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公平贸易提示信息(2021.第33期)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等  
发布日期:2021-09-06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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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入世”20年,有哪些重要启示?

2021.8.23.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人民论坛网

来源 | 《人民论坛》杂志及人民论坛网

今年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20年。中国“入世”无论对中国对外开放进程还是世界经济全球化历程,都具有里程碑意义。20年来,中国对全球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接近30%。中国入世,实现了与世界的共赢。“入世”20年,中国给世界带来了什么?面对当下贸易保护主义逆流,未来中国要在世贸组织中发挥哪些作用?一起来看。

世贸组织总部大门上的世贸标志 新华社记者 徐金泉 摄 资料图

“入世”20年来,中国给世界带来了什么?

中国“入世”20年首先是WTO规则的学习者和恪守者。WTO的成立与发展反映了世界各国通过规则发展贸易的愿望。WTO的前身是1948年临时生效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中国最早对待GATT的态度是“暂缓加入”。这是由于当时认为,关贸总协定是“帝国主义,特别是美帝国主义进行贸易扩张和争夺世界市场的工具”;关贸总协定实行最惠国待遇制度,“不便于中国对各种类型国家采取不同的国别政策”;参加关贸总协定还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且其条款相当复杂,涉及许多技术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对协定及其活动进行深入了解”。直到改革开放后,中国为了“进一步发展同总协定缔约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利用资本主义世界贸易体系,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增强发展中国家在多边谈判中的地位”,才于1986年正式提出恢复“缔约方地位”的申请,开始了漫长的“复关”和“入世”谈判。

中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10年入世承诺履行到位,一直是WTO规则的恪守者。中国入世承诺三年放开外贸经营权,2004年7月新外贸法实施,提前半年兑现。中国承诺入世三年内让外资可以占证券公司三分之一的股份,只用一年就兑现了,相比承诺提前了两年。2014年国务院专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要求任何贸易政策的制定都要进行合规性评估(这里主要指的是WTO合规评估)。这些都表明中国是WTO规则的恪守者。

世界贸易组织有两套保证成员贸易政策合规的机制,一是贸易政策评审机制,二是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贸易政策评审机制方面,中国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接受贸易政策评审,所有历史上的评审文件都能在WTO网站上查询到。整体而言,评审文件中对中国贸易政策的评价比较实事求是,既表示了肯定,也提出了不足。对WTO规则的理解因人而异,没有任何一个WTO成员的履约表现是完美无缺的。但在中国入世10周年时,时任WTO总干事拉米曾公开表示,中国入世后履行了相关承诺和WTO规则,其表现是A+。拉米基于WTO对中国贸易政策的评审报告所作出的客观评价,无疑代表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官方态度。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方面,由于WTO成员众多,因此合规问题比较复杂。如果一个成员违反了WTO规则,很难不被其它成员告到世界贸易组织的上诉机构,因此,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的历史记录是判断其成员是否合规的最可靠证据。事实上,以中国的贸易规模,20年来仅被告了44次,表现甚至优于美国和欧盟。基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分析,可以毫不犹豫地说,中国入世20年来基本上履行了入世承诺,恪守了WTO规则。

加入WTO初期,中国从上到下抓紧时间学习和适应WTO规则,掀起学习 WTO规则的高潮。在基本掌握WTO规则之后,开始尝试应用WTO规则,特别是WTO的贸易争端机制,解决与其他成员的贸易纠纷,维护自己的正当贸易权益。

入世20年来,中国通过深度参与国际分工,经济得以高速发展,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稳步提升,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迅速增大。2000年,中国GDP只占到世界GDP的3.6%,而到2019年这一比例则达到了16.4%,2020年中国更成为了世界上唯一取得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进出口贸易方面,中国都实现了十倍的增长,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攀升。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方面,中国不但实现了数量上的提升,更有效促进了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流入服务业特别是高附加值服务业以及高技术制造业的比重不断增加,出现了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加速流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的趋势。

当前,现有WTO规则陷入困境,不能适应国际经济新格局

WTO在1995年正式建立以来,一直是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组织和法律基础,是多边贸易谈判的场所,为世界贸易争端提供解决机制。然而近年来,其宗旨与现实运行的结果相距甚远,“谈判职能陷入瘫痪”,几乎没有达成令人称道的成果;WTO的上诉机构也因为法官人数不足而于2019年12月陷入“停摆”的尴尬境地,部分国家只能通过“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暂时维持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转,维护着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WTO目前面临的困境与其先天不足的设计缺陷密切相关。WTO是协调多边贸易关系、解决贸易争端以及规范国际贸易竞争的制度规则。既然是制度规则,那么由其导致的利益分配格局就必须与参与制定制度规则的博弈各方的相对实力格局相匹配,任何认为其受益与“相对实力”不符的想法都会导致“变革”的诉求。

WTO规则作为上层建筑,是经济全球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反映了世界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程度逐步加深的情况下,加强合作和协调的诉求,同时也是各国(或国家集团)基于实力对比,对世界贸易利益进行保护、协调与再分配的意志体现,是强弱较量的结果并最终体现强者意志,因此WTO规则制定之初主要反映西方发达国家的利益。在西雅图“千年回合”贸易谈判中,美国就力图以自己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经济和政治模式作为国际谈判原则和框架,构造国际贸易格局,后因遭到多数成员的反对而作罢。

随着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它们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开始要求多边贸易体制应当更加公平、更加包容、更能反映发展中国家利益。已有的WTO规则已经不能反映世界各国目前的相对实力对比,对其进行改革成为必然。而WTO协商一致的谈判决策机制导致谈判需要付出较高的交易成本,这直接造成决策效率低下,多个谈判回合都不能取得最终成果。

如何看待WTO改革?

经济全球化大大改变了二战后形成的国际经济格局。2008年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经济,进一步加剧了全球经济失衡,加之国家间实力对比变化和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加强全球经济治理的呼声日益高涨,这无疑会反作用到WTO改革上。

WTO改革是各成员权利和义务的再调整,其本质是规则制定的主导权之争,是霸凌和平等之争,是发展与反发展之争,在发展中国家地位及特殊和差别待遇问题上的表现尤为突出。

毋庸讳言,最初WTO规则就是由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制定的。关贸总协定的起草者已经在具体文本中充分体现了自身利益,即使其原有的国内立法或协议与关贸总协定有不符之处,大多也根据“祖父条款”规则进行了豁免。在现有既定的WTO框架下,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通过艰苦奋斗,经济发展速度很快,改变了国际经济格局。在此情况下,西方发达国家试图通过主导WTO规则的修订,继续维持对自己有利的利益分配格局。贸易争端机制问题亦然。面对世界贸易组织的裁决结果,美国对自己当年努力建立起来的争端解决机制非常不满,通过不断阻碍上诉机构大法官的任命,成功逼停了世界贸易组织的上诉机制。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的停摆是多边贸易体制面临现实危机的突出标志。

不尊重发展中国家“和平发展”的基本权利,只是滥用国家安全例外条款,基本上也就堵住了WTO各成员权利和义务再平衡的大门。在此之前,WTO改革的争论将会一直存在。

未来,中国要在WTO发挥哪些作用?扮演好什么角色?

中国是WTO规则的贡献者和谈判的推动者。中国加入WTO时,正值WTO的多哈回合谈判启动。中国广泛参与了其中的农业、服务等领域的谈判,独立或者联合提交了100多份提案,很多提案成为谈判的基础。2008年的小型部长级会议上,中国首次参与由7个成员构成的“核心”谈判圈,并在多个领域提出了重要意见,为推进谈判发挥了关键作用。中国已经成为多边贸易体制“令人印象深刻的参与者”,特别是在巴厘岛一揽子协定达成的过程中,中国不仅在粮食安全、贸易便利化和发展领域的磋商中提出了自己的方案,还在会谈僵持不下的关键时刻,发挥了关键的协调作用,为最终达成协议铺平了道路。中国还积极推动巴厘岛谈判成果的实施,第一批完成了《贸易便利化协定》的通报,主动承担了超过发展中成员平均水平的义务,起到了表率作用。

在WTO多边贸易谈判中,中国主动充当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贸利益冲突的协调者,扮演了多边贸易体制和经济全球化的维护者,以及国际贸易规则的贡献者和谈判的推动者,不断推动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2021年,中国入世20年,全球政治经济形势风起云涌,世界经济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只有相信市场的力量,相信规则的力量,相信发展中国家的力量,才能化危为机,平稳、顺利和快速实现产业结构和贸易升级,形成良好的新发展格局。

