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信息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0-08-28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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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加快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意义较为重大。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省委、省政府多次强调消费的重要性,要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使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得到回补。扩大消费是对冲疫情影响的重要着力点之一,省政府专门就此成立消费专班,解决促消费痛点堵点。今后一段时期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时,促进消费的扩容提质意义重大。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国家精神,紧扣我省实际形势。深入贯彻中央今年提出的要合理扩大公共消费、促进大宗消费、加快提振消费考虑,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优化消费供给、改善消费环境,破除制约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消费领域治理水平,更好地满足我省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实施意见》提出,从消费生态、消费供给、消费升级、消费网络、消费流通、消费环境等六个方面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共20条。一是构建数字化消费生态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推动建设新型智慧商圈,加快建设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二是优化商品和服务市场供给,扩大消费优质供给,积极拓宽内销渠道,提升地方特色品牌,改善进口供给;三是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潜在活力,活跃假日文旅消费,促进跨界融合消费,推动绿色循环消费;四是建设完善城乡融合消费网络,完善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打造便民消费圈,支持发展农村电商,扩大农产品流通网络;五是着力推动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加快推动物流降本增效,鼓励流通领域创新转型;六是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和环境,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消费领域信用建设。

  《实施意见》强调,消费是我省经济发展最终需求,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要顺应我省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加快激发我省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我省消费加快复苏。

  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地区,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推进落实《实施意见》,督促抓好相关工作,确保促进消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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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文件链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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