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宁波市放心消费城市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整改情况公示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2-12-2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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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甬审政调〔2021〕10号)反馈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分解靠实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切实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提升。现就审计中反馈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政策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出台家政就业创业补助政策。

整改情况:2022年3月,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宁波市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或就业家政企业补助实施细则》(甬商务消费〔2022〕45号),5月组织开展了补助申报工作

2.未制定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三年推进工作计划及相关支持政策

整改情况:近3年,我市加大高端商业品牌引进力度,万象城、阪急等一线商业综合体相继落户宁波。通过市场化运营相应引进了一批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仅2021年我市共引进旗舰店、体验店及首店项目221个,由于在高端商业综合体引进过程中,已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因此建议暂不另行制定其他支持政策。

二、关于工作推进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品牌连锁便利店数量、省级高品质步行街数量实际值与计划目标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品牌连锁便利店方面:我局2020年已拟好《关于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的实施意见(初稿)》,并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力求通过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快速发展,扩大品牌连锁便利店覆盖面,但由于财政资金等原因暂未获批复。

步行街方面:我局积极推进省级高品质步行街创建,目前已完成老外滩、南塘老街、韩岭老街、南部商务区水街等4条省级高品质步行街的验收,我局将继续加强与省商务厅对接,持续推动步行街的改造提升和创建工作。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网络消费额等指标实际值与计划目标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社会消费品零售方面:《宁波市建设国际消费城市实施方案》发布于2019年,当时国内外市场环境较好,预期增长较快,但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商品零售业受到较大的冲击,导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实际完成值未达预期。随着疫情的逐步控制,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培育新的限上企业,加大个转企、小升规力度,推动升规入统,为全市社零寻求新的增量,稳步促进社零指标回升。2021年,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49.1亿元,同比增长9.7%。

网络消费方面:2020年9月,省商务厅对全省2019年、2020年网络零售额、网络消费额等统计数据基数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相关数据整体调低了10%左右,导致我市2020年网络消费额与目标数相比下降了10%左右,但同比增幅仍然保持10%以上,与原定工作目标一致。我局充分利用国内国际双循环为各类新业态发展提供强劲的市场拉动力量,积极培育直播电商、社区拼购、无人零售等新模式,打造一批“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新业态。2021年,实现居民网络消费额1771.7亿元,同比增长9.2%。

3.未建立夜间经济部门考核制度,缺乏重点任务督查、推进措施,部分区县未落实“夜间区长”和“夜间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未将夜间经济纳入年度政府部门重点工作考核。

整改情况:自2020年开始,我局连续印发了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宁波市国际消费城市和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并建立了月度工作情况推进督查机制,将夜间经济发展作为各区(县、市)商务局的年度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同时,我局下发《关于加快建立“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建立“夜间区长”和“夜间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加快推动夜间经济发展。

4.特色商业示范街区评选数量未达标。

整改情况2021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商业特色街区提档升级和十五分钟商贸便民服务圈建设工作的通知》,完成了全市26条步行街提档升级和复评创建工作。

5.2020年度宁波泛海观美农副产品公司冻猪肉储备未达标。

整改情况我局积极采取措施,一是做好年度储备任务衔接,确保不断档;二是组织开展常态化的督促检查,指导企业规范做好承储工作;三是积极研究新的监控方法,进一步完善监控体系,及时采取限期整改或调整承储企业等措施,确保年度储备工作保持稳定。目前,已取消宁波泛海观美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今后三年内市级冻猪肉承储资格已确定新的承储企业,落实年度储备任务。

6.未制定免税店引进行动计划,水陆等口岸试点工作尚未开展。

整改措施:前期,我局就市内免税店事宜,多次与主管此项工作的财政部门接,由于国家政策等多方面原因,暂未获相关国家部委准。此外,我局积极联合税务局、文广旅游局等部门,组织商贸企业积极申报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争取在离境退税商店方面实现突破,目前,全市11商贸企业获批。

7.未制定细化的“最宁波、最时尚、最国际”建设方案、未明确“泛三江口”核心商圈建设工作目标、路径、措施和时间节点

整改情况针对“泛三江口”特定区域商圈发展,各区域已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江北区制定老外滩改造提升3年行动计划,着力打造“最国际”板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甬江时尚东外滩开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着力体现“最时尚”特色;海曙区完成了东渡路更新改造,东渡路着力体现“最宁波”元素,同时也正在推进天一广场的软硬件环境提升改造工作

三、其他业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有进口消费品实绩评价标准,无法开展对全市进口消费品实绩进行评价和总结。

整改情况我局根据前阶段对我市进口消费品的研究课题,测算掌握我市进口消费品数据,参照全国、全省关于进口消费品的统计方法,推进进口消费品统计体系的建立,我市进口消费品实绩评价提供依据,目前,已完成对全市进口消费品实绩的评价和总结。

2.未编制《宁波市商业网点规划布局三年行动计划》。

整改情况:为提高商业网点规划质量,确保商业网点规划落地实施,我局前期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时间更改为2020年-2035年,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间保持一致,并明确近期商业网点建设重点,目前已完成初稿和征求各部门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争取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印发后,尽快组织商业网点规划验收印发。

3.未明确“重点进口贸易商”“全球龙头型国际贸易企业”具体界定标准。

整改情况“重点进口贸易商”“全球龙头型国际贸易企业”具体界定标准为:年进口额2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后续,我局将针对该标准,加强“重点进口贸易商”“全球龙头型国际贸易企业”的招引。目前,2019年、2020年我市已分别完成新增10家以上和新增15家以上进口贸易商的目标。

4.未对国际消费城市建设推进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整改情况我局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建立了国际消费城市和夜色甬城建设工作推进报送机制,每月定期收集各部门、各区县工作进展情况,并于2020年、2021年底对当年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估。

四、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组提出的建议,我局加强分析研究,细化处室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力促问题整改销号清零。

一是积极对照市政府印发的《宁波市建设国际消费城市实施方案》和《宁波市加快发展夜间经济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目标任务,已逐一落实责任处室进行整改,局领导亲自参与指导推动问题整改,亲自协调整改中的难点堵点事项,加大推进力度,力争完成目标。

二是已积极对接市自规局、住建局等部门,将商业网点规划、菜市场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有机融合,充分将消费领域相关工作纳入到“十四五”规划中。

三是进一步加强宁波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牵头组织各小组成员单位和区(县、市),通过特色特区、高品质步行街、智慧商圈等消费平台创建,以及持续开展“六名评选”活动,合力推进国际消费城市建设和夜间经济发展,积极指导区(县、市)因地制宜,挖掘宁波身后文化底蕴,赋予夜间经济更加丰富内涵。

四是积极争取财政政策支持,已推动出台《宁波市促进直播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编制起草了《促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发展的若干意见(初稿)》,争取尽早出台,为社区商业、直播电商等业态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五是已加强与文旅、城管、交通等部门之间的对接,在已施行延长公共图书馆开放时间、调整城市道路停放服务收费时段等措施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公共交通、卫生、安全等方面配套措施,创造安全、稳定的夜经济发展环境。

 

 

宁波市商务局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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