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公平贸易提示信息(2021.第4期)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等  
发布日期:2021-01-2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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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护航开放性经济

2021-01-14 13:07:24 中国贸易报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加强涉外法治工作。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需要,完善涉外法律和规则体系,补齐短板,推动我国仲裁机构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机构合作建立联合仲裁机制,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

涉外法治护航开放性经济

“涉外法治是一个比较广泛的概念,主要包括贸易、投资、金融、知识产权、多边规则等领域。”中国贸促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姚为群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四五”规划提出“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而上述这些涉外经贸法治领域都是我国围绕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性经济新体制当中的重要内容。

在贸易领域,自贸试验区、自贸港的法治建设尤为关键。随着自贸区、自贸港各项优惠政策和制度体系的陆续出台,必将吸引境外企业等商事主体落户、积极参与自贸区建设。在营商主体交易多元复杂的趋势下,投资、金融、知识产权等新型纠纷的预防与化解至关重要。以海南为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制定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自由贸易港各项制度安排,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原则性、基础性的法治保障。制定原则性、基础性的整体规定,可以为改革提供充分法律依据,降低改革过程中调整法律法规的频次,推动改革全面展开,有力促进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

姚为群表示,在投资领域,近几年一些西方国家“长臂管辖”的加剧,使得不少中国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受到不利影响,正当权益遭受损害。中国商务部上周公布了《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正是为了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对中国的影响,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规划》显示,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国际规则体系。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围绕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进国际商事法庭建设与完善。推动我国仲裁机构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机构合作建立联合仲裁机制。

姚为群表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与相关国家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持续深化务实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合作的国家和地区不断扩大。从国家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包括最不发达国家、一般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发达国家4类,除了发达国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涉外法律相对薄弱,在我国对其走出去或者引进来的过程中,也要做好相应的涉外法治准备,这其中也包括我国当前的自贸协定、投资协定等。

据了解,在去年底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知识产权章是协定内容最多、篇幅最长的章节,也是我国迄今已签署自贸协定所纳入的内容最全面的知识产权章节,涵盖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执法、合作、透明度、技术援助等广泛领域。此前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加快做好RCEP生效实施有关工作,并指出抓紧梳理完善与协定实施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协定规定的约束性义务执行到位,确保国内行政措施和程序合规。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庞超然表示,加快国内法规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不断完善涉外经贸法律及相关领域国内立法,是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实施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工作抓手。

建立健全仲裁机制 维护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国走出国门的企业和公民越来越多,保证企业合规经营、维护企业和公民的安全与利益问题越来越突出。业内专家称,涉外法治工作的一个重点就是运用法治手段有效维护海外中国机构、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应建立健全多双边机制和仲裁机制来化解争端或摩擦。

记者了解到,作为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项目之一,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去年10月在北京成立,是非政府间、非营利性国际组织,由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联合来自亚洲、欧洲、非洲、北美洲和南美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5家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高校智库等共同发起设立。

在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多边主义受到挑战的大背景下,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的成立体现了全球工商界对合作、发展、共赢的争议预防和解决服务的共同愿望,其宗旨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该组织在广泛代表工商界诉求的同时,将在吸收借鉴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经验的基础上,为商事主体提供从争端预防到解决的全方位服务,为贸易畅通与投资便利化搭建新平台,为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提供新选项。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报

2.海关部门推出政策“组合拳”,外贸企业转变发展路径

2021-01-15 16:41:36 人民网

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海外需求波动,外贸出口企业面临不小的压力。一些企业在积极拓展国际市场、稳住海外订单的同时,尝试“两条腿走路”,着力开拓国内市场。各地海关部门打好政策“组合拳”,支持外贸企业转变发展路径、分享内需市场“蛋糕”。

简化手续,提供便利

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加工贸易以“两头在外”为主要形态,在国内市场销售占比相对较小。近年来,随着行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快,加工贸易由“两头在外”向“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转变,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诉求更加强烈。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要求在市场准入、认证程序、征税时限等方面为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提供便利。

“受海外疫情影响,海外客户订单变动频繁,我们加大了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广州海关针对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推出集中征税业务,减少了我们的申报次数,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松下万宝美健生活电器(广州)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人吴健华告诉记者,去年公司新增4条生产线,理发器、美容仪等畅销产品的产能提升了50%。截至目前,内销金额同比增长25%,其中线上平台销售占75%。

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向型纸制品出口企业,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去年境外市场需求一度疲软,物流成本上升,迫切希望开拓国内市场。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推出以企业为单元的电子账册管理新模式,简化了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等多项业务流程,为企业统筹国内国际市场、抵御国际贸易风险提供了便利。在这个模式下,企业在物料备案、货物内销及办理核销手续等方面都有了更大的自主权。特别是在不超过账册有效期的前提下,可先行销售保税货物,将内销纳税期限整整延长了1个季度。

“这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为企业灵活对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拓宽销售渠道、增强经营活力提供了有力支持。”宁波亚洲浆纸业公司关务专员叶显端介绍,去年公司的加工贸易内销货值达1769.8万美元,同比增长近20倍。

税收优惠,降低成本

疫情防控期间,广达集团旗下达功(上海)电脑有限公司将目光转向国内市场。可是,进入国内市场的出口商品不仅要征收关税,还要征收增值税,这样一算,光报价就超过了客户预期,产品还有什么竞争力?

就在达功公司一筹莫展之际,上海海关所属松江海关送来了“及时雨”——根据海关总署出台的加工贸易企业选择性征税新政策,松江海关建议企业按进口料件而非成品来缴纳关税。对达功公司来说,前者的关税仅0.97%,远低于后者,这为企业降低报价、提升市场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持。达功公司关务部门负责人徐蓉说:“现在,我们的国内订单成倍增长,逐渐打开了国内市场。”

在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辖区,有一家液晶显示面板生产企业佛山群志光电有限公司。在当地海关支持下,企业积极开展内销,2020年以来,已将价值约4.77亿元的货物销往国内市场。

“我们公司属于按月办理集中内销申报纳税的加工贸易企业。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78号公告,企业内销申报纳税由月报改为季报,简化手续的同时更能降低经营成本,对企业内销有很大帮助。”群志光电物流部经理彭芳说。

此外,自2020年4月中旬广州海关实行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政策以来,已累计为915家企业办理内销征税业务。2020年下半年,广州海关关区加工贸易内销货值比上半年增长35.17%。

加强引导,精准服务

在山东临沂,一批轮胎生产厂家聚集于此,受疫情影响,企业出口一度承压。青岛海关所属临沂海关设立行业协调员,积极协助解决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难点堵点问题,实现业务“随报随办”,支持企业开展边角废料网上拍卖、分等级分批次内销,满足多元化内销需求。

在重庆,重庆海关所属两江海关设立业务专岗,举办政策“云课堂”,安排企业协调员帮助企业用好相关政策,引导企业转变思路,有效应对疫情影响。

“企业协调员对我们帮助很大,新政策也帮我们有效开拓了国内市场,企业去年生产的液晶显示器内销占比大幅增加。”重庆惠科金扬科技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说。

“我们推出了‘一窗通办’,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北京海关所属天竺海关副关长柏亚铎介绍,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是外贸发展高地,但同样受到疫情影响。北京海关积极推动疫情防控物资减免税、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暂免缓税利息等多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地,为综合保税区加工贸易企业打开国内市场助力。截至2020年底,北京海关共为企业办理2.18亿元税款延期缴纳手续,有力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业内专家表示,优质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对国内市场而言并非只是此消彼长的替代关系。其实这既有贸易转移,更有贸易创造,会进一步丰富国内市场供给,带动消费升级;同时,有助于充分释放我国超大市场规模优势和内需潜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信息来源:人民网

3.强制性产品认证有了绿色通道

2021-01-11 15:03:22 人民日报

一段时间以来,世界经济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而内需市场潜力源源不断地释放。不少外贸企业抓住机遇、大力开拓国内市场,此举有利于企业实现多元化发展、优化经营结构、降低市场风险,有利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本版将持续关注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过程中的不懈努力、各地区各部门推出的相关支持政策,反映有关各方在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生动实践。

本期聚焦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时遇到的一项市场准入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观察新政策下的企业感受。

——编 者

手握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广东江门市汉业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光濂坦言:“企业是在保持外贸持续增长的同时开拓国内市场的,如今这段开拓之旅终于正式开启了。”

近年来,不少外贸企业抓住机遇开拓国内市场,实现国内国际市场“两条腿走路”,进入国内市场必然要符合国内市场准入要求,CCC认证是其中的一项。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深化CCC认证制度改革、简化产品认证程序有着特殊的意义。为帮助外贸企业实现国内国际市场“两条腿走路”,国家出台相关措施,要求简化CCC认证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支持出口产品通过CCC认证进入国内市场。当前政策落实情况如何?企业感受怎样?记者进行了采访。

目录内商品只有获得CCC认证方可出厂、销售

作为不少外贸企业想要开拓国内市场的必经门槛之一,CCC认证是什么?出口产品要进入国内市场,为何要先取得CCC认证呢?