第一,相信市场的力量。现在国际贸易是全球价值链贸易,涉及到大量中间产品。不同的生产环节分布在世界各地,形成了很长的跨国生产链条。在此基础上,世界经济逐渐形成以中国、美国和德国为中心的区域价值链,这三者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并不能完全分割。这是因为三个区域经济中心各自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经济规律的作用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因主观意识而改变或停滞。中国的经济规模和市场容量越来越大,消费已连续多年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与此同时,世界三个经济中心的关系将日益平衡,长期处于纵横交错的状态中。在这种均衡关系下,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之间既会发生贸易摩擦,在经济治理层面的立场也会日益相近,如资本自由流动、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标准等,双方具有很大的谈判空间。WTO规则的建设和谈判不再是“一方是施予者,另一方是乞求者”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协商关系,如此才能共同维护和完善现有的全球经济治理秩序。

第二,相信规则的力量。世界贸易组织是以市场经济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组织,其基本原则是各成员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非歧视、透明度、公平竞争和开放市场等这些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都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准则。入世前后,我国集中修订了国内的法律法规,为国内外企业提供了公开、透明、可预见的营商环境,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了中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但是,在建设基于规则的开放型世界经济的过程中,和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能力缺失问题,这严重制约着发展中国家参与多边贸易体系和其它国际事务的能力。入世20年来,中国从学习规则、适应规则、遵守规则到影响规则,在制定国际规则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在WTO改革过程中,中国应当及时提供制度性的公共产品,积极参加诸边和双边谈判特别是要积极实施自由贸易区升级战略,实现“以开放促改革”和“以改革促开放”的良性互动,利用规则的力量加速区域经济整合。

第三,相信发展中国家的力量。一般来说,发展中国家受自身经济能力、管理能力等诸多条件限制,在履行贸易规则时面临比发达国家更多的挑战。WTO要“保证发展中国家在贸易中获得发展”,因此国际贸易体系引入了一系列的补偿机制,在很多协定中明确规定了发展中国家享受的优惠待遇。这就是WTO规则中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坚定维护发展中国家地位及特殊和差别待遇,从而团结了包括印度、非洲集团在内的一大批发展中国家。这不仅是现实经济利益的需要,更是政治身份的认同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期望。因此,中国在WTO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坚持发展中国家的政治战略定位,这是中国在国际政治中的立足之本。

中国入世20年来,积极践行自由贸易理念,全面履行加入承诺,大幅开放市场,实现互利共赢,展现了大国担当。展望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以世界贸易组织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世界贸易组织的发展也离不开中国的参与和贡献。反观目前多边贸易体制面临的困难,并非是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问题造成的,而是进一步发展的问题,是维护WTO的基本宗旨和核心价值的问题。为此,中国将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和立足于“合作共赢”立场贸易伙伴的支持下,充分借助市场的力量,在推动自身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不断完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世界经济向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上文略有删减

选自 | 《人民论坛》杂志7月中

原标题 | “入世”20年:中国与世界互动的回顾与展望

作者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博导 崔鑫生

2.“共建“一带一路”取得的成果令人鼓舞”(外媒看中国)

2021-08-19 10:10:03 人民日报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以来,各领域合作取得丰硕成果,成为广受欢迎的全球公共产品。近期,多国媒体和专家学者呼吁各方更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把握发展机遇,实现共同繁荣。

“给沿线国家和地区带来了真正的利益”

今日俄罗斯电视台网站日前刊发英国东亚问题专家汤姆·福迪的文章说,共建“一带一路”寻求通过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将众多国家和地区联通起来,以实现共同发展。中方倡议广受欢迎,是由于中国对相关投资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推进项目时,中国可以协调相关企业或金融机构参与。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研究员德科·范德克利在澳智库洛伊国际政策研究所官网上发表文章指出,共建“一带一路”项目为沿线国家和地区提供就业、出口、税收和技术。文章说,麦肯锡公司对在非洲8个国家运营的1000多家中国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后发现,中国企业已经实现了本土化——这些公司89%的员工是本地人,为非洲工人提供了近30万个工作岗位。面对当地缺少技术劳工的情况,中国企业会提供技能培训以解决相关问题。“简而言之,中国通过共建“一带一路”给沿线国家和地区带来了真正的利益,促进了经贸往来。中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也得到促进。”

西班牙《起义报》网站刊文说,通过共建“一带一路”,有关国家切实提升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还加强了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和联系。“共建“一带一路”取得的成果令人鼓舞。”

美国《新闻周刊》文章将“一带一路”称为“最成功和最有影响力的经济项目之一”。斯里兰卡“一带一路”组织联合创始人玛雅·玛筑仁和亚西鲁·拉纳拉贾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共建“一带一路”以合作共赢的方式,促进共同发展和繁荣,并以和平和友谊的方式,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促进全面交流。

牙买加《集锦报》刊文说,通过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牙买加的道路和其他基础设施得到了现代化改造。相关贷款优惠多,对民众有利。据报道,牙买加南北高速路全长67公里,翻山越岭,施工难度大。中国企业用3年时间完成施工,实现了位于牙买加南部的首都金斯敦与北部旅游重镇奥乔里奥斯之间的高速连通。

“有利于各方携手应对更加复杂的全球性挑战”

中欧班列累计开行超过4万列,合计货值超过2000亿美元,打通73条运行线路,通达欧洲23个国家的160多个城市,不断跑出互利共赢“加速度”。

法国“国际报刊”网站日前刊文指出,共建“一带一路”通过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打造共同发展道路,受到了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欢迎。

德国《杜伊斯堡周报》网站指出,杜伊斯堡是共建“一带一路”在德国的重要交通节点,杜伊斯堡通过中欧班列与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联系起来,这为杜伊斯堡市及该市所在的北威州带来巨大发展机遇。

《德国交通报》网站刊文说,国际铁路联盟最新研究结果表明,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欧中之间的铁路货运量在过去5年内增长5倍,且这种强劲发展势头还在持续。

“共建“一带一路”使欧亚两个大陆更紧密联系起来,促进双方经济发展与繁荣。”德国《交通周报》网站援引奥地利联邦铁路集团总裁安德烈斯·马特的话说:“毫无疑问,共建‘一带一路’对奥地利以及整个欧洲都有着重大意义。”

美国《外交官亚太时事》杂志网站刊登评论文章说:“中国从未通过共建“一带一路”,开展所谓的‘债务陷阱外交’。”文章指出,各国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提高与世界其他地区的互联互通,激发了经济活力。兰德公司研究报告显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水平提升,贸易往来更加繁荣,工业化进程加速,“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好处显而易见”。

法国国际关系和欧洲地缘政治学者亨利·格罗苏夫尔撰文指出,欧中之间铁路运输的发展值得关注。10年来,中欧班列促进了欧洲国家和中国间的贸易往来,并以高性价比、低碳排放等优势越来越受到青睐。面对疫情冲击,中欧班列逆势而上。文章同时指出:“在多边主义和国际合作受到冲击的当下,共建“一带一路”有利于各方携手应对更加复杂的全球性挑战。”

“更加绿色的投资和项目有助于全球经济绿色复苏”

彭博社报道援引中国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的报告数据说,今年上半年,能源和交通运输占“一带一路”投资总额的65%。在能源领域,37%的资金用于天然气,30%用于石油,28%用于水电。中国正努力使其投资在环境上更具可持续性。

英国诺丁汉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政治、历史和国际关系学院助理教授本杰明·巴顿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共建“一带一路”将开辟欧中未来安全合作新路径。“欧中在安全问题上有着相似的利益和关切。欧洲在反恐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共建“一带一路”为双边安全合作开启更多可能。”

意大利国家广播电视新闻网刊文说,中国经济经受住了疫情的严峻考验,中国在远程医疗、电子商务和金融科技方面的出色能力在抗击疫情中起到关键作用。中国是亚太地区最大、世界第二大医药消费市场,其持续向基础设施、医疗和高科技领域投资,将推动“健康丝绸之路”建设。

法国《对话》网站环境和能源专栏总编辑、环保学者珍妮弗·加莱刊文说,共建“一带一路”受到许多国家热烈响应,许多高质量合作项目落地。如今,中国十分重视气候变化问题,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合作,“共建“一带一路”中更加绿色的投资和项目有助于全球经济绿色复苏”。

英国学者马丁·雅克在媒体撰文表示,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是开放的,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生产方式变革,加快新兴经济体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说,共建“一带一路”将促进全球经济重塑,欧亚大陆尤其是亚洲将在新的经济版图中发挥更大作用。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3.拉美经济复苏初显 中拉合作亮点频现

2021-08-19 10:21:58 新华网

近期,拉美和加勒比地区经济出现复苏势头,多个国际组织上调该地区今年经济增长预期。专家认为,拉美经济复苏主要由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多国加速复工复产等因素推动,短期仍将受到疫情影响,长期则面临债务高企、结构性问题等挑战。值得注意的是,中拉经贸合作亮点频现,成为拉美经济复苏的重要动力。

复苏势头亮眼

在疫苗接种加速、复工复产逐步展开、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和全球主要经济体复苏等因素带动下,拉美地区近期复苏势头亮眼。联合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拉加经委会)预测该地区今年经济将增长5.2%,阿根廷、巴西、墨西哥等多国经济增速有望超过5%。

