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建设费减免政策延至年底 宁波外贸企业可减免约8亿元信息来源:中国宁波网  
发布日期:2020-07-06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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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宁波海事局获悉,为支持疫情防控,助力企业解困纾困,促进外贸稳定发展,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公告,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和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预计今年可为我市外贸企业减免规费约8亿元。

  为减轻进出口企业运作压力,港口建设费等相关规费减免政策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原定有效期限至6月30日。期间,海事部门积极开展减免工作,第一时间确认免征节点和免征范围,核查船舶进出港及货物装船、提离时间,梳理核实应退的港口建设费金额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金额,发布退费申请公告,完善退费资料审核和资金返还流程,确保应退尽退。同时,推进网上办、掌上办等多项举措,实现业务办理“零接触”,方便企业申报,最大程度节约申报成本。

  截至6月30日,宁波海事局已累计免征港口建设费3.81亿元,减免油污基金292.34万元,办理港口建设费退费178.68万元,办理油污基金退费36.08万元。

  “优惠政策延长,不仅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还可以有效盘活企业的资金链,增强资金流动性,有力促进企业拓展新订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帮助外贸企业渡过难关,助推我市外贸经济企稳向好。”海事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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