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底宁波建成东北亚转口离岸贸易枢纽 实施意见出台信息来源:中国宁波网  
发布日期:2021-12-3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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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动作这么快,真是没想到!”(29日)一个小时前,看到宁波最新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宁波凯越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翁雯鸣又惊又喜,四天前,她刚刚在朋友圈分享了央行、外管局联合发布的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通知(下称《通知》)。“宁波文件的落地,将范围进一步细化为油气、化工品、大宗商品和新能源新材料为核心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这意味着将大大提升这些业务跨境资金结算便利。”

  据了解,宁波的《意见》与央行、外管的《通知》一脉相承。文中提到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所涉货物不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或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贸易,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

  在《通知》的政策框架内,《意见》更直接点出了宁波的优势以及发力方向:要充分发挥我市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先行先试优势,赋能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发函,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要求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与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和营商环境,核心贸易企业不断集聚,业务规模超过500亿美元,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本建成东北亚转口离岸贸易枢纽。

  到2030年底,基本形成与国际高水平离岸贸易规则接轨、高度开放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宁波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中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链接全球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中心。

  《意见》主要任务包括:建设油气资源和大宗商品配置中心、加大精准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港口基础设施、持续优化贸易金融服务、积极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鼓励外汇结算便利创新、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建立优质企业清单、提升配套服务发展水平,以及实施财政奖励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人才发展机制、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风险监测和补偿机制等配套设施。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加强风险监测和补偿机制,《意见》强调,银行应从源头做好风险防范,督促银行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企业虚假交易行为,并相应调整客户风险分级。与此同时,我市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市场需求,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提供包括风险对冲、保险在内的支持,逐步探索建立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风险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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