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2-08-25 09:01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甬政发〔2013〕30号)要求,我局对2022年8月1日以前制定的历年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拟保留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具体目录见附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9月24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董旭 联系电话:89387066
附件:1.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单
2.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
宁波市商务局
2022年8月25日
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