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公平贸易提示信息(2022.第7期)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等  
发布日期:2022-04-02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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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CEP生效后,企业如何适应和利用RCEP

来源:中国对外贸易杂志 2022.3.21.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实施,意味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真的来RCEP将极大降低我国对外技术、关税、程序、标准、知识产权等壁垒,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对TMT、供应链与物流运输、医疗与生命科学和跨境电商等行业带动优势明显。利好下,中企出海赛道即将迎来高速增长期。

近日,在海丝中央法务区举办的首期高端讲堂上,来自经贸、法律领域的多位专家学者称,RCEP作为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自由贸易协定,其生效实施将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为我国企业出海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RCEP红利”体现在哪?

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贸促会经贸摩擦顾问委员会委员管健通过“法律指南”的形式,把RCEP文本拆分成正文和四大承诺表,并把RCEP文本归纳为“市场准入”和“规则标准”两大部分。市场准入的内容包括关税减让、服务领域的开放、投资准入和人员流动等。规则标准的内容是针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具体规则,以及其他贯穿于整个协定的基本原则比如国民待遇、透明度等。

企业如何利用RCEP?管健特别谈到RCEP协议里的区域成分累积规则。他认为,如果把RCEP里所有的规则按重要性排个顺序,那么排第一位的一定是区域成分累积规则。累积规则是原产地规则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在确定货物的原产资格时,如果使用了来自协定其他缔约方的产品,允许将自贸协定的其他缔约方使用原产材料加工生产的产品累积至最终产品。RCEP累积规则适用范围更广,包含15个成员国。RCEP累积效应更加明显,缔约方区域价值成分累积达到40%就视为具备RCEP原产资格。

管健称,原产地规则的技术性很强,涉及细节较多,尤其是RCEP协议里的区域成分累积规则,企业有必要深入地学习研究并善加利用。这个规则落地实施后将在区域内产生贸易创造的效果。因为既然在区域内采购原产材料就可以参与区域价值成分累积、获得原产资格,并在区域内自由流通,那么区域内的企业会尽可能采购区域内的原产材料,这样就会带动区域内贸易的增长,由贸易增长带动的需求增加可能也会带来投资的增长。

RCEP生效后,原产地证书优惠便利的政策受到广大企业欢迎。中海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贸促会专家委员秦阳认为,从贸易投资便利化的角度观察原产地规则,RCEP的原产地标准更加灵活。

“企业要因势利导,练好内功,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秦阳说。他认为,企业应做好充分准备,修炼好“内功”,充分利用RCEP关税减让优惠,从原产地累积等规则出发,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未来要把立足点放在走出去,扩大中间品的出口,重新布局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积极拓展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提供高品质商品和服务。提升企业的内控机制,降低成本,提升企业运营效率,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RCEP生效后,不少企业积极申请RCEP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获得了真金白银的关税优惠。有专家称,企业应充分认识RCEP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的商业价值,用好RCEP原产享惠门槛更低的优势,积极扩大中间产品生产规模,吸引更多有竞争力的投资者开展合作。

RCEP投资规则为企业带来机遇

在投资领域,中国在RCEP里面做出了相当高的开放承诺。同样,其他国家对其投资领域内的开放也是高水平的,这样就给中国企业走出去,到RCEP的其他成员国投资带来了机会。

谈到RCEP投资规则为企业带来的机遇,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张晓君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国大量的海外贸易是建立在投资保护促进自由化与便利化规则的基础上,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引进外资第一,对外投资第二的一个双向投资大国。目前对RCEP成员国投资额的存量达到了1760亿美元,规则的生效实施推动了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本的建设,将会极大地激发投资规则对中国及其他成员国投资发展的贡献。”

谈到RCEP投资自由化,张晓君认为,出海企业面对前所未有的对外开放,一举一动都可能涉及到涉外的法律、国别的法律和国际规则,都可能会引发争端,这不仅对企业,对政府也是很大的挑战。他认为,企业系统学习应用规则是当务之急,只有吃透RCEP规则的规定和界定,综合起来运用才能把这一全球最大自贸区的规则红利享受好。

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秘书长刘超称,RCEP生效以后,对中国广大企业是很大的机遇,这套规则只有广大企业使用起来,利用起来,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要把规则所带来的便利,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好处,让企业有获得感。刘超称,除了解读规则,还应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让广大企业更好地使用规则、利用政策红利。他指出,RCEP生效后,海丝中央法务区联手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举办高端讲堂,对生效后的企业出海的挑战和机遇进行解读,是一次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2.申请加入CPTPP是中国新时代扩大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举措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2022.3.18.

3月1日,国新办举行坚持稳字当头 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2021年9月,中国正式提出申请加入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这一申请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国内外反响非常积极,认为中国提出申请加入CPTPP是中国在新时代扩大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举措。目前,我国按照CPTPP加入程序,正在和相关成员进行接触、沟通和磋商。

王受文表示,CPTPP是一个高标准的国际经贸协定,这个高标准和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方向是一致的,我国愿意通过积极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全面达到CPTPP的标准。要加入CPTPP,在市场准入方面要作出的开放承诺会超过现有的、所有的缔约实践,这样做不仅有利于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国内的深层次改革,也有助于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有助于CPTPP现在11个成员国进一步扩大对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市场准入,也有助于这些国家扩大与中国在货物服务贸易、投资等领域的合作。

3.入世20年,中国银行业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曹韵仪

“入世”20年,是中国银行业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保持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中国银行业要继续推进国际化程度,发挥自贸区金融、离岸金融、境内外机构联动发展等优势,进一步增强跨境、跨市场、跨币种的金融服务能力。

二十年前,眺望WTO的大门,中国银行业对于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刻既感到兴奋,也倍感压力。机遇是可以更好地吸收外资银行先进的管理方式;同时在客户、人才尤其是银行机制的竞争上,给中国银行业带来挑战和压力。

“入世”二十年来,中国银行业交出了一份完美的答卷。

全球银行业资产规模之首

在中国“入世”前,许多人都对此表示担忧。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从结果来看,“入世”是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双赢。

“‘入世’伊始,很多人担心中国市场开放将对本国企业和经济发展带来重大冲击。彼时,国内金融行业较为脆弱,入世的多项金融领域改革和开放措施都令国内金融市场如临大敌。”盘和林表示。

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戴相龙在展望银行业挑战时表示,国有商业银行是国家经济命脉,今后中国银行业还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中心,但它们又是经营货币的企业,属竞争性行业,因此,将它们改造成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没有政策上的障碍。把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出去的基础上,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使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今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造条件。

当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包袱重,有美国华裔学者著书认为,“中国的金融产业在技术上已经破产,中国政府尽管全力维持银行不出现倒闭,但最多只能使银行苟延残喘一段时间,根本无法挽回破产和倒闭的命运。”

幸运的是,银行成功了,中国成功了。“21世纪初的几年,中国国内金融机构特别是大型国有银行,为应对开放的压力和挑战,纷纷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在很短时间内完成了不良资产剥离和股份制公司建立等任务。”盘和林表示。

“现在回过头看,中国政府以巨大的勇气和魄力开放了我们的金融业市场,应该说在这20多年里,我们的银行业加快自身的体制机制改革,融入到中国经济发展的进程。截至目前,我们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已经达到330万亿元,也是全球资产规模最大的银行业。”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

历经三大发展阶段

入世20周年,中国银行业经过几轮变化,从剥离不良资产到腾飞再到转型,温彬认为,“入世”后的银行业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为一个主要特征,提高银行业现代化的能力;第二个阶段是2009年-2017年,以利率市场化来推动商业银行加快创新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一直到现在,加强金融监管,让金融回归本源,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主要特征。

2003年底,中行、建行分别获得225亿美元的注资,开启中国银行业股份制改革的进程。通过三步走,先是进行不良资产的剥离和财务重组;第二步,引进国外的战略机构投资者,进行公司治理机制的改革;第三步,实现重组上市,通过IPO融资。中、农、工、建、交等国有银行陆续实现在资本市场上市。

“通过上市,使我们的商业银行逐步建立起现代商业银行的治理机制,随着公司治理机制逐步地完善,商业银行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同时在产品服务能力的提升方面,也取得长足的进步,打破了对外资银行‘狼来了’的担忧。”温彬表示。

2008年次贷危机暴发以后,4万亿刺激计划使经济迅速得到恢复和稳定。同时,我国加快金融改革的步伐。在这个阶段,温彬指出,由于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加快,使商业银行的竞争更加激烈,利差也在收窄。

随后,进入技术引领突破的阶段。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事物诞生,银行逐步提升服务效率,大力拓展支付结算、信用卡、代理、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中间业务以及黄金交易、外汇买卖等各类交易业务。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数字化、智能化程度大幅提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但同时也存在风险隐患,自2016年以来,监管部门逐步加强风险管控。特别是“影子银行”得到了极大的治理,金融系统性风险得到有效遏制。

“作为银行业的监管部门,银保监会开展了‘三三四十’专项治理,在这个过程中,针对银行的加杠杆、通道业务等影子银行加强治理。在这种背景下,我们的银行业开始真正地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温彬表示。

探索打造世界一流银行

目前,我国银行业仍面临挑战。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规模、一级资本等指标已在全球银行排行榜上稳居前列,但在业务发展结构方面,中资银行不如国际先进同业的多元化,如何成为真正的全方位的世界一流银行是值得探索的问题。

“‘入世’20年来,是中国银行业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保持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市场竞争加剧、金融科技迅猛发展以及突发疫情的冲击,前期高速发展积累下来的经营管理短板问题逐步显现。”交通银行研究部指出,如何找到发展的“第二曲线”?

