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甬商务法〔2022〕164号)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2-11-01 16:59
规范性文件统一标号:ZJBC21-2022-0002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有关文件清理要求,我局对2022年8月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今后,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宁波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