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公平贸易提示信息(2020.第23)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等  
发布日期:2020-06-15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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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国家与国际经贸规则体系重构

2020-05-29 12:46  文章来源: 《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

内容摘要:当前,美国正在打破其自二战以来建立的国际经济秩序,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沿着两条“断层线”——“发展断层线”和“脱钩断层线”进行重构:一方面,美国通过单边主义破坏原有规则体系中的发展原则,可能形成发达国家(尤其美国)和发展中国家(尤其中国)之间难以弥合的规则“分水岭”;另一方面,尤其在科技领域,美国对中国实施的脱钩行为,可能迫使企业和市场适应不同的规则体系。要深刻理解当前国际经贸规则“破”与“立”背后的规律和深层原因,就必须从推动国际经贸规则形成的两种逻辑——市场逻辑和国家逻辑出发,从历史和现实的交汇中寻求答案。市场逻辑是国际经贸规则发展的原动力,但其内在缺陷又导致全球化必然在国际和国内层面产生发展断层线。国家逻辑则更多反映了东西方之间新的权力平衡及其在构建国际经贸规则体系中的作用。未来很可能形成两种导向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资本导向的美式规则体系越来越缺乏发展内涵,“一带一路”正在形成“发展导向”的规则体系。规则之争就是制度竞争,主导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的重构,必须在全球化背景下妥善处理资本与劳动力之间的利益不平衡关系。中国要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坚持发展视角。

关键词:国际经贸规则体系;市场逻辑;国家逻辑;资本导向;发展导向;“一带一路”;中美贸易战

作者简介:竺彩华,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教授。

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国际经贸规则的演变反映了全球化的发展方向。规则之争,既是主导全球化发展方向的各方力量的一场大博弈,也是人类对自我命运的定义过程。自特朗普上台以来,美国一方面大行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公然违反WTO基本规则,不仅对多国单方面加征关税,还对中国发动了贸易战,且在重新谈判后达成的“美墨加协定”(USMCA)中专门针对中国设置了“毒丸”条款,另一方面,美国以退出WTO作为筹码,试图联合欧盟、日本、加拿大、韩国等盟友推动WTO规则体系的改革。总之,美国希望将自己在二战以后推动建立的国际经贸秩序推倒重来。另外,英国脱欧也进一步凸显了国家之间的经济与社会联系并非那么牢固持久,欧洲的一体化进程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凡此种种表明,在重塑国际经贸规则、重构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的过程中,各国利益严重分化,博弈愈演愈烈,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正呈现出二战以来前所未有的分化趋势

在这些纷繁复杂的现象背后,到底是怎样的逻辑和力量决定国际经贸规则发展的本质和方向?未来的国际经贸规则发展趋势又将会如何呈现?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现有文献对国际经贸规则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国际经贸规则的形成机制进行研究,如普特南提出了双层博弈论,强调国际谈判中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的互动,政治家既要在国际谈判中力求实现本国利益最大化,又要借谈判为由设法建立国内利益联盟,以求一个层面的博弈带来另一层面博弈的变局。李向阳从国际经济规则的外部性与非中性出发,分析了规则制定权的收益来源、一国对规则制定过程影响力的决定因素以及规则形成的具体机制,从而得出一个基本结论:作为全球化时代的霸主,美国仍然主导着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过程,并从中获得了巨大的收益。另一类文献则侧重于对国际经贸规则的变化进行描述,或者从不同角度论证这些变化带来的影响,如薛荣久认为国际经贸规则续构呈现出方向多样化和角色多元化的新态势,袁波等从涵盖领域、规则标准、理念原则、发展路径、决定因素和产业层面梳理了国际经贸规则发展的新趋势。更多文献则是对一些特定领域规则(如TPP以及后来的CPTPP等贸易协定中呈现的新规则)的影响进行研究,在此不予枚举。这些研究给我们了解国际经贸规则制定过程以及静态考察特定规则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但是,对于当前国际经贸规则体系中出现的各种“破”与“立”并存的复杂现象,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第一,为什么过去的规则体系会失灵?第二,未来的国际经贸规则发展趋势又会怎样?第三,中国在参与构建国际经贸规则、推动自身制度性开放时应吸取什么教训?围绕这些问题,本文从撕裂当前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的两大“断层线”(fault lines)出发,分别从市场逻辑和国家逻辑的视角剖析当前国际经贸规则体系产生断层的深层次原因,并探讨未来国际经贸规则发展的方向性问题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一、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正在形成两大“断层线”

冷战后的国际体系是在美国主导的自由主义价值观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其最典型的特征就是政治民主化和经济全球化。但是,随着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崛起以及区域化的广泛兴起,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实力对比以及大国竞争格局都发生了明显变化,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心态也逐渐发生变化,尤其是特朗普上台后,美国一再强调“吃了亏”,要求和发展中国家进行“完全对等”的所谓“公平贸易”。特朗普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反建制举措,标志着以新自由主义秩序为基础的传统美国外交政策发生逆转,国际经贸格局正在完成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以西方为中心、基于新自由主义价值观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已经进入一个既“破”又“立”的变革期,变革将主要围绕两条“断层线”展开。

(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发展”断层线

在多边贸易体制层面,美国正在抛弃原有的“发展”理念。WTO之所以能从一开始的23个创始国发展到今天的164个成员国,就是因为承认了世界经济的差异性,包括不同成员国之间发展水平和发展模式的差异,从而使WTO在推动自由贸易的同时兼顾公平贸易,通过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性待遇使全球不平衡在多边规则中得到一些妥善处理。但是,这种规则导向正在出现逆转。2019年1月,美国向WTO提交了题为《一个无差别的WTO:自我认定的发展地位威胁体制的有效性》的文件。2月,美国又提出一份总理事会决议草案,要求根据其制定的标准(OECD成员、G20成员、世行规定的高收入国家、占全球货物贸易0.5%以上)来排除一些国家的发展中国家地位,并辅之以一个兜底条款,即不排除在今后的部门谈判中通过“达成协议”剥夺上述标准未涵盖的任何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3月,美国发布《2019贸易政策议程及2018年度报告》,将“改革WTO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待问题”作为其四项改革主张之一。7月,美国发布《关于改革WTO发展中国家地位的总统备忘录》,再次抨击WTO“过时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二分法”。美国的改革建议彻底颠覆了WTO有关发展中国家定义及其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做法,如果完全接受美国的主张,那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要么被上述标准排除,要么在今后的部门谈判中被剥夺。如此这般,WTO就再无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多边合作平台,而只是美国施行单边主义的工具而已,对于这样的WTO,世界其他国家不会接受。基于特朗普已退出多个多边机制的现实,一个没有美国的WTO极有可能出现。WTO前总干事拉米也谈及“一个没有美国的WTO”的可能性,“如果特朗普想要退出WTO,我们就必须认真考虑一个没有美国的WTO,因此,未来我们可能将用ITO(International Trade Organization)来替代WTO。”

在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层面,美国也根本不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反而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参与美国主导的全球价值链设置了更高门槛。奥巴马时代的TPP是如此,特朗普时代的“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政策导向更是如此。TPP不仅要求货物和服务市场的全面开放,而且对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投资、政府采购、环境与劳工保护、国有企业、规则的协同性和透明度以及反腐败等新规则领域都进行了严格界定。这些高标准强化了美国等发达国家在亚太价值链上游和下游结构中的绝对优势地位,却提高了发展中成员和非成员分享全球知识与科技进步的门槛,更将非成员排除在美国主导的全球价值链体系之外。特朗普的“三零政策”从本质上来说比TPP的要求更高,他不仅要求其他国家的市场高度开放,更要让美国企业感到高度自由,实际上就是要求各国国内制度完全走向“美国化”。

因此,美国正在以自己的标准为多边和双边合作划定“发展中国家”的标准,包括中国、巴西、印度等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发展道路的选择权利基本上都不在美国推动的具有很强排他性、“资本利益导向”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的考虑范畴。这很有可能成为打破现有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的“第一条断层线”。

(二)中美之间的“脱钩”断层线

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中美关系对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的未来走向起着决定性作用。2017年12月,美国发布《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将经济安全视为国家安全的核心要素,并认为中国是削弱西方体系的主要力量,把中国列为“第一竞争对手国”。2018年1月,美国国防部发布《国防战略报告》,其对华基调与《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一致,战略竞争成为美国对华政策的指导思想。美国《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强调,“与中国的长期战略竞争是美国的最高优先,为此需要将包括外交、经济、情报、执法及军事等国家权力在内的要素整合起来,以保护和巩固国家安全。”由此看来,美国对华战略竞争已是全面的竞争,但目前仍以经济竞争为主。由于中美之间经过几十年的互利合作,已经形成巨大而广泛的经济联系,经贸利益已经深入各个行业和角落,因此,中美经济“全面脱钩”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特朗普对中国所有出口美国的产品加征关税,中美之间的经贸联系也不会一切归零。但中美之间确实出现了“脱钩”现象。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机制脱钩。

21世纪初,随着中美关系的发展,两国之间需要处理的问题越来越多,双方建立了众多对话与磋商机制。特朗普执政后双方同意建立四大对话机制,但在2018年仅举行了外交与安全对话,战略与经济对话、执法与网络安全对话、社会和人文对话三个机制已经停摆,许多其他双边磋商机制也无法运作。鉴于中美关系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两国关系的机制化水平以及机制的有效运作是支撑双边关系发展的重要手段,尤其在沟通彼此关切、推动解决两国间分歧、扩大和深化合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特朗普政府内部一些鹰派人士希望减少而非保持中美之间的机制化、常态化互动,鼓吹与中国打交道时对抗和施压比对话更有效,这不仅导致中美互动的“去机制化”,还有可能使摩擦和对抗取代对话与磋商而成为中美互动的主导范式,7中美关系进入新的不确定地带。

第二,科技脱钩。

美国对中国的技术围堵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只不过过去主要停留在贸易层面,如出口管制。随着中国海外投资增加,美国对技术通过投资渠道向中国转移和外溢也日益警觉。2013—2015年间,中国企业共接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74起审查,比后面的加拿大(49起)、英国(47起)和日本(40起)高出许多。为了阻止美国高新技术流向中国,延缓中国技术进步的步伐,甚至遏制中国实现产业升级,特朗普政府采取了更为激进的推动中美科技脱钩的措施。2018年7月,美国国会通过《出口管制改革法》,要求加强对出口管制清单之外的新兴技术和基础技术的管控。11月,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局在《联邦纪事》上发布关于特定新兴技术管制评估的规则草案,列出包括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定位、导航和定时技术、微处理器技术、高级计算技术等在内的14类技术领域,矛头直指“中国制造2025”规划所涉及的技术领域。2018年8月,经特朗普签署的《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正式生效,该法案扩大了CFIUS的审批权限,特别关注外国人和涉及关键技术、关键基础设施、保存或搜集美国公民个人信息的美国公司的交易,并将关键技术从“对美国国家安全必不可少或重要的科学技术”扩展至包含“新兴基础技术”。美国对华强制性技术脱钩导致中国对美投资急剧下降,2018年对美投资并购额仅为50亿美元,与2017年相比下降了83%(2016年最高时达456亿美元)。除了在政策、法规上与中国进行更多的技术脱钩,美国还直接动用国家力量围剿华为等中国高科技企业。一方面,美国通过外交手段,利用“五眼联盟”情报组织,持续系统地策动盟友们将华为、中兴等中国企业排挤出采购名单,甚至利用长臂管辖围猎中国高科技企业高管。另一方面,美国继2019年5月宣布将华为列入“实体清单”后,又于8月将另外46家华为附属公司列入实体清单,严格限制向其提供技术和产品。虽然美国同时发布了“临时通用许可”并再度延长时限,但这只是因为美国需要更多时间以避免禁令对美国消费者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引起混乱。目前,美国只有少量的、不重要的产品恢复了供应,关键部分如安卓(Android)操作系统并没有恢复。为了应对美国的“实体清单”,华为在做多方面准备,如推出分布式操作系统——鸿蒙OS。如果美国政府不允许谷歌提供Android系统,那么世界上将可能会出现Android和苹果iOS之外的第三个操作系统。