在新格局下,温彬指出,银行一定要把资本的管理、资本约束型的发展放在战略转型的核心地位,同时还要考虑到业务发展的空间。“目前从资本来看,部分大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对资本需要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

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无需过多担忧,但也需要走资本节约型的路线,对于中小银行而言,资本约束的压力比较大。

因此,在未来的日子里,中国银行业要继续推进国际化程度,发挥自贸区金融、离岸金融、境内外机构联动发展等优势,进一步增强跨境、跨市场、跨币种的金融服务能力。

“一方面助推人民币国际化,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另一方面,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多渠道金融支持,助力推动国际产能合作。”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表示。

经过20年的快速发展,当前中国银行业已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和良好的全球竞争基础。20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银行业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中国入世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辉煌的发展成就,并为世界经济发展带来如此积极的影响离不开正确的战略决策和积极的市场主体。对外开放是党中央的伟大决定,‘入世’是对外开放的重要措施。面对‘入世’带来的极大的不确定性,中国银行业坚持不懈、初心不改,为中国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盘和林指出。

4.中国经济开局超预期(国际论道)

2022-03-22 11:26:4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近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今年1—2月,中国国民经济恢复好于预期。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中国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生产需求较快增长,就业物价总体稳定,新动能继续成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中国经济开年的亮眼成绩单受到海外高度关注。外媒认为,中国经济开局远超预期。

主要经济指标高于预期

“中国经济今年开局出人意料地好”,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近日刊文称,今年1—2月,中国宏观数据相当强劲,多项主要指标超出预期,这表明政府的扶持政策已经开始帮助中国经济实现恢复。

中国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2022年1—2月国民经济运行数据显示,中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2%,主要经济指标高于预期回升。

彭博社指出,虽然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中国经济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但是总体而言,1—2月中国经济复苏的势头良好。

路透社报道分析称,尽管中国正在努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全球不确定性加剧带来的挑战,但中国的工业生产在今年前两个月仍出人意料地加快了步伐,中国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也超出预期。中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2%,这一数字是自去年7月以来的最高水平。报道认为,中国经济开年“碰头彩”得益于稳增长政策的适当靠前发力。

在3月上旬召开的中国两会期间,从稳房价、刺激消费到创造就业,政府工作报告再次释放稳增长信号,成为外媒关注热点。

法国《回声报》称,中国政府将“稳”字作为2022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实行更有针对性和可持续性的刺激措施。

西班牙埃菲社认为,中国政府宣布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的目标,再次显示出稳定经济增长的决心和信心。虽然与去年中国经济增长8.1%相比,今年的经济增长目标有所下降,但这仍然是一个雄心勃勃的目标。因为这一目标处于经济分析师对中国经济增长的预测范围——5%到5.5%区间的上限,是一个相对较高的目标,显示出中国经济稳中求进,继续增长可以说是在高基数上的增长。

在稳增长上主动作为

新加坡《联合早报》认为,稳字当头与中国政府对国际、国内形势的认识密不可分。需要看到的是,中国在内外政策中坚持稳字当头,这个“稳”不是裹足不前或无所作为,而是要靠深化改革和努力奋斗才能得到。“稳”是“进”的基础,中国政府的目标还是继续前进。

外媒尤其关注中国在稳增长上的主动作为。

新加坡《海峡时报》指出,在对中国十分重要的一年里,5.5%左右的增长目标对于维持社会和经济稳定——包括确保稳定就业和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是至关重要的。实现这一目标的措施将包括财政刺激、基础设施投资和货币宽松。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指出,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并阐述了一系列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措施。报道特别关注到中国将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一方面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另一方面大力改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

《日本经济新闻》报道称,为实现企业的稳定增长,中国将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规模达到约2.5万亿元。关于其中1.5万亿的留抵退税,李克强总理在两会期间出席记者会时表示,如果效果好,还会加大力度。这意味着提振经济的措施还可能加码。

土耳其《光明报》前总编辑阿克考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确信中国将如期实现今年两会确定的经济增长目标,中国经济将稳步向前。他认为,中国经济快速复苏并实现持续增长,主要源于中国很好地统筹了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在国际市场受到疫情严重影响的情况下,中国积极扩大内需,并通过举办进口博览会等方式,吸引更多外资和外商进入中国市场。与此同时,中国在绿色低碳发展上投入大量资金、人力和物力,不断研发新技术并转换现实生产力,取得积极进展。

为世界经济复苏添动力

外媒普遍认为,中国经济稳增长的积极信号以及“开门稳”的亮眼表现,将为艰难复苏中的世界经济注入更多信心。

匈牙利通讯社指出,中国去年GDP增长超过预期达到8.1%,为全球经济进一步复苏提供了空间。中国增强发展所需的市场活力和激发内生动力,将有效缓解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需求萎缩等问题,进一步提振经济发展的动力。

《海峡时报》引述专家观点称,对世界来说,中国能够实现其目标将是一件好事,因为与增长5%相比,中国实现5.5%的增长目标将使全球经济增长提升0.1个百分点。对于与中国有着密切贸易关系的国家来说,这将是整体黯淡前景中的一个亮点。

《华尔街日报》也认为,中国经济2022年的表现将对世界其他地区产生影响,因为这些地区依赖于中国的制造实力和中国在全球供应链中的核心地位。

德国《法兰克福汇报》刊文称,德国的发展同中国经济有着密切关联。对于很多德国企业来说,过去10年来,中国市场一直是德国企业增长的最重要推手。

巴基斯坦联合通讯社刊文指出,中国经济稳步增长对全球经济发展极为重要,将为中巴两国加强中巴经济走廊合作和贸易往来提供宝贵的机遇。

阿根廷国立拉普拉塔大学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塞巴斯蒂安·舒尔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国际形势复杂,挑战不断增多。“双循环”和拉动内需等政策,使中国经济能够继续保持稳健和韧性,有效应对疫情等因素带来的挑战。同时,中国坚持扩大对外开放,这有助于促进世界贸易和增加全球经济发展动能。

肯尼亚广播公司网站报道说,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发展态势和政策一直备受世界瞩目。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经济复苏存在变数的重要时刻,世界期待了解中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经验。

信息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5.欧盟反超东盟成中国最大贸易伙伴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03-21 10:40:38 环球时报

欧盟反超东盟,在今年前两个月再返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位置。根据中国商务部17日发布的数据,2022年前两个月,中国与欧盟的双边贸易额达到1371.6亿美元,比同期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额多出5.7亿美元。由此,欧盟反超东盟,在今年前两个月再次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这反映出中欧贸易较强的韧性和活力。

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的位置之前长期由欧盟占据。2019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增长迅速,双边贸易额达6414.6亿美元,首次突破6000亿美元,东盟在当年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合作伙伴。2020年东盟再次发力超越欧盟,跃升为中国最大货物贸易伙伴,与中国的贸易额达到6846亿美元。2021年东盟连续第二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合作伙伴,双边货物贸易额达到8782亿美元,再创历史新高。

不过同期中国与欧盟的贸易规模也在显著增长。高峰表示,2021年中欧货物贸易额达8281亿美元,亦创历史新高。而2022年前两个月,中欧贸易额继续较快增长,达到1371亿美元,高于同期中国与东盟1365亿美元的贸易规模。

东盟、欧盟在与中国贸易规模上的阶段性换位,尚难判断是季节性表现还是一种趋势。不过对于中国与欧盟贸易的发展前景,高峰表示,“中国和欧盟互为重要贸易伙伴,双方经济互补性强,合作领域广,发展潜力大。中方愿同欧方一道,积极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共同把中欧经贸合作的蛋糕越做越大、越做越好,造福双方企业和民众。”

信息来源:环球时报

6.经合组织:乌克兰危机可能使全球经济增长萎缩1%

转载自中国食土进出口商会--来源:驻保加利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2022.3.21.

保加利亚国家电台3月17日报道,经合组织秘书长马蒂亚斯·科尔曼和该组织首席经济学家劳伦斯·布恩17日评估当前危机的经济后果时表示,乌克兰危机将对全球经济前景产生负面影响,全球经济增长将萎缩1%。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报告,虽然俄罗斯和乌克兰在全球经济生产中的直接作用不算大,但危机无疑会影响市场,尤其是小麦、玉米、石油、天然气和铀。

7.阿联酋央行批准到2026年底为本国公民提供5000个银行保险业工作岗位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2022.3.15.

《今日阿联酋》3月2日报道称,阿联酋副总理、总统事务部长兼阿央行董事会主席谢赫·曼苏尔·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主持召开阿央行董事会会议。

会上批准了阿银行保险业本地化计划,目标到2026年底为本国公民提供5000个新的工作岗位。

8.南非农业部长表示在俄乌冲突期间不会出现食品短缺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驻南非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2022.3.21.

