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公告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2-06-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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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5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形成《宁波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现予以公布。

  附件1宁波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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