第三,国防脱钩。

为减少国防工业对华依赖所带来的风险,打造一个在战争环境下能够安全运作的后勤保障体系,美国正在推动中美在国防产业链上部分脱钩。2018年10月,美国国防部发布的《评估和加强美国制造业和国防工业基础及供应链的弹性》报告称,美国国防工业有超过280项产品的供应链严重依赖外国,特别是对中国稀土和零部件的需求很高。在对美国国家安全有战略性和关键作用的材料和技术的供应方面,中国已经构成重大且不断增长的风险。有鉴于此,美国正积极寻找中国进口材料的替代来源,并使美国国防承包商将其在华生产基地迁出中国。

最后,在金融领域也存在脱钩可能。2019年4月,一批两党参议员致函白宫,呼吁对在美上市的一些中国企业提高信息披露要求。种种割席、脱钩的声音甚嚣尘上,令中国企业不得不重新评估对美国金融市场的依赖。中芯国际宣布从纽交所退市、阿里巴巴考虑在港交所第二次上市,正是这种担心的反映。更激烈的竞争还可能发生在控制未来电子支付系统上,因为这些系统是电子商务以及全球数字经济的金融“轮机舱”。2019年2月,蚂蚁金服成功收购英国跨境支付公司万里汇(WorldFirst),成为蚂蚁金服布局欧洲市场的重要里程碑。其成功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在交易前剥离了万里汇的美国业务,避免了在收购全球第二大汇款服务公司——美国速汇金时遭遇美国安全审查而失败的教训。

二、市场逻辑中的全球化与“发展断层线”

按照市场逻辑,市场规模越大越有效率。在市场逻辑推动下,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经贸规则也不断出现新的疆域。可以说,市场逻辑决定了国际经贸规则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即规则发展的可能性边界(possibility frontier)。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贸规则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同时,市场逻辑的内在缺陷也不断积聚起撕裂原有规则体系的“发展断层线”。

(一)市场力量是推动国际经贸规则发展的原动力

经济学有两个最基本的命题:一是消费者因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而总是倾向于消费更多、更新的产品(这一命题隐含了人类需求具有天然的全球化属性),二是厂商在满足消费者需求中实现利润最大化。只要这两个命题成立,那么市场逻辑驱使的经济全球化将永无止境:以各类企业,尤其是跨国企业甚至全球性企业为载体的市场逻辑,要求冲破国家边界,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各种资源和要素的最优配置,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成本最小化或利润最大化。全球化“通过推动生产和消费在地域上不断分离”,使消费者有了更多、更好的选择,企业有了更大的利润空间。正是在这种逻辑的驱使下,以商品资本、金融资本、生产资本、人力资本等多种形式存在的资本,在一次次科技革命浪潮中推动各种市场在全球的扩张和统一,由此也推动了分工的国际化,贸易、生产和金融的全球化进程,以及相应的国际经贸规则和制度的建设进程。因此,效率优先的市场逻辑反映的是资本逐利的本性,以市场经济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生产方式,具有天然的国际化本性。基于相同逻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方式也同样具有强烈的国际化本性。可见,市场逻辑既是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国际经贸规则发展的原动力。

在交通运输受限的年代,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只能被有限的地域范围捆绑在一起,因此市场规模极其有限。理查德•鲍德温指出了阻碍市场全球化发展的三大限制因素,即货物运输成本、思想(技术)传播成本以及人员流动成本。受制于这三大成本,早期人类几乎不怎么离开居住地,吃穿用都在有限的地域内解决,因此也就谈不上市场全球化及其相应规则。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市场机制成为世界经济运行的主导规律时,全球经济走向紧密合作,相互依存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国际经贸规则不断发展和完善。从历史视角来看,三大成本下降的不同步,导致生产和消费在全球范围的分离也是不同步的,因此全球化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特征,相应的规则边界和形式也随之发生变化。

货物运输成本的下降促成了以货物贸易扩张为主要特征的全球化时代,国际经贸规则的核心就是贸易自由化,即以处理“关税和边境上的问题”为核心的第一代国际经贸规则。第一次工业革命(蒸汽机的发明和广泛使用)和第二次工业革命(电力的发明和广泛应用)通过降低实体货物的运输成本,使得一国生产的商品大量卖到他国获利成为可能。此时,对贸易自由化的需求不断上升,因为各国的高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成为市场逻辑主导下的全球化的最大绊脚石。因此,也就有了战后关贸总协定(GATT)主持下的旨在削减贸易壁垒、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的多边贸易谈判。通过八轮谈判,发达国家的工业产品平均关税从最初的40%左右下降到3.8%,第8轮乌拉圭回合谈判还在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知识产权保护、争端解决机制、贸易政策评审机制等领域达成了多边协议。这一轮全球化进程大大拓展了市场空间、扩大了世界贸易,带来了实物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全球性分离,造成了北方和南方国家之间的“大分裂”。虽然这一时期也出现了电报、电话,但是对于专有技术传播而言,这种通讯成本还是太过昂贵。由此,低贸易成本和高通讯成本的结合导致北方国家走向了工业化,而亚非拉地区的南方国家则出现了去工业化。市场向全球扩展,而工业却集聚在北方国家。北方国家引领了现代创新驱动的经济增长,全球贸易得到扩张,但南北经济发展差距拉大。

思想流动成本的下降促成了以中间品贸易扩张为主要特征的全球化时代,国际经贸规则的核心逐渐从“关税和边境上的问题”转向影响全球价值链运行的贸易—投资—服务—知识产权等一系列相互关联的问题,即更多转向边境后措施(behind-the-border measures),也即所谓的第二代国际经贸规则。第三次工业革命,尤其是1990年前后的信息通讯技术(互联网)革命使得监督控制价值链和供应链的过程可以分散化,过去集中在一个经济体境内的生产线可以分拆为数十道甚至上百道工序,并根据成本和效率指标外包给世界各地的生产商,实现了生产在国际范围的分拆,传统的一国生产、全球销售模式转变为全球生产、全球销售的新模式。基于全球价值链构建,第二代贸易政策涵盖了非常广泛的“与贸易有关”的议题与措施,其中相当多的内容超越了WTO规则,如中间品进口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以及标准与规制的融合等。目前全球2/3的贸易都属于中间投入品而非最终货物和服务。由于贸易与生产越来越难以分清国界,全球价值链导向的第二代贸易政策颠覆了传统意义上对关税的认识:过去关税壁垒有利于保护国内产业,现在征收关税反而可能对国内产业有害。因此,发展中国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了几乎单边式的(尤其对零部件产品的)减税行动,同时也开始积极与发达国家签订双边投资协定(BITs)以吸引跨国投资。发达国家则开始启动高质量、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定(FTAS)或区域贸易协定(RTAs)谈判。在这一轮全球化进程中,由于北方国家将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向南方国家外包时必然伴随专有技术溢出,打破了北方国家劳动力对使用本国企业专有技术的“准垄断权”,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印度等)经济获得了大发展。北方国家去工业化和新兴市场国家的工业化及其快速增长带来了穷国和富国之间的“大融合”。自工业革命以来由北方国家主导的世界经济格局逐渐趋于瓦解,发展中国家整体经济规模接近于发达国家,但未能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发展中国家仍持续恶化,发达国家内部不平等也在加剧。

目前,人类正在开启由人员流动成本下降促成的以服务贸易(尤其数字贸易)扩张为主要特征的新全球化时代,国际经贸规则边界将逐渐扩展到电子商务、数字贸易领域,以数字贸易规则为核心的第三代国际经贸规则正在酝酿之中。由数字技术、物理技术、生物技术有机融合构成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将对国际经贸活动产生颠覆性影响。特别是利用数字化和信息技术发展起来的视频会议技术、远程操控机器人、物联网等,使虚拟人员迁移能够代替实际人员迁移,人员流动成本大幅下降,人类将进入彻底克服“三大限制”的“万物互联的智能时代”。新技术大大突破了服务贸易中人员流动成本的制约,将带来服务生产和服务消费之间的全球性分离,过去服务贸易中的很多非贸易品将变成贸易品。麦肯锡研究报告也指出,在未来全球化发展中,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将快于商品贸易。由此,国际经贸规则边界也将发生重大变化。传统的物质性市场准入和待遇(如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将继续存在,但其重要性日益减弱。更多的规则将集中于标准和应用适应性等非边境、非物质的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上,尤其数据保护以及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将成为核心议题,知识产权保护将进一步增强,这也是数字贸易时代到来的重要标志。上述发展趋势显然对先进发达国家有利,因为他们拥有创新、服务业以及高技能劳动力的优势。对于尚未融入全球化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自动化和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依靠劳动力成本优势扩大出口的传统发展模式将很快失效,他们必须寻找新的发展路径。

(二)市场逻辑的内在缺陷是产生发展断层线的根本原因

市场逻辑的偏好显而易见,那就是深度一体化(或称超级全球化),即最大限度地削弱各国对商品、服务、人员、资本及其他要素自由流动的限制,实现各国市场高度开放、规则高度统一的全球经济治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推行的新自由主义(也称美式)全球化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市场力量(资本)主导的全球化,在全球推行市场原教旨主义。亚当•斯密曾经说过,市场仿佛一只无形的手,可以引导社会福利达到最优状态,这一结论也被称为经济学第一福利定理。但这一定理的前提是:当市场运行良好时。事实上,垄断、外部性和不完全信息等市场内在缺陷往往会导致市场失灵,更糟的是,由于缺乏全球性政府的干预和协调,开放型国家很容易落入资本自由化所导致的“财政困境”。当这些缺陷所导致的国家之间以及国家内部的发展不平衡难以调和时,就会使原有规则体系产生断层。

第一,国际市场垄断的缺陷。

当资本在国内集中到一定程度并在国内市场形成垄断的时候,为了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和获取更大的利润,它们必然向国际市场发展,从而导致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集中,最终形成国际市场的垄断。当前国际经贸规则中并没有任何针对国际垄断进行规制的措施,相反,不断强化对专利权的国际保护,导致专利产品价格的大幅提高和跨国公司对专利技术的长期垄断。目前来看,世界主要产业都在向寡头垄断或垄断竞争的方向发展,当然垄断程度在不同产业有所区别。例如,国际民用客机市场基本上被美国的波音和欧洲的空客所瓜分,世界汽车、信息、医药等其他许多产业则被少数几家公司所控制。垄断尤其是对核心技术的垄断,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发展鸿沟”。