据南非独立传媒网站3月21日报道,南非农业、土地改革和农村发展部长迪迪扎日前会见南非水果和谷物行业、农业贸易团体和农民协会领导人及食品加工商代表,以确保在俄罗斯和乌克兰冲突持续的情况下粮食供应和农业投入充足。迪迪扎强调,此次磋商是负责在俄乌冲突期间减轻南非经济风险的部际工作组的一部分,对未来几个月的粮食供应和农业投入进行了评估。南非及邻近的南部非洲关税联盟(SACU)国家在可预见的未来内拥有足够的粮食供应,因此公众没有必要对该国可能出现任何食品短缺感到恐慌。迪迪扎表示,行业利益相关者已承诺分享有关未来食品生产条件的信息,有助于在未来需要时进行更好的规划和响应。对农业增长造成制约的问题将由农业部和行业利益相关者解决。

9. 巴西农产品出口创同期最高纪录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当地媒体 2022.3.18.

巴西《经济价值报》3月15日消息,巴西农业部根据经济部外贸秘书处(Secex)的数据整理分析显示,2月,巴西农业出口额达到105亿美元,同比增长65.8%,创下2 月份的新纪录。农产品出口在巴西总出口中的份额再次增长,达到 45.9%,高于去年同期的38.7%。出口产品的平均价格上涨24%,出口量增加33.7%。进口13亿美元,同比下降 2.1%。贸易顺差92 亿美元。

2月份农业出口额的强劲增长主要来自于大豆、新鲜牛肉、生咖啡、豆粕、新鲜鸡肉和小麦的出口量增加及价格上涨。大豆出货量为627 万吨,创同期新纪录,比上年同期高出 137%,出口额31 亿美元,增幅达到 203%。大豆均价每吨501美元,上涨 28%。中国继续成为巴西大豆主要进口国。 2月,中国采购量增加130%,达到 430万吨,占总量的69%。 出口额达到22 亿美元,同比增长186.6%。随着牛肉对华销售正常化,2月鲜牛肉出口额达到9.65亿美元,增长75.1%,出口量增长42%,平均出口价格上涨23.3%。鸡肉的海外销售额增长26%,达到 6.43亿美元,出口平均价格上涨18.8%,出口量增长6%。咖啡出口20.85 万吨,同比增长 9.1%,出口收入增长83.5%。

10.2021年墨西哥接待国际游客数量排名全球第二

来源:驻墨西哥合众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2022.2.24.

墨西哥《金融家报》2月23日报道,根据墨阿纳瓦克大学旅游竞争和研究中心(Cicotur)数据,2021年墨西哥接待国际游客数共3190万人次,仅次于法国,较上年同比增长31%,较2019年下降29%。Cicotur补充,墨接待游客数量同比增长表明墨旅游业正在有序复苏,但正常情况下,墨接待国际游客数排名应位列全球第七左右。近两年由于各国防疫管理规定和疫情发展不同,排名发生较大变化。

11.标准普尔:俄乌战争将使全球汽车产量减少数百万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驻保加利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2022.3.18.

保加利亚国家电台3月17日报道,据标准普尔全球汽车行业研究公司预测,乌克兰战争预计将使2023年的全球汽车产量减少数百万。这家汽车研究公司(前身为IHSMarkit)将2022年和2023年全球乘用车产量的预测下调了260万辆,今年为8160万辆,明年为8850万辆。

乌克兰的军事冲突导致物流和供应链出现问题,以及关键车辆部件的短缺。许多汽车制造商都从乌克兰采购线束,这些线束用于车辆的供电和各个部件之间的通信。由于疫情和半导体芯片的持续短缺,这些问题正在加剧本已紧张的供应链。据预测,欧洲汽车生产预计将受到影响最大,欧洲汽车产量预测下调了170万辆。北美2022年和2023年汽车产量预测下调了48万辆和54.9万辆。

数据显示,乌克兰生产的电缆束约45%出口到德国和波兰,因此德国汽车制造商将面临较高风险,大众和宝马等汽车制造商受到的影响最为严重。大众汽车首席执行官赫伯特·迪斯(HerbertDis)本周早些时候表示,这场战争使该公司在2022年的前景受到质疑,该公司正在将部分生产从欧洲转移到北美和中国,以应对与战争相关的供应链中断。宝马将其汽车部门2022年的利润率预测从8-10%下调至7-9%,首席技术官弗兰克·韦伯表示,近期已停止或削减了德国工厂的生产,将在下周恢复全面生产。

标准普尔表示,已将从现在到2030年的全球轻型汽车产量预测下调达2500万辆。

12.匈牙利2021年对外货物贸易额同比增长19.9%

来源:驻匈牙利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2022.3.2.

据匈牙利中央统计局数据,2021年,匈对外货物贸易总额2797.9亿美元,同比增长19.9%,其中出口1434.3亿美元,同比增长17.8%;进口1384.4亿美元,同比增长22%。贸易顺差29亿美元,同比下降55.7%。

12月,匈对外货物贸易总额226亿美元,同比增长12.6%,其中出口114.1亿美元,同比增长11.7%;进口99亿美元,同比增长13.6%。贸易顺差2.1亿美元,同比下降40.9%。匈对欧盟出口占其出口总额的74%,自欧盟进口占其进口总额的73%。

13.塔国家银行:新税法带来政策性利好

来源:驻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2022.2.28.

塔吉克斯坦亚洲快讯通讯社2月21日杜尚别报道,塔国家银行行长称,新版《税法典》旨在使塔税收制度同全球数字化经济发展进程保持一致,简化征税流程,减少人为因素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过度干涉。在新版《税法典》中,将信贷和金融机构的所得税由原来的23%降至20%,并对有争议性的税收征收进行了修订。

新版《税法典》对推动塔银行系统稳定、扩大引资规模、促进非现金结算以及塔经济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14.澳大利亚《外观设计法》的新变化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03-17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旨在为设计人员提供便利并进一步完善已注册外观设计制度的变化现已成为澳大利亚《外观设计法》的一部分。这些变化将为处在寻求外观设计保护早期阶段的人提供更多灵活性。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IP Australia)副局长兼外观设计注册官保拉.亚当森(Paula Adamson)表示,《外观设计法》的变化说明IP Australia非常关注如何使澳大利亚企业更方便地使用知识产权制度。

亚当森指出:“《外观设计法》的近期改革只是我们为帮助用户获取外观设计权而采取的一个步骤。”

“IP Australia将采取进一步措施来改革澳大利亚外观设计制度。”

“我们作为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制度创新领导者的旅程才刚刚开始。”

《外观设计法》的主要变化包括:

-引入了宽限期;

-简化了外观设计注册程序;

-更新了形式要求。

何为宽限期?

宽限期是公开披露外观设计后的一段固定期限,在该期限内,申请人仍可以提交外观设计保护申请,公开不会影响外观设计的有效性。

这意味着申请人在提出外观设计申请前12个月内可公开外观设计,申请人不会因此失去获取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

宽限期可保护那些不小心公开外观设计的细节或没有意识到要在披露前申请保护的人。例如,一名无意间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外观设计的设计师仍可在12个月的宽限期内寻求外观设计保护。

宽限期已于2022年3月10日生效。

外观设计注册流程发生了哪些变化?

在2022年3月10日或之后提交的外观设计申请在优先权日起6个月后自动进入形式审查阶段。通过删除提出注册请求这一要求,注册流程得到简化。如果申请人想在6个月内注册外观设计,也可以提出注册请求。

更新的形式要求有哪些?

外观设计申请的形式要求已简化。形式要求是与外观设计申请的申请流程有关的规则。例如,申请需要包含哪些信息以及附图应该如何呈现。更新的形式要求赋予了外观设计注册官特定权力,使其可以书面决定的方式提出具体的外观设计申请形式要求。这意味着形式要求的相关规则可以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技术需求。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

15.泰国《版权法修正案》:改善版权保护并为加入WIPO条约做准备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2022-03-17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2022年2月24日,泰国2022年《版权法修正案》(以下称“修正案”)在泰国皇家公报(Royal Thai Gazette)上发布。该修正案将自发布之日起180天后,即2022年8月23日生效。修正案将废除1994年《版权法》(以下称“现行法案”)中的部分条款并修订若干相关条款。修正案的目的是改善对版权作品的保护,并为泰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做好准备。本文将对修正案中的5项重大变化进行简要的介绍。

一、修正案中的主要条款

1.摄影作品版权保护期延长

根据修正案,摄影作品的版权保护期延长至摄影师有生之年及去世后50年。不过,如果摄影作品的版权保护在2022年8月23日之前到期,则不适用延期保护。

2.调整服务提供商和服务用户的定义

根据修正案,“服务提供商”的定义已经扩展至包括互联网托管服务提供商和搜索引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这是对现行法案规定的中介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缓存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进行的补充。

此外,修正案还将新增“服务用户”的定义。为了与新设立的删除机制相一致(第3点将讨论),服务用户被定义为服务提供商的用户,无论服务是否免费。

3.设立针对网络平台上侵犯版权材料的删除机制

修正案规定的新机制允许版权所有人在网络平台上直接对侵犯版权的作品采取行动,而无需通过传统的法院程序。

简而言之,这个过程先由版权所有人向服务提供商发出删除通知,以删除或限制对此类侵权作品及其引用或超链接的访问权限。在收到通知后,服务提供商必须立即按照版权所有人的要求行事,并通知被指控侵犯版权的相关服务用户。

在这方面,内容被删除或访问受限制的被指控服务用户可以向服务提供商发出反通知以重新发布内容或取消访问限制。在收到反通知后,服务提供商必须向版权所有人提供该通知的副本,并重新上传内容或取消对内容及其引用或超链接的访问限制。不过,前提是版权所有人在服务提供商收到反通知后的30天内未对被指控服务用户提起诉讼。