据阿根廷国家统计与普查研究所发布的数据,得益于建筑、工业、贸易等领域的恢复,阿根廷5月份经济活动同比增长13.6%。

受疫苗接种加速、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积极因素影响,巴西经济部近日将今明两年经济增长预期上调至5.3%和2.51%,高于5月份预测的3.5%和2.5%。

墨西哥财政部副部长加夫列尔·约里奥日前表示,今年墨西哥经济预计将增长6%,较此前预测提高0.7个百分点。官方数据显示,6月墨西哥商品出口额为426亿美元,同比增长29%。

据秘鲁国家统计局估计,秘鲁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将增长10%。秘鲁国立圣马科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主任卡洛斯·阿基诺认为,以矿业为支柱的秘鲁经济恢复好于预期,主要得益于国际市场铜价上涨和世界主要经济体复苏。

哥斯达黎加中央银行日前将该国今年经济增长预期上调至3.9%。哥央行行长罗德里戈·库韦罗·布雷利预测,该国几乎所有行业都将出现复苏。

长期挑战犹存

专家认为,拉美经济快速复苏势头能否持续有待观察,短期仍受到疫情威胁,长期则面临债务高企、外资减少、经济结构单一等挑战。

随着多国放松疫情防控,变异毒株在拉美地区迅速传播,部分国家新增确诊病例数激增。由于在新一波疫情中受冲击最大的是青壮年群体,未来该地区经济发展可能会受到劳动力紧缺拖累。

疫情还进一步推升拉美地区债务水平。拉加经委会执行秘书巴尔塞纳表示,拉美国家政府公共债务明显增长,2019年到2020年间,债务占GDP比重上升约10个百分点。

此外,拉美地区去年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大幅降低。拉加经委会预计,今年整个地区投资增速将远低于全球水平。

拉加经委会还指出,受疫情影响,拉美地区目前面临失业率飙升、贫困率陡增等一系列问题,长期存在的产业结构单一问题也进一步恶化。

中拉合作抢眼

作为拉美多国的重要贸易伙伴,中国经济在疫情下率先强劲恢复,为拉美地区经济复苏提供了重要动力。

今年上半年,中拉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45.6%,达到2030亿美元。拉加经委会认为,亚洲地区,尤其是中国,将成为未来推动拉美出口增长的主要动力。

巴西经济部长保罗·格德斯日前指出,尽管受到疫情影响,巴西对亚洲尤其是中国的出口仍大幅增长。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巴西对华出口同比增长37.8%。巴方预计,今年巴中双边贸易额或将超过1200亿美元。

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今年上半年,中国与墨西哥双边贸易总额为2500.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8%;同期中国与智利双边贸易总额19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8.5%。

墨经济部长塔蒂亚娜·克洛铁尔表示,疫情下墨中双边贸易和投资逆势上扬,充分体现了两国经贸关系巨大韧性和潜力。中国拥有巨大的消费市场和强大的海外投资能力,对墨实现经贸关系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智利海关总署署长何塞·伊格纳西奥表示,智中双边贸易在疫情下增长迅猛,进一步印证了中国作为智利主要贸易伙伴的重要地位。

信息来源:新华网

4.世贸组织:全球货物贸易持续强劲复苏

2021-08-19 14:34:44 央视网

当地时间8月18日,世贸组织发布最新一期货物贸易晴雨表,读数为110.4。这是2016年7月世贸组织推行这一指数以来的最高纪录。图表显示,这一指数增幅已呈下降态势,说明贸易增长动力或已达到最高值。

此次货物贸易晴雨表所有成分指数均高于预期,表明各行业货物贸易普遍复苏。各成分指数中,涨幅最大的是航空货运、集装箱运输和原材料。

自去年第二季度以来,全球贸易稳步增长,今年一季度商品贸易同比增长5.7%。根据货物贸易晴雨表指数,世贸组织预计第二季度货物贸易同比增幅加大。同时,新冠肺炎依然是全球贸易前景的最大威胁,新的疫情或可轻易破坏贸易复苏。

世贸组织货物贸易晴雨表是通过采集货物贸易统计数据,就当前世界货物贸易的发展趋势和拐点提供早期信号。读数每季度更新一次,与服务贸易晴雨表相配合发布。这一数值超过100时,表明全球货物贸易增长高于预期水平,低于100则表明低于预期。

信息来源:央视网

5.专业应对美国“337调查” 深圳企业多了这一“护身符”

2021.8.23.转载自商务部网站---0深圳卫视深视新闻

近年来,我国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不断增加,深圳作为高新科技企业的聚集地,自然也成为了我国最早、最频繁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地区之一。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深圳分中心于2020年获批成立,成为全市首个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综合性公益平台,指导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如何编织企业出海“护身符”的?有哪些新举措?深圳卫视《晚间报道》邀请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深圳市先行示范区专家库专家宋洋进行解读。

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如何专业应对“337调查”?

就在上个月,深圳某医疗耗材、医疗器械企业涉及了“337调查”。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3天内完成了通知企业以及协调专家资源等工作,协调2家涉案深企,面对面共同研究应对策略。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进行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进口贸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竞争。

其实早在去年,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就监测到第一起“337调查”案件。诉状指出,深圳市某电子商务公司的筋膜枪在电池接口处的设计可能存在侵权行为。

深圳保护中心监测到这一案件后,迅速联合市监局龙华分局和海外维权专家,向企业讲解法定调解程序、裁决的执行方式等,并进行研判、制定策略。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这一案件于近日取得了和解的部分终裁结果。

企业涉外前没有进行知识产权相关储备面临较大经济损失

深圳企业涉外知识产权案呈现出越来越多的趋势,当中反映了什么样的问题?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深圳市先行示范区专家库专家宋洋认为,首先,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对于我国的高科技企业,尤其是深圳的龙头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打压一直没有停止,反而持续地增加压力;其次,越来越多的深圳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并且在国际市场上占有的市场份额越来越高,已经成为相关领域的领头企业,动摇了欧美老牌国家这些企业的一些市场利益;第三,也从侧面反映了深圳企业在利用国际规则方面,特别是知识产权的相关保护能力还有所欠缺。

案件主要以和解为最终诉求 减少企业相关损失

那么,在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介入后,企业在反诉讼中胜诉率如何呢?

宋洋表示,知识产权案件90%以上是以和解来作为最终的案件结果。从2020年到现在,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立之后,指导过的企业案件有11起,均以和解的形式取得了最终的案件结果,为企业减少了应收的费用,减少了相对的市场损失,使涉案的企业以相对较小的代价,取得了比较圆满的案件结果。

实时监测、研判、制定策略 帮助企业争取诉讼时间

海外案件监测系统是一套怎样的体系?具体是怎么运作的?

宋洋介绍,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织相关的具有海外法律背景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专班,在国外的相关法律网站上,还有他们的法院系统上,进行24小时案件追踪和监测,同时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海外维权总中心的支持。案件信息第一时间通知企业,往往能为企业争取2~3个月的应诉准备时间。同时接到案件之后,中心也会协调相关的专家资源,对企业出具风险侵权的风险分析报告,指导企业应诉。

27家机构 199名海内外专家加入维权专家队伍

那么,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维权专家是怎么遴选的?

宋洋介绍,中心对维权专家的遴选非常严格,主要有两大原则:首先,要在海外的律所或者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中,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案件、诉讼与代理经验;另外,对国内企业和服务业有丰富的知识产权诉讼应对经验。

目前,中心已争取到27家有海外工作背景的服务机构,同时汇聚了199名海内外的知识产权维权专家。

多路径促和解 为深企“走出去”保驾护航

据统计,目前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已累计监测深圳企业涉“337调查”案件19件,涉案深圳企业54家,对接企业32家;涉美国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案件156件,涉案深圳企业339家,对接企业148家,为65家涉案深圳企业提供“一对一”应对指导。

下一步,深圳保护中心将深入开展海外风险预警监测、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海外信息收集共享和海外维权意识提升等工作,建设海外法律信息库、案例库、专家库、服务机构库,持续完善海外维权工作体系,为深圳“走出去”企业构建知识产权保护“防火墙”,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服务,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

企业应对海外市场进行风险分析 遇到纠纷沉着冷静

应对美国“337调查”是一件非常不易的事,在整个过程当中,对于走出去的企业来说,应该汲取哪些经验教训呢?

宋洋表示,首先,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要对自己的海外市场进行风险分析,尤其是了解海外竞争对手关于知识产权,包括商标和版权方面的区别情况;其次,要做好自己的风险应对工作,进行相关的知识产权分析和海外布局。

宋洋提醒,企业遇到纠纷的时候要沉着冷静地应对,可以向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寻求帮助。中心会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专家,为企业进行风险分析的研判,让企业少走弯路,争取最大的诉讼结果。

继续拓宽快速预审领域 建立一站式协同保护平台

在综合改革试点的大背景下,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未来还有哪些新举措呢?