据了解,CCC认证制度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合格评定制度,目的在于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列入CCC认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必须经评价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要求,标注CCC标识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近年来,我国以必要性和最少化为原则,不断压缩CCC认证目录。2018年以来,CCC认证目录压缩幅度达40%;有27种产品的CCC认证由第三方认证方式转为企业自我声明,共减少CCC认证证书约30万张。

“在CCC认证制度中增加自我声明评价方式,有利于降低企业产品上市准备的费用和时间成本,但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并没有改变。”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说,自我声明方式没有了第三方机构的担保,企业需要自己确认并承诺具有持续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目前,我国CCC认证产品目录包括家用电子电器产品、汽车、玩具等17大类103种产品,都是与消费者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产品。林光濂所在的汉业机电生产的电风扇,正是CCC认证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CCC认证过程一般包括申报、验厂、符合性检验、发放证书等流程,且每一品类产品均须单独认证。”林光濂说,过去整个认证流程下来有时需要3个月,单品类产品认证的费用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认证周期太长了。”骅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邱良生对此也深有体会,“想开拓国内市场,必须获得CCC认证,对缺订单、高库存的外贸企业而言,3个月太久了。”

平均认证周期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认证费用降低30%

去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政策,提出要精简优化CCC认证程序,为外贸企业纾困解难。

开辟绿色快速通道,精简认证程序。以玩具行业为例,发证前不再对外贸企业进行工厂检查,并且允许企业先完成型式试验再提交认证委托,从而简化认证流程。这些举措在保证产品安全、可靠性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压缩流程。

接受已有评定结果,缩减认证时间。出口企业所获得的国际认证、检测等合格评定结果都将被直接采信。“我们有很多出口产品获得了欧洲的相关认证,此次国家出台新政策,采信国内外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检测数据,避免了很多重复检测,给我们提供了不少便利。”林光濂说。

合理减免认证费用,降低认证成本。市场监管总局指导CCC认证指定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合理减免产品CCC认证费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主动联系我们,对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的认证环节,全部减免相关费用,塑胶玩具的检测费用降至3000元,电玩具的降至5000元。”邱良生说,“公司产品通过检测后,预计可在一周内拿到CCC认证证书。”

在一系列改革举措下,如今外贸企业想申请CCC认证,还需要经历哪些环节、花多长时间呢?

以出口家电产品为例,若出口企业能够提供有效的国际电工委员会认可机构的测试报告或认证证书,只需要对差异部分进行检测、认证。“检测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如果产品已经通过了检测,可在一周内拿到CCC认证证书。”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工作负责人说。

数据显示,从2020年7月起至今,全国35家强制性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共服务开拓国内市场的外贸企业近60家,颁发CCC认证证书70余张,平均认证周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认证费用降低30%左右,涉及家电、电子和玩具等多个产品领域。

林光濂说,公司所合作的威凯认证检测公司积极响应政府部门的号召,为汉业机电开通了CCC认证的绿色通道,减免了部分认证检测费用。“目前,汉业机电产品的认证工作开展顺畅,还有数十款产品正在申请认证证书。”

CCC认证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去年,受疫情影响,来自海外中小客户的订单一度减少较多,骅星科技第一时间调整发展思路,加大国内市场销售力度,目前出口份额占80%,内销占20%。“需求旺盛的国内市场,帮助企业有效对冲了国际市场波动所带来的冲击。”盯着节节攀升的国内市场销售额,邱良生对企业发展前景信心十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表示,外贸企业抓住机遇开拓国内市场,实现国内国际市场“两条腿走路”,有利于企业实现多元化发展、优化经营结构、降低市场风险。

接下来,要帮助外贸企业更好开拓国内市场,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在市场准入方面提供便利化措施。

“此外,还可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状况,有序扩大企业自我声明方式的使用范围。”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程虹说,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自我声明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信用监管等方式实施联合惩戒,以保证自我声明方式的有效性。

近年来,我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不断加强对认证行业的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已着手建立健全行业失信惩戒机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依法公示处罚信息,严格失信惩戒措施,建立行业退出机制。通过“黑名单”制度,让从业机构守住不出假证书、假报告的底线。

展望未来,外贸企业对开拓国内市场充满信心。“我们非常看好国内市场的前景。”林光濂说,“我们将抓住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好时机,推动企业实现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4.“一带一路”合作逆势前行,释放三重信号

来源:商务部网站2021.1.12.

中国商务部近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1至10月,中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602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但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投资额却比2019年同期大增23.1%。截至目前,中方已与138个国家、31个国际组织签署201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带一路”合作逆势前行,释放出三重信号。

一是彰显“一带一路”倡议的前瞻性。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王义桅表示,过去的经济全球化为资本导向型,是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在全球配置资源的一种逐利行为,这就造成了“富者更富而弱者更弱”。与之不同的是,“一带一路”建设很大程度上补齐了之前经济全球化在基础设施以及互联互通等方面的短板,继而深挖经济全球化的潜力。

这其中,中欧班列就是一个典型例子。2020年前6个月,中欧班列运输进出口货物同比增长30.9%,在海运和空运严重受阻的情况下,加紧了中国同“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对接,成为疫情期间稳定全球供应链的“钢铁驼队”。

二是证明中国率先走出疫情阴影,复工复产按下“快进键”。疫情期间,匈塞铁路、中孟帕德玛大桥、中老铁路曼迈一号隧道等重大项目实现抗疫复工两不误。王义桅认为,“一带一路”合作正成为维护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改革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坚力量,各国也在疫情下更加清晰看到中国在全球供应链、产业链的重要地位及不可替代性,因此更加坚定进行“一带一路”合作。从吸引投资的大国到对外投资的大国,从出口大国到进口大国,从“市场换技术”到实现自主创新……一系列发展变化有力助推中国对“一带一路”投资的增长。

三是展现中国发展惠及世界的胸怀。据多家国际机构预测,中国将是2020年二十国集团(G20)中唯一能实现经济正增长的国家。再加上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经济互补性强,特别是对旅游或外来投资依赖较大的国家,自然更看重来自中国投资的机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合作。

通过共建“一带一路”,马尔代夫架起第一座跨海大桥、黑山共和国铺就第一条高速公路、老挝从“陆锁国”迈向“陆联国”……7年弹指间,通过一项项务实合作,一个个愿景正加速变成现实,切实惠及相关各国民众,一次次向世界证明“中国倡议的‘一带一路’不是口号和传说,而是成功的实践和精彩的现实”。

就在一个月前,中巴经济走廊首个大型轨道交通项目——巴基斯坦拉合尔橙线项目运营通车,开启了巴基斯坦的“地铁时代”,实现了巴基斯坦几代人的夙愿,更将作为国家名片和城市引擎,推动提升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11月19日,斯里兰卡总统拉贾帕克萨表示,斯方将与中方共同努力,推动以科伦坡港口城、汉班托塔港综合开发为标志的两国“一带一路”合作项目取得更多实质成果。

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标志,“一带一路”建设已成为国际上认可度最高、参与度最强的国际公共产品,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电子商务、数字货币、银发经济、在线医疗……放眼未来,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政策沟通、设施连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方面合作前景更加广阔,为风雨飘摇之中的世界经济带来更多正能量和稳定因素。

5.加快实施出口和就业双向促进政策

来源:《国际商报》2021.1.18.贸易投资版    记者   陈 昊 李计广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得到很好的控制,但是在境外疫情控制不理想、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影响长期化的现实条件下,未来国家出口和就业无法相互关联支持,甚至对外贸易恢复后依然不能帮助就业恢复,从而使二者产生脱钩的风险增大,这会影响经济长期向好发展趋势。政府应及早实施旨在维护出口和就业相互关联支持的双向促进政策,确保对外开放与劳动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疫后出口和就业脱钩风险增大

就我国目前状况看,疫情过后出口和就业脱钩风险将显著增大,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出口规模逆势增长,但出口未来拉动就业的能力恐将被削弱。2020年中国实现了出口规模同比大幅增长,有力支撑经济增速恢复。之所以能取得如此优异的出口成绩,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数字化贸易方式显著降低了传统贸易成本,被降低的成本绝大部分来自于劳动力成本。在数字化贸易方式下,不再需要聘用规模巨大的与贸易相关的商谈、管理、设计、服务、咨询等员工,这将深刻改变出口拉动就业的作用。考虑到一方面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影响将长期存在,传统贸易方式的恢复尚需时日,而另一方面数字化贸易逐渐成为企业贸易方式的首选,未来出口拉动就业的能力恐将被大幅减弱。

疫情过后国内劳动力就业偏好可能发生重大改变。渐进式的改革开放政策形成了绝大多数出口企业都在沿海开放城市设厂招工的格局,大量劳动力在开放的大城市集聚已经成为我国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本特征。此次疫情虽然体现了大城市医疗资源充足的优势,但是人口聚集带来倍增的传染风险也是大城市不可回避的问题。尤其是出口企业大量集聚的城市与国外交流紧密,在当前国内疫情趋缓而国外疫情严重的形势下,劳动者会更谨慎地选择进入开放城市和出口企业工作,大量劳动力不再偏好从事与出口相关的工作,带来出口和就业脱钩的风险,失去从业人员供给优势的同时,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也将被大幅削弱,更难吸引劳动力从业,形成恶性循环。

政府政策和企业行为的惯性都将持续较长时间。为纾解企业困难,疫情发生后国家采取了多种措施帮助企业节约劳动力成本,很多企业也通过裁员、降低工资、轮岗等方式尽可能节约劳动力成本。疫情结束后,存在惯性的政策无法马上完成调整,出口企业也无法立即改变节约劳动力成本的方式和偏好,这将进一步弱化出口和就业之间的关系。