4.根据安全港原则免除服务提供商责任

修正案引入了安全港原则的拓展概念,以免除服务提供商的版权侵权责任。

服务提供商免于承担版权侵权责任的情况包括:

(1)明确公告了终止为屡次侵犯版权的服务用户提供服务的措施并且确实按规则操作;

(2)遵守专门针对相关类型服务提供商制定的法定条件。

综上所述,如果满足这两个条件,则可以推定服务提供商无需承担版权侵权的责任。这与现行法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现行法案规定服务提供商只有在遵守法院的禁令救济以停止侵权行为或删除侵权材料的情况下才能免除责任。

5.扩大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的责任范围

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的责任被扩大到任何可能导致访问权限控制的技术保护措施失效的行为。此类责任也适用于导致此类技术保护措施无效的服务、产品或设备的制造商、销售商或分销商,除非可根据修正案相关条款免除其责任。

二、其他要点

由于技术的快速变革,加强对版权所有人的保护和对服务提供商的保障对于继续鼓励版权作品的创作和合法使用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在这方面,修正案鼓励服务提供商重新审查其与现行法案保持一致的措施,并确保其运行也符合修正案的规定。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16.中国科研产出大量增加

2022.3.23.《国际商报》贸易投资版

本报讯 最新出版《自然》增刊公布的“自然指数五强”(Nature Index Big 5)显示,由于科研产出大量增加,2015-2021年经调整后中国的自然指数贡献份额增幅远超其它美、德、英、日四国。

“自然指数五强”聚焦全球五大科研领先的国家,即美国、中国、德国、英国和日本。根据自然指数的主要衡量标准--贡献份额(Share)来看,2015年以来,这五个国家一直保持全球领先,先后位次也没有变化,它们在自然指数中的贡献份额加起来接近70%。

自然指数数据显示,美国在生命科学领域居于主导地位,2021年该领域的贡献份额占全球的44.8%,中国则在化学领域居全球首位,贡献份额由2015年的21.6%增至2021年的35.8%,并在2018年就已超过美国。2021年,中国还第一次在物理科学领域超过美国,在该领域的贡献份额占全球的24.0%,美国以23.8%紧随其后。中国的科研产出更多地依赖于化学,该学科占其2021年总贡献份额的54.2%,美国生命科学领域的集中度居第二位,占其总贡献份额的比例是48.5%。

增刊还关注了五大科研强国的国际科研合作情况,并根据自然指数合作分值(Collaboration Score),列出了各国的十个主要科研合作伙伴国。数据显示,中美科研合作保持着韧性,科研合作程度依然最高。2015年至2020年,中美两国在自然指数中的合作论文数量由3412篇跃升至5213篇。但2018年以来,两国合作文章的逐年增速有所放缓。

此外,增刊还展示了这五个国家主要科研机构的国际合作关系。2021年,美国最主要的国际合作伙伴关系是哈佛大学与瑞士苏黎世大学、哈佛大学与柏林自由大学、哈佛大学与德国马普学会。中国的三大国际合作伙伴关系是新加坡国立大学和天津大学、中国科学院和德国马普学会、中国科学院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在日本,中国科学院是东京大学的第二大国际合作伙伴。

增刊指出,随着科研工作变得日益复杂,世界科研强国需要紧密的国际联系来保持其优势。同时提供了五大科研强国的主要科研机构排名,其中以中美科研机构居主导地位--科研机构前50强中,有42家来自这两个国家,这包括16家中国机构和26家美国机构。

(孟 妮)

17.风雨同舟 携手共进(大使随笔)

2022-03-18 09:09:52 人民网-人民日报

今年是非洲联盟成立20周年。2月5日,习近平主席致电第三十五届非洲联盟峰会,向非洲国家和人民表示热烈祝贺,体现了中非牢不可破、历久弥坚的深厚友谊。

非盟前身是成立于1963年的非洲统一组织。2002年7月非盟举行第一届峰会,正式取代非洲统一组织,成为全非最具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组织。20年来,非盟高举联合自强旗帜,积极探索适合非洲的发展道路,推动区域一体化建设取得重要成果,协调非洲国家团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力维护非洲和平、稳定与发展,带动非洲国际影响力和地位持续提升。

中国与非盟是推动构建高水平中非命运共同体、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的重要伙伴。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非洲是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大陆。相似的历史遭遇、共同的奋斗历程、一致的发展任务,将双方紧密联系在一起。非盟成立以来,中国与非盟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双方高层互访频繁,2008年建立中国—非盟战略对话机制,政治互信不断加深。2012年,中国援建的非盟总部大楼落成,成为中非合作新的丰碑。2015年和2018年,中国驻非盟使团、非盟驻华代表处先后开馆,双边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国与非盟相互声援、并肩战斗。2020年2月,非盟部长理事会发表公报支持中国抗疫努力,是全球首个重要地区组织和整个洲域公开给予中国声援。中国向非洲国家和非盟提供了百余批抗疫物资援助。中国援建的非洲疾控中心总部一期项目提前开工,并于去年完成封顶。中国与非盟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工作协调机制的谅解备忘录,标志着双方共建“一带一路”进入了实施落地的新阶段,为中非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注入新动力。去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宣布中非务实合作“九项工程”,其中包括再向非洲提供10亿剂新冠疫苗,帮助非洲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

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全球治理体系正经历前所未有的深刻调整。习近平主席审时度势、高瞻远瞩,提出全球发展倡议,推动国际社会切实重视包括非洲国家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处境,共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发展带来的新挑战。这一倡议得到非洲国家的热烈响应。中方欢迎非盟和广大非洲国家加入全球发展倡议,并愿推动倡议同非盟《2063年议程》深入对接。全球发展倡议将成为促进中非合作的又一助推器,为非洲实现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历史和现实证明,中非关系不是一天就发展起来的,也不是别人赐予的,而是中非长期以来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中非27亿人民的磅礴力量不可阻挡。中非合作将不断增进中非人民福祉,创造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美好明天。

(作者为中国驻非盟使团团长、大使 刘豫锡)

信息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18. 日本供应链重组政策及其影响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澎湃新闻网

刘湘丽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目前,日本的供应链政策正发生着根本性的改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积极推进“走出去”政策,鼓励企业到成本低廉、市场前景好的国家投资,在全世界建立生产、销售体系。然而在现今地缘政治冲突加剧、新冠肺炎疫情持续不散的肃杀态势下,日本重新对供应链进行了检视,提出了强韧供应链的战略目标。基于经济安全的考量,它开始鼓励企业将生产基地多元化、分散化以及战略物资本土化。这些举措显示日本供应链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往的“国际化”、“全球化”概念在淡化,取而代之成为主流思维的是“本土化”“区域化”。

日本原本在考虑全球的生产、销售布局时,首要考虑的是成本、效率和收益,即经济效益。然而现今的国际局势使得日本不得不把经济安全放到了首位。也就是说,国际局势的突变是日本供应链政策改变的主要原因。

日本采取了哪些政策来重组供应链?这些政策对与日本有着密切经济关系的中国会带来什么影响?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分析。

日本供应链重组政策的基本内容

日本供应链重组政策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增强国内生产能力、开拓多元生产基地、防止重要技术流失与建立供应链国际互补机制。

(一)增强国内生产能力

首先,日本开始通过补贴支持企业扩大国内生产,减少进口依赖。日本2020年5月宣布实施“作为供应链对策的促进国内投资事业费补贴”政策。该政策的目的是对生产高度集中在特定国家的产品和对国民健康生活极为重要的产品,支持企业扩大国内生产能量,以减少对进口的依赖,缓解供应紧张局面,降低供应中断风险。该政策称,企业投资厂房、设备、系统和生产线,可以申请国家补贴。补贴对象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以降低国外生产集中度为目的的投资。日本企业在中国进行着大量的半导体、电动车、电池等产品及零组件的生产。如果企业将这些生产线迁回日本国内,或在日本国内建设新工厂,大企业可获得相当于支出经费1/2的补贴,中小企业可获得2/3的补贴。补贴金额上限为150亿日元(约合8.9亿元)。

第二,以缓解暂时性供应紧张为目的的投资,指在医疗口罩、呼吸机等医用品、医疗设备等方面的投资。企业在日本国内建设新工厂、增加生产线等,都可以申请国家补贴。大企业的补贴率为支出经费的2/3,中小企业为3/4,补贴金额上限为150亿日元(约合8.9亿元)。

第三,两个以上中小企业联合增加生产规模以降低供应中断风险、提高整体效益的投资。比如,两个以上中小企业通过合作增加生产规模、提高了设备开工率,降低了交易成本,或者通过技术互补使供应来源扩大、销售渠道扩展、生产灵活性提高等,就可以申请这类补贴。补贴率为支出经费的3/4,金额上限是150亿日元(约合8.9亿元)。

