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商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3-03-31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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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2022年法治宁波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商务依法行政和商务普法工作深入推进,商务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为我市推进“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普法宣传工作力度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通过专题学习研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同时通过不断完善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加强商务法治建设谋划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

二是严格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增强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年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学法4次,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信访工作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党内法规等内容;积极督促全局符合条件行政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鼓励局行政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公职律师培训考试,今年先后组织参加两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新增持证13人,1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

三是落实常态化普法任务。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处室和人员;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印发《2022-2025年全市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严密组织民法典普法宣传,组织各大型商超在电子屏上循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在局微信公众号推出多期民法典专题普法小课堂;严密组织宁波市“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通过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宪法集中学习、“全屏普及宪法”、宪法进企业等形式进行宪法宣传;6月15日,举办宁波市“浙”里有“援”外经贸法律服务活动,为全市外贸预警点、商协会及部分企业提供线上+线下的法律服务;6月16日至17日,在宁海举办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6月20日,会同江北区商务局在宁波华润万象城组织了“安全生产月现场宣传咨询日活动”,向市民发放画册、宣传单1000余份,现场咨询服务100余人;6月30日,围绕“诚实经营、守信服务”主题,在江北文创港组织诚信兴商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7月在东港喜来登酒店举办“2022‘丝路护航’宁波市境外投资合作安全经营和风险防范”培训班。11月30日以宁波嘉和大酒店饭店为主会场,通过腾讯会议室线下线上同步开展2022年宁波市贸易救济工作联席会议培训活动,邀请相关学者和专家,分别就当前国际贸易形势及宁波企业的应对策略、相关法案解读及应对、WTO体系下的贸易救济制度与国际贸易中微观面的救济手段、企业跨境合规及制裁应对等作专题授课培训。

(二)强化规范管理,不断建设完善商务法治体系

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其它政策文件管理。及时征集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杜绝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政策文件提交审议,截至目前共对拟出台的19件政策措施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二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对我局出台的涉企政策均会同局法律顾问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发现问题条款及时提醒业务处室进行修改;认真组织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对今年新增的21件政策文件及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审查,对19件存量文件进行了清理;严密组织交叉检查问题整改,针对全省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文件,及时会同相关处室进行研究整改并在局外网进行公示;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题培训,邀请市监局专职人员进行专题授课,提升了参训人员对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理解和把握,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

三是正规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宁波市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及《宁波市商务局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办法》,确保3万元以上合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年共审查机关合同200余件,提出修改意见400余条,有效防范合同签约履行风险。

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接处室法律需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深化商务行业综合治理的引路石和防火墙功能,今年以来局法律顾问开展全市商务执法培训授课1次,协助完成机关合同审查200余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10余件,提供招投标、特许经营权、国有资产清收及租赁等投诉举报法律咨询咨询服务事项10余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公职律师立足本职岗位参与法治建设工作,今年来先后推荐局公职律师参与市知识产权智库专家选聘,担任“法治惠企”法律服务产品大赛评委等工作,2名公职律师报名与专职律师结对工作,公职律师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商务领域监管职责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组织相关处室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市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随机抽查工作。

二是及时更新完善监管事项库。《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及时通过浙江省监管事项库将两项新增行政检查事项纳入商务监管事项库,并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联系行政处罚事项的移交工作。

三是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主动认领商务领域执法监管一件事,发动全局人员使用“大综合一体化”应用,局应用推广使用率已达到88%。

(四)优化贸易救济政策,加强涉企法律服务

一是加强案件跟踪与信息发布,做好应诉协调工作。及时编制发布与行业有关的外贸预警和贸易救济案件信息。针对贸易救济大案要案,我局及时组织57家次企业参加21次案件应诉协调工作会;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对被美列入“未验证清单”的6家企业开展一对一座谈,邀请商务部合规专家对企业进行辅导帮带,配合中美商务部对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认证。

二是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服务企业能力。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参加美国风险工作应对会、浙江省贸易调整援助会议、省商务厅“浙”里有“援”法律服务活动、2022年第一期全国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培训、全国贸易调整援助宣讲与专题培训会、美欧反强迫劳动法要点分析专场培训、联合省商务厅合规智库专家到企业现场辅导应对外国核查及座谈交流、2022年宁波市外经贸法律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升政府部门和预警点服务企业能力。

三是抓紧抓早启动,完成公平贸易政策兑现。抓紧抓早启动外贸预警点考核与公平贸易政策申报工作,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在部门财政资金整体压缩情况下,对公平贸易补助资金预算仍然得到了保证,我市对上一年度全市外贸预警点和维权应诉企业的政策资金在上半年全部完成发文拨付。外贸预警点政策兑现幅度100%,应诉企业政策兑现幅度达到92.66%。

四是推进世贸政策合规和贸易调整援助工作。结合省商务厅的贸易政策合规调研和省市场监管局公平贸易交叉检查,全面审查及时整改我市贸易政策,并向商务部世贸司反馈关于美加对我补贴政策问题单情况。组织市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以及海曙、江北、鄞州和东钱湖等区县市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座谈会,部署在海曙、江北和鄞州3个区开展贸易调整援助试点,完成了试点企业调研、试点政策方案制定。

二、2023年法治商务工作思路

(一)强化党组对依法行政的统筹领导。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党组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党组集体学法四次以上。完善党组重大决策程序,加强法律顾问机制建设,全力服务保障好党组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负责人的各项职责。

(二)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培养。一是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提升商务系统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切实强化法治队伍建设。组织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充实商务执法队伍,开展商务执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商务执法队伍业务能力;用好“周二夜学”、专题讲座等载体,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法治素养。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一是牵头消费处等相关处室,积极开展商务立法调研论证,加快推进《宁波市家政服务条例》等保障民生领域的重要立法进程。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商务政策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党组重大决策程序规范,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三是抓实重大合同法制审核。排查合同管理风险环节,严格合同审查流程,推广格式合同文本,切实防范合同风险。四是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加强法律顾问绩效考核,主动邀请专家和律师更多参加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断提升商务重大决策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服务保障商务发展重点工作实际成效;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制度,通过邀请专职律师现场授课等形式提高公职律师专业能力水平。

(四)努力构建商务普法新格局。一是畅通法宣内部合作渠道,积极开展涉外涉企法律专题培训,广泛利用官网、双微等各类宣传平台载体,加强商务普法工作信息、涉企法律法规和商务重大决策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商务系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涉企法律培训等商务普法、商务执法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积极开展 “以案释法”,通过案例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二是积极开展涉企法律知识培训。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合作机制,建立跨部门政策宣讲合作机制,组织企业开展公平贸易救济等涉外法律培训,提升企业跨国投资贸易风险防控能力;实施政企商协会联动,加强商贸行业源头综合治理,加强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开展商贸企业管理人员专项法律培训,强化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规范市场运营秩序,打造放心消费环境。

(五)完善贸易救济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外贸预警平台建设。着手推进外贸预警点平台建设和调整,定期编撰发布国别贸易投资环境介绍、经贸摩擦案件应对等预警信息,有效提示企业防范国际市场风险和参与“两反一保”调查应对。二是发挥“四体联动”和多体协调机制作用。推进预警网络和工作群等基础平台建设,加强预警点及行业协会与各级政府部门贸易救济机构联络,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和案件响应迅速。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与市场监管等相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完善现有的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二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突出监管重点,加大对商务领域热点、敏感问题和易发、多发环节的整治查处力度。三是聚焦关键领域,重点抓好单用途预付卡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行业领域的监管执法。探索“大数据监管执法”,创新商务监管执法模式,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经营行为,努力打造“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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