相互独立的出口和就业支持政策可能加速二者脱钩。为了应对疫情,政府制定了很多出口和就业支持政策,而相互独立的政策有时不仅没有协同效果,甚至会相互抵消,进而加速二者脱钩。例如,为了稳定和扩大就业,政府鼓励大企业多吸纳劳动力,这可以缓解就业困难,并充分发挥“外溢效应”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但与此同时,这也可能提高大企业的生产成本,削弱大企业的出口产品竞争力;为了稳住外贸基本盘,国家通过减税降费的方式鼓励出口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国际市场竞争力以获取订单,而产品质量的提升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技术和资本,对劳动产生替代,从而降低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

多方入手确保出口和就业稳定

鉴于出口和就业脱钩的风险,应及早实施出口和就业双向促进政策,使二者相互关联支持。

贸易政策上,优先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出口行业恢复与提高竞争力。一是制定针对劳动密集型行业力度更大的税收减免和补贴政策,支持行业尽快恢复正常出口水平。二是为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出口企业设立出口退税和信贷、信保、担保等融资支持绿色通道,保证企业资金链尤其是工资链不断裂。三是依据企业从业人员规模,优先帮助从业人员规模大的出口企业建设海外仓。四是为劳动密集型出口企业设立专门的服务平台,整合海外资源、实施便利通关、帮助构建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交易网络,利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保障企业订单稳定和货款给付安全。

产业政策上,优先支持密集使用人工的产业和企业。人工智能发展和机器人进入生产一线,符合国际技术发展趋势的生产特征,但在大力支持人工智能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其对就业产生的消极影响。政府应该考虑适当对企业使用人工的行为进行补贴或税收减免、补偿企业空置机器人等智能设备的折旧费用和仓储费用等,以此鼓励企业在保证生产效率的同时,尽可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社会政策上,鼓励医院和心理咨询机构对劳动力进行针对性心理辅导。保证疫情过后出口和就业不脱钩的重要决定因素,是劳动力在心理上愿意返回开放的大城市和出口行业继续从事生产工作。建议政府鼓励医院和心理咨询机构针对疫情前在大城市和外贸行业工作的劳动力进行专门的干预。

发展理念上,实施产业协调发展战略。此次疫情提醒我们,应该始终坚持协调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应单纯为了追求技术水平提高和价值链攀升而忽视发展初级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重要性。一是坚持重点产业优先发展与兼顾各产业整体发展相结合,优先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发展;二是坚持实现产业短期发展目标与规划产业长期发展目标相结合,优先支持产业恢复原有生产、销售和吸纳就业的能力;三是坚持保护产业现有优势与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相结合,优先实施各种扶持政策保护产业现有发展优势,稳住外贸基本盘。(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

6.企业点赞进口关税调整

来源: 《国际商报》 2021.1.13.    记者:刘 昕

中国商务新闻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近日申报进口的一批药用硼硅玻璃管正是适用了最新的进口关税税率,节省了一笔不少的进口关税。

“自今年开始,公司进口药用硼硅玻璃管的进口关税税率由12%降到7%。调整后,这批40多吨的玻璃管为公司节省了5万多元的进口成本。”公司经理张旭光欣喜地说。他还进一步表示,据此估算,今年仅关税降低就可以为公司节省大概350万元的资金,再加上连带减少的增值税,一年能降低近400万元的成本。这无疑为公司发展带来更加强劲的动力。

关税税率的变化,源自国家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考量。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的通知,2021年1月1日起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以支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此次调整措施既有利于降低中国进口成本,更好地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满足国内需求,也间接为各贸易伙伴国质优价美的产品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市场机会,更好地联通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

据了解,药用硼硅玻璃管是一种对质量要求很高的药物包装材料,一般进口后用于生产预灌封式玻璃原管,这种玻璃原管主要用于疫苗、生物制药等行业,新冠肺炎疫苗就是盛装在这种玻璃原管内。降低药用硼硅玻璃管进口关税,将进一步降低新冠肺炎疫苗的研发生产成本。

“成本降低了,我们就能把更便宜、质量更好的疫苗和药品推向市场。”张旭光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充满了信心。

近年来,中国多次降低服装、箱包、鞋靴、特色食品和药品等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关税调整既是对税则体系的优化,例如本次关税调整中对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等实行零关税,并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的进口关税,能够减轻国内患者经济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又能有效保证国内产业的健康发展,为构建产业新发展格局助力。

山东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是国产喷气织机的代表性企业,据其国际贸易业务负责人孟晓丽介绍,以往中国的喷气式织布机依赖于自发达国家进口,为降低企业成本,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都对喷气织机设置较低的进口税率以促进进口。随着近年来国内纺织机械行业的高速发展,机械制造行业突破了一系列重大技术难关,喷气织机已实现国产化。

“但最近,国产喷气织机一直面临着国外技术成熟产品的价格打压,很多企业都处在拓展市场的关键期,非常需要支持。”孟晓丽表示。了解到相关情况后,青岛海关提报了取消喷气织机进口暂定关税的税政建议,最终在2021年的关税调整方案中被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采纳实施。调整相应关税后,企业争取到了生存空间,进而促进国内纺织机械行业加速提升国际竞争力。

专家表示,国家调整关税需要考虑满足国内需求与相关产业链稳定性等多重因素。今年降低部分高端医疗器械的关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需求的不足影响,并适当增加行业竞争,缩短落后产品的淘汰周期。比如在心脏瓣膜等领域,本土医疗器械企业或将会失去一定的价格优势,刺激企业以降低生产成本、研发新产品来提高市场竞争力。

7.福特公司将关闭在巴西的生产厂

来源:驻巴西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2021.1.12.

巴西《经济价值报》11日消息,作为公司恢复发展新规划的一部分,福特公司决定将关闭其在巴西巴伊亚州和圣保罗州的生产厂。福特将保留其位于圣保罗的南美区域总部,以及位于巴伊亚州的产品开发中心和位于圣保罗的试车场。

据福特公司估算,停产后将辞退5000名员工,支付相关费用41亿雷亚尔,其中2020年支付25亿雷亚尔,2021年支付16亿雷亚尔。

福特汽车全球总裁法利表示,“福特在南美和巴西已经存在了一个多世纪,为了使公司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虽然很困难但有必要采取这样的行动。”

2012年,巴西汽车产量达到创纪录的380万辆,之后产量持续下滑,2015年国内市场汽车销量下降至250万辆,卡车行业闲置产能曾高达70%。新冠疫情暴发之前汽车行业闲置产能接近40%。

8.越南经济呈现J型复苏态势

2021-01-12 13:53:29 经济日报

越南统计总局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越南GDP同比增长2.91%。在全球经济衰退的大背景下,可以说越南交出了一份不错的成绩单,成为世界上实现经济正增长并保持相对较快增速的国家之一。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越南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最大程度限制与各国人员交流。同时,动用整个社会体系,部门与地方联动,及时采取全方位防控措施。通过早发现、早隔离,及时追踪病人轨迹、加强检测、扩大隔离范围等诸多手段,取得了较好的防控效果。尽管有一定社区传染,但总体病例增速缓慢,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同时,越南加强科研,很快生产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疫苗研发已进入一期临床试验阶段。

尽管越南国内防疫措施有力,但疫情全球蔓延带来的负面影响仍对越南多个行业、领域和社会生活产生较大冲击。供应链和贸易流动部分被阻断,各行业生产活动被迫放缓、停滞,许多企业、经营户、合作社等暂时停产停运或缩小生产规模,失业问题也随之而来。

2020年4月份,越南采取全社会隔离措施结束后,疫情得到较好控制,为经济复苏创造了前提条件。越南随即提出了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并重的目标,并对国内中低风险地区采取相对宽松的防控措施,尽量避免对全社会经济、生活造成更多冲击。

为使除国际旅游业外的各行业生产逐步恢复增长,越南陆续推出了多项经济刺激措施。对金融、财政、社会保障、电价、电信等重要领域分别及时予以补贴,以保证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同时,越南加大公共投资力度,通过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等诸多项目的实施拉动经济增长。2020年前11个月,公共投资资金拨付到位率同比增长34%,为10年来最高水平。此外,越南还将企业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的时限顺延5个月,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渡过难关。

为救助受疫情影响的弱势群体,保持社会稳定,越南政府公布了总额为62万亿越盾的惠民救济计划,约2000万人从中受益。这是越南首次以现金补贴方式为收入锐减的弱势群体提供援助。这一计划为期3个月,覆盖贫困及接近贫困户、年营业额低于1亿越盾的停业个体商户、暂缓劳动合同无薪休假人员及失业人员等,根据不同情况最高每月可领取180万越盾救济金。

为促进出口,越南努力对美、中、欧等国家和地区开展贸易纾困和促进活动。同时,作为2020年东盟轮值主席国,越南强调加强东盟内部贸易合作,尽量维持供应链正常运转,抱团取暖。出口作为拉动越南经济增长重要因素之一,2020年保持了稳定增长。据统计,去年越南进出口总额约为5439亿美元,同比增长5.1%,实现顺差191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2815亿美元,增长6.5%;进口总额2624亿美元,增长3.6%。美国仍是越南商品第一大出口市场,全年越南对美出口额达764亿美元,同比增长24.5%。其次为中国,出口额达485亿美元,增长17.1%。虽然越南对欧盟全年出口总体下滑,但受8月1日正式生效的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提振,8月份以后的对欧盟出口呈现正增长。

一系列综合措施实施后经济成效逐步显现。越南经济在2020年二季度触底后快速反弹,逐步实现J型复苏,4个季度GDP增幅依次为3.68%、0.39%、2.69%和4.48%。预计2021年将延续这一态势。

今年,越南仍将坚持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重的目标。越南国会批准的预定目标是GDP增长6%,但越南政府显得更有底气,提出要努力达到增长6.5%。底气何来?首要前提条件仍是疫情得到良好控制。在此基础上,越南国内认为,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即出口、投资和消费仍将保持良好增长。在出口方面,随着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多个自贸协定的实施,及世界经济总体复苏带来的贸易需求,越南出口仍将保持稳定快速增长。在投资方面,除了政府继续增加公共投资外,越南认为疫情可能带来的世界范围内供应链、产业链的调整将使越南受益。为此,越南正加紧制定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增建工业区,为大力吸引高质量的外资而努力。整体经济企稳并恢复较高增长后,消费增长将随之而来。

国际主要金融机构也对越南2021年经济持乐观态度。世界银行预测,如新冠疫苗发挥作用,世界疫情得到控制,2021年越南经济增速有望达到6.8%,并在后续几年保持6.5%的增长水平。但同时认为,越南需注意潜在的财务和社会风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亚洲开发银行也看好越南经济前景,分别预测今年越南经济增长将达6.5%和6.1%。

信息来源:经济日报

9.阿根廷终止对华部分瓷砖腰线产品的反倾销税

来源:商务部  2021.1.14.