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目标,是致力于把保护中心打造成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服务平台支撑单位。宋洋表示,接下来,中心要扩充两个预审领域,一个是高端智能制造,还有一个是智能珠宝加工,对企业进行快速的货权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同时,中心会建立国内外两层协调支撑体系——在国内建立预警和资源协调的支持体系,在海外建立海外的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为企业走出海外提供各方面的专业化支撑。

记者手记:

前不久,深圳卫视深视新闻报道了总部位于深圳的LED企业首次胜诉美国“337调查”的消息(点击阅读),这让我们看到了国内企业对涉知识产权风险的重视以及必胜的信心和团结的力量。

而此次的报道,我们感受到的是专业和组织的力量。随着法律、资金、资源、人才集聚的海外维权援助体系的构建,维权更精准、更具实操性,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更加有力地提升深企“走出去”过程中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助力深企更为平稳和有底气地走向世界。

6.德国经济逐步进入增长区间

2021-08-16 11:23:48 人民日报

德国联邦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6月德国商品出口额环比增长1.3%,超过此前0.4%的预测,这是德国商品出口额连续第十四个月环比上升。联邦统计局此前发布的季度经济数据显示,今年第二季度德国经济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2%。

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专家托马斯·博扬对本报记者表示,自5月以来,德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趋缓,管控措施陆续放松,经济逐步进入增长区间。博扬援引联邦统计局数据认为,今年6月德国工业订单环比增长4.1%,超过此前1.9%的预测。“从第二季度开始的增长,将在下半年变得更加强劲。”

德国电子电气行业依赖出口,受经济形势向好等影响尤为明显。根据德国电子电气行业协会公告,今年1月至5月,全行业出口额同比增长11.8%,达894亿欧元。其中,中国是第一大出口市场,今年前5个月对华出口同比增长11.2%,达101亿欧元。截至目前,该行业今年实现的增长已弥补去年全年受疫情影响产生的损失。

博扬表示,德国与欧盟及非欧盟国家的对外贸易额均呈现增长态势。世界经济正在回暖,特别是中国等一些经济体经济形势良好,受此影响,德国经济未来几个月将保持乐观增长前景。

欧盟委员会也对德国经济前景持乐观态度,预计该国经济2021年将增长3.6%,2022年有望增长4.6%,恢复至疫情前水平。欧委会同时警告称,这一估计是基于下半年疫情形势稳定、管控措施进一步放松的前提下。欧委会负责经济事务的委员真蒂洛尼表示:“德尔塔变异毒株的蔓延提醒人们尚未走出疫情阴影。”

与此同时,出于对疫情形势的担忧,一些经济研究机构近期下调德国经济增长预期。欧洲经济研究中心近日将德国8月经济景气指数调至40.4,低于上月的63.3。德国伊弗经济研究所预测的商业景气指数表现同样不如预期。

伊弗经济研究所所长菲斯特认为,对疫情反复的担忧和供应链瓶颈,是拖累德国经济预期的主要原因。博扬分析称,疫情使全球供应链被打乱或中断,中间产品短缺致使德国工业、建筑和汽车等行业面临困难。据悉,由于芯片供应不足,德国宝马集团莱比锡工厂上月底不得不暂停部分生产线,一周5个工作日中仅有一天开工。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7.美国收紧犬只进口要求

2021.8.23.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技术性贸易措施资讯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发布了一项联邦命令,该命令自8月6日起生效,命令要求从被认为存在非洲猪瘟(ASF)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用于转售的犬只的进口商提交书面文件,以证明其犬只进口符合以下要求:

犬只及其装运箱/容器必须无污垢、木屑、干草、稻草或任何其他有机/天然垫料;

在犬只运输途中使用的所有寝具必须在美国入境后的集中点妥善处理;

每只犬只必须植入一个符合ISO标准的微芯片,并且在每只动物洗澡前,必须立即验证每个微芯片的编号;

每只犬只必须在抵达美国的两个日历日内在美国入境后的集中点洗澡,并且此次洗澡必须在兽医服务进口犬只记录中记录。

ASF是可以感染野猪和家猪的一种具有高度传染性的疾病,可以迅速传播并导致极高的发病率和死亡率。APHIS指出, ASF可以通过犬只的皮毛和寝具传播,且从受ASF影响的国家进口的犬只数量正在增加。

8.马来西亚SIRIM发布对证书持有人的新要求

2021.8.23.转载自商务部网站---来源:曼瑞检测

信息来源:曼瑞检测

2021年7月16日,马来西亚的监管机构-标准与工业研究所(SIRIM)发布通知,要求证书持有人完成通信、多媒体和混合设备合规认证(类型认证)(第2期)的修订版的认证协议。

证书持有人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完成签署合规声明并上传到e-ComM(SIRIM在线门户)。通过此声明,可以确认证书持有人接受SIRIM的型式认证条款和条件,并接受在线提交型式认证申请,从而实现自助接收证书和上传标签。

未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将导致对eComM系统的访问受限,并且用户将无法在2021年8月31日之后提交新的型式认证申请、续签申请、自贴标识ID和标签申请。

9.2021年巴西玉米出口预计创10年新低

来源:商务部  2021-08-23

巴西《农业频道》8月17日报道,贸易分析人士表示,2021年,巴西玉米出口预计少于2000万吨,创下2012年以来的最低出口纪录。数据显示,1—7月份,巴西仅出口玉米780万吨,与2020年同期的3440万吨相比减少77%。出口大幅下降的原因是产量下滑导致的国内市场玉米短缺。与玉米相比,大豆出口行情看好。巴西今年已经出口大豆7120万吨。分析人士表示,2021年,巴西大豆出口有望实现8500万吨,超过2021年的8290万吨,创下历史新纪录。

10.乌拉圭牛肉价格涨幅领跑南共市其他国家

来源:驻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2021-08-23

据乌拉圭媒体《民众日报》8月9日报道,乌拉圭出口用牛肉每公斤价格为4.44美元,比上周上涨了8美分,市场需求坚挺,供不应求,价格继续领跑南共市其他国家。此外也是连续第二周高于美国牛肉价格(4.36美元)。

南共市其他国家牛肉价格分别为:阿根廷3.7美元,上涨3美分;巴西价格4.1美元,上涨1美分;巴拉圭适合出口欧盟的牛肉价格为3.8美元,上涨5美分。其他地区价格:欧盟为5.01美元;澳大利亚为5.05美元。

11.哈萨克斯坦对精饲料出口实施配额管理

来源: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2021-08-20

国际文传电讯社努尔苏丹8月18日电,哈萨克斯坦农业部代部长卡拉舒克耶夫当天出席政府会议时表示,粗饲料出口禁令自8月23日起正式生效,哈政府计划自9月1日起对精饲料(谷物饲料)出口实施配额管理。

卡表示,为保证牲畜安全越冬,哈农业部与地方政府共同制定牲畜饲草收储计划。考虑到现有饲草存量,计划收储干草2370万吨,目前计划完成率已达83%。阿拉木图州、江布尔州和科斯塔奈州干草收购计划完成率超过90%。

2021年7月,受异常天气影响,哈部分地区因饲料短缺造成牲畜大批死亡。为此,哈总统托卡耶夫下达多项指示,包括临时禁止饲料出口,发放饲料补贴,为农户提供优惠贷款用于签订饲料预购合同等。

12.“一带一路”合作助力战疫情、稳经济

2021年08月22日 07:12来源:光明日报

“一带一路”合作助力战疫情、稳经济

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给全人类造成严重影响。当前,早日战胜疫情、恢复经济增长,是国际社会的首要任务。“病毒无国界”,在各国携手抗击疫情的过程中,已收获早期成果的“一带一路”成为相关国家合作抗疫的有利平台。中国与相关国家守望相助,勠力合作,共克时艰,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继续前行,为全球抗疫发挥积极作用,为全球经济复苏注入宝贵动力,向国际社会传递出信心和力量。

努力提高新冠疫苗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当前,中国与世界各国加强抗疫合作,反对疫情污名化、政治化,支持多边主义,为有需要的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特别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公共卫生领域务实合作不断加深,坚定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工作,在多边主义框架下寻求建立全球公共卫生战略伙伴关系,提高各国应急管理和风险防范的国际合作能力,为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提供国际卫生公共产品。

在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时,中国积极主动地向世界各国分享中国方案、中国经验,成功举办了以“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携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级别视频会议,以“加强抗疫合作,促进经济复苏”为主题的“一带一路”亚太区域国际合作高级别会议等一系列多边合作会议,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抗击疫情,共建“健康丝绸之路”。

值得一提的是,中方同“一带一路”合作伙伴一道,努力促进疫苗在全球公平分配,提高疫苗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今年6月,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主持召开“一带一路”亚太区域国际合作高级别会议。中方同28国在会上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疫苗合作伙伴关系倡议,倡导加强疫苗援助、出口、联合生产等合作。