该补贴政策在2020年5月-7月和2021年3月-5月两次公开募集申请企业。第一次募集的预算金额是3060亿日元(约合180.5亿元),第二次募集的预算金额是2108亿日元(约合124.4亿元)。第一次募集有1670家企业申请,146家企业最终获得批准,补贴金额为2478亿日元(约合146.2亿元)。146家企业中,56家与降低国外生产集中度有关,占获批准企业总数的38.4%,它们的产品涉及半导体、飞机、车载电池、稀土金属、面板多个行业。其他90家企业与缓解供应紧张局面有关,占获批准企业总数的61.6%,它们的产品主要是消毒酒精、口罩、医疗外罩、医用手套等医用品。第二次募集有280家企业申请,151家企业最终获得批准,补贴金额为2095亿日元(约合123.6亿元)。151家企业中,130家与降低国外生产集中度有关,占获批准企业总数的86.1%。它们的产品涉及半导体、电动车、海上风力发电多个行业。这些企业中有66家的产品属于核心元件。另外21家企业和缓解供应紧张局面有关,占获批准企业总数的13.9%。它们的产品主要是疫苗注射针、注射器、医用橡胶手套、医药品低温物流设备等。总的来看,有近300家企业获得了补贴,其中超过六成的企业是因为实施了降低国外生产集中度的投资。

其次,日本还决定重建半导体的国内生产体制,启动了先行开发项目。日本于2021年6月公布了半导体产业战略,决定加大投资,重建生产体制,以增强供应链韧性。

在技术突破方面,日本认为微细化是当今半导体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与半导体制造流程的前工序相比,后工序的微细化技术发展得更快。将模拟、存储、感应等多种芯片叠置的小型化、缩短芯片间接线的高速化和省电化、将多个电路板叠置的高性能化等是当今半导体制造的尖端技术,日本在重建半导体生产体制中,要把这些技术作为投资重点,并且要利用这些技术来进一步提高前工序的效率。

在如何推进半导体战略方面,日本计划实施“后5G基金计划”,启动两个先行项目:“微细化流程技术开发项目”和“多电路板重叠流程技术开发项目”,由日本的半导体设备企业、材料企业和台湾的半导体企业合作开发尖端逻辑半导体技术,在此基础上建立国内生产体制。目前,在日本经济产业省的协调下,索尼、丰田、三菱电机和台积电已达成协议,在日本建造首个20纳米半导体工厂,生产用于汽车、工业机械和家用电器的芯片,防止未来出现短缺。日本希望企业投资能达到1万亿日元(约合590亿元)。再者,日本将集中投资下下代半导体制造设备、材料的研究开发,重点扶持在尖端半导体制造流程后工序中要用到的设备元件、碳纳米管下一代突破型储存器技术,并且加大对商业应用的政策支援。日本还组建了国家级技术攻关体制。这个体制以国立的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开放创新联合体(TIA)为核心,日本半导体设备制造企业、材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为成员。开放创新联合体(TIA)的成员,除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以外,还包括物质材料研究机构(NIMS)、筑波大学、高能加速器研究机构(KEK)、东京大学、东北大学。

(二)开拓多元生产基地

因为不可能将所有产品的生产都撤回日本国内,所以,日本还支持企业开拓多元生产基地。日本在2020年5月制定了“海外供应链多元化支援”政策,对生产高度集中在特定国家的产品和对国民健康生活极为重要的产品,支持企业对供应链进行多元化和分散化,将生产从特定国家迁往以东南亚为中心的国家,以增加供应来源,降低供应中断风险。根据该政策,企业在此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可以得到国家补贴。具体包括三类。第一,土木、建筑工程费用。第二,与机械设备等有关的生产费用、购买费用。第三,改造费用。补贴率分为三种情况,大企业为支出费用的1/2,中小企业为2/3,中小企业集团(指两个以上中小企业组成的集团)为3/4,补贴金额为1亿日元(约合590万元)到50亿日元(约合3亿元)不等。

截至2021年6月底,日本已经四次募集申请企业。其中的三次是对设备投资的补贴。从这三次的募集情况来看,71家企业获得了批准。按设备分类,医药医疗产品27家,电子产品24家,汽车产品17家,稀土产品3家。按国家分类,越南30家,泰国13家,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各8家,缅甸2家,老挝、柬埔寨各1家。总体来看,与医药医疗、电子产品相关的设备投资居多,汽车产品的设备投资也占有一定比重。投资对象国家中,越南居第一,占42.3%;泰国居第二,占18.3%,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分别占据第三,占11.3%。日本以越南、泰国为中心开拓多元生产基地的特征十分明显。

此外,第四次募集申请企业,是对企业的商业可行性调查进行补贴。企业在正式决定在某地生产之前,一般要对当地商业环境进行调查。这次的海外供应链多元化支援政策也把调查费用纳入到了补贴范围。从募集情况来看,21家企业获得了批准,主要涉及机械、电子、材料、稀土、医疗设备等产品,以及电子商务平台、食品流通、物流、铁路运输等领域。由此可见,日本现在不只是将生产基地转移到东南亚,还在考虑在东南亚建设物流、电子商务平台等基础设施。调查对象国家包括:泰国7家,越南6家,印度尼西亚3家,印度2家,马来西亚、新加坡、柬埔寨各1家。越南、泰国仍然是日本最重视的国家,但也开始考虑印度、新加坡等国家,在东南亚地区建立更广泛的供应链。

(三)防止重要技术流失

日本认为,中美贸易摩擦态势已经影响到了自身的经济安全环境,日本必须加强技术监管,避免地缘政治动荡对技术地位造成冲击。日本2019年提出对重要技术进行全面管理,采取“知”“育”“守”“用”措施,即掌握重要技术分布,集中资源培育重要技术,防止重要技术流出,推进重要技术商业应用。日本还修改了《外汇与外国贸易法》(简称《外汇法》),收紧了技术投资和出口监管。从供应链的角度看,这就是要把关键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增强供应链的可控能力。

《外汇法》的修改重点,是将外资收购日本上市公司股份时的申报门槛比例从原来的10%下调到1%。这意味着日本上市公司在接受外国投资时将受到更严格的约束。《外汇法》对外资收购日本上市企业股份采取分行业监管方式。《外汇法》把行业分为“指定行业”和“非指定行业”两类,指定行业又分为核心行业和非核心行业。对于外资来讲,当收购对象企业属于核心行业,就必须向有关部门事先申报;如果属于非核心行业,则可以豁免事先申报义务,但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并且事后报告;如果属于非指定行业,则仅需要事后报告。

原来被列为指定行业的有12个,它们是武器、飞机、核能、航太、可用于军事的通用零组件制造、网络安全、电力、燃气、通信、上下水道、铁路和石油业。2020年6月,日本又追加了两个行业,一个是与疫苗、先进药物有关的医药制造行业,另一个是与人工呼吸机、心肺机、透析机、起搏器、输液泵有关的高端医疗设备行业。指定行业的数量看似不多,但是其中的“可用于军事的通用零组件制造”行业的范围非常广,几乎涉及了所有制造业,因此,实际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将受到影响。这可以从日本财务省公布的监管清单中得到佐证。

2020年5月8日,日本财务省公布了关于外资收购所需要事先申报、满足条件并事后报告以及事后报告的目标上市公司清单。3800家日本上市公司被列入清单。其中有518家属于核心行业,占清单公司总数的13.6%。这些企业所属的行业非常广泛,如汽车、电子、电机、半导体、机器人、化学、制药、电信等都在此列。并且被列出的企业都是些耳熟能详的企业,如日立、东芝、丰田、本田、田村制造所、京瓷、三菱电机、富士电机、软银集团、日本电信电话等企业。外资在收购这些企业股份超过1%时需要事先申报。另外,有1584家企业被列入非核心行业,占清单公司总数的41.7%。这些企业的行业也很广泛,也有很多著名企业,如发那科、任天堂等企业。外资在收购这些企业股份超过1%时,虽然不需要事先申报,但必须达到一定条件并且事后报告。

(四)建立供应链国际互补机制

经过多年来的国际化经营,日本已经和很多国家建立了密切的经贸关系。

近几年日本加强国际合作的重点对象是东盟。日本与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在2020年4月20日发表了“应对新冠疫情的经济强韧性倡议”,表示要保持双方紧密的经济关系,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加强经济韧性。该倡议明确了双方进行合作的领域与内容。日本与东盟经济部长会议接着在7月28日出台了“日本东盟经济强韧化行动计划”。该项计划包含了50多项具体措施。在供应链韧性方面,计划实施“强化海外供应链韧性计划”,由日本东盟经济产业合作委员会(AMEICC)事务局负责,支持企业以降低生产集中度为目的增加对东盟的投资,对企业购买设备、实施商业调查提供补贴。并且计划启动若干项人才计划,帮助东盟国家培养人才,提高生产供应管理能力。再者,还着手构建应对供应链危机的合作机制。如支持东亚与东盟经济研究中心(ERIA)设立强化供应链韧性的持续性项目,开展调查研究,举办产学官研讨论坛,对建立应对危机的合作机制提出制定政策。另外,着手建立与东盟的贸易手续数字化系统。主要就是使用区块链技术,建立“贸易信息合作平台”,使发货单、船载货物证明等的数字化,进而达到通关手续等数字化。数字化通关系统的建立,会大大提高交易速度和监控力度,保障东南亚供应链的稳定安全。