2020年12月31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2020年第770号决议,决定结束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腰线的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调查,终止对陶瓷材质瓷砖腰线50.03美元/平方米的反倾销税以及对大理石材质瓷砖腰线108.69美元/平方米的反倾销税,对南共市海关编码7016.10.00和7016.90.00项下的玻璃制瓷砖腰线继续征收11.42美元/平方米的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10.加拿大对涉中国台湾地区热轧钢板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2021.1.14.商务部湾站

2021年1月7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和德国热轧非卷材碳钢板和高强度低合金非卷材钢板(Certain Hot-rolled Carbon Steel Plate and High-strength Low-alloy Steel Plat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同时终止对土耳其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裁定中国台湾地区出口商倾销幅度为7.0%~80.6%,德国出口商倾销幅度为6.3%~68.6%。预计加拿大贸易法庭(CITT)将于2021年2月5日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终裁。该终裁结果的具体理由说明将于15日内公布。涉案产品的加拿大税号为7208.51.00.10、7208.51.00.93、7208.51.00.94、7208.51.00.95、7208.52.00.10、7208.52.00.93和7208.52.00.96。

2020年5月27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德国、韩国、马来西亚和土耳其的热轧非卷材碳钢板和高强度低合金非卷材钢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10月9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德国和土耳其的热轧非卷材碳钢板和高强度低合金非卷材钢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裁定中国台湾地区出口商倾销幅度为9.4%~ 97.0%,德国出口商倾销幅度为4.8%~63.8%,土耳其出口商倾销幅度为2.9%~25.8%;同时终止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韩国和马来西亚热轧非卷材碳钢板和高强度低合金非卷材钢板的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官网)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11.德国经济连续10年增长后2020年首次出现下降

2021-01-15 13:31:44 新华网

新华社柏林1月14日电 (记者朱晟 张雨花)德国联邦统计局14日公布的初步统计数据显示,经价格调整后,2020年德国国内生产总值比上一年下降5.0%。这是德国经济在连续10年实现增长后首次出现下降。

德国联邦统计局当天发表声明说,在新冠疫情之年,德国经济遭遇严重衰退,堪比2008年至2009年金融危机,但同比下滑幅度低于2009年的5.7%。

声明说,2020年德国几乎所有经济行业都受到疫情的显著影响。其中,经价格调整后,工业生产同比下降9.7%;服务业遭受了尤其严重的衰退。只有建筑业在疫情期间依然实现1.4%的增长。

数据显示,2020年德国个人消费支出下降6.0%;政府支出增长3.4%,对疫情下的德国经济发挥了“稳定作用”。此外,德国劳动力市场结束了延续超过14年的上升势头。

数据还显示,2020年德国进出口额均出现自2009年以来的首次下降,其中出口额同比下降9.9%,进口额同比下降8.6%。

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长彼得·阿尔特迈尔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德国经济2020年最终降幅小于许多专家此前的预期,德国政府将继续提供必要财政资源,以保护德国经济免受不可逆转的实质性损失。

来源:新华网

12.中非合作提质升级正当时

来源:《经济日报》2021.1.13.

在刚刚过去的2020年,中非友谊经受疫情考验,得到了新的升华。双方将以2021年新一届论坛会议为契机,立足中非合作的新形势、新需要、新机遇,推动中非合作朝着更高质量、更加惠及民生的方向发展,携手铸就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

2021年,中非合作论坛将召开新一届会议,为中非合作共谋未来。数十年来,中国与非洲一直同呼吸、共命运,创造了发展中国家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新典范。然而近来,关于中非合作却出现了一些质疑的声音:部分西方媒体声称中非贸易“断崖式”下跌,中国对非投融资“永久性下降”等,唱衰中非合作发展前景。事实上,在刚刚过去的2020年,中非友谊经受疫情考验,得到了新的升华。

2020年,中非守望相助,树立了国际社会团结抗疫的典范。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多次同非洲国家领导人通话,并同非洲成功举行中非团结抗疫特别峰会,强调双方要坚定不移携手抗击疫情、坚定不移推进中非合作。中国还以多种形式向非洲53国以及非盟伸出援手,有力支援非洲抗疫工作,赢得非方高度评价。

2021年是落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成果的收官之年,中非将在塞内加尔举办新一届论坛会议。新年伊始,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对尼日利亚等非洲五国进行正式访问,中非双方决心发扬共商共建共享的论坛精神,立足中非合作的新形势、新需要、新机遇,推动中非合作朝着更高质量、更加惠及民生的方向发展,中非合作提质升级正当时。

中非要共同打造“健康非洲”。第二波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中方将落实好中非团结抗疫特别峰会成果,继续向非洲有需要的国家提供医疗物资援助,派遣医疗专家组,开展诊疗经验交流,推进对口医院合作,建设好非洲疾控中心总部项目。

中非要共同打造“联通非洲”。近日,刚果(金)和博茨瓦纳分别同中方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两国成为非洲第45和46个参与“一带一路”合作的伙伴国。共建“一带一路”克服疫情影响和外部干扰,正在覆盖整个非洲大陆。随着2021年1月1日非洲大陆自贸区启动、中国与非洲首个自贸协定生效,中非经贸合作迈上了加速发展的新台阶。

中非要共同打造“制造非洲”。受疫情冲击,非洲国家面临的结构性问题有所突出,迫切希望加快经济转型。中方愿鼓励中国企业增加对非投资,优化产能投资布局,积极探索产业园区、经济特区、区域发展带合作,推动中非项目合作向集群化、规模化、产业化、本土化升级。

中非要共同打造“数字非洲”。数字经济关乎人类未来,也是非洲国家普遍重视的发展方向。中方愿发挥技术优势,同非方分享数字经济技术和经验,并拓展数字经济、智慧城市、5G等新业态合作,支持非洲国家赶上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助力非洲跨越式发展。

中非友好经受了风云考验,历久弥坚。相信中非双方将以2021年新一届论坛会议为契机,凝聚团结新共识,开拓合作新领域,增进民生新福祉,继续做相互支持的好兄弟、共同发展的好伙伴、同甘共苦的好战友,携手铸就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13.全球最大的暗网市场被关闭

来源:商务部湾站2021.1.18.

近期,德国、澳大利亚、丹麦、摩尔多瓦、乌克兰、英国(英国国家犯罪局)和美国(美国缉毒局、美国联邦调查局和美国国家税务总局)等开展了一次全球性的执法行动,关闭了全球最大的暗网非法交易市场DarkMarket。欧洲刑警组织(Europol)通过提供专门的业务分析支持了该行动,并协调了参与此次行动的国家之间的跨境合作。

DarkMarket相关数据

-拥有近50万用户;

-拥有超过2400个卖家;

-进行了超过32万笔交易;

-转移了超过4650个比特币和12800个门罗币。

按照目前的汇率,上述贸易的总额预计超过了1.4亿欧元。该市场上的供应商主要交易各种毒品,并出售假币、被盗或假冒的信用卡详细信息、匿名用户身份识别卡和恶意软件。

德国带头打击DarkMarket

近期,位于德国奥尔登堡的中央刑事调查局逮捕了一名澳大利亚公民。据悉,该公民是德国-丹麦边境DarkMarket的经营者。该调查由科布伦茨检察院的网络犯罪部门牵头开展,使官员找到并关闭了市场,关闭了服务器并查扣了犯罪基础设施,即位于摩尔多瓦和乌克兰的20多台服务器。这些服务器上所存储的数据将为调查人员提供新的线索,以进一步调查卖方和买方等。

Europol的参与

Europol在此次行动中提供了如下支持:

-促进国际信息交流;

-提供专业的行动支持;

-提供高级分析以帮助德国政府机构识别和追踪相关管理员;

-支持德国协调国际合作伙伴之间的跨境合作。

Europol的暗网小组

Europol的一项举措是创建一种协调一致的执法方式,以打击暗网上的犯罪行为。这涉及欧盟境内外的执法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合作伙伴和组织,例如欧洲检察官组织。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Europol的欧洲网络犯罪中心成立了专门的暗网小组,以与欧盟合作伙伴和全球执法部门合作来降低这种秘密非法经济的规模。

Europol将提供如下完整且协调的方法:

-共享信息;

-在不同犯罪领域提供业务支持和专业知识;

-开发工具、策略和技术以进行暗网调查;

-确定威胁和目标。

上述小组还旨在加强联合技术和调查行动、组织培训和能力建设计划,并开展提高人们对于犯罪活动认识的活动(打击暗网上犯罪行为的策略)。

Europol的行动规模表明了全球在打击利用暗网来实施犯罪方面的承诺。

Europol简介

Europol总部位于荷兰海牙,支持欧盟27个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网络犯罪以及其他严重和有组织的犯罪形式。该组织还与许多非欧盟国家和国际组织展开了合作。从各种威胁评估到情报收集和执法行动,Europol拥有相关工具和资源以确保欧洲更加安全。  翻译:李艳秋 校对:刘鹏

14.美国海关备案系统——知识产权执法的有力工具

来源:商务部网站2021.1.14.