第二,金融全球化的缺陷。

货币信用一旦可以脱离实体经济独立存在,并成为主导一国的核心利益集团,就几乎不可避免地具有异化于产业资本、不断自我扩张和膨胀的冲动。19随着产业资本的主导地位逐渐让位于金融资本,资本市场的获利更多虚拟化,依靠资本增值积累财富的速度更远远快于依靠劳动收入积累财富的速度。全球(包括美国)已经沦为国际金融资本的殖民地。“金融部门一直被认为会将资金配置到对社会回报最高的部门,但很显然,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金融部门希望尽可能地赚取利润,其巨额的利润可能是以牺牲经济体其他部门的繁荣和效率为代价的。”美国国内尚且如此,金融全球化(资本流动自由化)的结果更是加剧了财富在全球的转移和全球经济的不稳定。其根本原因除了资本贪婪的本性外,还在于全球层面缺乏金融开放的基础设施:全球性的监管标准、监督、执行、最后贷款人等以及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历史上拉美、俄罗斯、东亚等很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都经历过金融开放带来的惨痛教训,金融全球化使他们丧失了足够的“政策空间”来实施货币及财政政策,以对其经济进行管理从而实现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面对此起彼伏的金融危机及其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严重危害,西方经济学家如斯蒂格利茨和丹尼•罗德里克等也开始反思。他们甚至非常认同中国在过去40年改革开放中进行资本管制的做法,认为中国的成功很大原因就是“实行资本管制,不让外资长驱直入,并利用国内政策空间来进行国内经济管理”。

第三,资本回报率总是高于经济增长率的缺陷。

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一书中,将世界经济分成两个基本要素:资本和劳动力,两者都被用于生产并分享产出的收益。他用详尽的数据论证了贫富差距是资本主义的固有现象,因为资本回报率总是高于经济增长率,原因在于大多数国家的顶层收入者的税收已经变为(或很快变为)累退的。例如法国,2010年整个税收的平均税率随着收入等级上升是下降的:收入底层的50%人口的税率为40%—45%,而收入顶层的0.1%人口的税率只有35%。这种现象在美国也同样突出,以至于美国少数富豪主动要求对其增税。2019年6月,包括乔治•索罗斯在内的19名美国亿万富翁联署向两党总统参选人发公开信,呼吁向最富有的0.1%的美国富豪适度征收“富人税”。信中还援引经济研究人员的估计称,(按照当前的税率)美国前0.1%的富豪缴纳的税仅占其财富的3.2%,但收入最低的99%的美国民众所缴纳的税却高达7.2%。出现这种怪象的原因之一就是资本自由流动导致全球范围的竞次(race to the bottom)税收政策。按理说,从全球化和技术进步中获益越多者,就越应该对其带来的社会扰动负责,即一国越开放,就越需要企业贡献更多的累进所得税,用来“提供更好的调整性援助、更坚固的保障措施以及更好的宏观经济管理,使开放的收益和成本被更公平地分享”。但现实却是,在当前资本自由流动的世界经济中,国家间的税收竞争使各国不得不采用降低企业税收的方法来设法留住资本。以特朗普政府实施的新一轮《减税和就业法案2017》(TCJA)政策为例,根据美国税务政策中心(TPC)测算,TCJA的实施将在未来十年为美国企业减少应缴税额2.77万亿美元。同样原因,国际市场竞争也让很多国家失去了干预科技进步进程的能力。比尔•盖茨在几年前就提出,应该对代替人类工作的机器人收税,收缴的税款用于工人的技能培训或教育用途。但目前没有哪个国家敢单独踏出这一步,相反,各国不仅不干预,反而通过各种激励政策来加速这一进程以避免落后。另外,跨国公司和各国富豪还可以通过转移定价或寻求避税天堂的方式在全球实现税负最小化。

因此,资本主导的经济全球化必然带来全球范围的两极分化。市场逻辑的前两个缺陷往往更多导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拉大。而第三个缺陷则会在全球范围内孳生资本和劳动者之间的断层线,即靠资本收入和靠劳动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斯蒂格利茨在《不平等的代价》一书中,详细分析了造成美国社会不平等加剧的各种原因,其中全球化和技术进步作为市场力量,确实能带来劳动力市场的两极分化从而造成不平等的后果。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自 2000年以来,美国大约减少了500万个制造业工作岗位,其中约13%的工作岗位流失源自贸易活动,87%的工作岗位流失源自机器人和自动化。这就是无情的市场力量!未来,这种分化将更加严重。2010年,美国的农业人口只剩2%,工业人口20%,而78%的人都是教师、医生、网页设计师等服务从业人员。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当机械算法在教书、诊断病情和设计方面比人类更在行的时候,人类还能做什么呢?过去和现在,机器正在替代发达国家的中等收入、中等教育、中等技能的劳动者,这些人成为美国主导的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牺牲品。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带来的自动化成本进一步降低,传统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都将变得更资本和技术密集,低收入工作也将被大量替代,廉价劳动力将不再是一种竞争优势。根据麦肯锡的研究,中等范围的自动化程度可能替代发达国家1/4的劳动力,印度和中国则分别为9%和16%。随着智能化、自动化进一步发展,全球范围内将会产生大量尤瓦尔•赫拉利所称的“无用阶级”。而作为流动性最强的要素,资本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其所有者都是全球化的最大获益者,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国家的税收制度设计保证了“资本收益率大大超过经济增长率”,现有国际经贸规则体系主导下的全球化产生的分化作用已不容置疑。

(三)现有国际经贸规则的合法性正受到普遍质疑

如前所述,推动国际经贸规则形成的动力,从本质上说来自资本逐利的本性。在这种动力机制下形成的国际经贸规则显然对那些能为全球服务的要素和部门有利,而那些不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要素和部门则会受到开放带来的冲击。这种冲击无所不在。在发达国家,那些技术含量不高的行业、部门、地区、工人,其中也包括一些白领,会受到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低收入、低成本竞争,他们的处境每况愈下。在发展中国家,那些得不到资本和技术的行业、部门、地区、劳动者,他们的境况也长期得不到改善。市场(资本)导向的国际经贸规则在强化资本和技术拥有者、支配者的市场权力的同时,进一步拉大了国家之间以及国内的贫富差距,也带来了世界经济的不稳定。这些矛盾和问题不断积累,促使人们重新思考现有国际经贸规则的合法性问题,即一个国家是不是越开放就越好。

支持自由贸易(开放)政策的经济学家们用各种理论和模型论证了贸易对所有参与国家有利的结论,但不可否认,贸易会带来收入的重新分配效应,即贸易一定会产生获益者和受损者两个群体。相关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也具体解释了贸易、汇率等公共政策对国内不同行为体收益分配的影响。美国经济学家罗德里克专门就此做过一个量化计算:在美国这样一个经济体,如果贸易完全自由化的话,每获得1美元的贸易“净”效益就要对50美元的收入进行重新分配,“这就好像是如果我们要把51元给亚当,却要从大卫那里拿来50元。”当贸易引起重大的收入分配问题时,有一个很重要的合法性问题就出现了:当有些人因为贸易而成为赢家时,那些因为贸易而输的人是否活该呢?尤其当这些人都是低收入或其他没有社会安全网保护的弱势群体时,贸易的合法性和适用性往往会被打上一个问号。随着贸易变得越来越自由,废除贸易壁垒的经济效益变得越来越小,而政治和社会成本却越来越大。因此,自由贸易的最后几步特别难走,因为会带来很大的混乱,总体效益却寥寥无几,这是贸易经济的内在规律。这种混乱(包括由其他原因如移民引致的混乱)导致全球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就会受到各国国内政治的制约。当前美国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政策倾向的背后有着非常朴素的经济和政治基础,体现的正是美国国内出现的发展断层线的外溢效应。

在美国,1%与99%人口之间的收入分化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1978—2015年,美国人均实际收入增加59%,收入最高的10%人群人均实际收入增加1.15倍,收入最高的1%人群人均实际收入增加2.0倍,而收入最低的50%人群人均实际收入下降1%。美国少数高收入群体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大量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却在下降。高度不平等导致了当前美国经济的低效率和低生产率。更为严重的是,收入和财富不平等急剧扩大的趋势以及权力的过分集中,导致美国的中产阶级被挖空,社会流动性停滞,精英与民众、贫与富、传统当地人与外来移民以及精英阶层内部的分裂进一步加剧,给美国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后果,即拉詹所称的第三条“断层线”。这一断层线正在对美国国内政治和政策议程产生重大影响。正如曼斯菲尔德和米尔纳指出:“否决者在所有形式的政体中都存在。即使在非民主国家中,国内政治也很少是只有单一决策者的、对领导人没有限制的纯粹等级制。具有不同偏好的国内集团如果掌握否决权就会为影响政策而相互竞争。”从选举政治来说,奉行“美国优先”的特朗普上台是有民意基础的,被全球化抛弃的“铁锈地带”——美国中西部工业衰退地区就是其票仓重地。因此,罗德里克在另一本著作中认为,“贸易开放得以维持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更多靠的是国内政治而非关贸总协定的规则。”

因此,以往反全球化运动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发达国家在政治、经济、环保等领域对发展中国家所实施的非正义政策和行为,而当前反全球化运动在内容上主要表现为发达国家反对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利用西方资本“搭便车”而获利,反对跨国资本逃离造成发达国家的产业空心化和工人失业,反对移民、难民潮,以及由此滋生的恐怖主义给西方基督教传统文化带来的冲击等等。今天,反全球化的根源在于美英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非精英阶层对现有被资本完全掌控的全球化体系的极度不满。早在2000年,罗德里克教授就提出了“世界经济中的政治困境”,即所谓的不可能三角理论:一个国家不可能在世界经济中同时实现超级全球化、国家主权和民主政治。世界“任何一个经济和政治制度,在它们扩张的同时也造就了反对它们自身的力量,这反对的力量会消减它们继续下去的合理性”。

三、国家逻辑中的全球化与“脱钩断层线”

在国际体系层面,国家逻辑以国家利益为导向,追求国家的竞争力和财富(或称整体福利)最大化。为此,各国要根据自身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地位和优势的变化,来决定是否开放以及对谁开放和怎样开放。事实上,在全球化发展的过程中,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可能利用关税、生产补贴和其他保护主义政策工具(或称产业政策)来干预国内经济,以达到增进国家整体福利的目的。全球化发展需要国际规则作为保障,但由于没有全球政府,能提供国际规则这种公共产品的国家不多,金德尔伯格认为这样的国家必须具备“霸权国家的所有属性”,小国则缺少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动力。正因如此,国际经贸规则的历史演变毫无例外都是由主要大国推动的。如今,中美之间产生的“脱钩断层线”,正是大国竞争在国际经贸规则领域的集中体现。

(一)两大优势是美国制定国际经贸规则的霸权基础

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依靠武力征服,不仅从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掠夺了大量财富,还直接导致了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某些工业的衰亡。血腥的资本原始积累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奠定了先发优势,后进国家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资金、技术、人才和市场都被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垄断。因此,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列强国家依靠武力迫使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与其形成了经济依附关系,使其在世界经济体系中同时拥有市场性和制度性权力,且两者又相互强化。二战后,随着发展中国家纷纷获得政治独立,以及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向纵深发展,各国之间基于市场经济形成了不对称的经济依赖关系。基于这种依赖关系,阿姆斯特朗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经济依赖是国际权力的基础”的观点。基欧汉和奈则进一步提出了以敏感性和脆弱性为核心内容的“复合相互依赖”学说,认为相互依赖是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的。在复合相互依赖的条件下,国际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已经不是国家所拥有的武力,而是国家间经济、科技乃至文化的相互影响和依赖,这种依赖正在成为国际权力的源泉。劣势方的经济主权会受到限制和挤压,而优势方的经济主权则会被放大并转化为国际政治权力,也就是制定国际经济制度的权力(即市场性权力+国家主权=制度性权力)。二战以来美国在市场和科技领域的压倒性优势,毫无疑问为自己创造了不对称依赖所带来的国际权力。更为重要的是,规则本身意味着合作,合作则意味着必须给参与各方带来共赢的结果,这两大优势也为各方参与相应规则提供了收益。