日本还在东盟之外寻求与更多国家及地区的合作。2021年4月27日,日本、澳大利亚、印度三国的经济部长发表了“供应链强韧化倡议(SCRI)”,内容概括为三点:通过贸易手续数位化来促进贸易及其顺利化;通过改善商业环境、供需匹配等促进投资及其顺利化;支持以生产基地多元化为目的的设备投资。日本还和澳大利亚、印度、东盟共同举办了“供应链强韧化论坛”,探讨如何在印太地区加强供应链韧性和提高产业竞争力。日本至今为止在东盟建立了较完善的供应链,现在计划要与印度相连接,建立范围更广的供应链。2021年4月,日本还与美国、欧盟、中国台湾合办了“重组供应链,促进理念相近伙伴间的韧性”的论坛,共同发布“巩固供应链安全的联合声明”,以加强在供应链重组与韧性方面的咨询与合作,鼓励将供应链布局在理念相近经济体的区域,以确保供应链不受不稳定因素的影响。

日本供应链重组政策的影响

日本的供应链重组政策已经开始产生实际效应。政府的政策推动,大大提高了企业对供应链的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这表现在申请政策补贴的企业数量上。如,促进国内投资补贴政策在第一次募集申请企业时竟有1600多家企业报名,以至于不得不增加预算进行第二次募集。从企业的申请内容可以看到,口罩、呼吸机等医药品及医疗设备的数量最多,这表明日本企业准备要在国内投资生产这些产品,不再依赖进口,也就是说,投入中国市场的医用品及医疗设备的生产将回归日本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时,日本企业尽管在中国工厂生产了大量的口罩,但却无法运输到日本,使得日本国内口罩供应一度断链。

现在,由于有政策补贴,不仅原来的口罩生产企业增加了国内生产,甚至有许多原本不生产口罩的企业也斥资生产口罩,很快日本国内的口罩供应就恢复到了供应充足的局面,这意味着从中国进口口罩会有相当程度的减少。同时,也有很多企业申请在日本国内或是东南亚进行半导体、电动车、车载电池、飞机、海上风力发电设备、稀土金属等战略物资、特别是其核心元件的生产。因为新冠肺炎疫情也中断了这些物资从中国的运输,日本国内使用这些产品的企业不得不停工待料。今后这些产品在中国的生产也可能会逐渐减少。近年来由于受中国人工成本上升、汇率变化等的影响,已经有一些日本企业陆续将工厂从中国转移到东南亚。日本的供应链重组政策有可能会加速这种趋势。

日本的供应链重组政策对中国的影响可以分两个层次观察。第一个层次,是日本企业在中国生产、出口到日本及其他国家的产品。供应链重组的重要内容就是将这些产品或改为在日本国内生产、或改为非中国生产。因为除了疫情影响之外,还要避开美国对中国制造课税的风险。对中国来说,出口减少必然会带来就业、税收以及相关零部件生产的减少。第二个观察层次,是在中国国内销售的部分。中国国内的需求依然存在,日本企业当然不会放弃这个市场机会,因此,日本的供应链重组对这个部分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日本企业在东南亚等的生产走上了轨道,经营成本又低于中国生产的话,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产品也很有可能变成从外国进口。在这个意义上看,日本供应链重组有可能减少日本企业在中国的生产总量。

19.碳中和对我国外贸的挑战与对策

转载自商务部网站---

连平

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

常冉

植信投资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于2020年9月联合国大会上正式宣布。我国碳中和战略的实施对全球经济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对全球气候环境改善将发挥重要作用。碳中和与能源使用结构、大宗原料结构、中下游商品结构等方面存在密切关联,通过投入产出对我国外贸行业产生联动效应。在全球碳中和推进的大背景下,我国外贸面临哪些机遇与挑战,我国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的产业结构将会产生怎样变化,我国外贸应当如何积极应对并转型升级,都值得深入研究。

一、碳中和为我国外贸转型升级带来契机

根据气候经济学环境库茨涅兹(“ECK”曲线)理论,一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呈现倒“U”型关系,与“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内涵一致(图1)。一个经济体在工业化初期,经济水平(人均GDP)和环境污染水平(碳排放量)都比较低,随着经济增长和工业化程度加深,碳排放快速增长达到峰值即“碳达峰”,之后伴随产业结构优化、经济水平提升、环境重视度提高等因素影响,碳排放与人均GDP增长开始“脱钩”,碳排放量逐渐下滑至临界值状态即“碳中和”。我国于2020年做出“双碳”承诺的具体内容包括:将力争2030年前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是指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再增长,达到峰值后逐步减少;“碳中和”是指人为排放的二氧化碳被外部努力(碳储积和碳封存)和自然过程(林业、海洋和土壤的固碳)所吸收中和。这一“3060目标”被纳入我国“十四五”规划,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关键是如何实现碳中和状态。碳达峰要达到什么程度的顶峰和高度没有天花板限制。碳中和需要通过“减少排放”和“中和排放”两条路径实现。一方面,通过替代化石能源和技术突破,减少并降低现有工业行业的碳排放总量;另一方面,对于无法能源替代和不得不排放的二氧化碳,采用固碳和碳吸收方法达到碳中和。碳中和为我国外贸转型升级带来重要契机。

(一)碳中和有利于促进外贸结构升级

外贸行业的低碳转型能带来新的贸易增长点和就业机会,是实现我国未来出口保量提质和优化增效的关键支撑。根据《中国长期低碳发展战略与转型路径研究》报告测算,2020年至2050年能源系统需新增投资约100万亿元,其年度新增投资占我国年度GDP的比重约为3.1%。大规模绿色投资将拉动出口增长和带动居民就业,预计创造新增就业岗位可达200万个左右。碳中和将倒逼我国工业体系尤其是制造行业的革新,促使我国高碳行业改进技术、提高生产率,实现节能减排和优化升级。同时,碳中和也将加快第三产业出口竞争力提升,绕开各类贸易壁垒,从“制造加工贸易”转向“知识服务贸易”。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增长13.3%,占服务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44.7%。其中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的增长最快,增速为26.1%和21.5%。我国知识型服务贸易竞争优势逐渐增强,未来出口增长仍有较大空间,碳中和将推动我国出口贸易的方式转变和结构升级。

(二)碳中和有利于降低贸易壁垒冲击

欧盟等地区的碳中和政策起步较早,出于保护本土企业和阻止碳泄露、碳转移目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手段被提上日程。一旦此类“绿色贸易壁垒”实施将极大影响我国出口稳定性并降低出口国际竞争力。沃尔玛自2014年起要求上架产品需提供碳排放足迹,此举影响沃尔玛上下游企业共计500多家,其中80%的供应链企业在中国。据商务部调查统计,近十年我国约70%的出口企业遭遇不同程度的贸易壁垒限制,25%的出口数量受到影响,损失约2000亿美元,其中来自欧盟、美国和日本的绿色贸易壁垒造成的损失占比高达90%左右。由此可知,我国实施碳中和将进一步提升绿色技术含量,更深度融入全球供应链,并提升自身的价值链地位,从而减少贸易壁垒冲击并降低未来出口贸易的损失。

(三)碳中和有利于降低能源进口依赖

目前,我国对于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进口依赖较强。我国于2018年成为第一大石油进口国,2020年我国石油进口量为5.42亿吨,石油对外依赖度高达72%。2020年我国天然气产量为1925亿立方米,但消费量达3240亿立方米,进口量约为1315亿立方米,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约40.6%。碳中和实现的最主要途径是替代化石能源使用,提高非碳能源占比,从而有助于我国在能源转型的竞赛中获得主动权,减少对海外高排放能源的依赖,维护国家能源使用独立性。

二、商品贸易面临结构性挑战和转变

能源革新可能推动新一轮“朱格拉”周期,从而改变全球贸易模式和商品结构。我国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商品贸易将面临结构性的挑战和转变。

(一)低碳和新能源产品出口增速有望加快

根据国际能源机构(IEA)预测,2050年全球90%的发电量来自可再生能源,其中光伏和风能的发电占比可达70%,未来光伏等新能源将成为主流。目前,我国已在这一领域积累了市场优势,是世界上最大的氢能生产国,承担全球超过50%的电动汽车和动力电池的生产,同时风电和太阳能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为世界第一。近几年我国低碳和新能源产品的出口呈现高速增长态势。2021年6月,风力发电机组、太阳能电池和蓄电池出口分别为2.9亿美元、22.8亿美元和22.7亿美元,比2018年同期增长372.6%、115.0%和84.9%。未来我国低碳及新能源行业的规模效应将充分发挥,低碳产品的出口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

(二)中低端高碳工业品的出口将受到一定程度制约

近年来,我国严格控制火电发电、电解铝等高碳排放行业的新增产能,对污染强度高、生产效率低的行业采取限产措施,压缩过剩产能。首先,上游高碳生产环节或低端行业被动降出口。对于轻工纺织、石化采购、重金属冶炼与压延加工等行业,原先依靠低环境成本代价实现出口扩张的局面将被扭转。在减排限制和环境改善的压力下,高碳企业将因购买碳排放配额、改进去碳设备,大幅提升成本进而冲击产品出口竞争力,因成本约束“被动”降低出口。其次,基建工业关联的行业主动降出口。铝、钢材等关乎国内基础建设和工业产能的行业,其价格易受国际大宗商品波动的影响。为维护国内生产稳定,未来短期内,此类高碳商品将以国内供给为主,因保障国内供给“主动”降低出口。