北美新闻(美国) 北美立法动态(商标) 

2019年,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缴获商品超过2.75万次,估算价值为15亿美元,包括药品、个人护理产品、汽车用品、航空航天产品、消费电子产品和体育用品、服装、鞋类手表和配件等。美国共有328个入境口岸(包括陆海空),市场地域范围较广,并没有一种有效的机制可以作为监控侵权和假冒产品的全面的解决方案。

不过,在美国注册或登记的商标和版权所有人可以使用一种有效的执法工具来阻止越来越多的侵权和假冒商品进入美国——在CBP对其权利进行备案。CBP在最近将备案资格临时延长了6个月,以适用于待决的版权登记。备案所需的资金是非常少,备案过程也很简单,但获得的知识产权执法服务是十分重要的。

美国商标在CBP备案的费用为每类商品190美元(有效期为10年),而连续续展为每个商标每个类别80美元。美国版权登记的备案(和续展)费用是相同的(有效期为20年),每年的费用不高,企业可获得训练有素的CBP官员提供的执法帮助,他们将会积极寻找在美国及其海外属地(包括波多黎各岛、美属维尔京群岛、关岛和北马里亚纳群岛)侵犯企业商标和版权的行为。

为了完成备案申请,CBP要求提供登记证书的副本、商标(或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图像、授权被许可人的姓名以及生产或制造正品(作品)的国家或地区。一旦知识产权权利备案后,CBP负责人员将访问相关数据库并根据权利持有人在CBP的备案检查可疑的侵权商品信息。如果CBP官员在检查一批商品时认为其中包含可疑的侵权或假冒产品,该批商品将被扣留,CBP将快速联系品牌所有人或权利持有人以验证产品的真实性。同时,进口商也会收到通知,并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对扣留提出异议。如果品牌所有人或权利持有人认为商品是假冒的,只要能够提供可能的理由,CBP就有权在进口后随时扣留商品。

完成备案后,品牌所有人还可以向CBP提供进一步的信息,以协助检查即将到达美国的商品。品牌所有人可以上传产品识别指南和正品的图像(仅CBP可访问)。根据《美国商业秘密保护法》,CBP人员被禁止披露此类专有信息。此外,企业所有人或权利持有人也有机会向CBP人员进行产品识别培训(在线或亲自培训皆可)。

CBP备案程序目前尚未扩展至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到目前为止,外观设计权利持有人阻止侵权和假冒进口产品进入美国的唯一途径是根据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要求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起调查,以寻求禁止进口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美国于2019年底推出了《仿冒商品扣押法案(Counterfeit Goods Seizure Act)》,不过目前尚未出台。如果该法案通过,企业将能够通过更快速、更经济、更有效的途径来行使其外观设计权利。

翻译:王丹 校对:罗先群

15.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知多少

来源:商务部网站  (2021-01-11 15:03:22 海关发布)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成为WTO第143个成员。19年来,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防止欺诈行为为理由,通过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来加以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随着中国制造不断走向国际市场,成为中国企业出口绕不开的一道难题。

一、企业为什么要重视技术性贸易措施?

技术性贸易措施作为WTO成员遵循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相关原则制定的法规、标准、认证等贸易措施,是企业产品进入一国市场的必须遵循,是“前提条件”。只有当产品经检验、检测、检疫、注册、监管,符合该国的安全、卫生、环保、质量等技术要求,取得相关认证证书,才能进入该国市场销售。

二、企业忽视技术性贸易措施会受到哪些伤害?

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两方面:

一是直接受损。若不符合进口国技术性贸易措施要求,企业产品将可能遭受进口国扣留、召回、销毁、退货等处罚,造成直接损失。如由于不符合进口国农残限量标准,企业产品被扣留退运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是成本提升。为适应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要求,企业须进行技术改造、更换标签及包装、新增检验、检疫、认证、处理及各种手续,产生大量新增费用。如企业为满足国外环保要求,加强原材料采购管控及检测方面的投入。

据海关总署调查,2019年我国有19.68%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因遭受退货、销毁、产品降级或者丧失订单等所发生的直接损失额达692.08亿元,因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检测认证等新增加成本161.14亿元。

三、企业遇到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哪些类型?

(一)工业产品

1、厂商或产品的注册要求(包括上市许可、审批)

2、技术标准要求

3、认证要求

4、标签和标志要求

5、包装及材料的要求

6、环保要求(包括节能及产品回收)

7、特殊的检验要求(如指定检验地点、机构、方法)

8、产品的人身安全要求

9、工业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10、计量单位要求

11、木质包装的要求

(二)农食产品

1、种养殖基地、加工厂、仓库注册要求

2、动物疫病方面的要求

3、植物病虫害杂草方面的要求

4、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要求

5、食品微生物指标要求

6、食品添加剂要求

7、食品中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8、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

9、食品标签要求

10、木质包装的要求

11、食品化妆品中过敏原的要求

四、企业遇到技术性贸易措施问题该怎么办?

(一)措施内容不清不实的,及时咨询

为认真履行WTO有关透明度的义务,我国设立了TBT/SPS国家咨询点(暨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统一代表中国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企业和个人向其他WTO成员进行咨询,开展通报和评议。目前,该中心设在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法规研究中心(简称“标法中心”)。

企业在遇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实施时间不清、细则不明、无法核实等问题,又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准确信息时,可直接向当地海关反映,通过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或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对外咨询。

案例1

2020年11月,针对电子设备企业反映某进口国要求设备上标注电子标签的例外条款适用不清的问题,深圳海关积极行动,收集整理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内容,组织企业、第三方机构进行分析研讨,提出建议意见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TBT/SPS通报咨询中心对外咨询,促使外方在回复中阐明了例外条款适用情况,为企业快速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

案例2

2020年有企业反映,韩国对我出口辣椒种子要求在出口前进行6种病毒(病原微生物)的检测,但检测结果不需在植物检疫证书中备注注明,韩国对进口的辣椒种子实施针对6种病原微生物的抽样检测。济南海关在确认韩方此前未向WTO通报此措施的前提下,组织企业、研究机构收集整理韩国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分析比对,提出建议意见通过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对外咨询,敦促外方明确目录清单、检疫方法及判定标准等内容。

(二)措施刚发布还未实施的,积极评议

按照WTO有关透明度的义务规定,WTO成员在制修订和实施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等技术性贸易措施时,须向其他WTO成员通报,给予其他成员合理时间(通常为60天)提出书面意见,并给出答复,以保证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并采取措施适应变化。而对其他成员发布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进行评议,是我国作为WTO成员的重要权利。

目前,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负责海关系统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工作,各地海关均有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的职责。企业遇到新发布还未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时,认为其存在不合理、不科学要求,影响企业出口时,可向当地海关提出评议需求,积极参与海关部门组织的通报评议,提出要求国外推迟、更改甚至取消实施相关措施的意见建议,报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对外发出意见,以维护产业利益。

案例3

针对韩国2020年8月向WTO通报的《保健功能食品标准与规范》草案,济南海关积极配合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标法中心开展对外评议工作,依据WTO规则提出其缺少外观检测方法及判断标准、部分物质制定标准缺少风险分析等评议意见,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向韩方通报。韩方采纳中方意见并于10月10日回函称其已在官网公布外观检测方法和判断标准,为我国保健功能食品合规输韩提供标准依据。

(三)措施拟实施或已实施的,提出关注

WTO分别设有TBT及SPS两个委员会。上述委员会每年分别召开三次例会。在例会上,各成员可对其他WTO成员拟实施或已实施的,不符合TBT、SPS协定原则、对贸易造成不必要障碍的措施和做法,提出“特别贸易关注”,敦促其他成员对相关措施进行澄清、修改、废止、推迟实施等,共同维护WTO成员利益。

目前,各地海关均会在WTO/TBT和SPS例会召开前,按照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的要求,向企业征集出口遭遇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阻碍情况。企业遇到拟实施或已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阻碍时,可向当地海关反映,参与海关部门组织的行业研讨,提出诉求和意见,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将通过国际合作机制,积极推动问题解决或向好发展。

案例4

2020年2月,针对关区医疗器械企业反映遭遇某国拟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制约,短时间内无法取得认证出口问题,深圳海关立即组织调研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系统开展法规分析研究,提出特别贸易关注报送海关总署。3月,在WTO/TBT例会上,总署国际合作司向该国提出“延迟实施医疗器械新法规”等意见,获得多个WTO成员支持,推动外方最终推迟实施该法规,为中国企业合规出口和支持全球抗疫争取了宝贵时间。