市场规模优势解决了合作者的收益问题。在相互依赖的世界经济中,越能为他国提供市场的国家就越具有国际权力。市场规模在国际经济规则博弈过程中的作用非常简单:要么接受我的规则,要么退出我的市场。因此,市场规模就是经贸规则谈判中的筹码,规模越大,筹码越多。历史经验也充分证明,谁能给世界提供持续、稳定的大市场,谁就是国际经贸规则的书写者。例如,19世纪英国的贸易自由化政策通过签订贸易条约和关税协定而扩大到其他国家,其中最重要的进展是1860年的《英法条约》。根据该条约,英国同意废除所有针对法国的优势制成品(如花边、麻纱手绢、地毯、丝织品和披巾等奢侈品)的关税,并降低白兰地和葡萄酒的进口关税,从中法国获利最大。法国也因此降低了英国煤炭、焦炭、条铁、生铁、钢、机器、工具、纱线、大麻及亚麻制品的关税。这个条约标志着欧洲保护主义堡垒被英国攻克。二战后的美国也同样依托国内巨大的市场,向全球推行自由贸易政策,尤其推动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八轮谈判,大大降低了世界关税水平。当然,市场规模优势也强化了美国制裁(惩罚)其他国家的能力。

科技优势解决了主导者的收益问题。如果说市场规模从需求侧反映了主导国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力,那么科技优势(主要就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则从供给侧反映了主导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优势地位及其对世界经济的引领力。世界经济的正常运转离不开相应的规则,只有规则统一才能促进商品与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提高国际分工水平,从而优化全球资源配置、改善全球福利。这一点对所有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国家都适用,因此规则是一种具有正外部性的国际公共产品。领先的科技优势和国际竞争力可以使主导国在国际产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由此获得主导规则制定权所带来的额外经济收益。正是这种规则非中性所带来的额外收益,才使得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越有动力去推动制定有利于其产业发展的国际经贸规则。二战以来,美国根据本国产业竞争优势的演变,相继推动了工业制成品贸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以及服务贸易自由化等相关规则制定进程,通过主导并控制这一进程,美国在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获取了巨大收益,即规则的“霸权收益”。今天,由于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对美国经济至关重要,且美国在信息技术方面具有绝对领先的优势,因此美国认定“确保自由和开放的互联网”为其重点政策,同时也在多边、双边及诸边协定中不遗余力地推动建立符合美国利益的数字贸易规则。

上述两大优势为美国奠定了经济霸权的基础,使其能够通过开放(让渡)自己的市场来促动其他国家接受其国内规则,从而为其国内优势产业顺利打开其他国家的市场大门。

(二)中国快速发展和崛起正在削弱美国的霸权基础

霸权稳定论的相关观点认为,贸易政策与各国在全球体系中的地位直接挂钩。曼斯菲尔德通过历史数据发现,在权力集中度与贸易之间存在一种U形关系:在两者高度集中的体系中——实际上就是霸权体系,政策是最开放的。在权力不对等程度较低的体系中,贸易政策也是最开放的,但主要还取决于各自的政治稳定程度。相反,保护主义或地区主义更容易出现在权力集中的中间层面,因为这时候安全程度是最低的。从构成美国霸权基础的两大优势来看,现在应该就处于这种“中间层面”。

从市场规模来看,美国作为全球市场的地位在不断下降,而中国在不断上升。根据麦肯锡报告,发达国家占全球消费的比重,已经从1995年的81%大幅降低到2017年的62%,预计到2030年将进一步降至49%。其中,北美地区的美国和加拿大将从2017年的31%降至2030年的23%。中国在1995年仅占全球消费的2%,但在2017—2030年间,中国在全球消费中的占比将从10%上升到16%。这组数据说明,中国将从1995—2017年这一阶段的全球工厂慢慢转型为2017—2030年间的全球市场。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货物贸易进口国和服务贸易进口国。根据联合国贸发会数据库的数据计算,2017年中国货物和服务年进口值分别占全球的10.3%和9%,美国则分别是13.4%和10.4%,双方作为世界市场的地位已非常接近。而曾经长期作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日本,其货物进口占世界比重在1974年的峰值为7.2%,当年美国占比为12.8%。按目前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人口规模以及开放力度来看,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中美在进口市场规模方面将会不分伯仲。

从以科技为核心的产业国际竞争力来看,过去中美两国产业优势高度互补,中国在传统制造业和低端价值链环节具有优势,美国在高科技产业和高端价值链环节具有优势,双方在国际分工体系内各取所需、相安无事。但随着中国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尤其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加大投入,中美在科技领域的差距逐步缩小,甚至中国在个别领域还取得了领先优势,如高铁、5G、空间站等。根据欧洲智库布鲁盖尔(Bruegel)2017年发布的报告,从专利数量、学术论文发表数量以及研发投入这些衡量创新的指标来看,中国都在不断缩小与美国的差距。另外一份由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和科睿唯安(Clarivate Analytics)共同发布的《2016研究前沿》报告显示,中国在数学、计算机科学和工程以及化学与材料科学领域的贡献度、引领度以及卓越前沿表现视角上均超过美国而走在世界前列。在农业、植物学和动物学、物理、生态与环境科学以及生物科学等领域,中国也都有若干前沿研究跻身世界先进行列。根据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报道,日本文部科学省下属的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实施的调查也显示出与《2016研究前沿》类似的结果,即中国在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化学、材料科学、工学四个领域排在首位,美国在物理学、环境与地球科学、基础生命科学、临床医学四个领域排在第一。美国学者艾利森也在其著作中详细论证了中国在STEM领域已经成为全球型的竞争者,且在某种程度上,中国的表现超过了美国。可以说,在新一轮以数字技术、物理技术和生物技术有机融合所引领的第四次工业革命中,中国正迎头赶上并展现出强大的竞争力,尽管与世界科技强国还存在差距,但所取得的成就已经使之成为变革世界的重要力量。

正是上述两大优势的变化使原有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的动力发生变化。一方面,经济霸权衰退从而对全球经济治理体系驾驭能力弱化,使美国摇身变为现有规则体系的破坏者,特朗普通过“以退为进”、“先破后立”和“由内而外”三大战略正在重塑全球经贸政策。另一方面,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则在努力通过扩大开放来维持一个开放型的世界经济,避免出现所谓的“金德尔伯格陷阱”。

(三)美国意图构建防范中国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

在美国之前,霸权国维系霸权的方式通常是分别直接针对各对象国采取单边控制,世界霸权以霸主与诸多国家之间的双边关系集合方式体现。二战后,美国更多通过多边渠道建立相互交织的规则网络对体系内国家进行间接控制,因此,美国是多边主义的缔造者。但随着“中心”地位在多边贸易体系中变得越来越难以维系,美国开始重新调整运用国际规则的战略目标和手段:从注重追求相对经济收益的正和博弈逐渐向以权力竞争和巩固相对国际影响力为目标的零和博弈转变,主导国际组织和规则的主要形式由“全球模式”转型为“俱乐部模式”,成员参与方式则由基于多元化的鼓励加入转变为根据美国的需求有条件准入。特朗普更是将成员参与方式推向极致,即从奥巴马时代的区域化(俱乐部模式)退回到传统霸权时代的“双边关系集合方式”,其目标就是重新构建起一个符合美国(尤其资本)利益的全球经贸规则体系。被视为战略竞争对手的中国,则是美国在新规则体系构建中的主要防范与遏制对象。

首先,美国通过“以实力为基础”的单边主义对抗多边主义,意在要么使中国受益良多的多边贸易体系瘫痪,要么使多边贸易规则体系按照美国意图进行改革。特朗普上台以来,美国依据国内法多次发起“201”、“232”、“301”等一系列单边调查,并据此采取加征关税措施,严重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最基本、核心的最惠国待遇、关税约束等规则。这种单边主义、保护主义行为不仅损害了中国和其他成员的利益,更损害了世界贸易组织及其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威性,使多边贸易体制和国际贸易秩序面临险境。与此同时,通过抨击、指责WTO“对美国不公平”、“让美国吃了大亏”,特朗普政府提出了“美国优先”的四条改革建议,并威胁如果改革不能令其满意,美国就要退出WTO。细究其改革建议,其中第1条就是要求WTO解决非市场经济的挑战,明显是针对中国的,第3、4条基本上也是针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而最关键的第2条关于“WTO争端解决必须充分尊重成员的主权政策选择”的建议,实际上就是要摘掉“WTO皇冠上的明珠”,没有这一条WTO将黯然失色。这与其阻止上诉机构大法官的甄选和任命使其濒于瘫痪的意图也是一致的。美国针对WTO的一系列行为给多边贸易体系带来了巨大的体制风险,同时也为美国利用自身实力通过双边协议争取美国利益创造了条件。

其次,以“双边关系集合方式”排斥中国。特朗普上台伊始就相继宣布退出TPP、NAFTA这两大曾经由美国主导的区域贸易协定,强势推进与墨西哥、加拿大以及日本、欧盟等主要经济体的双边经贸谈判。在谈判的同时,特朗普政府还依据国内法对全球主要贸易伙伴发起各种调查,这种严重违反WTO规则的做法从本质上来说也是给其双边谈判争取筹码。目前,美国通过美墨和美加两个双边协定,成功将NAFTA更名为USMCA,其中还有专门针对中国的“毒丸”条款。如果“毒丸”条款蔓延至美国与欧盟、日本等主要贸易伙伴的双边协定中,那么美国就可以借此建立起一个排除中国的“双边关系集合体”,相当于一个没有中国的“新WTO”。在这个“新WTO”里,美国既可以实现在旧WTO里难以推动的“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等规则,又可以通过新规则体系来孤立中国以实现遏制中国崛起的目的。

最后,在贸易战高压态势下逼迫中国在谈判桌上就范。自2018年2月中美启动经贸磋商以来,美国始终利用其市场和科技优势,对中国大打关税战和科技战,同时在谈判桌上力压中国接受其不合理的高要价,尤其坚持在协议中写入涉及中国主权事务的强制性要求,遭到中方严正拒绝。2019年6月2日,中国发表《关于中美经贸磋商的中方立场》白皮书,表明中国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决不退让的态度。中国认为,一国主权和尊严必须得到尊重,双方达成的协议应是平等互利的,双方都应看到并承认国家发展的差异性、阶段性,尊重对方发展道路和基本制度。中国明确的官方立场实际上宣示了中方的谈判底线,即中国不会放弃自己的独立发展权。尽管在G20大阪峰会期间,中美两国元首再度达成共识,要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重启经贸磋商,美方不再对中国产品加征新的关税。但从事后美国又高举关税大棒的做法来看,谈判前景并不乐观。

从中美经贸磋商的背景和过程来看,其难度和复杂程度要远远高于当年的美日经贸磋商。美国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通过经贸磋商一方面从中国捞到更多好处,而真正的醉翁之意却可能是另一方面通过植入相关文本来彻底打掉中国的体制优势,尤其是中国政府掌控本国经济的能力。后者的意图在美国贸易谈判首席代表莱特希泽和白宫贸易顾问纳瓦罗的公开言论中可见一斑。这些美国鹰派代表多次声称,与中国打贸易战确实会让美国民众和企业遭受损失,但这些损失是值得的,因为通过贸易战可以彻底打垮中国。莱特希泽在20世纪80年代就直接参与了美日贸易谈判,通过贸易战逼迫日本签下了在没有贸易战情况下不会签的条款,如完全开放资本账户和金融市场,允许日元大幅度升值等。这些通过双边条约推动的所谓结构性改革,使日本政府基本上失去了控制本国金融市场的能力,日本之后的泡沫经济以及泡沫经济的破灭都与此直接相关。因此,美国表面上是在推行以自己为标杆的“市场经济国家”标准,实质上是利用自己的优势在经济上绞杀赶超国家。