(三)低碳技术设备和新能源原材料的进口得到提振

为弥补低碳生产技术短板,我国将加大低碳技术设备进口。目前一些核心绿色能源技术集中在少数发达工业国家,比如日本在燃料电池研究中占主导地位,欧洲在存储低碳氢能方面处于领先。加大低碳技术设备的进口,将有利于从制造业生产链上游环节控制碳排放,全面有效实现碳减排。光伏和风电产业的发展将提振铜、铝、镍的进口。光伏、风电和新能源电池这三大领域是用铜的主要需求来源,预计2030年用铜总量达650万吨,未来10年铜需求复合增速达到4.3%,为历史最高的需求增速水平。目前国内电解铝产能已至天花板,未来增长空间有限,电解铝供给的投产周期很长,我国新能源生产对铝的进口需求将保持韧性。

(四)化石能源的进口依赖度将显著下滑

我国于2018年成为全球最大的能源进口国,当年进口量约9.7亿吨标准煤,化石能源燃烧的碳排放量占碳排放总量比重约为75%,降低化石能源是碳减排的最有效途径。根据“十四五”工业规划目标测算,我国每年煤炭进口量可能不超过1亿吨,与2020年进口3.04亿吨相比,未来煤炭进口将明显减少。在全球碳中和推动下,我国加快开发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进口,以往进口依赖度较高的铁矿石、焦炭、动力煤、原油等化石能源,今后的进口需求将会持续下降。

(五)钢铁行业出口结构产生分化

钢铁行业对我国碳排放影响较大,是我国碳排放最高的制造业部门。我国钢铁行业碳排放量占全球钢铁行业碳排放量的51%,远超其它经济体的钢铁碳排放占比(图2)。同期欧盟钢铁行业碳排放占全球钢铁碳排放的比例为12%,日本占比为8%。从我国的碳排放量行业构成上来看,钢铁以10%的占比位列第三,居于火电和石油行业之后,钢铁行业碳减排对我国行业整体碳减排和环境改善将起到重要作用。我国钢铁行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约925.8万吨,居于全部工业行业首位。一方面,在碳中和目标约束下,中低端钢铁产品出口显著降低。低端钢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化石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铁矿石作为钢铁生产主要原材料,成为国外矿业巨头向我国钢铁企业议价的“杀手锏”。在高进口价格叠加低出口价格的夹缝中,我国低端钢铁出口利润被挤压,生产过程中还将各类污染物排放留在国内。因此控制低端钢铁的出口成为实现碳中和的有效途径,我国于2021年5月和8月,两次提高部分低端钢材的出口关税,以达到限制新增产能和保障国内供给目的。另一方面,高端钢铁产品出口有望持续。与此同时,为鼓励高端钢铁参与国际竞争,海关仍保留对电工钢、汽车等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目的是促进钢铁行业的低碳生产链和供应链的形成,增加我国高端钢材出口并提升国际竞争力。

三、服务贸易挑战和机遇并存

在去碳化背景下,运输服务业成本可能抬升,航运业承压。海运服务业居于我国服务贸易重要地位。2021年1-9月,我国运输服务业出口占服务贸易总出口的35.8%。9月我国运输服务出口增幅高达154.7%,是拉动服务贸易出口的主力。目前全世界超过96%的干货集装箱和100%的冷藏集装箱都由我国生产。我国海运船队规模居世界第二位。在全球港口货物吞吐量前10名当中,中国占8席,在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前10名的港口当中,中国占7席。由此可见,国际海运服务业是否高水平发展直接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的质量和规模。海运服务业去碳化将会增加成本压力。

海运服务业实现碳中和的过程中似乎存在一个“不可能三角形”,即环境保护、能源安全、经济效益三者难以同时兼顾。在使用安全能源并保障生态环境的情况下,海运成本上涨成为必然,高企的成本可能制约行业发展。全球进出口货运总量约90%采用海运方式,海运碳排放占全球排放比重为2.5%。国际海事组织(IMO)的碳减排目标是205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8年减少50%,“去碳化”是海运服务未来发展方向。疫情暴发以来,全球海运价格飙升,波罗的海指数(BDI)指数和集装箱价格屡创新高。据预测,未来至少3年内集装箱、船舶及港口操作能力吃紧,全球海运运力不足将持续存在。虽然自今年9月起,部分全球航运巨头采取冻价策略以稳定价格,但尚未缓解的海运供需矛盾和船舶集装箱的紧缺进一步加剧海运压力,碳中和目标的实施可能削弱我国运输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未来,低碳储碳技术将驱动制造业服务化趋势加快。碳中和的实现离不开技术驱动。当前我国在碳捕捉、碳储存、去碳、固碳、凝碳等方面还存在技术短板,低碳技术的引进利于我国工业生产优化并促进去碳化生产转型。制造业服务化趋势日益明显,传统的制造业与服务业分割边界逐渐被打破,服务贸易尤其是数字化和低碳技术对制造业贸易的支撑作用越发显著,制造业贸易的服务化、高端化、数字化、低碳化已成未来发展趋势。将技术服务融入制造业贸易有利于加快碳中和的实现步伐。例如中国钢铁采用转炉炼钢法,每吨钢材排放2吨二氧化碳当量,加拿大采用电弧炉炼钢法,每吨钢材排放1.5吨二氧化碳当量,美国采用优化小型电弧炉炼钢法,每吨钢材排放1吨二氧化碳当量。由此可见,制造业贸易的“去碳化”关键依靠与技术服务的融合。

四、“碳关税”和“碳标签”为我国外贸的两大挑战

在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过程中,部分发达经济体利用技术类限制性手段形成贸易壁垒,可能对我国参与国际分工和贸易出口带来掣肘。随着欧盟、日本等先后开启碳中和进程,“碳关税”和“碳标签”制度成为“双碳”政策下我国外贸面临的两大潜在挑战。

(一)“碳关税”实施可能削弱我国出口商品竞争力

碳关税是指针对隐含二氧化碳排放的进出口商品征收额外的关税。2019年12月,欧盟发布《欧洲绿色新政》计划在欧盟区内实行碳关税,主要目的是在全球范围内减少碳泄露和碳转移,防止产生对环境不利的“逐底竞争”。具体而言,不仅防止欧盟高碳排放的企业向减排政策宽松的地区转移,而且预防高排放低价格的进口商品冲击欧盟市场和产业。2021年7月,欧盟提出了一揽子环保提案,对碳关税制度实施有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提案内容,欧盟计划从2023年起实施碳关税,于2026年起正式对欧盟进口的部分商品征收碳关税,届时欧盟将对从碳排放宽松国家和地区进口的钢铁、水泥、铝和化肥等商品额外加征碳关税。未来碳关税的落地将对我国出口竞争力、进口成本、经济增长等带来挑战和冲击。

一是“碳关税”可能减少钢铁和金属制品等出口份额。碳关税一旦实施,使得征税对象商品的价格“变贵”,削弱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采用2020年我国出口数据做基础分析,在加征欧盟碳关税的重度压力下,我国受影响的出口规模约为1.1万亿美元,占总贸易额的42.1%。如果仅对高碳行业征收取碳关税,受影响的出口规模约为4550亿美元,占总贸易额的17.6%。基于欧盟WIOD投入产出数据2000-2014年的数据,通过采用多区域投入产出模型测算发现,欧盟碳关税的实施将使我国出口份额下降0.3%,对我国出口冲击最大的三个行业为机械设备、金属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

二是高排放强度是我国未来承担较高碳关税的主因。根据碳关税的计算公式可知,碳关税额的高低由碳关税进口税率、进口品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进口品碳排放强度三个因素共同决定。其中碳关税进口税率、进口品数量,这两个指标由进出口客观情况确定,进口品碳排放强度则由出口国的生产技术决定。2020年我国对欧盟出口产品的平均碳排放强度为0.89千克/美元,而欧盟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平均排放强度仅为0.28千克/美元。由此对比可知,提高生产技术并降低碳排放强度是未来减少我国碳关税成本负担的重要手段。

三是“碳关税”可能提升我国先进技术的引入成本。实行碳关税后,国内生产企业为与国际市场接轨,出口生产商需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低碳技术及生产工艺,致使外贸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高企,可能会压缩外贸企业的经营收入和利润空间。例如,在中美贸易战中,美国通过提升碳排放强度要求以及实施相关碳排放标准,使得我国的部分机电、电子等产品因未能达到美国标准而退出市场。这些机电类商品若要成功出口美国就必须引进发达国家的相关减排技术和设备,从而将会增加成本。

四是“碳关税”可能在短期内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压力,但影响程度有限。通过采用全球多区域静态一般均衡模型,测算并模拟碳关税对我国的GDP影响,发现欧盟碳关税对我国整体GDP影响系数为-0.01%,与东盟GDP影响系数-0.01%相同,远低于对俄罗斯-0.05%的影响系数。欧盟碳关税上涨幅度有限,对于以俄罗斯为代表的高碳原材料出口国的影响更显著,我国对欧盟出口则以劳动密集型和机电类终端品为主。欧盟碳关税针对全球所有地区实施,不同于中美贸易摩擦期间美国实行的针对性关税。

(二)“碳标签”实施可能抬高出口贸易成本

碳标签是一种环境标识,把贸易商品在生命周期内所排放的温室气体(碳足迹)用量化指数标识出来,以标签形式告知消费者此贸易品的碳排放量。欧盟将于2023年实施的碳关税便以贸易产品的碳标签作为衡量碳关税税基的依据。目前,欧美日韩等国家相继实施碳标签制度,从消费端引导低碳化的生产制造。未来一旦欧盟碳关税落地、日韩等地对贸易商品提出碳标签要求,将可能对我国出口贸易产生制约并加剧外贸企业的成本压力。

