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第二批市级示范智慧商圈评价验收通过项目的公示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3-07-11 10:33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示范智慧商圈创建及服务大提升行动评价细则>的通知》(浙商务发〔2021〕54号,以下简称《评价细则》)和《中共宁波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商圈服务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商务流通〔2020〕76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及市商务局2023年5月10日通知要求,经企业创建提升、自评申报、属地初评、专家评审,拟认定宁波万象城、宁海西子国际、宁波富邦世纪商业广场、奉化万达广场、象山万达广场等5个商圈为我市第二批市级示范智慧商圈。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向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89387103、89387205。公示期限7天,自公示之日起算起。
宁波市商务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