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能预警公告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3-03-28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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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9年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以及《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对拟申请建设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备案和营业执照的企业提出预警。

一、宁波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现状

截至2022年宁波市机动车保有量360万辆,按此计算(地区年机动车保有量×5%),宁波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能上限为18万辆,但2022年我市实际回收报废机动车仅有3.1万辆。目前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成本不断提升,寻找客户资源难度日益增大,行业面临经营困难、盈利水平低下的风险。

二、宁波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能情况

目前已取得资质的企业9年综合拆解产能19.2万辆。其中海曙区3家,拆解产能5.5万辆;鄞州区1家,拆解产能3万辆;北仑区1家,拆解产能1.2万辆;余姚市2家,拆解产能3.5万辆;慈溪市1家,拆解产能3万辆;宁海县1家,拆解产能3万辆。

三、宁波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能过剩预警

现有拆解产能已远远超过实际回收量。为促进宁波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平稳有序发展,避免企业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产能过剩和无序竞争,请各有关企业认真了解行业发展现状,做好风险防范,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宁波市商务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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