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公示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1-08-06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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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 第2号)和《浙江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0] 128号)要求,宁波市鄞州勤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申报材料已由属地鄞州区商务部门审核转报,宁波市商务局组织专家现场验收评审并通过,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3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市民群众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企业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宁波市商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宁波市商务局联系人:王文强,联系电话: 0574-89387117。

公司名称:宁波市鄞州勤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五乡工业园区美迪斯路54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691385965A。

受理电子邮箱:1003145113@qq.com。

受理地址:宁波市商务局(灵桥路190号)606室。

邮编: 315000。

宁波市商务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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