领域,采用主动布局、公开竞争、定向委托等方式,实施“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国际合作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二是支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创新任务。鼓励各类创新主体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支持经费给予1:1分类配套支持或按省定标准给予分类补助。三是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围绕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先进制造等领域,设立总规模为4亿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谋划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四是加强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争创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对规上企业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过200万元、增长超过10%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的,按增量部分10%的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共同承担。

(二)支持“大平台”建设。一是培育标杆型产业技术研究院。鼓励引进共建高水平研究院,特别重大的,按“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分类分级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二是支持高能级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布局建设国家实验室(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际大科学计划等重大科创平台,对纳入《浙江省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办法》支持范围的,市级财政给予每家平台不低于5亿元的补助。三是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强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对认定为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的,按省定标准给予支持。将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面纳入区(县、市)评价晾晒范畴。四是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发展,跨国公司或世界500强企业投资设立外资研发中心项目,符合条件的,根据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额,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最高5000万元补助。经认定且符合条件的省级外资研发中心,按核定研发投入的5%和“就高、补差、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构建“全链条”人才支持谱系。一是支持一流战略人才集聚。引育战略科学家、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给予“项目+平台”一体支持。对全职引进的战略科学家团队和顶尖人才科技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的补助。增设“鲲鹏人才”专项,对全职新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经认定给予1000万元创业创新补助。二是支持青年英才培养。支持设立青年科技领军人才项目、青年博士创新研究项目。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三是支持企业高层次创新人才集聚。赋予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等高层次人才举荐权。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按规定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的年薪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可申请进入宁波人才院。

(四)打造“全场景”成果转化生态。一是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的,以“基金+奖补”方式,按照实际投入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支持高校院所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入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纳入市“领军拔尖”人才选拔范畴。二是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和小试中试平台建设。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小试平台、中试平台,按相关规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认定为市级重点培育的,以“基金+奖补”方式给予支持。三是支持开展应用场景科技攻关。对纳入市重点研发计划的重大应用场景示范计划项目,给予不高于项目研发总投入的50%、最高500万元的补助。四是强化科技金融支撑。推动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甬江科创基金。稳步扩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至50亿元,探索实施“直投+子基金+跟投”投资方式,提高直投种子期企业、跟投初创期企业最高投资金额。探索科技企业“白名单”制度,强化“企业研值”等应用。试点投贷联动,探索实施科技创新专项保险补贴政策。

相关文件链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2023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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