四、两种导向的规则体系正在形成

发展中大国中国的崛起,使前述两条断层线高度重合,中美之间以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发展权之争日趋激烈。从国内制度来看,同样以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实行公平竞争,却存在资本主导和社会(发展)主导两种不同机制。前者政府不管打着什么旗号,从本质上来说都是为各种形式的资本服务,后者政府则是为全体国民服务,所以必须通过税收和其他杠杆,实现社会二次分配,节制资本、扶助弱势群体,把贫富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国家,中美之间的规则之争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制度竞争,或者说是资本导向的美式规则体系与发展导向的中式规则体系之争。竞争的关键就在于一国的体制和政策体系能否在顺应市场力量推动的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同时,有效应对其所带来的全球范围的“发展断层线”问题。

(一)资本导向的美式规则体系越来越缺乏发展内涵

发展是人类永恒的主题。无论是国内发展还是国际发展,发展都是一项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事业,需要政府投入大量公共资金用于教育、技能培训和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但是,美国长期的政策立场始终没有正视发展问题,其根源在于美国主导的经贸规则和制度体系,无论从国内视角还是国际视角来看,都完全被资本利益所裹挟,因此越来越缺乏发展内涵。

从国内视角来看,美国企业领袖和超富群体推动政府所实施的各种减税、扩大垄断和离岸外包,都是为了增加利润,而政府却在巨大的财政赤字压力下无法为国民提供更加安全的社会政策。从里根、小布什、奥巴马、特朗普四届政府的减税效果来看,美国的减税政策带来了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滚雪球般扩张的恶果。2018年美国经济在减税政策刺激下虽然增长了2.9%,但财政收入却下降了0.4%。根据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估计,2019财年美国预算赤字将达到9600亿美元,2020财年将突破1万亿美元。到2028年,即使把所有对经济的积极影响都考虑进来,实施TCJA也会给美国增加1.9万亿美元的财政赤字,这无疑会使本就不堪重负的美国财政雪上加霜,美国将更难以应对经济衰退风险。不断恶化的财政状况使美国根本无法解决国内收入不平等加剧所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根据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HDI),1980年美国在有统计的104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2(中国排名第78),2017年,美国在有统计的189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3(中国第86)。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美国的人类发展指数排名在不断倒退。显然,在巨额财政赤字压力下,除非美国转变治理理念,即放弃“资本利益至上”原则,转而向资本更多征税,否则已很难解决国内发展问题,通过打贸易战转嫁国内矛盾的做法更是没有出路。事实上,重视民众直接经验、诉诸常识的逻辑虽然使得民粹政治能够有效动员大众,但无助于长期应对复杂问题,甚至会构成建设新制度的严重阻碍。

从国际视角来看,由于过度追求美国利益最大化,即奉行“美国优先”原则,特朗普政府不仅没有为国际发展做出更多贡献,反而成为国际发展的破坏者。一方面,美国拒不履行国际发展承诺,动辄就违背承诺“退群”(如退出《巴黎气候协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根据美国智库发布的《全球发展承诺指数(CDI)2018》报告,在世界上最富裕的27个国家中,美国综合排名第23位,而且在对外援助和金融两项指标上直接垫底,美国在帮助贫穷国家民众方面与其超级经济大国地位极不相称。2018年美国对外援助总额仅占其国民总收入(GNI)的0.17%,远低于OECD发展援助委员会(DAC)国家0.31%的总体水平,更是远远达不到1970 年发达国家承诺的0.7%的目标(美国当年达到了0.32%)。美国还是拖欠联合国会费最多的国家,截至2019年1月1日,美国拖欠联合国经常性预算资金3.81亿美元、维和经费7.76亿美元。另一方面,美国多次施压WTO,要求取消一大批发展中成员享受特殊和差别待遇的权利。为了保证本国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减贫、就业等全方位发展所需的政策空间,中国等发展中成员与美国围绕各自诉求展开了激烈角力。美国提出的“重新审查中国WTO成员身份”的提案被70个成员一致否决。在2018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峰会上,因各国对美国欲将其WTO改革立场写进领导人宣言的做法分歧严重,峰会未能发表宣言,这在APEC历史上尚属首次。此外,二十国集团(G20)内部也进行着类似博弈。很明显,美国置其他国家发展权利于不顾的做法是不得人心的,正如罗德里克所言,“如果WTO 已经失灵,那是因为贸易规则的手已经伸得太长。一套公正的世界贸易体系会承认经济模式多样性的价值。它应该在这些模式中寻找一条妥协之道,而不是收紧规则。”

(二)“一带一路”正在形成“发展导向”的规则体系

以发展为导向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符合世界经济发展潮流,从本质上来说是对美国主导的资本利益导向的规则体系的有益补充,对弥补世界经济的发展赤字弥足珍贵。“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目前,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正在形成由参与国家“共商、共建、共享”的“发展导向”的规则体系。首先,“一带一路”倡议既有对普遍规则的追求,如贸易投资自由化,又承认普遍规则本身的有限性,因此并不以高度自由化作为各国参与合作的门槛,也不寻求构建统一的合作机制;其次,为了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充分尊重各国发展模式的差异性和发展道路的选择,注重各自发展战略和政策的相互对接和协调;再次,秉承正确义利观,弥补了规则非中性所带来的大小国家利益分配不合理的弊端,政府作用和市场规律并重,避免陷入只讲“利”不讲“义”、资本利益至上的美式规则体系的泥潭;最后,全方位互联互通建设将改变发展中国家在过去全球化进程中被边缘化的局面,提升其应对新全球化挑战的能力,这也是美式规则体系漏掉的重要一环。

当然,任何国际经济合作都需要规则的协调,“发展导向”并不意味着不需要规则。“一带一路”的建设过程就是发展导向的新型国际规则体系的形成过程,这将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成立已经开了一个好头。随着合作的持续推进和不断深化,相关规则和机制化建设正在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形成。2017年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包括中国在内的27国财政部门共同核准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之后有更多国家参与了核准。2019年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全球27家大型金融机构签署由中英共同发布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中国、白俄罗斯、德国、哈萨克斯坦、蒙古、波兰、俄罗斯七国铁路部门签署了《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议事规则》。可以预见,未来将有更多互联互通规则从“一带一路”建设中产生。截至2019年4月30日,中国已经与131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了187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并且与日本、法国、加拿大、新加坡、西班牙、荷兰、比利时、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国家正式签署了第三方市场合作文件。作为美国盟友的西方发达国家能够顶住美国压力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说明一些西方国家愿意尝试走一条新的发展路径。

概言之,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将继续存在,但它将越来越不以西方为中心,两种不同理念主导下的规则体系将并行发展。由于美国视中国和“一带一路”为威胁,尤其是美国在科技创新领域对中国的围堵,很可能使两种本应互补的经贸规则体系走向一定程度的对抗。美国极力推动的“布拉格提案”,就是其试图通过组建“小圈子”推广符合美国利益的5G安全规则、封杀中国5G产品的开端。但世界也很现实,尽管美国一再发出警告和施加压力,要求抵制华为产品,还是有很多国家根据本国利益和发展诉求而选择与华为合作,其中很大一部分来自欧洲。从大国竞争视角来看,两种规则体系的走向实际上就是中美关系的晴雨表。其中,中国是确定的,且“一带一路”也是一个开放合作的平台,但美国是不确定的。如合作,两个规则体系很可能融合。如不合作,则很可能走向更加独立的两个体系,全球秩序将暂时出现停滞,区域秩序将变得更为关键。果真如此,将会加速麦肯锡研究中所提到的区域化进程,未来的国际规则也将更加区域化和碎片化。

五、结语

当下世界主要国家都面临严峻的国内发展问题,但在全球化时代,这些问题已不仅仅是国内问题,更是全球性问题。无论由谁来主导,未来国际经贸规则体系发展的关键都在于如何弥合全球化的分化作用,具体来说,就是如何在全球化背景下妥善处理资本与劳动力之间的利益不平衡关系。

(一)两种逻辑下的三个解决方案

方案一:将问题归咎于开放,采取保护主义手段收回经济和金融主权。目前,美国与中国大打贸易战的背后就有这种逻辑。但是,保护主义只能保护经济中相对不发达部门的利益,却非繁荣的源泉和财富的创造者。历史经验表明,想通过保护主义来显著改善民众生活的国家往往终将大失所望。保护主义不仅不能解决美国国内严重分化的问题,反而会加剧其分化。例如,美国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会大大提高进口商品价格,受影响最大的恰恰是对价格较为敏感的中低收入家庭,而非高收入家庭,同时受损的还有全球价值链上的企业和被中国反制的行业或部门。根据世界贸易伙伴公司(Trade Partnership Worldwide)最新报告,美国对2500亿美元的中国输美产品征收25%的关税,将导致美国一次性损失93.5万个就业岗位,家庭(以四口之家为计)每年支出增加767美元。如果将剩下的3200亿美元中国对美出口一并征收25%关税,将导致美国一次性损失216万个就业岗位,家庭每年支出增加2294美元。除了上述损失,保护主义也解决不了因资本收益率远高于经济增长率而导致的不平等或财富积累到越来越少的人手中的问题。

方案二:将问题归咎于资本自由化,对资本进行管制。管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对资本流动进行管制,尤其资本流出是管制核心(也是保护);另一种则是允许资本自由流动,但对资本加征税收。从政策效果来看,前者有成功的例子,如中国之前的经验,但随着中国继续深度参与全球化进程,这种管制很难持续。后者在英美国家也曾有过较为成功的经验。20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英美曾经爆发出对平等的巨大热情,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达到了80%—90%。这一时期美国的收入不平等也降到最低谷:收入最高的10%人群占有美国国民收入的30%—35%,这个时期也被保罗•克鲁格曼称为“我们所钟爱的美国”。但之后美国先驱们的平等思想很快被淡忘,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从1930—1980年的80%—90%降至1980—2010年的30%—40%。较低的所得税最高税率也完全改变了高管薪酬的决定方式,之前加薪的80%—90%交给政府,而现在则完全不同。这也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美高管薪酬大幅提升的重要原因。2010年美国收入最高的10%人群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上升到47%左右。由于存在全球范围的竞次效应,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也鲜有进展。比尔•盖茨提出的“机器人税”概念,目前只有韩国实施,而且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征税,只是降低了大量采用机器人公司的税收优惠而已。更多国家则担心落后掉队而不敢尝试。根据皮凯蒂计算,针对年收入超过50万或100万美元的人群征收80%的所得税,不仅不会降低美国的经济增长,而且实际上可以合理限制经济上的无效(甚至有害)行为,更广泛地分配增长果实。但正如很多观察家注意到的,美国的政治进程已经被1%的人俘获,寡头政治风险正在导致这种伸手可及的社会和财政政策离普通人越来越远,经济和金融精英在维护自身利益时往往会选择混淆其自身利益和大众利益。

方案三:将问题归咎于资本自由化,在全球征收“累进资本税”或“机器人税”。这是一个几近于乌托邦的理想方案。这种制度设计的优点是既能保持经济的开放性,又能有效规范全球经济,并且公平地在国家之间以及一国内部分配利益。因此,从情理上来说,只有包含这种元素的21世纪经贸规则才能为全球化的包容性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否则,世界经济很有可能遇到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但保护主义政策不但不会成功,反而容易导致国际紧张局势。目前推行这种制度仍存在很大难度,主要障碍是这种制度本身的导向与资本利益导向的现有规则体系相悖。所幸,目前以发展导向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正在成形,那些愿意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的国家很可能从区域(如在欧洲或东亚)合作中去逐步寻求改善。例如,面对数字经济对于传统税收制度的冲击,法国正在努力通过推行数字服务税促使达成全球共识,从而实现更为公正有效的税收制度。目前,英国、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等国已纷纷推进出台相关法案,呼应法国的倡议。将资本与劳动力之间的不平衡关系纳入国际合作议程或已现熹微。

