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推出15条创新举措 支持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建设信息来源:宁波晚报  
发布日期:2021-02-20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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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方案公布后,宁波片区以46平方公里面积成为浙江自贸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宁波片区“一枢纽、三中心、一示范区”的功能定位,宁波海关立足自身职能,围绕功能定位、贸易便利、业态创新、提质增效等方面,首批先行推出15条创新举措支持宁波片区建设——

  一、拓展国际中转集拼业务,通过航运企业、码头、仓库和海关之间数据交互,畅通国际国内货物分拨配送链条;

  二、优化转关监管模式,简化多次转关作业流程,从启运地至指运地(或出境地)的全程转关手续,企业可一次申报;

  三、开展沿海捎带业务,支持中资非五星红旗船舶开展以自贸试验区港口为国际中转港的沿海捎带业务;

  四、简化长三角范围内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港手续,实现海关《船舶出口岸联系单》业务办理电子化、无纸化;

  五、整合提升保税监管场所功能,探索甬舟供油一口申报、一体监管;

  六、创新仓储货物分类监管模式,研究跨境商品、保税货物、非保货物“状态互转、同仓存储、同包发货”;

  七、推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便于区内企业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八、支持开展农特产品加工业务,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木材、粮食等农特产品加工业务;

  九、支持肉类、食用油、酒类等民生食品进口,支持进口食品在区内开展贴标、拼配、分装等简单加工;

  十、开展跨境电商新零售,促进线上线下相融合;

  十一、实施“先理货、后入账”通关模式,依托“两步申报”模式,跨境商品在概要申报放行后即可提至区内理货;

  十二、深化区展联动,探索“保税展示+跨境电商”模式,允许符合条件的参展商品按网购保税模式申报进口;

  十三、开展集团保税试点,实现保税货物在集团内自由流转;

  十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重点企业重点物资进出口实施7×24小时通关模式;

  十五、优化税款担保政策,扩大汇总征税和关税保证保险等担保方式,开展保税业务风险担保多元化试点。

  “这15条举措,是宁波海关充分调研、缜密研究的结果,政策贴合企业实际,符合现阶段产业发展诉求。宁波海关着力在稳外贸、稳外资,稳住基本盘的基础上,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提升外贸竞争力,支持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建设。”宁波海关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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