案例5

2020年6月,针对企业反映泰国出台农药残留检测新规、要求输泰保鲜果蔬批批进行134项农残检测、我相关产品出口面临停滞风险的问题,济南海关立即收集泰国新规并组织关区技贸专家进行研究分析,从检测项目、检测频率、涉及范围等几方面提出贸易关注,总署国际合作司通过多双边渠道多次开展对外交涉,促使泰国调整进口保鲜果蔬合理管控措施,有关检测项目和企业检测费用降幅分别达866%和80%以上,预计为我企业年均节省检测成本36亿元以上,货物滞港时间预计缩短5—7个工作日,保障年约100亿保鲜果蔬正常输泰。

供稿/ 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暨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深圳海关、济南海关

信息来源:海关发布

16.美对华反补贴首次调查“低价提供天然气”(以案说法)

2021-01-12 16:28:05 中国贸易报

国际贸易救济中的反补贴案通常会针对不同类别的项目进行调查,例如贷款类、税收类、低价提供商品类、地方直接拨款类等。其中,低价提供商品类的内容分为被调查产品生产所需要的主原材料和能源。对于能源来说,按照美国商务部调查的频率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分别是电力、蒸汽煤和水。但在最近的三氯异氰尿酸反补贴案第四次行政复审中(Chlorinated Isocyanurates,以下简称“尿酸反补贴案”),美国商务部新增了一个能源项目的调查,即“低价提供天然气”项目,并裁出补贴幅度。截至目前,美国共在5起案件中发起过天然气项目的调查,例如土耳其钢筋案、土耳其碳钢合金盘条案、印度石英石案、俄罗斯冷轧不锈钢案,本案为对华调查的第一起案件。这对于今后美国对华反补贴案具有参考意义,美国商务部很有可能在新案原审或者旧案复审中发起该项目的反补贴调查,用同样的方式计算补贴幅度,增加中国企业应诉的难度。

公共机构

根据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补贴的成立需要解决三个问题:补贴给予方是公共机构、补贴以财政资助形式给、补贴对象具有专向性。

尿酸反补贴案中,应诉企业在案件调查期间从当地的非国有私营公司采购天然气,并由该私营公司向其开具发票。同时,应诉企业答卷中汇报了天然气的生产商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鉴于此,中方政府配合美国商务部要求,回答了中石油的相关问题。

美国商务部认为,判断补贴给予方的适格性应当以产品最终生产商的性质为准,与供应商无关。应诉企业虽然从私营公司采购天然气,但是归根结底其生产商中石油,是一家国有全资企业,因此符合《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771条(5)(B)条中反补贴意义下的“公共机构”。

专向性

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771条(5)(D)条的规定,补贴的财政资助通常分为四种类型:直接资金转移、应征的政府收入被豁免、提供除基础设施之外的商品或服务、政府购买商品。明显可以看出,美国商务部在尿酸反补贴案中认为天然气项目的补贴是通过第三种类型,即低价提供商品的方式给予应诉企业。

中方政府在此问题上进行了重点抗辩,认为美方申请人提交的《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只是一个倡导性的政策,并没有实质的法律约束力。从内容上讲,2013计划没有说明天然气是针对特定行业或地区、特定发展项目;而且该计划提及的煤改气行动并非专门针对化工行业或应诉企业所在省市,所以不存在补贴的法律专向性。另一方面,天然气作为重要能源之一,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世界各行各业均被广泛应用;并且中国的所有企业、行业都具备使用天然气的资格,被调查产品尿酸所在行业仅占中国市场极小的份额,所以不存在补贴的事实专向性。

美国商务部认为,申请人提供的2013计划,旨在改革天然气价格的形成机制,且国家发改委通过降低对非居民企业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来减轻下游产业用户的负担。该计划也表明了加速调整能源结构、增加天然气的供应,并加大利用替代燃煤。同时具体明确重点支持包括化学在内的特定行业由煤炭到天然气的过渡,并享有相应的价格支持政策。因此,此项目符合事实专向性。

另外,美国商务部终裁中对申请人的另外两份证据也予以肯定。第一是《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简称“十三五”规划),美国商务部指出“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天然气替代燃煤的计划,针对包含化工在内的6个具体行业。第二是发表在Energy Economics的一篇文章,显示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调整天然气价格并确定定价机制,即移除直接用户的类别,包括大工业用户,但化工行业除外。因此,美国商务部认为该项目是限于特定行业,包括被调查产品尿酸在内的化工行业,构成了补贴的事实专向性。

外部基准价格的选择

根据美国反补贴法规19 CFR 351.511(a)(2)(i)-(iii)规定,在衡量“低价提供产品或货物”项目的补贴幅度时,应当选择合适的市场价格作为外部基准格,具体包括三个梯度。在选择适用时有严格的顺序要求,只有当前者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才可选择下一梯度的基准价格。

其中,第一梯度价格是指被调查国国内的实际交易价格,包括国内的实际销售、实际进口、竞争性的政府拍卖价格。尿酸反补贴案中,中方政府按照以往案件的其他同类项目的回答口径,提供了相应的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内生产及消耗数据以及海关总署官网公布的进口数据,但是美国商务部仍认为中国政府在答卷中提供的信息不足,无法分析市场多样性、中国政府在天然气定价方面的影响控制作用以及中国天然气进口量大到足以忽视国内天然气的生产市场。最后,美国商务部认定中国政府没有尽最大努力配合调查,适用了不利事实推定原则,推定中国天然气市场存在扭曲。鉴于此,第一梯度的国内市场价格不适用。

第二梯度价格是指被调查国的采购者可获得的世界市场价格。尿酸反补贴案中,美国商务部认为第二梯度的世界市场价格应当是中国境内可获得的有效价格,具体来说,是通过管道运输到中国的天然气进口价格。以此标准判定,申请人和应诉企业提交的数据均不符合要求,无法证明是通过管道运输、且与应诉企业采购使用的为同一种类天然气的价格信息。可见,美国商务部对于第二梯度价格的选择有较高的要求以及较狭义的解释,并非通说意义上的可查询价格,而是被调查国实际可得的世界市场价格。

第三梯度价格是指,在评估得出现有的政府价格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结论后,继而依据案件调查中利害关系方提交的现有数据再选择出更可靠、更精确的基准价格。尿酸反补贴案中,美国商务部最终选择了申请人提交的国际能源署公布的关于巴西价格作为第三梯度的外部基准价格,来计算天然气项目的补贴幅度。

从根本上来说,“低价提供天然气”项目的补贴幅度问题实际落脚在外部基准价格的选择上。鉴于天然气属于各国的重要资源,全球各个国家均通过政府或控股的国有企业来负责掌握本国天然气资源,美国在对其他国家的反补贴调查中,均毫无例外认为这些国家的天然气市场被扭曲,本国市场交易价格不能作为第一考虑因素的基准价格,且申请人和应诉企业提供的第二梯度世界价格数据不准确,最终完成对第三级梯度外部基准价格的讨论。

在我国众多被调查的产品中,天然气属于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重要能源,对于此类产品在今后应诉美国反补贴复审时,以及其他需要大量使用天然气作为生产过程中能源之一的产品应诉原审调查时,如果美方再次发起“低价提供天然气”项目的调查,中国应诉企业及代理律师在基准价格数据准备上,一定要充分研究和仔细检查有关气态、液态天然气区分、是否需要计量单位转换、转换公式证据等问题,以防止美国商务部以这些问题为借口,拒绝中方主张的替代数据。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报

17.脱欧后英国贸易救济措施的过渡安排和应对建议

来源:商务部网站  2021-01-15 11:28:40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020年1月31日,英国正式退出欧盟,进入脱欧过渡期。为平稳过渡,避免由于双方关系过快的根本性变化造成混乱局面,英国和欧盟设置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英国不再是欧盟成员国,但是继续留在欧盟的关税同盟和单一市场内,欧盟现有和在过渡期内新生效的贸易救济措施仍适用于英国。2021年1月1日起,英国正式退出欧盟关税同盟和单一市场,实行完全独立的贸易政策。

关于欧盟贸易救济措施在英国的过渡安排主要规定在英国《2018税收(跨境贸易)法》,《2019贸易救济(倾销和补贴)(脱欧)条例》(以下简称为“《贸易救济条例》”)及其修正案中。在此基础上,英国国际贸易部(DIT)发布的指南文件进一步规定了实践中的案件处理办法。由于建立正式贸易救济调查机关(TRA)的《贸易法案》(Trade bill)尚未经过皇家批准,TRA的职权暂由英国国际贸易部下属的贸易救济调查局(TRID)代行。

一、英国对过渡措施的具体安排

(1)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根据《贸易救济条例》和相关指南文件的规定,欧盟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在英国的过渡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欧盟已经作出终裁的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

首先,TRID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在过渡期结束时,进口产品已被欧盟征收贸易救济关税的情况。为解决这一问题,《2018税收(跨境贸易)法》附表7第一部分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即所有欧盟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在过渡期结束时将停止生效。[1]然而,由于正在生效的欧盟措施中有不少旨在保护英国国内产业的利益,径行取消原有欧盟措施且在新的英国措施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势必对英国相关国内产业造成冲击。为此,DIT自2017年11月28日开始就过渡期结束后是否应维持欧盟既有措施征求公众意见(Call for evidenceconsultation),最终发布了一份欧盟既有措施维持或者取消决定的清单。[2]值得注意的是,相比较公共咨询阶段发布的清单,TRID会根据英国相关产品生产商补充提交的证据不定期地对既有措施的维持或取消情况进行更新。根据2020年12月16日最新更新的数据,TRID决定对欧盟既有118项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中的42项(含中国26项)在英国予以维持,另外76项(含中国45项)将予以取消,其中中国相关产品对英国出口仍将适用欧盟既有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的措施如下:

