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制订在原产地进行屠宰检验要求法规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1-09-08 10:56

【字体: 保护视力色: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E E9EBFE EAEAEF FFFFFF

  2021年9月1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2021/1422号法规,修订(EC)2019/624号《在产地进行肉类宰前检验的法规》。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要求主管当局应将该法规规定的具体标准和条件适用于家禽、养殖野味、家养牛、猪和家禽;

  (2)对于家养牛和猪、家畜和养殖野味应按照(EC)853/2004在原产地进行屠宰,根据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0/2235规定的官方证书,随同动物前往屠宰场。

  该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日后生效。

  本文系转载,如有侵权请告知,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返回】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