一是“碳标签”可能催生新型贸易壁垒。气候改善先行的发达经济体已陆续实施碳标签制度,碳标签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和认可度不断提升。一旦碳标签制度普遍应用于国际贸易商品,有可能会被发达经济体用来设置新的技术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目前世界上的碳标签制度主要在美、英、德、韩、日等发达国家中实施,这些实施碳标签的国家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出口贸易伙伴。目前,这些国家的碳标签制度涉及的主要贸易品集中在农产品、纺织品、服装制品等劳动密集型商品,这些商品也是我国除机电类商品之外的主要出口品。2021年1-10月,农产品、纺织品、服装制品的出口占我国总出口的平均比重约为2.5%、4.4%和5.1%。一旦发达国家开启进口商品碳标签强制要求,可能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碳标签未来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出口造成短期冲击。

二是碳足迹测定和碳标签申请执行,将抬高外贸企业成本。一方面,企业内部进行碳足迹测定以及绿色生产设备升级的成本有所增加。在推进碳标签制度的过程中,存在着碳数据获取、碳排放计算、第三方资质核证、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等尚未明确解决的问题。碳足迹需要记录贸易商品在整个生命周期所有环节的碳排放,贸易品的生命周期包含从原料、加工、制造、储存、贸易、运输、消费、废弃、回收全部链条。所有环节的数据收集和计算均存在较大的挑战,从上游的供应商、中游的加工商、下游的品牌商及制造商,整个生命周期的碳足迹记录需要外贸企业投入一定的成本,依靠数据化、流程化的有效管理才能完成。经测算,欧盟碳标签对我国出口尤其是纺织品出口具有的显著负向影响,致使我国纺织品生产成品平均增加3%,对欧盟出口额平均减少1.3%。另一方面,申请碳标签耗时不短且费用成本不低。以欧盟为例,申请碳标签的费用约1200欧元,使用年费约25000欧元/年,申请时间一般不低于24个月。另外,外贸企业使用碳标签披露碳足迹可能产生顾虑,因为生产贸易品越多碳排放就越大,涉及的碳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会更高。但同时我们也需要认识到,展示碳标签并鼓励企业利用减排技术是一项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措施,对企业和消费者会产生正向引导。

(三)外贸低碳技术的倒逼是来自“碳关税”和“碳标签”的主要挑战

透过“碳关税”和“碳标签”对出口贸易冲击的表象,外贸企业绿色生产技术的倒逼才是我国出口面临的挑战。一方面,若“碳关税”和“碳标签”当作贸易保护手段,受到出口贸易冲击的范围不仅限于中国。同样采用高碳生产技术且与我国具备较强产业互补性的东盟国家,其劳动密集型和部分机电产品同样会遭受出口冲击。另一方面,由“碳关税”和“碳标签”造成的出口国贸易成本增加可能会因成本转嫁终端进口消费者,造成进口国物价上涨。如前所述,“碳关税”和“碳标签”将直接增加出口商品成本并抬升企业生产成本,对于纺织品等技术替代性较弱的商品而言,贸易和生产成本的抬升不一定会显著造成出口份额的降低,对进口商品价格的推升作用反而更加明显,倒逼出口国绿色生产技术升级,促使主要出口国形成较统一的绿色标准,避免因高污染低成本造成逐底竞争,是“碳关税”和“碳标签”主导方的真实诉求。根据迈克尔·波特的动态竞争优势理论“恰当的环境规制可以激发被规制企业创新,产生效率收益。环境规制通过刺激创新可对本国企业的国际市场地位产生正面影响”,只有我国外贸实现技术升级和绿色生产,才能跨越“碳标签”和“碳关税”的贸易壁垒。

五、碳中和政策下我国外贸转型的建议

在全球碳中和发展趋势下,我国的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将开启新一轮的结构重塑,外贸发展面临不平衡、不稳定的潜在外部挑战。为此,在推进碳中和政策过程中,应从国际合作、企业转型、技术升级、金融保障等方面积极应对,以实现外贸“稳增长、促创新、保通畅、扩合作”的发展目标。

(一)加强国际区域合作,完善低碳减排机制

深化国际区域间经贸合作,是完善减排机制并提升绿色技术的有效途径。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升级自贸协定,深度融入国际区域经贸合作,既可以对世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也有助于提升自身外贸发展水平。加强与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的区域合作,可以提高自身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生产技术水平。低碳技术引进可能存在一定的技术贸易壁垒,在绿色低碳领域开展友好国际合作十分有必要,碳减排和碳中和是全人类的共同挑战,对有利于实现碳中和的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应当得到自由贸易和跨境投资的支持。通过双边和多边的贸易协定合作谈判,探索建立“共同但有区别”的国际贸易碳排放标准和规则,防止将“碳关税”和“碳标签”演变为绿色贸易壁垒或技术贸易壁垒。通过“一带一路”绿色投资、零碳低碳技术贸易等方式,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绿色产能、绿色资本、绿色贸易等方面的合作。2022年RCEP落地生效,未来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将为我国高质量对外开放注入新动能,加强与东盟地区的绿色低碳贸易领域合作发展,将进一步促进绿色技术的互通融合。

(二)促进出口产业升级,推动外贸企业转型

要进一步加快出口产业的结构升级和技术升级,增加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的投入,通过绿色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出口商品的贸易附加值。对于经济增长拉动作用强,但耗能较大、排放强度高的行业,要推动行业整体的绿色升级,鼓励建立绿色化、智能化的基础设施,促进低碳材料的改进、生产工艺的创造,实现产业链与工业布局的再造,形成一套环境友好的可持续生产方式。应鼓励高技术、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适度提升绿色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和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引导绿色技术含量低、碳排放强度高的企业进行产业升级。对于高污染高排放的外贸生产企业,通过较高的治污成本倒逼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采用环境规制手段将其出口商品的环境成本内部化,进而促进节能生产技术的改造与应用。同时,可采用定向补贴的方式支持企业购置环保设施,鼓励企业开展有利于减排的工艺创新活动,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与污染排放,实现出口企业的绿色转型升级。

(三)加强低碳研发创新,提升减排技术应用

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创新,占领碳中和技术高地是实现绿色外贸转型的重要手段。中央要求实现碳中和“先立后破”,避免运动式的减碳,因此有必要清晰编制碳中和的实现步骤、战略规划和落地流程。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低碳研发技术的创新,为碳减排释放价格信号并提供激励机制,将资金引导至减排潜力大的研发环节,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前沿技术突破。鼓励碳捕捉、碳储存等绿色技术创新,提早部署并规划二氧化碳捕集和封存项目,着重突破工业生产碳中和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碳中和试点和项目开发,生产更多以林业碳汇、海洋碳汇为主的生态产品,推进绿碳增汇行动。目前,我国绿色产业的研发投入和科技转化率需要进一步提高,2020年环保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约为3.4%,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15%-20%的投入占比。因此,一方面要加强“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支持科研院校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与产业园区构建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加强绿色技术的市场导向,提高环保产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则要做好绿色技术的信息搜集、分析评估,并推动资金和产业之间的无摩擦对接,促进绿色技术顺利实现成果转化。

(四)完善金融保障工具,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按照发展绿色金融“三大功能”和“五大支柱”基本框架思路,应全面建设外贸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持续推进碳减排支持金融工具的实施,探索经验,不断完善。一方面,伴随碳减排金融工具和专项贷款政策相继落地,“精准扶持、有效风控”成为完善碳减排金融保障工具的核心关注点。近期人民银行宣布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通过“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按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为1.75%。国务院设立2000亿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为14.8万亿元,其中投向清洁能源产业的贷款余额为3.8万亿元,较去年三季度末增加7100亿元。在满足外贸企业绿色融资需求的同时,逐步建立全面的进出口贸易风险管理体系,增强对低碳转型外贸企业的风险识别,提高投资安全性和有效性。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气候变化给金融资产带来的风险,未雨绸缪,做好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在高碳资产成为搁置资产前,预防行业区域性风险。同时,强化金融机构监管与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业务操作和审批流程,有效加强碳减排项目的甄别和风险管控,避免新项目贷款的违规操作。另一方面,绿色债券监管机制尚待完善。2021年年内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约5800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的发行额,其中碳中和债券累计发行1800多亿元。目前,我国仅有绿色金融债的存续期信息披露模板,其他绿色债券品种信息披露尚需进一步明确。不同品种的绿色债券信息披露差异会增加投资者获取信息难度并降低投资者积极性。2017年《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中并未明确具体操作细则,导致了第三方评估认证业务尚无统一标准,且各机构质量参差不齐的状况,因此需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认证标准,以提高认证机构公信力。

来源:《新金融》2022年第1期

20.商务知识--关税后纳制

关税后纳制是海关允许某些纳税人在办理了有关关税手续后,先行办理放行货物的手续,然后再办理征纳关税手续的海关制度。关税后纳制是在通常的基本纳税方式的基础上,对某些易腐、急需或有关手续无法立即办结等特殊情况采取的一种变通措施。海关在提取货样、收取保证金或接受纳税人其他担保后即可放行有关货物。关税后纳制使海关有充足的时间准确地进行关税税则归类,审定货物完税价格,确定其原产地等作业,或使纳税人有时间完成有关手续,防止口岸积压货物,使进出境货物尽早投入使用。

编辑:政策法规处(公平贸易处)2022.4.2.  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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