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进一步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2-07-15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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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的必要性(背景)

  受国内疫情影响,大规模的消费促进活动受到限制,叠加原材料价格高企、物流受阻等因素,部分企业销售额增长放缓,出现同比负增长。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对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省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全市助企纾困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疫情对商贸企业的冲击,精准施策扶持商贸企业发展,提升市场主体活力,突出抓好关键支撑指标稳增长工作,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为此,我局在围绕培育、优化商贸企业结构,做好商贸企业挖潜增效,实现商贸经济指标稳中向好,为宁波经济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稳链纾困助企若干措施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13号)、宁波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起草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七条,包括培育招引商贸企业、支持企业快速发展、精准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组织专题培训等。主要条文说明如下:

  1.第一条加大商贸企业培育招引:本条主要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

  2.第二条支持新增企业快速发展:本条主要明确了新增企业的补助条件和补助标准。

  3.第三条支持存量企业加快发展:本条主要明确了存量企业的补助条件和补助标准。

  4.第四条精准服务大型企业:本条主要明确了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5.第五条优化商贸经济发展环境:本条主要明确了企业涉税服务便利化。

  6.第六条定期组织业务专题培训:本条主要明确了对企业开展相关培训。

  7.第七条附则:本条主要明确了行业划分标准、配套政策要求以及实施意见的解释单位和实施时间。


  相关文件链接: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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