中国疫苗加速提升“一带一路”沿线欠发达国家的抗疫能力,越发彰显中国的大国担当。疫情暴发初始,中国第一时间构建起防止疫情传播的第一道防线,向世界发出疫情警报,公开病毒基因序列。中国向津巴布韦、柬埔寨等众多“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提供疫苗援助,向世界提供新冠疫苗和原液超7亿剂。中国疫苗是许多发展中国家获得的第一批疫苗,堪称“及时雨”,在国际社会取得良好声誉,安全性、有效性得到广泛认可,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注入了中国信心和中国动力。

不仅如此,疫苗研制国际合作也在不断深化。中国与阿联酋、印尼、土耳其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新冠疫苗联合研发和合作生产,支持相关企业同外方合作开展Ⅲ期临床试验,以扩大当地产能的方式助力全球抗疫。

经济合作成为全球经济“稳定之锚”

尽管受到疫情的不利影响,但“一带一路”建设在挑战中继续前行,投资合作稳中有进,成为沿线国家和地区抵御疫情冲击的坚实后盾和重启世界经济的澎湃动力。2020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是倡议提出以来最多的一年,比2019年增长了18.3%。相应地,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占对外投资总额的比重也由2019年的13.6%上升到了2020年的16.2%。

值得关注的一个亮点是,受疫情影响,全球海运、空运受阻,中欧班列成为国际邮件应急疏运新通道,在维护全球供应链稳定方面交出一份出色的答卷。2020年全国中欧班列共开行12400列,同比增长50%。以“长安号”为例,全年共开行3720列,同比增长1.7倍,运送货物总重281.1万吨,是上年的1.6倍,有超过8万吨防疫物资运抵欧洲。中欧班列成为中欧贸易的新“带货王”,为国际防疫合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另一个亮点是,跨境电商在疫情期间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在稳定国际贸易方面起到积极作用。近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积极开展“丝路电商”建设,诸多互联网公司在东南亚和南亚地区扩展电子商务和移动支付服务,在泰国、马来西亚等重要市场兴建物流中心。疫情期间,马来西亚、泰国、印尼等国的网购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3~4倍,成为保障疫情影响下民众生活质量的重要渠道。

信息合作交出亮眼“成绩单”

在全球抗疫的大背景下,中国的“数字防疫”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乃至世界范围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将数字技术应用于抗击疫情,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纳。德国已将数字化的追踪平台作为恢复社会流动性的必要前提条件;瑞士和英国也开始了监控社交距离规定执行情况的手机应用试点;阿拉伯国家纷纷效仿中国的做法,官方引入类似的应用程序,评估公民的感染风险。值得一提的是,摩洛哥以中国的行程码为原型,开发了新冠密接者追踪应用程序,大大降低了疫情的传播速度。

此外,疫情防控带动了“云经济”“非接触经济”等数字服务需求。面对这一新趋势,中国有优势,世界有需求。中国正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一道,开展“数字丝绸之路”的共同建设,使物联网、5G、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一系列数字化技术和服务惠及更多普通民众。“数字丝绸之路”和“健康丝绸之路”不仅能为国际社会提供及时有效的经验分享,推动防疫措施的更新,也能更好地挖掘数字经济的发展潜力,为中国经济转型提供动力,助力全球经济增长。

可以预见,在后疫情时代,各国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的愿望将更加强烈,“一带一路”将继续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绿色、开放、廉洁理念,追求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目标,为疫后全球经济复苏提供强劲动能。

从长远来看,经过疫情的考验,中国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潜力被激发,疫情下医疗卫生合作将带动其他领域协同发展,共建“一带一路”的基础将更加牢固,前景将更加广阔。作为“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康丝绸之路”为完善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体系提供新路径,检验了“一带一路”自身的开放性与包容性,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增添了新动力。

(作者:梁昊光,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研究院执行院长)

13.宁波舟山港目前总体运行平稳

来源: 中国商务新闻网  作者:魏桥 时间: 2021-08-20 10:35

中国商务新闻网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8月19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日因出现散发新冠肺炎疫情关闭的梅山港区船舶已调整至其他港区作业,宁波舟山港总体运行平稳。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持续增强中国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抗风险能力,补链、固链、强链;同时进一步深化国际合作,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推动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和国际物流稳定畅通,与各贸易伙伴携手努力,共同推动全球经济复苏发展。(魏桥)

14.光伏组件全年出口量或首超百吉瓦

来源:2021.8.20.《国际商报》贸易投资版记者 刘叶琳

随着国内外低碳减排政策不断出台,产业投融资环境向好,光伏行业需求旺盛,产能逐步复苏。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太阳能光伏产品分会秘书长张森预计,中国光伏组件2021年全年出口量将首次超百吉瓦,同比增速将超过25%;出口金额将超200亿美元,同比增长15%~20%。

装机需求持续增长

目前,光伏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数据,上半年全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分别达到23.8万吨、105吉瓦(GW)、92.4GW、80.2GW,同比分别增长16.1%、40%、56.6%、50.5%。

“今年1-6月,在商会备案的151个电力行业境外成套工程项目中,光伏太阳能行业项目26个,占比17.2%;涉及金额23.2亿美元,涉及18个国家和地区。”张森表示。

据了解,2020年全球吉瓦级市场有18个:中国、美国、越南、日本、德国、澳大利亚、韩国、印度、西班牙、巴西、荷兰、波兰、墨西哥、中国台湾、乌克兰、南非、比利时和法国。根据欧洲太阳能协会(SPE)预测,2021年全球吉瓦级以上的光伏市场将达到20个。其中,中国、美国和印度仍将保持前三位。张森预计,2021年全球光伏装机需求将达到160GW,同比增速约23%。

出口新兴市场不断涌现

今年以来,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等传统市场继续保持旺盛需求。印度、巴西、智利等发展中国家开始发力,巴基斯坦、希腊等新兴市场不断出现。数据显示,2021年1-6月,中国出口欧洲、巴西、印度的光伏组件量分别为19.4GW、4.2GW、4GW,同比分别增长31.1%、133.3%、81.8%。

张森表示,RCEP协议签订为光伏出口带来利好,光伏企业与周边国家的新能源贸易往来将更为密切,也将推动光伏出口企业对这些地区的布局收购,新建海外基地和投资项目为企业获得更多的业务增长机遇及发展空间。例如,上半年腾晖光伏、东方日升分别在泰国、越南进行扩产、完成EPC项目等。在组件及电站领域,正泰新能源、晶科能源等都在澳大利亚拥有较广泛的布局及渠道伙伴商。古瑞瓦特、锦浪科技、固德威、阳光电源、爱士惟等核心逆变器厂商也在澳大利亚的分布式市场斩获新订单。

行业迎来发展新机遇

随着全球应对气候问题、能源转型、低碳发展浪潮的兴起,目前全球已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目标。各国相继出台碳减排规划和碳认证机制,光伏等新能源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美国重返“巴黎协定”,欧盟公布了包含16个立法草案的一揽子气候措施提案。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启动,各省市响应“双碳”目标纷纷出台促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文件,并将其列入“十四五”规划。

张森认为,“双碳”目标下的政策导向将带动中国光伏装机需求快速增长。

光伏行业投融资环境正在进一步优化。今年上半年,光伏市场兼并重组案例增多,上下游通过资本并购、相互参股、签订长单等形式深化合作。根据Mercom Capital Group的报告,2021年上半年太阳能的投资资金达到135亿美元,同比增长193%;太阳能项目交易收购量达到39.3GW,同比增长167.3%;太阳能并购交易54宗,是去年同期的两倍多。

“光伏是技术和资金密集型的产业,畅通的融资渠道对产业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张森表示,中国五部委发布《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有序发展的通知》,通过灵活放贷、核发绿证等形式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光伏行业投融资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活力增强。

随着光伏全行业产能逐步复苏,光伏市场装机规模有望再创新高。鉴于目前硅料、硅片价格波动调整,预计今年下半年,硅料价格将有所回调,光伏全行业产能将逐步复苏,产能利用率也将逐渐回升,带动全球市场装机规模再攀高峰。”张森表示。

15.匡威在与马登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中胜出

2021.8.23.转载自商务部网站---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史蒂夫.马登(Steve Madden)是一家主要生产和零售服装、鞋履、皮带、手袋和配饰的公司,而匡威(Converse)则主要是一家鞋履公司。匡威起诉马登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但马登请求法院驳回匡威的部分侵权主张。近日,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驳回了马登的这一请求。

案件背景

匡威起诉称,马登出售的鞋子的外观设计涉嫌侵犯其持有的外观设计专利。马登向法院提出动议,要求法院驳回匡威的部分申诉(第一项),理由是该项申诉未能陈述合理的侵权主张。

匡威于2018年在伦敦推出“RunStar Hike”运动鞋,并于2019年在美国发售。匡威已申请并获得与该运动鞋设计相关的专利,包括第D873547号和第D874106号美国外观设计专利。

