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名单的公示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1-02-08 13:57

【字体: 保护视力色: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E E9EBFE EAEAEF FFFFFF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关于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商贸函〔2020643)和《宁波市商务局关于企业申报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确定中信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中基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宁波市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现予以公示。

    本通知公示期为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联系人:于登辉、徐远家;电话:89284412、89284417、89387148。


返回】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