上述三个方案对目前的中国来说显然都不是最佳方案。首先,保护主义肯定不是最佳选项,因为中国仍需要国际市场和国外要素来支撑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其次,对资本征税这一选项,实际上对很多发达国家(尤其美国)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很对路子(事实上在一些北欧国家也很成功),但对同时面临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的中国来说,尤其在当前内外环境下不符合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对于第三个方案,则需要更有效的全球治理,中国目前还不具备能力向全球推行这样一种国际合作议程,但不妨在区域合作中加以尝试。

(二)中国的制度优势和发展视角

在使所有人受益方面,全球化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严峻挑战,越来越开放的中国也概莫能外。毋庸讳言,如果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中国也会重蹈美国覆辙。改革开放前,我们虽穷,但至少公平。如今,我们稍富了(比美国还差得远),但不平等现象却已接近美国,这是个极危险的信号!当然,“服务全球利益的最佳方式是在真正起作用的政治制度内行事,即在国境之内的制度下履行我们的责任。”目前西方国家的财政困境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政策缺位,虽与全球化有关,但本质上仍是其国内治理的失败,是长期奉行“资本利益至上主义”的必然结果。中国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应力避西方困境。

一方面,要进一步发挥中国的制度优势。规则之争,本质上就是各国的制度之争。过去四十年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就是在现有制度下取得的,如果换一种制度,则很可能出现另一个俄罗斯。与此同时,今天的中国还在努力扩大对外开放并向国际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因此我们比任何时候都需要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获得市场效率、成功转型的同时避免市场内在缺陷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更开放的市场需要的是更大的社会安全网。对此,中美两国实际上面临的是同一张问卷,关键在于谁能够答得更好。对美国来说,答案也许只能寄希望于2020年的选举了。

相较而言,在应对全球化扰动方面,中国的制度是有天然优势的。比如,当前大规模减税降费提振实体经济的做法,再加上社保缴费负担,全年将产生近2万亿元的财政缺口。这个在西方绝无可能弥补的缺口,在中国则可以通过“增加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央企上缴利润”等方法来平衡,实现企业减税降费与财政可持续性兼容的良好局面,这就是中国制度的优越性。尽管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必须承认,无论在过去还是将来,国企的存在为中国对外开放构筑了坚实的保障网。在全球化时代,私人资本向外转移是很难控制的(前一阵就有外媒曝光中国富豪向外转移巨额资产),但只要国企在,中国实体经济就不会被掏空。这也是国家领导人提出“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原因所在,因为“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因此,中国需要做的就是对内尽可能做好自己的事,在以更大勇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同时,注重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国民提供更加安全的社会政策,切实完善收入分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中低收入阶层的可支配收入,推动居民消费升级,以充分释放内需市场的潜力(内需也是中国应对美国对华贸易战的最大保障)。重点是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各类要素活力。同时,还要加强监管、改进领导,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当然,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并不意味着民营经济就不重要了,相反,要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必须在改革国有企业的同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使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共荣共进,在各自适宜发展的领域发挥作用。正因如此,落实“竞争中立”原则、使不同市场主体能够公平竞争也很关键,这一点对中国参与国际经贸规则构建尤为重要。

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推动全球化朝着更加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尤其要“坚持发展导向……在讨论制定贸易和投资、知识产权保护、数字经济等各领域政策和规则时应该有明确的发展视角,为各国营造共同的发展机遇和空间,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和稳定环境”。所谓发展视角,就是无论是在讨论WTO、APEC等国际组织的改革方向,还是在推进区域和双边经贸合作,都应对发展中成员的关注与诉求给予充分考虑,以各经济体的发展水平来区分权利和责任,为推动普惠发展而改善和创新规则。展望未来,面对新工业革命可能加剧全球不平衡发展的问题,中国更应该坚定与发展中国家站在一起,扩大发展中国家参与度,确保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化待遇”在国际经贸规则体系中得到保障。

2020.6.1.转载自WTO咨询网


2.WTO又在十字路口

大疫之后常有大灾。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之际,国际贸易因很多国家封锁边境、市场萎靡以及产业链受损等原因而遇挫,遭遇几十年来严重衰退。世贸组织(WTO)总干事阿泽维多日前突然宣布将于8月31日提前离任,恰是这一严峻现实的最好注脚。

国际贸易界人士普遍分析,阿泽维多宣布提前离任可能出于以下几个原因:一是WTO三大主要职能——贸易谈判、规则制定和监督以及争端解决近年来都裹足不前,该组织地位和权威都受到削弱,他干着憋屈;二是疫情导致国际贸易量急剧下降,WTO无力扭转局面,他干着没劲;三是阿泽维多夫人可能出任巴西驻美大使、他本人也有望竞争位于华盛顿的泛美开发银行行长一职,离任对他有利。但是,不管他出于什么原因这么做,都基于一个现实,那就是国际贸易面临至暗时刻。

WTO不久前一份报告指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世界商品贸易将暴跌13%至32%,2021年能否恢复将取决于疫情持续时间和政策应对的有效性。在此期间,具有复杂价值链的行业,尤其是电子产品和汽车产品行业,其贸易可能会急剧下降。

疫情来袭,世界需要WTO更好发挥协调职能,此时其总干事突然宣布离职,无疑是对多边贸易体制信心的一次打击。总干事是WTO秘书处负责人,除确定秘书处职责并领导其工作外,还负责向世贸组织预算、财务与行政管理委员会提交世贸组织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等。在全球性贸易谈判中,总干事兼任贸易谈判委员会主席,在推进谈判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在保证争端解决机制正常运转方面也有重要作用,例如在争端方无法就审理案件的专家组成员达成一致时,总干事可指定专家组成员。阿泽维多辞职,正是国际贸易领域乱象丛生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纽约时报》就此评论指出,阿泽维多的离任令WTO失去了一位开放贸易和国际合作的支持者,因为他的观点与美国单边主义强权政策相悖。他的突然离职,在新冠肺炎疫情和经贸冲突升级背景下给全球贸易添加了一个不确定因素。

国际贸易现在处于“大乱”时刻,但乱有时也是一剂“妙药”。当形势坏到不能再坏的时候,世界将被倒逼采取改革措施,从而重新焕发生机。

首先,WTO已宣布新总干事遴选程序将于6月8日正式启动,不久之后,一位新的总干事将给该组织带来新的改革思路。

其次,他的离任,给全球贸易谈判等世界关注的问题带来新机遇。目前,电子商务、渔业补贴、贸易便利化、服务贸易、反倾销等方面的谈判广受关注,但WTO在阿泽维多的领导下在上述问题上少有建树。新总干事接任后,明年在哈萨克斯坦举行的第12届部长级会议将有望取得更大突破。

再次,阿泽维多提前离任带来的冲击,也让各国清醒地认识到,应以更积极的态度推动国际贸易领域的各项改革。近年来,WTO正常运转遇到困难,多边贸易谈判陷入僵局,美国奉行“美国优先”政策,贸易保护主义有抬头之势,再不改革,全球贸易整体将陷入危机。

WTO将向何处去?世界没有确定答案。唯一确定的是,WTO需要改革。目前,各国未就改革目标和方式达成一致。在美国眼里,所有不符合其利益的改革都不算好的改革;欧盟、中国和印度等WTO重要成员则更倾向于相对温和的改良,以使全球贸易“稳中向好”。眼下,全世界都在等两个结果:一是今年美国总统选举结果,特朗普是否连任将对WTO走向产生很大影响;二是新任总干事的产生,其新思路或将给WTO带来新气象。

信息来源:经济参考报2020.5.28.


3.边缘化危机倒逼WTO改革提速

文章来源: 国际金融报2020.5.29.

张锐(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

在日前世界贸易组织(WTO)164个成员代表参加的特别视频会议上,WTO总干事罗伯托•阿泽维多宣布自己将在8月31日正式离任,提前一年结束第二届4年任期。对于在世贸组织工作了23年之久的阿泽维多来说,早早地放弃要职似乎有很多无奈。

从成立之初的111个成员,到目前164个经济体的加入,WTO在25年的历史中不仅有效实现了扩容,而且沉淀出了制定国际多边贸易规则、组织多边贸易谈判和解决成员间贸易争端的三大核心职能。在贸易规则方面,仅成员达成的《贸易便利化协定》就砍去了全球贸易成本的14%;在贸易谈判方面,仅信息技术产品的成功磋商就使相关产品出口量提升了3倍之多;在争端解决方面,世贸组织至今圆满化解了多达580余起贸易纠纷风险。按照英国《卫报》的最新报道,仅过去一年,WTO就为成员带去8550亿美元的收益,每个成员的GDP平均增加4.5%。

然而,在对外释放出规则引导、谈判诱导以及调停开导等系列能量的同时,WTO也强烈感到三大核心职能所遭遇的羁绊日渐加重,相应的赋能空间被不断压缩,乃至与已经收获到的组织成就相比,WTO在国际贸易重大问题上的发声量日渐微弱,甚至被边缘化的危机也在步步逼近。这里除了电子商务、数字贸易以及知识产权等相关规则上的空白和缺失反映出WTO创新步履沉重外,多哈回合谈判的流产夭折以及争端解决机构(DSB)的停摆瘫痪更是WTO承受功能抑制与撕裂之痛的直观表达。

涵盖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知识产权等20项核心内容并承载着削减贸易壁垒和创造公平贸易环境的多哈回合谈判,最初确定要在5年之内完成磋商目标,然而从成员方的部长们坐到谈判桌前的第一天开始,围绕着内容指向与政策条款所展开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最终数轮回合下来,除了WTO第九届部长级会议上收获了《巴厘一揽子协定》这一距离谈判目标十万八千里的微小成果外,其他所有领域与项目的进展依然停滞不前。

被视为WTO“皇冠明珠”的DSB在角色定位上是“全球贸易最高法院”,按照规定,DSB常设法官7人,并且处理每个案件至少需要3名法官。然而,从两年前开始,7名法官先后有6人因任期届满或者年满退休而离职,按照程序本应及时遴选和增补,但因美国以DSB存在“越权裁决”和“审理超期”等问题为由多次动用一票否决权干扰新法官遴选程序,导致DSB至去年年底只剩下一名法官。许多的增量贸易纠纷与新增投诉案例都不能在DSB那里得到合规审理,WTO仲裁机构陷入自成立以来的彻底停摆。而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在对初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但最终得不到终审判决的前提下,败诉方完全有充足理由否决专家组报告,贸易博弈几近演变成向“丛林法则”靠拢。

特别需要强调是,WTO的三项核心职能其实是紧密相连的,尤其是后两项构成了对第一项职能的有力保证,也就是说,多边谈判过程中,如果成员无视规则,而是想当然地自描自画,或者说有了摩擦与纠纷又得不到公正判决,且最终各自任性而为,即便是WTO能够制定出非常严密与周全的贸易规则,但这些规则都只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落地,同时宏观意义上代表着WTO失去法定执行力与有效性。由此观之,目前WTO的功能已经不是局部萎缩,而是全方位塌陷。

回过头看,多哈回合谈判的无疾而终也许只是时间层面上的一个休止符,但由此引发的后遗症在持续发酵,那就是WTO成员纷纷另起炉灶,集体性跳出多边贸易体制而选择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据WTO统计,在已经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RTA)中,近10年来,双边FTA在RTA构成中的占比高达90%。虽然双边FTA较多边贸易协定灵活性更强且操作简单方便,却直接导致了世界贸易的碎片化,并割裂了全球价值链的分工与合作。更重要的是,置于双边FTA中的国家在获得了贸易合作红利后,可能会更多地淡化或者放弃履行WTO成员义务。WTO所倡导的多边贸易进程于是变得更加步履维艰。