2020年初,马登开始销售2个运动鞋品牌,即“Madden Girl Winnona Flatform High Top Sneaker”(以下称为Winnona运动鞋)和“Shark Sneaker”(以下称为Shark运动鞋)。匡威认为这两款运动鞋与其外观设计非常相似,因此在2020年3月、4月和5月的3个不同场合通知马登:Winnona和Shark运动鞋侵犯了匡威的第D873547号和第D874106号外观设计专利,马登应停止此类侵权行为。然而,马登拒绝并继续销售涉嫌侵权的运动鞋。

2020年5月,匡威提起诉讼,对马登提出2项指控,指控Winnona和Shark运动鞋侵犯了第D874106号外观设计专利(第一项)以及Shark运动鞋侵犯了第D873547号外观设计专利(第二项)。马登请求法院驳回与Winnona运动鞋有关的第一项指控。对此,匡威辩称,不能以Winnona运动鞋鞋底全部为胎面花纹设计而第D874106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对象为鞋底后部的胎面花纹设计来说明前者未侵犯后者的专利。匡威进一步回应说,马登并没有提交任何证据来说明两个外观设计明显不同。

法院比较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图片,发现两个设计并没有不同到足以驳回匡威主张的程度。相反,普通消费者可能会产生混淆或受骗,认为被控产品是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专利插图和Winnona运动鞋在许多方面几乎相同,包括构成原告外观设计的后鞋底的花纹。两个设计唯一明显的区别是胎面花纹延伸至Winnona运动鞋的全鞋底,而第D874106号外观设计专利中的鞋底中间没有胎面花纹。

基于上述情况,地区法院驳回了马登提出的驳回匡威外观设计部分专利侵权主张(第一项)的动议。

翻译:罗先群 校对:吴娴

16.新加坡知识产权会议将探讨经济恢复战略

2021.8.23.转载自商务部网站---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官方网站称,新加坡年度标志性知识产权会议——IP Week @ SG 2021将于2021年8月24日至25日举行,届时,全球知识产权思想领袖将在会上探讨推动经济复苏的知识产权战略。

主要国家/地区的知识产权局和组织的负责人、法律专家和企业领袖将讨论企业面临的关键无形资产/知识产权问题以及如何使用无形资产/知识产权重新定位以实现增长。

免费的网络研讨会将涵盖以下话题:知识产权许可和商业化战略、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管理、无形资产在企业估值和融资中的作用以及人工智能(AI)发展对全球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

在一同举行的全球知识产权论坛(GFIP)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Daren Tang)和来自中国、日本、菲律宾、新加坡、英国、美国和世界各地的知识产权局和组织的负责人将就知识产权如何推进国家经济增长以及支持企业从疫情中恢复分享见解。

IP Week @ SG 2021第一天的会议(8月24日)在新加坡滨海湾金沙酒店以现场和虚拟的形式混合举行,第二天的会议(8月25日)完全在线举行。

IPOS局长陈惠菁(Rena Lee)表示:“疫情为企业带来了挑战和机遇。那些成功适应并转向新的商业模式的公司已经看到了业务在增长。IPWeek @ SG 2021正值世界经济仍在站稳脚跟,企业正在寻找如何为未来复苏做好准备的时候。企业可以听取世界知识产权思想领袖的见解,他们将就全球企业面临的紧迫知识产权问题分享观点。”

邓鸿森谈到:“尽管新冠疫情对生活和生计产生了巨大影响,但已经拥抱数字化、技术和创新的行业和企业表现出了非凡的韧性。为了战胜疫情并更好地重建,各国应利用知识产权的力量作为创造就业、投资、企业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催化剂。IP Week @ SG 2021将为全球知识产权界提供一个讨论知识产权和创新的平台,以帮助世界更好地重建。”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总干事兼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工作组(AWGIPC)主席罗伟尔.巴尔巴(Rowel S. Barba)指出:“事实证明,创新和创造驱动型经济体最具弹性,实现强劲复苏的机会最大。新兴经济体在为新常态创造新价值的过程中必须突出和优化知识产权在复苏中的作用。这场危机可能是构建知识经济黄金时代的时期,即使是中小微企业也能作出贡献和获得收益。但我们必须更加努力和团结,以实现我们所设想的响应迅速、强大且包容的知识产权制度。”

国际商标协会首席执行官艾迪埃纳.桑斯.德.阿塞多(Etienne Sanz de Acedo)表示:“新冠疫情说明了知识产权和创新在应对全球人道主义危机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已见证多个品牌通过创新解决方案解决紧急挑战的案例。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创新,而且还要给最需要它的消费者带来安全和保障。”

翻译:罗先群 校对:吴娴

17.欧盟碳关税机制冲击WTO

2021.8.23.转载自商务部网站-0---《环球》杂志 第16期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仅以契合WTO某些条款来获取合法性,缺乏稳健根基,绝非是在丰富多边贸易合作的内涵,而仅仅是试图为其单边政策机制披上多边框架的外衣。

周亚敏

7月,欧盟决定将对从碳排放限制相对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的电力、钢铁、水泥、铝和化肥征收碳关税。欧盟碳关税涵盖的5个领域,恰是欧盟碳市场(EU ETS)所覆盖的领域。碳关税水平与欧盟碳市场价格直接挂钩,反映出欧盟试图成为全球碳标准制定者。

碳关税是欧盟将经济政治利益与应对气候变化巧妙捆绑的结果,在进一步确立和巩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领导者地位的同时,实现经济利益的变现。

碳边境调节机制作为欧盟绿色新政的创新举措与核心内容,肩负着欧盟的诸多诉求,如补充欧盟内部的绿色发展资金、弥合欧盟东西部的绿色发展差距、为欧盟绿色技术创新提供支持等。但欧盟在向国际社会推出碳关税时陈述的主要依据是,欧盟作为碳减排领先的区域,有责任为减少全球碳泄漏进而实现《巴黎协定》目标作出努力。

碳关税与全球贸易直接相关,为了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同,欧洲议会曾于3月10日通过《迈向与WTO兼容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试图表明即将到来的碳关税机制无意损害WTO规则体系。然而,果真如此吗?

披上多边框架的外衣

根据《迈向与WTO兼容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第27条,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与WTO兼容的依据是GATT条款I(最惠国待遇原则)、条款III(国民待遇原则)和条款XX(一般例外),目标是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和阻止碳泄漏。

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WTO所有成员对来自不同贸易伙伴的同类产品给予同等待遇,意味着某一成员享受的待遇必须平等地给予其他成员。欧盟认为依据此条,针对某一类产品或工艺的环境税(国内税或费)如果未能推广至WTO所有成员,则违反了WTO最惠国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要求一国非歧视性对待本国产品和同类外国产品,意味着进口产品所承受的直接或间接税费不得高于本国同类产品承担的相应国内税费。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是为了确保进口产品和国内同类产品能够在公平条件下竞争。欧盟认为依据此条,其内部以碳市场方式提升碳成本,不利于其产品与外部同类产品的公平竞争,因此进口产品在进入欧盟市场时,需要施加边境调节机制。

一般例外条款允许在涉及国家利益时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其中,GATT条款XX(b)允许在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健康时启动例外措施;GATT条款XX(g)规定如果涉及保护枯竭性自然资源,可以实施限制贸易的措施,以便与限制国内相关产品或消费的措施形成合力。WTO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认为,枯竭性自然资源包括生命和非生命资源,诸如各类物种、石油和清洁空气等。碳关税所涉及的自然资源则直接与清洁空气相关,欧盟认为高碳产品或工艺释放的温室气体会使清洁空气成为一种枯竭性自然资源。

综上所述,欧盟以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和一般例外条款为依据,公开宣称碳边境调节机制与基于规则的WTO体系相兼容。但是,WTO的宗旨是以开放、平等、互惠的原则,逐步调降各成员关税与非关税贸易壁垒,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通过实质性削减关税等措施,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活力的、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而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只能在名义上与WTO规则兼容,实则有悖于WTO精神。

首先,欧盟碳关税违背WTO促进全球自由贸易的初衷,尤其极易抑制南北国家间的自由贸易,并且会通过抑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能力来制约和影响各自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和进程,实难与“开放、平等、互惠”挂钩。

其次,WTO规则中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是基于税收优惠的,而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立足点基于成本趋同,二者的实质性内容完全不同。实际上,碳边境调节机制试图系统性地改变最惠国和国民待遇的实施方式,强行利用不同国家在经济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和科技实力等方面的差异,抽取租金。

最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仅以契合WTO某些条款来获取合法性,缺乏稳健根基,绝非是在丰富多边贸易合作的内涵,而仅仅是试图为其单边政策机制披上多边框架的外衣。

阻止碳泄漏?