对于每一项拟维持的措施,国务大臣均会发布终裁公告,使相应的欧盟措施生效,并由TRID主动发起过渡复审,审查对进口到英国的相关被调查产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的必要性,以及如果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不再适用于这些产品,是否会对英国的同类产业造成损害。[4]过渡复审中涉及两个值得关注的问题:(1) TRID可能对现有措施的范围进行修改,例如被调查产品范围,调查期间和补贴项目等;(2) TRID根据过渡复审结果可能对现有措施予以维持,变更或者撤销。[5]

根据《贸易救济条例》96A和97条的规定,TRA对欧盟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启动过渡复审的前提条件是国务大臣(The Secretary of State)应于过渡期结束前发布终裁决定(Determination Notice),使欧盟措施在英国生效,如果针对某一产品的终裁决定未能发布,则该欧盟措施将不能在英国进行过渡。这一规定也受到了TRID实践的印证,即在2020年12月31日,TRID突击发布了28项终裁决定。[6]

在此基础上,《贸易救济条例》第98(1)条对发起过渡复审的截止日期作出了规定,即TRID应于欧盟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到期前启动过渡复审,如果逾期未能启动,则相关措施将于到期日自动失效。

2.欧盟已经作出终裁但在过渡期结束时仍在进行日落复审的案件

关于在过渡期结束当日正在进行日落复审的欧盟案件,《贸易救济条例》第96B,97C和101C(2)(a)条在第98(1)条的基础上作出了例外规定,即:

如果国务大臣接受了TRID根据过渡复审调查结果作出的建议,决定对现有欧盟措施予以变更,则此类欧盟措施应于过渡期结束后30日内失效;

如果国务大臣接受了TRID根据过渡复审调查结果作出的建议,则此类欧盟措施应于国务大臣决定中公布的截止日失效。[7]

目前,TRID已分别于2020年2月10和2020年11月5日就欧盟对中国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管和盘条产品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启动过渡复审。与此同时,欧委会也分别于2020年1月24日和2020年10月14日对原产于中国的前述两种产品发起日落复审。因此,除非英国贸易大臣接受了TRID根据过渡复审调查结果作出的建议,决定对这两种产品适用的欧盟措施水平予以变更,否则这两类措施均将在过渡期结束30日后继续适用。

3.欧盟正在进行调查的反倾销或反补贴案件

2020年7月13日,英国贸易部对《贸易救济条例》作出重要修订。根据修订后条例第95条的规定,从2020年8月5日起,对于欧盟已经开始调查,但在过渡期到期前尚未终裁的反倾销或反补贴案件,英国国内产业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就欧盟正在调查的被调查产品向TRID申请发起调查。[8]

在2020年8月5日之前,TRID仅有权对现有的欧盟措施是否应在过渡期结束后由英国继续实施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展开调查,而自8月5日起,TRID有权在欧盟已经开始调查但尚未实施措施的情况下,对进口到英国的产品展开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但是此种调查的发起仅限于在国内产业提交申请的情况下,TRID不能依职权发起调查。这次修订不仅解答了各利害关系方对欧盟正在调查的案件如何在英国过渡的疑问,而且意味着英国向能够实施独立的贸易救济措施的目标更进一步。在过渡期内发起原案调查的权利将不再由欧盟专属。

截至目前,TRID未就欧盟正在进行调查的产品的发起调查。

4.其他产品

对于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的其他产品,满足条件的国内产业有权在过渡期结束后向TRID申请发起新的贸易救济调查。[9]

(2)保障措施

根据《脱欧协议》,欧盟现有的保障措施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仍适用于英国,但英国政府需要决定在过渡期结束后欧盟保障措施是否继续在英国适用,以及适用的水平是否需要调整。以钢铁保障措施为例,欧盟目前针对26类钢铁产品适用保障措施。[10]对于保障措施的实施,欧委会称由于全球贸易救济措施的增加,尤其是美国2017年对钢铁产品启动的232调查,导致钢铁产品转而涌入欧盟市场,有可能对欧盟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因此需要以保障措施进行规制。简而言之,如果钢铁产品进口量超过规定配额,欧盟将加征25%的保障措施关税。

2020年9月30日,TRID发布了对欧盟钢铁保障措施的过渡决定,拟对欧盟钢铁保障措施项下26类产品中的19类进行过渡,并将根据过渡复审结果对各类产品的配额水平进行调整。详情请见下表:

根据TRID发布的钢铁保障措施过渡决定,TRID需对欧盟钢铁保障措施发起过渡复审,以决定是否对欧盟现有措施(在19类产品的基础上)予以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具体而言,TRID将审查在调查期间(2013-2017年),英国进口欧盟现有措施范围内的产品数量是否激增。如果TRID认定被调查产品数量激增,TRID将考虑:[12]

如果取消对钢铁产品的关税配额,其进口数量是否会再次增加?

如果取消对钢铁产品的关税配额,是否会对英国同类产品和直接竞争产品的生产商造成严重损害?

是否有必要继续实行关税配额,以促进英国同类产品和直接竞争产品生产商更好地应对同类产品的进口?

对钢铁产品的关税配额进行调整或采取征收额外进口关税的办法是否更符合防止对英国同类产品和直接竞争产品生产商造成严重损害之目的

是否延长或者缩短关税配额的适用期限。

目前,英国钢铁保障措施过渡复审案仍在审理中,根据案件时间表,TRID预计将于2021年6月发布初裁。

二、对过渡复审的法律分析

虽然英国调查机关对欧盟贸易救济措施在英国的过渡办法作出了规定,但该办法的合规性却存在疑问。

首先,以反倾销措施为例,根据WTO《反倾销协议》的规定,WTO成员只有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反倾销措施。第一,应根据《反倾销协议》的规定发起并进行调查;第二,根据调查结果,确定:(1) 存在倾销的事实;(2) 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实质性损害威胁,或对国内相关产业的建立造成实质性阻碍;(3) 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注意到的是,第一种情况中的既有措施是欧盟调查机关在欧盟关税同盟区域内针对欧盟相关市场和产业情况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

其次,WTO《反倾销协议》规定的复审是用以解决原有贸易救济措施的存废问题,后期的一切维持,改变,废止的决定都是建立于原有措施的基础上。然而,当过渡期结束后,英国不再属于欧盟的共同关税同盟,而是完全不同的市场,原有欧盟反倾销措施适用的基石已发生实质性改变,无论是倾销行为,国内产业遭受的损害以及由此产生的因果关系均应就个案根据英国相关市场的情况重新作出评估。因此,决定是否保留、调整或取消欧盟措施的过渡复审实际上是对一项新的贸易救济调查,而非复审。

在此基础上,调查机关若决定主动发起新的贸易救济调查,应首先符合《反倾销协议》第5(2)条或5(6)条的规定,即具备关于倾销,损害以及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充分证据证明发起调查的适当性。

最后,即使英国调查机关认为过渡复审并非原审,而是一种特殊的复审,其合规性依旧存疑,因为在过渡期结束后至过渡复审裁决发布前存在一段间隔期(对于到期日靠后的措施,间隔期可能更长),在这段间隔期内,英国将在没有经过实质调查的情况下继续对拟维持的进口产品适用原欧盟的贸易救济措施。

三、英欧《贸易与合作协定》中的贸易救济规则

2020年12月24日,在经历多年的曲折谈判后,英国与欧盟达成《贸易与合作协定》。协定在第二部分第1编第1章第17条中对贸易救济规则作出了规定。该条规定:

英国和欧盟确认双方享有在《关贸总协定》第6条,《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关贸总协定》第19条,《保障措施协议》和《农业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应根据《反倾销协议》和《补贴与反补贴协议》的规定,按照公平和透明的程序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在不妨碍调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双方应确保各利害关系方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享有充分的抗辩机会;

双方调查机关有权根据其法律规定,考虑是否以倾销幅度为基础全额或者部分征收反倾销税;

双方调查机关应根据其法律规定,确定征收反倾销或反补贴税是否有悖于公共利益;

双方不得对相同产品同时适用或维持《农业协定》第5条、《关贸总协定》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项下的措施。[13]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英国和欧盟并未就对彼此产品适用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进行限制,因此不排除在过渡期后英欧之间互相发起贸易救济调查的可能性。

四、英国市场前景分析

对于调查机关而言,平衡国内产业的利益与市场上应有的竞争环境一直是一项难题,对于处于脱欧过渡期的英国来说更是如此。根据英国下议院图书馆于2020年7月发布的《中英贸易数据报告》,英国与中国的贸易额近年来呈现大幅增长趋势。1999年,中国为英国第15大进口来源地,然而到了2019年,中国已经成为英国第4大进口来源地,[14]英国对中国进口产品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2020年(1-10月),2019年和2018年中国对英国贸易顺差分别为407亿美元,385亿美元和327亿美元,始终是我国的前五大贸易顺差国之一。[15]就出口产品类别而言,中国对英国出口金额占比最大的产品以机电设备及其零件,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贱金属及其制品,杂项制品和塑料,橡胶及其制品等低附加值产品为主,平均合计金额占到中国对英出口金额的70%以上,这些正是贸易救济调查中值得关注的产品。