组织凝结力遭遇双边FTA分流的同时,WTO更是受到了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等逆全球化浪潮的冲击。根据《全球贸易预警》数据,过去10年除了美国抛出了多达1500余项贸易保护措施外,G20中的另外19个国家也累计出台了保护主义政策8000多项,其中仅2019年全球范围内就新增了1291个新贸易壁垒,而伴随着新冠疫情对各国经济的冲击,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手段可能会密集登场。受到影响,在过往10年,全球贸易增速只有金融危机前20年年均增速一半的基础上,WTO预测,今年国际贸易将出现高达30%的降幅。

显然,无论是全球蔓延开来的双边FTA,还是从世界各个角落冒出来的单边主义,抑或是各种改头换面的保护主义政策,都已经成为了WTO必须面对的全新挑战。而且全球经济发展重心的位移、贸易主体力量的重构、贸易形态的升级以及贸易方式的更替和改进等,都需要WTO作出相应改变,加速变革已经成为所有成员的基本共识。对此,中国、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均以不同方式提出了自己的方案建议,集体智慧无疑为WTO改革做好了基础性铺垫。

分析发现,尽管各方就WTO改革存在着不小的分歧,但除美国以外,几乎所有WT0成员在坚持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和加强争端解决机制、提升日常工作透明度以及推动贸易规则升级等核心主张上基本保持一致,有了这样的共同诉求,其他具体规则比如发展中国家身份的认定、最惠国待遇享受范围与程度、公平竞争标准、产业政策和补贴以及争端解决方式等都不难通过谈判协商来解决,而且也容易求得各方接受的最大公约数。

不得不强调的是,无论美国对双边自由贸易模式表现得如何顽固与强硬,WTO改革都不能在多边自由贸易上出现任何立场上的摇摆。因为只有捍卫了多边自由贸易,才能确保WTO中弱小经济体获得可以站在一起的机会,从而在与大国博弈中取得相对充分的话语权,进而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且在单个经济体竞争力处于失衡状态的全球格局中,保护落后与发展中经济体是世贸组织一以贯之的基本理念,同时还是经济强国应当恪守的经济道德底线。对于WTO来说,动摇了多边贸易的根基,有关非歧视原则、促进公平竞争原则以及最惠国待遇原则等都将成为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的道德说教,整个组织也将彻底失去公共产品的属性,进而被“丛林法则”完全主宰与支配。

因此,围绕着WTO变革可能出现的一个极端现象是,美国或许会通过退出WTO的行为来给改革制造压力,但这种态势不会持续很久。对于美国而言,徘徊在WTO之外,固然可以更加随心所欲地制定对他国的贸易条件,但同样意味着他国可以这样对待美国。没了WTO,美国可能在双边贸易中不得不投入更大成本来协调与其利益相关国之间的贸易纷争。鉴于此,不排除像上世纪80年代那样,美国在搞出一大堆单边措施或者双边冲突的麻烦后因形势所迫又不得不回到多边贸易体系中来。


4.德国提议发放购车补贴促汽车业恢复

2020年06月02日 07:48   来源:新华网   

作为经济刺激措施的一部分,德国经济部提议发放总额50亿欧元(约合56亿美元)的汽车购置补贴,从而帮助汽车制造和销售行业恢复正常。

路透社5月31日援引两名知情人士为消息源报道,按照经济部提议,单价低于77350欧元的电池驱动汽车或燃油驱动汽车均可享受购车补贴,补贴期限截止到今年年底。德国经济部拒绝回应这一报道。

依德国经济部提议,购置新车可获得2500欧元补贴,节油型车辆额外再获500欧元补贴;针对电动汽车,在现有补贴政策之外,纯电动汽车单车购置可获1500欧元补贴,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可获750欧元补贴。

受新冠疫情影响,各大汽车生产商大量关闭生产线和展厅,致使全球汽车销量大幅下滑。德国5月一份汽车业商业信心调查显示,德国汽车业信心跌至1991年以来最低。

不过,这项提议要想顺利通过面临障碍。执政联盟之一的德国社会民主党主席诺贝特·沃尔特-博尔扬斯支持向汽车行业伸援手,但是反对鼓励购买传统燃油汽车的做法。“如果国家补贴,那必须向新能源发动机倾斜,如果有优惠,那必须针对电动汽车。”

有媒体报道,德国联邦政府执政联盟预计2日公布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估值大约800亿欧元。德国国内一些政策制定者和行业团体公开反对发放购车补贴,认定经济刺激计划应当贴合减排目标,而不是单独施救某一个行业。(田野)【新华社微特稿】


5.成品油进口或逐步向民企放开

来源:2020.6.2.《国际商报》贸易投资版  记者 刘叶琳

成品油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能源安全的重要物资,近期提倡放开成品油进出口权限引发行业人士关注。

一直以来,我国成品油进出口资质主要集中在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中航油等少数国有石油企业,每年可获得一定数量的出口配额,民营企业仅在2016年短暂获得过成品油出口配额,之后便无缘操作出口事宜。另外,进口则一直遵循自动许可制度,数量不受国家配额限制,不过因为国内供应十分充裕以及利润平衡,所以每年成品油进口数量寥寥。

随着近几年我国成品油资源供应过剩问题日益突出,在作为缓解供大于求矛盾有效途径之一的出口方面,国家下发出口配额量连年增长。据金联创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前两个批次下发出口配额共计5603万吨,同比增长12.07%,且传统地炼以及已经在今年申请成品油出口资质的浙石化、恒力石化两大新兴炼化一体化均未获得配额。

目前我国成品油行业体制改革正在逐步展开,政府也在不断出台各项政策,以为破除出口环节垄断壁垒做铺垫。2019年12月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其中第三条即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官网批复的《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称,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适度开展成品油出口业务,允许试验区内现有符合条件的炼化一体化企业,开展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先行先试,酌情按年度安排出口数量。

“由于我国成品油领域完全市场化仍需时日,所以短期内成品油出口完全放开的可能性甚微。不过未来随着我国炼油行业炼化一体化产业模式的加快转型,以及原油进口双权放开等一系列改革红利刺激下,中国油企在国际市场的整体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加之流通领域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入,后期对于成品油出口的限制条件有望适度减除,新兴炼化一体化企业有望成为再次获得政策红利者。”金联创成品油分析师徐鹏表示,进口方面本身的限制条件较少,后期或逐步放开非国营贸易进口渠道。整体而言,我国成品油行业向市场化发展依旧是未来主旋律,进出口政策或将循序渐进向民企放开。


6.保障产业安全全力稳外贸

纺织企业期待政策加码助力

来源:2020.6.1.《国际商报》贸易投资版  记者  汤  莉

得益于国家对疫情的有效防控和对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力度的加大,目前,纺织行业的供给能力和产业链运转已基本恢复正常,但疫情在全球蔓延对供需两端的冲击使行业企业普遍面临订单不足的挑战,出口订单被取消、延期和压价的情况时有发生,开工负荷显著下降、营收大幅萎缩、现金流紧张使得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危机重重,亟须政策帮扶。

“疫情下,提升中国制造的国际贡献度有很大政策空间,希望政府加大对行业的贸易引导与支持力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会长孙瑞哲表示。

据海关数据,1~4月,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额为666.2亿美元,同比下降10%,降幅比一季度收窄8个百分点。其中,纺织品出口额373.1亿美元,同比增长2.9%;服装出口额293.1亿美元,同比下降22.3%。

4月份以来,存量订单的完成以及各国对口罩、防护服等需求的激增推动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降幅快速收窄,但行业运行依然面临较大压力。

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的调查,65%的受访色织企业表示,出口订单量不足正常水平的50%;约1/3被调查的印染企业表示,出口订单不足去年同期的50%。在印染协会对49家重点企业的调查中,4月中旬有95.9%的企业遭遇了订单被取消的情况,75.5%的企业实际交货价格低于合同价格。

孙瑞哲表示,后续伴随国内市场消费支撑作用的逐渐恢复和全球疫情防控形势逐渐稳定,行业运行水平将有明显改善,但当前,面对疫情挑战、贸易摩擦、全球价值链“脱钩”杂音等巨大的风险考验,中国纺织工业须加快向产业链高端升级,并迫切需要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保障产业发展安全。

为修复受疫情冲击的产业生态,孙瑞哲建议,加大降税减费政策扶持力度,并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对抵御疫情冲击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产品深度融入国际供应链的外贸企业、身处重点疫区和贫困地区的企业、对供应链有带动效应但短期资金压力较大的龙头企业给予特别关注,并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在保障产业安全方面,积极应对贸易萎缩风险,加力稳住外贸基本盘;应对全球供应链断裂风险,维护产业体系和规模优势;应对贸易保护所引发的产业风险,加大对行业海外利益的保护力度,并科学引导生产力布局,避免产业空心化。

为助力外贸基本盘稳定,孙瑞哲认为,一方面,要加强对贸易环境的动态研判与评估,及时研究出台更有效的贸易帮扶政策,纾解企业困难,稳定发展信心;另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贸易市场结构,推进多双边自贸谈判,为企业营造更好的国际经贸环境。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政策建议。

要以更大力度的财政和金融措施保障纺织服装中小企业及出口骨干企业(年出口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渡过难关,确保这些市场主体不因第一、二季度的海外订单取消而倒闭,避免大量产业工人失业。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对出口企业给予阶段性的国内生产环节费用减免、国内税收返还、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投入、贴息贷款等支持措施。扩大出口信用险覆盖范围,将客户暂缓交单超过一定时限等情况纳入承保范围,全面降低保险费率。强化各级政府与行业组织的合作,做好公共服务,帮扶企业对接产业资源、市场资源,做好出口转内销工作。发展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扩大国际营销网络,加大对行业国际性展会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

与此同时,要加强分析研判和政策支持,在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的同时,梳理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补链强链。政府部门应推动建立疫情下的供应链产能协调多边合作机制,倡导公平包容的全球化贸易机制;加快标准对接与互认,督促解除不必要的海关限制、停航、停运、拒收等管制手段,保障跨境供应链的通畅与安全。统筹制定棉花相关政策,引导行业产能和资本有序“走出去”,鼓励企业在澜湄、非洲等区域开展纺织产业链合作。引导企业优化利用境外已投建产能,与国内产业链协调互动,提升发展效率。扩大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支持纺织服装专业市场建设海外仓、海外分市场。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外资企业在华利益。

贸易保护行为所引发的产业风险也须谨慎应对,要科学引导生产力布局,避免产业空心化,并高度关注贸易摩擦背景下产业技术脱钩的风险,加大对高性能纤维材料、下游高端产业用制成品及配套装备等目前仍存在技术短板领域的支持,保障产业发展自主可控。


7.欧盟修订新冠疫情期间官方控制临时措施实施条例

2020年5月29日,欧盟发布了(EU)2020/714号实施条例,对(EU)22020/466号条例(新冠疫情期间官方控制临时措施实施条例)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修订了可以豁免进口货物官方证书或证明的控制和检查活动的情况;

(2)检查机构在开展官方控制和检查活动时,应考虑到相关动物和动物产品不符合欧盟规定的风险,以及经营者本身及其产品在过往官方控制和检查活动中的合规情况;

(3)将条例适用期延长至2020年8月1日。

该条例于2020年6月2日起生效。

来源:海关总署 2020.6.2. 