欧盟在其碳边境调节机制数十年前的酝酿期,就明确提出这是避免欧盟以外地区“碳泄漏”的必要措施。碳泄漏是指,国家间不均衡的减排努力,将会导致碳密集型企业的投资和生产从碳规制较强的国家转移到规制较为宽松的国家。2015年,欧盟进口碳排放是出口碳排放的3倍。那么,实施碳关税果真能够阻止碳泄漏吗?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能够施加于国际贸易的前提是必须符合GATT规则。最终以碳关税形式为举措的调节机制,需要确定一个能够与WTO兼容的最优税率。理论上的最优碳关税应等同于国内碳价,欧盟也将碳关税直接对标欧盟EU ETS的每周平均收盘价。但在实际操作中,碳关税的实施受区域市场、不同产品、生产者行为和消费者行为的复杂影响,将碳关税与国内碳价直接划等号并不符合GATT规则。

全球各国已经启动《巴黎协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进程,虽然并未形成全面的碳成本核算体系,但并不能将其他国家的减排努力简单地等同于零。欧盟将EU ETS碳价与碳关税直接等同的做法,相当于默认未能建立同等类型碳市场的国家其出口产品所承担的碳成本为零,极不利于《巴黎协定》的全面推进。

根据GATT条款II,如果进口商的成本低于国内生产者的成本,则可以施加关税。碳边境调节措施要真正与GATT兼容,则最优关税水平应低于国内碳价,有研究认为前者应该是后者的40%。但由此产生的一个问题是,低于国内碳价的碳关税,无法显著降低碳泄漏。因此,欧盟征收碳关税在逻辑上无法达成贯通。

根据欧洲议会的文件,为了阻止碳泄漏从而达成将全球气温上升控制在1.5℃以内的目标,欧盟作为进口内涵碳的区域,需要征收碳关税来阻止碳泄漏。但碳关税的实施需要与GATT规则兼容,与GATT规则兼容则要求最优碳关税必须低于国内碳价,而低于国内碳价的最优碳关税则无法显著减少碳泄漏。换言之,碳关税的实施,无法同时兼顾既符合GATT规则又减少碳泄漏的二维目标。究其深层次原因,征收碳关税是一个单边而非多边行为。

行损害之实

在缺乏充分的全球气候合作的情形下,碳关税的落脚点是区域福利最大化而非全球福利最大化,其本质是依托“俱乐部模式”将贸易与减排挂钩,通过施加外部惩罚的方式,将全球减排成本转嫁到发展中国家。欧盟声称自身捍卫WTO规则体系和《巴黎协定》气候目标,但实际上采取了单边行动和保护主义措施。

首先,在缺乏WTO碳标准的情形下,欧盟碳足迹核查标准将成为全球标准。鉴于欧盟市场的巨大体量,对欧贸易产品的碳足迹将完全遵循欧盟标准和法律。他国企业报送的生产数据和碳排放数据,都需要经过欧盟国家的实地核查,因此在报送和核查两个阶段,都需要根据欧盟法律做数据与合规准备。

第二,欧盟的碳关税抵扣政策可能扭曲全球碳市场建设。欧盟碳关税的制度设计,规定如果外部生产商已经从碳市场购买过排放额度或缴纳过碳税,或者与欧盟达成了碳交易的相关协定,进口商则可以抵减应购买的碳许可。由此导致的结果是,为了获得欧盟的碳抵减许可,各国碳市场的建设不得不对标欧盟碳关税所涵盖的行业范围,因此将面临脱离本国实际发展阶段和需求的风险。

第三,碳关税立足于欧盟先发优势,无视发展中国家发展阶段。表面上,其机制是“通过对来自欧盟以外的某些商品进口制定碳价来抵消碳泄漏风险”,但实际上,是在回避其对全球碳排放的历史责任。碳关税以全球碳排放的增量为征税对象,未考虑历史累积碳排放量和存量格局,无视发展中国家国情和发展权。作为一种无视累积排放的税收机制,碳关税与WTO的取消进口数量限制原则不相符。

第四,碳关税正式标志着碳产业利益已成为发达国家争夺的焦点。欧盟在绿色技术和环境标准上具备领先地位,现在已经从“佯装”资助碳减排,转向直接获取碳产业利益。发达国家尽管曾承诺通过绿色气候基金等形式每年资助发展中国家1000亿美元,但实际到账微乎其微。本质上,发达国家缺乏动力去解决对发展中国家的历史补偿问题。

第五,碳关税不可避免地带有强烈的保护主义倾向。正如欧盟议会副主席提姆曼斯所直言,“碳边境调节税事关我们(欧盟)产业的存亡……如果其他国家不朝着同样的方向发展,我们就必须保护欧盟,防止竞争扭曲,防止碳泄漏的风险。”尽管碳边境调节税从“碳”入手,但落脚点在于欧盟的产业和贸易利益。

欧盟是中国的重要出口市场,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无疑正在形成针对中国贸易投资环境的巨大压力,客观上将促使中国碳定价机制加速构建和完善,中国也需积极应对碳关税规制:一方面,加强中国贸易产品的碳足迹追踪和碳含量测算的基础研究,全面摸清对外贸易和国内产业链受国外碳边境调节税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另一方面,加强针对碳关税的性质、功能和技术细节所涉及的贸易、法律问题的研究。此外,保持对于碳关税用途去向的追踪态度,欧盟以“健康与环境”名义征收的税款,必须投入到全球绿色发展而非区域绿色发展用途中。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周亚敏)

信息来源:《环球》杂志 第16期

18.商事调解新模式且看“杭州策”

2021-08-20 10:50:39 中国商务新闻网

中国商务新闻网 一起与商标有关、标的额达1212万元的案件,被告方涉及5个主体且原、被告不在同一城市,在传统商事争端解决模式下无疑将大费周章,占用较多法律资源、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而在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经过相应程序、依托大数据等数字赋能手段和调解员的努力,最终在调解员接手案件10天后双方在线达成一致意见,以原告方向法院提起撤诉、双方共享著名商标的结果圆满结案。

这是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简称云平台)以数字赋能提升调解效率,打造“最强调解大脑”的优秀范例之一。在云平台上,这样以“调解工作线上跑路”替代知识产权和国际商事纠纷调解当事人“跑腿”的案例还有很多。

凭借更为人性化、智慧化的创新模式为非诉讼解决知识产权和国际商事纠纷提供跨时空、跨地域的“杭州方案”,该平台也因此入选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创新案例。

大数据赋能商事调解

尽管标的额1200多万元的案件是云平台收案一年多以来案值最高的一起,但截至今年6月初总收案件数量突破10000个的可喜成绩单,无疑是云平台“数智在线商事调解模式”品牌的最有力证明。

于2020年6月30日正式上线的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目前已具备在线申请、智能分案、电子送达、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等多重功能。

据介绍,云平台的收案入口实行当事人自主申请和法院引调推送双线平行的诉调衔接方式。当事人只需通过网页或扫描二维码即可登录云平台,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随时、随地发起在线申请。通过对事实要素和证据材料的智能审核,云平台自主开发的智能分案软件自动识别所受案件类型,精准匹配对应调解机构,将案件实时推送给主攻知产领域、国际商事领域的专业调解员,并在线将调解信息发送给调解员和当事人。

电子送达完成后,一场在线视频调解随即展开,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还可在一个月内共同在线申请司法确认。一旦经过司法确认,若被申请人未及时履约,申请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前述案件完结后,原被告双方与在调解员交流中都提到,体验了在线商事调解后,切身感受到了数智化调解方式所具有的省时、便利、具备法律效力等优势,“更重要的是,商事调解云平台让原告被告双方不再是对立面,而是‘和合共赢’的共同体”。

线上争端解决迈向“大时代”

随着中国企业国际商事活动的日趋频繁,调解与仲裁、诉讼一起共同构成了相互补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障了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跨国经贸活动有序开展,维护了国际商业秩序平稳健康。

而将商事调解搬上“云端”既是发展趋势,也是疫情反复的复杂国际形势下的现实需求,既节省了解纷成本,又有助于商事纠纷高效、快速化解,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出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统计数据显示,在线调解商事纠纷已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所选择,云平台自主申请案件所占比例也从运行初期的13%提高到57%,充分显示出市场对在线商事调解的认可及云平台良好的发展前景。目前,云平台上收录的主要案型包括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不正当竞争、商标权、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专利权权属、专利代理合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10大案由。

与此同时,商事调解成为诉讼外解决涉外商事纠纷的一个重要途径。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和“走出去”的深入实践,企业对外投资贸易的意愿持续提升,但受各个国家和地区法治环境不同、法律制度体系差异、贸易投资主体多元化等因素影响,企业在开展国际贸易投资时面临着复杂的法律环境和风险。今年以来,调解平台在深化国际国内合作,进一步辐射全国、走向世界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香港国际调解中心、山东潍坊市贸促会成为首家入驻云平台的境外调解机构和地方贸促机构。

下一步,杭州市计划推动本地更多国际化、专业化、高水平的调解力量入驻平台,打造集中、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专业解纷新模式,为全国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网上调解经验。同时,动员和吸引全国各地商事调解组织入驻平台,为全国企业提供更好的知识产权和国际商事调解服务;面向全球提供调解服务,探索打造全球性知识产权和国际商事调解平台,为建设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杭州实践”。