五、对中国企业的应对建议

在应对英国调查的过程中,企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合理利用进口微量规则

由于过渡复审是基于欧盟现有贸易救济措施发起,因此原有欧盟措施的效力也会影响对英出口,调查期间中国企业的出口数量不会太多。以英国铁或非合金钢焊管案为例,在调查期内中国被调查产品进口量仅占英国总进口量的1%,与俄罗斯、白俄罗斯二国累计进口不到7%,低于WTO规定的微量比例,理应终止调查。因此,对于其他即将陆续发起的过渡复审,中国企业,商会也应积极登记应诉,合理分析并利用海关数据,提出抗辩。

2.合理提起因果关系抗辩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中国商务部的数据,在2020年,英国是世界第五大经济体[16],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四分之三,制造业只占十分之一左右[17],并非英国经济发展的优先级。由于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适用的前置条件是证明倾销或补贴行为与国内产业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如果英国国内产业在贸易救济调查中声称其由于进口的倾销或补贴产品而遭受损害,中国企业可以从对英国相关产业状况入手,全面分析损害原因,适时提出因果关系抗辩。

3.合理利用复审机制

根据英国国际贸易部于12月16日更新的数据,欧盟对中国既有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中的26项将在英国予以维持,并在措施到期日前依次发起过渡复审。然而,如前所述,在未经英国任何实质调查的情况下,这样做将导致欧盟的反倾销或反补贴税继续对出口英国的被调查产品适用。以欧盟对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案(AD586)为例(属于英国决定过渡的案件),该案的征税到期日为2024年12月13日,这意味着在过渡复审结果公布前,原有欧盟反倾销税将继续适用。如果在2024年12月13日前不久启动过渡复审,这意味着反倾销税将持续适用到2025年,甚至更晚。

因此,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的企业不一定要等到过渡复审的启动,反而可以寻找适当的时机,合理利用产品范围复审,新出口商复审等机制,寻求竞争优势。以新出口商复审为例,如果TRID收到申请,要求对英国已经决定过渡的案件进行新出口商复审,但是过渡复审尚未发起,TRID称其有可能考虑在启动新出口复审的同时进行过渡复审。[18]这意味着过渡复审存在提前的可能性。

英国贸易救济措施的过渡性规定可以在英国政府的网站上进行查询[19]。作为一贯主张自由贸易的国家,在欧盟的反倾销程序中,英国投反对票,即反对征税的情况比较多,因而,英国贸易政策预计会相对公平,不会走向极端的贸易保护主义。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在欧盟调查中未能获得较好的效果,完全不必灰心,反而可以及时调整生产和销售策略,加快对英进出口贸易布局,把握住市场开拓机会。

18.中美贸易战,该翻篇了

来源:中美聚焦2021.1.13.

作者:何伟文(He Weiwen),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美国当选总统拜登将于1月20日入主白宫。正处在40多年来最坏状态的中美关系会出现怎样的变化,对此人们有大量相互矛盾的预测。

拜登已经宣布,他将放弃唐纳德·特朗普的单边主义,回归多边主义。他表示,美国会在他就任总统的第一天重返巴黎协定和世卫组织,同时他也将支持世贸组织。他要重新建立基于多边框架和规则的贸易关系。

美国贸易政策的转变必然导致关税的调整,这些关税违反世贸组织规则。被调整的还会有特朗普对中国施加的美方其他贸易限制。在这种情况下,两国关系有很大机会出现缓和。

乔·拜登称中国是美国的主要竞争对手,而不是最大的敌人。他还表达了合作的可能性。它的协同效应会带来一系列竞争与合作,但这与目前华盛顿的冷战做派和脱钩政策有根本性的不同。

基于这些因素,可以预期中美两国将恢复贸易关系,并在所有重大问题上重新对话。然而,拜登是坚定站在维护美国全球霸权、遏制美国所谓的中国威胁立场上的,在中国问题上他很可能继续强硬。

拜登表示不急于在中美贸易上采取行动,相反,他将对包括关税和“第一阶段”协议在内的政策进行全面检视,然后与盟友尤其是欧洲盟友进行商讨。与此同时,相信中国也在对贸易问题和政策选择进行复议。

双边贸易关系的任何重新调整,都应基于对过去四年贸易紧张关系的总结评估,这种调整以总体战略定位为指导,并受到国内考量的影响。特朗普政府发起的贸易战,主要内容是对3700亿美元中国对美出口产品加征7.5%至25%的关税,针对华为和半导体芯片实施禁令,以及一个加长的实体清单,其最终目的是与中国脱钩。但事实证明收效甚微。

据中国海关统计,2020年前11个月,中国对美出口达4058.3亿美元,同比增长5.7%,远高于中国的对全球出口增长2.5%。有趣的是,对美出口增长速度与中国对欧盟(增长5.7%)和东盟(增长5.8%)出口增长是持平的,而后两者都没有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

这说明美国的关税并没有起作用。更有说服力的是,自7月以来,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增长令人瞩目,7月至11月的月均出口值达到460亿美元,比2018年同期的399亿美元历史最高月均纪录还多16%。仅在11月份,中国对美出口就同比飙升46%,达到519亿美元,比2018年创纪录的月均进口值高出30.1%。预计这一增速在2021年上半年还会继续,表明“中国制造”的优势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这是中国拥有高度进化的供应链的结果。

高关税无法阻止中国商品的流动,但却让美国进口商、分销商、下游生产商和家庭处于劣势,它们要支付关税,并且要以更高的价格支付额外的后续成本。

这在当前经济衰退时期尤为不利。9月份,包括特斯拉、福特、沃尔沃、思科、塔吉特、家得宝、沃尔格林等在内的3500多家美国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起诉美国政府,称加征关税是非法的,并要求利益补偿。2020年早些时候,世贸组织的一个专家组裁定美国对中国商品征收的关税违反了关贸总协定(GATT)规则。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代表美国约200家最大企业CEO的美国经济咨商会已经呼吁拜登取消关税,修复与中国的贸易关系。

特朗普针对华为的芯片禁令也引起高通、英特尔和其他美国半导体巨头的强烈担忧,因为中国占到它们全球销量的很大一部分,失去中国市场威胁到它们的生存。

美国脱钩政策带来的结果与特朗普的预期相反。2020年1月至7月,美国企业在中国设立了860家新企业,超过2000亿美元的美国资本进入中国市场。反常的是,在脱钩政策下,中国今年前三个季度超过加拿大,有史以来第一次成为美国最大的贸易伙伴。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11月的成功达成,将加强中国在全球供应链的纽带地位。RCEP是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人口、GDP和出口占到全球的30%,其14个成员占中国全球贸易总额的31.7%,超过美国与欧盟的总和。相比之下,2020年前三个季度,美国在中国全球贸易中的份额下降到了12.2%,比三年前减少2个百分点,而东盟增加了2.3个百分点,轻而易举地填补了美国留下的空白。这期间欧盟的份额也增加了0.8个百分点。

事实证明,尽管中国也遭受了损失,但特朗普政府正在输掉与中国的贸易战。

基于以上数据,翻过这一页,恢复两国的贸易投资合作,对双方都有利。两国还有必要尽早开启多边合作,包括共同应对新冠疫情、开发疫苗、落实巴黎气候变化协定等。

在双边领域两国也应尽早对话。中美之间存在许多分歧,需要有效的对话机制来解决或管控。两国的智库和工商界可以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两国关系翻开新的一页,为我们两个伟大民族的共同利益而努力。

19.涉税市场主体发展快活力足潜力大

来源:《经济日报》2021.1.17.

“十三五”期间,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共5745万户,年均超千万户,较“十二五”时期增长83%。其中,新办民营涉税市场主体5600万户,民营经济在稳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更喜人的是,新办涉税市场主体中,现代服务业的占比不断提高,充分体现了我国服务业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经济结构得到持续优化,新经济新动能正在茁壮成长。

减税降费红利向更深层次释放

董碧娟

近年来,我国减税降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积极财政果断发力、精准施策,让减税降费红利及时直达广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在激发市场创新活力、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除了给广大市场主体“真金白银”的优惠外,大规模减税降费还有力推动了我国税收制度更加健全,税收营商环境更趋优化。比如,在增值税减税过程中,从简并税率档次、降低税率水平,到实施留抵退税制度,再到启动立法,中国特色的现代增值税制度已基本建立。伴随个税减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历时25年终于在我国成功落地。与此同时,为了让税费优惠直达快享,税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幅削减审批事项,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税收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由此可见,大规模减税降费带来的已不仅仅是当下利好,更是长远效能。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今年“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减税降费政策”。因此,我国将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实施助企纾困政策需要,持续推进减税降费,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新的一年,相信通过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促进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并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减税降费红利将进一步向更深层次释放。

20.商务知识----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内容?

随着经济的发达,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上网,也越来越多的人注重软件的侵权行为,本文著作权律师著作介绍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遇到侵权行为时可以考虑寻找专业刑事律师为您解决,但是律师费问题可以到咨询律师费怎么算,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计算机软件的使用人,为了学习、研究计算机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储存软件,不视为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使用人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另有规定外,是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六、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七、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八、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九、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十、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十一、其他违反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侵权人有上述第一——五条和第十一条行为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有上述第六——十条的侵权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政策法规处(公平贸易处)2021.1.2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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