信息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19.耗时3年 国内LED企业首次胜诉美国“337调查”

2021-08-18 17:45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耗时3年 国内LED企业首次胜诉美国“337调查”

在全球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今天,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绕不开的国际游戏规则,没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勇于“亮剑”的底气,企业将寸步难行。

近日,深圳LED上市企业艾比森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在朋友圈发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和美国人打这一类的官司,中国人几乎没赢过,我们给开了先河。”

就在不久前的6月11日,美国德州东区法院就深圳企业艾比森对美出口LED显示产品知识产权侵权一案作出判决,艾比森胜诉。

这份来自美国德克萨斯州地方法院马歇尔(东区)分庭的判决书显示,这起民事诉讼案件审判从6月7日开始持续了4天。6月11日,陪审团达成一致裁定:深圳艾比森公司的9个被控产品均未侵犯任何美国超视公司的知识产权,并确定所有美国超视公司声称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都是无效的。与此同时,深圳艾比森公司作为胜诉被告,应该向原告美国超视公司追讨诉讼费用。

消息传来,深圳艾比森公司一片沸腾。这场耗时3年多的“马拉松应诉官司”的胜利,不仅是中国LED企业对美国“337调查”和德州地区法院诉讼的首次胜利,也扫清了中国LED企业在美国市场以及全球市场上的专利障碍,对中国的“出海”企业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和积极价值。

“337调查”对被调查企业快速响应能力要求非常高

“337调查”是美国的一种贸易保护手段,立案门槛很低,但杀伤力巨大。这种具有单边制裁性质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程序设计相对有利于请求方(原告),凡是被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将被禁止进口到美国及销售。一旦发布普遍排除令,除被申请人的相关产品,其他同类产品也可能被禁止进入美国。

另外,相较于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案件,“337调查”的立案更加容易,申请人只需证明在美国存在与主张知识产权相关的产业,无需证明有损害。

此外,相比于专利诉讼案件长达两年甚至更长的审理周期,“337调查”的调查期限为12-16个月,对被调查企业应对调查的能力要求非常高,应诉企业不但需要短时间内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而且还需要聘请熟悉美国法律的律师等,费用通常高达300万-600万美元,甚至更高。

就在2018年3月27日,美国超视公司(Ultravision)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请求,对包括艾比森、利亚德在内的十几家中国LED企业,发起“337调查”,指控中国企业侵犯其产品专利,并请求颁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也就是说,由于存在“普遍排除令”,中国LED企业同行中只要有一家企业不幸败诉,连同该国其他同类被诉产品企业都要退出美国市场。

“官司输了,整个行业都会跌跤”

有关资料显示,超视公司于2010年成立,是一家美国LED显示屏企业,而艾比森创立于2001年,早在2005年就完成了第一笔国际订单。

美国超视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请求发起“337”调查后,中国光学光电子协会曾发布声明表示,超视公司成立于2010年,其所拥有的两个专利以防水为主要诉求点,并非显示屏核心技术且没有实质性的保护效能,该专利对中国LED显示企业出口美国并无实质性的约束和伤害。而中国多家LED显示企业具有该专利特征的产品早在其专利提出前就已经在美国市场上销售了。

然而,2018年5月2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仍然投票决定接受起诉方的申请,启动“337调查”,调查对象涉及艾比森、利亚德、洲明科技在内的几乎所有LED显示屏主要企业。

得知美方发起“337调查”时,艾比森正在大力开拓美国市场。丁彦辉回忆说:“这单官司确实对公司影响很大。”

利亚德、艾比森、洲明科技等几家LED企业皆为上市企业,艾比森作为中国光电LED显示行业出口的龙头企业,在美国业务占比较大,受影响最大,便单独提起应诉。

“本案对艾比森和中国LED显示行业意义重大。官司输了,整个行业都会跌跤。”丁彦辉觉得,这与中美贸易谈判很像,你拿出自信、果敢之后,对方就会退让。要是对方一看你谨小慎微、懦弱,反倒会得寸进尺,给你层层加码。

实际上,应诉这起官司的更大困难在于,受理此案的德州东区法院,以审理专利诉讼案件而闻名。历史数据表明,在此审理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专利权所有人胜诉率高达88%,远超全美68%的平均水平。很多世界知名公司每年都会在这个法庭上作为被告出庭,其中不乏微软、三星、华为等行业巨头。

“其他企业一开始也有反抗的,但打着打着因耗资巨大,就打不下去了,律师团也解散了。”丁彦辉觉得自己有些悲壮,因为是站出来“代表国家”在打,代表LED显示行业在打。“因为官司影响,艾比森对美销售收入逐年下降:2018年5亿元,2019年3.5亿元,2020年1.6亿元。”

尊重知识产权,也不害怕任何相关恶意诉讼

回忆起3年多的应诉之路,丁彦辉觉得,尊重知识产权,也不害怕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恶意诉讼,坚持不断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这是制胜的关键。

丁彦辉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2018年被起诉后,艾比森便成立了一个由内部专家和外部美国律师组成的特别团队,一定要打赢这场官司。“超视公司高层曾多次联系我,希望和解,对方一开始就要价高达3200万美元,后面调整到了590万美元。但是,艾比森如果和解,就意味着中国其他企业全输,每年都要交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的专利费”。对这一关键节点,丁彦辉想得很清楚:“我要跟他们打到底,我再拨1000万元预算,大不了关掉美国公司。”

筹备证据应诉的这几年,艾比森的经营压力并不小。“北美分公司的部分美籍高管和员工也人心浮动,最后我从深圳总公司派人员接管美国公司,稳定军心。”丁彦辉回忆说。

但是,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有一项内容是“判断证人/公司的可信度”,庭审的城市是两万人口的小城市,教育程度不一,对LED显示屏行业知之甚少,这些都可能成为最后影响判决的因素。

庭审时,超视公司的律师还试图把案件“政治化”,艾比森的律师正面反对,同时在结案陈词时给出有力一击:“他们不选择在市场上去竞争,而是选择在法庭上开展他们的业务。”

艾比森终获胜诉后的7月1日,丁彦辉在他的朋友圈写下这样的文字:“时下的中国,不稀罕多一个或少一个百亿产值的企业,但中国需要的是有浩然之正气,守诚信、重品质、敢担当、谋共赢的商业文明倡导并践行者。艾比森人当顺应并肩负起这样的历史使命!”

“积累专利不是为了阻碍别人,而是为了保护自己”

近年来,随着深圳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与艾比森面临相同阻碍的企业不在少数。深圳也成为我国最早、最频繁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地区之一。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宋洋透露,仅2020年深圳企业就已经遇到了11起“337调查”,是2019年的2.2倍。

实际上,从近年来多起涉及中国企业的“337调查”案件来看,往往是国内已经取得一定规模优势和市场优势的行业会遭调查。这些行业内的中国企业在市场上展现出强劲的竞争力,对国外的同行企业构成挑战。国外企业为了维护自身的市场地位,常常将“337调查”作为重要的遏制手段,打击中国企业的发展。

另外,不少中国企业不重视专利的申请,尤其是海外重点地区的申请,虽然在技术上与国外差距不大甚至某些技术还更先进,但是由于前期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对于存在竞争关系的国外企业没有开展技术跟踪、专利监控以及诉讼监控,对于潜在知识产权风险缺少防控与预警。

“中国企业一定要加强专利意识。不要因为简单就不重视,我们不重视,人家就会拿来阻碍我们。”回忆起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丁彦辉深有感触,“积累专利不是为了阻碍别人,而是为了保护自己”。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思思表示,在全球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今天,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绕不开的国际游戏规则,没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勇于“亮剑”的底气,企业将寸步难行。在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企业无论“走出去”还是“引进来”,都要做到“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积极提高研发实力,打造企业自身的核心技术,同时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并尽快适应国外的知识产权环境,以支撑其走出国门及持续发展。

信息来源:中国青年报

20.商务知识--贸易转移效应

贸易转移效果 贸易转移效果(Trade Diversing Effect)是指由于关税同盟对外设立统一的关税壁垒,使某成员国在购买同盟内廉价的产品时可能导致某种转移性损失。关税同盟成立前,该国可从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国家进口产品;同盟成立后,则通常转向从同盟内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进口。如果后者不同于前者,则意味着进口成本增加,消费开支扩大,使得同盟内社会福利水平下降。同时,这也意味着关税同盟外最有效率的生产能力和最有效的资源被闲置,从而降低了世界福利水平。例如,某产品在 A, B, C三国的生产成本仍为$25,$15,$10, A国的进口税率则为 100%。关税同盟成立前,C国的该产品的价格(包括关税)最低,因此,A国从 C国进口。AB国关税同盟成立后,AB两国之间废除关税,B国的该产品价格低,于是,A国改从 B国进口。这样,就从成本最低的 C国转变到了同盟内成本最低的B国,这便是贸易转移效果。

政策法规处(公平贸易处)2021.9.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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