转载自食土商会网


8.新冠疫情使意大利的葡萄酒销售遭受沉重打击

欧洲动态4月29日消息。由于新冠疫情,意大利的餐馆和酒吧再度关闭一个月,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葡萄酒生产国正在经历一场生存危机。在去年的全球葡萄酒产量排行榜上,意大利以47.50亿升的产量险胜法国的42.10亿升,不过法国的出口额为98亿升,超过了意大利的64亿升。意大利生产了全球近五分之一的葡萄酒,一半以上的葡萄酒在国内销售。为期两个月的封锁令对地中海国家的葡萄酒种植者打击沉重。葡萄园密布的威尼托地区农业游说团主席朱斯蒂尼亚尼表示,当餐馆和酒吧在3月初关门时,意大利国内市场就已崩溃,对世界各地出口也几乎为零。即使超市仍在运营,但无法弥补销售渠道停滞的损失。其本人的酒庄产品出口到美国和亚洲,上个月的销售额下降了90%。虽然上周日意大利政府宣布餐馆、酒吧和咖啡馆将于6月1日开始营业,但葡萄酒商对餐馆和酒吧很快就会再次人满为患表示怀疑。

来源:驻欧盟使团经济商务处2020.6.2. 


9.新加坡食品局:食品行业必须遵守文章来源: 食品伙伴网2020.5.29.

2020年5月21日,新加坡食品局发布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在5月18日刊登的读者投函关于食品行业必须遵守新加坡的标签要求。

根据新加坡食品法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依法必须提供以下信息:

●食物名称/说明

●由两种或多种成分制成的食品,必须说明所含成分,包括必须声明含有食品过敏原(若有)

●包装食物的净含量

●本地生产的食品,必须注明新加坡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食品,必须注明本地进口商、代理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食品原产国

●某些种类食品的有效期,例如易腐/保质期短的食品(如乳制品)、质量会随时间下降的产品(如果汁饮料)等。

在食品安全出问题时,这些信息对于追踪调查和召回工作至关重要,也有助于消费者在购买时清楚了解所选择的食品。更多有关食品标签要求的信息,可浏览新加坡食品局网站。

2020.6.2.转载自WTO咨询网


10.巴基斯坦对涉华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立案调查

文章来源: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0.5.29.

2020年2月21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46/2016/NTC/PFY/NR/2020号公告称,应中国生产商/出口商苏州如盛化纤有限公司(Suzhou Rusheng Chemical Fiber Co., Ltd)于2020年1月27日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Polyester Filament Yarn)启动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包括聚酯变形纱(税号:5402.3300)、全拉伸丝(税号:5402.4700)和多股纱线(税号:5402.6200),不包括彩色聚酯长丝纱线。本案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调查期间,涉案企业应以成本加运费价格(C & F)缴纳11.35%的现金保证金。调查机关预计于立案公告发布6~12个月内作出复审终裁。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15日内进行应诉登记,30日内提交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

地址:State Life Building No. 5,Blue Area, Islamabad

电话: +9251-9202839

传真: +9251-9221205

2017年8月26日,巴基斯坦开始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2020.6.2.转载自WTO咨询网


11.欧盟推迟实施医疗器械法规

文章来源: 曼瑞检测2020.6.1

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4月23日通过法规(EU)2020/561。该法规修订了医疗器械法规(MDR) (EU)2017/745,并推迟了其适用日期。

最初,MDR原定于2020年5月26日生效。与MDD相比,MDR的内容更加全面和详细,共123项和17个附件。

目前,只有少数公告机构获得了MDR的认可。

考虑到COVID-19疫情的爆发以及对医疗器械的需求,欧盟委员会通过了MDR适用日期推迟一年的提议。这些行动将使成员国、卫生组织以及商业实体能够更有效地抗击COVID-19。

因此,指令90/385/EEC和93/42/EEC仍然有效。

请注意,公告机构根据指令90/385/EEC和93/42/EEC签发的证书自2017年5月25日开始,其有效期至期满为止。但是,最迟必须在2024年5月27日注销。

2020.6.2.转载自WTO咨询网


12.解读:欧盟加强对婴儿食品在内的多种食品的农残水平监测

2020-05-29 14:06  文章来源: 食品伙伴网

2020年4月29日,欧盟发布《2021--2023年的多年度评估食品和植物及动物源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暴露水平的协调控制计划》,就2021-2023年间对包括婴儿食品在内的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具体抽样检测要求进行具体规定。为避免由于连续的多个年度计划之间的重叠而造成的混乱,该计划还规定之前的控制计划法规(EU) 2019/533将从2021年1月1日起被废除。但是,对于2020年检测的样品相关要求,将继续适用至2021年9月1日。

一、欧盟农残多年度控制计划

欧盟从1999年3月3日开始制定多年度控制计划,评估食品和动植物源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消费者的暴露水平,以确保符合农药残留限量法规的规定。根据法规 (EC) No 396/2005中规定的残留定义,应对所有样品(包括婴幼儿食品样品和有机农业产品样品)进行规定的农药分析。对于用于婴幼儿的食品,考虑到指令2006/125/EC和2006/141/EC以及授权法规(EU)2016/127中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应对拟食用或重组产品的样品进行评估,对于既可销售又可配制食用的食品,应当在销售的非配制食品中报告相关结果。

二、农药残留暴露评估的意义

据统计,2000年全世界农药残留引起的中毒事件占食物中毒事件的37.3%。另外,由于农药分子结构相对稳定,农药对人体的危害不仅表现为急性中毒,还会导致慢性毒害,诱发癌症、内分泌紊乱等多种疾病并抑制人体免疫功能。

食品中的农药残留是否对健康造成影响取决于食品中残留农药的毒性以及消费者的暴露水平。人体暴露于农药残留的途径是多方面的,如进行农药生产、施用等;饮用农药污染水源;生活在被农药污染的环境中经皮肤、口鼻的吸人或摄入;另外还包括直接摄入含有农药的食品,是消费者农药暴露的主要来源。美国环境保护署认为食品中农药残留来源占80%,而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等方面各占10%,因此,对于食品中农药暴露评估是必不可少的。

三、本次农残控制计划核心摘要

该农药残留暴露评估控制计划要求欧盟成员国应在2021、2022年和2023年期间对所列的农药/产品组合的样品进行采样分析,根据法规(EC)No 396/2005中规定的残留定义,应对所有样品(包括用于婴幼儿食品)检测法规中列出的农药残留,包括婴幼儿食品和源自有机农业的产品的样本检测数量应按规定进行。

目前,欧盟对婴儿食品中的农药残留要求主要体现在法规(EU) 2016/127《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具体成分和信息要求、关于婴幼儿喂养的信息要求》和2006/125/EC《加工谷物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中,分别规定了婴儿配方食品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加工谷物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包括该活性物质的降解或反应所得代谢物和产物)应符合相关规定,其他未规定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不得超过0.01mg/kg。另外上述婴儿食品只能由未使用含有规定的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所生产的农产品进行生产,就检查而言,含有规定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残留量不超过 0.003 mg/kg 时视为未使用,其中包括在本次控制计划内需检测的艾氏剂和狄氏剂、氟吡禾灵、七氯、六氯苯、氧乐果等农药。

此次控制计划还涉及植物源食品包括葡萄、香蕉、苹果等水果,洋葱、生菜、胡萝卜等蔬菜,豆类、小麦、黑麦等谷物中的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二嗪农等农药残留水平。动物源食品包括牛奶、鸡蛋、禽类脂肪等动物源产品中的草甘膦、对硫磷、氯菊酯等农药残留水平。

除样品要求外,欧盟各成员国(包括英国的北爱尔兰)被要求于2021年采集分析10个加工谷物和婴儿食品样品;2022年应采集分析10个婴幼儿食品样本(不包括婴儿配方乳粉、后续配方奶粉和加工谷物婴儿食品);2023年采集分析5个婴儿配方乳粉样本和5个较大婴儿配方乳粉样本。如有来自有机农业产品的样品,应按有机农业产品在每个成员国的市场份额的比例采集,最低采集比例为1。未来,根据检测评估的结论,不排除会修订上述产品中的农残限量要求。

2020.6.2.转载自WTO咨询网


13.澳大利亚生虾及其产品的临时进口条件解读

2020-05-29 14:07  文章来源: 食品伙伴网

近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发布了《动物生物安全建议书2020-A03》,修改了生虾及其产品的临时进口条件,要求所有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后进口到澳大利亚的生虾必须符合新的条件。

一、背景介绍

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已经确定,需要为生虾提供临时进口条件,以管理与虾肝肠微胞虫(EHP)相关的生物安全风险。因为目前没有研究表明,进口虾消化道中的EHP孢子会通过商业冷冻、储存和运输温度(即零下18°C到零下20°C)失去活性。但是有研究表明,在受EHP感染的虾的消化道中可以存在足够量的EHP孢子,以感染通过自然传播途径暴露的易感物种。澳大利亚目前对生虾的进口条件(包括冷冻、去头、去壳)已无法将EHP的生物安全风险控制在符合澳大利亚的适当保护水平。除去虾的消化道被认为是减少受感染虾中活性EHP孢子的最有效和最切实可行的临时措施。

二、修订内容

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要求2020年7月1日及之后抵达澳大利亚的生虾及虾产品必须经主管当局认证,以证明其已清除消化道和虾壳,产品将在到达澳大利亚后继续在原封下接受进口检查,如果产品不符合新的临时进口条件,则将会被要求转口再出口或加工处理。同时,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更新了供人类食用虾和虾肉健康证书模板,要求新增“The uncooked prawns have been deveined (removal of the digestive tract to at least the last shell segment)”的声明。

在澳大利亚,进口未煮虾分为生虾、深加工未煮虾、裹面包屑的虾、原产于澳大利亚认可国家或地区不含病原体的生虾以及澳大利亚产野生虾五种,分别有各自的进口条件,本次规定的生虾临时进口条件仅适用于生虾,不适用于另外的四个分类。

以下为总结的目前未煮虾进口到澳大利亚需满足的条件,供大家参考。

(1)生虾

定义:

生虾是指去除头和壳(允许保留最后一个壳段和虾尾)以及去除消化道的大虾,可以是腌制的大虾,也可以是经过出口国主管当局官方评估的、在未经部门评估和批准的设备中加工的澳大利亚大虾。

进口条件:

所有进口的大虾都不得含有白斑综合征病毒(WSSV)和黄头病毒1型(YHV1)。

出口国的主管当局必须在官方政府健康证书上证明生虾满足以下条件:

a)已冻结并已移除头部和外壳(允许保留最后一个壳段和虾尾);

b)已去除消化道;

c)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认可的抽样和检测方法,每批产品的后处理过程中均未发现白斑综合征病毒(WSSV)和黄头病毒1型(YHV1);

d)已在出口国主管当局批准和监控的场所进行检查和分级;

e)没有明显的传染病迹象;

f)适合人类食用;

g)每个包装上都标有“仅供人类食用,不得作为水生动物的诱饵或饲料”字样。

(2)深加工未煮虾

定义:

深加工未煮虾是指将虾头和虾壳去掉(允许保留最后一个壳段和虾尾),将生虾肉加工到水饺、春卷等产品中。

进口条件:

出口国的主管当局必须在官方政府健康证书上证明未经烹煮的高度加工的虾或虾产品符合以下条件:

a)已在出口国主管当局批准和监控的场所进行加工、检查和分级;

b)没有明显的传染病迹象。

(3)裹面包屑的虾

定义:

裹面包屑的未煮虾是指将虾头和虾壳去掉(允许保留最后一个壳段和虾尾),裹上面包屑,并且在加工过程中经过了半熟过程。半熟过程主要包括预炸、烘烤步骤,确保面包屑涂层完全粘附在生虾上。

进口条件:

出口国的主管当局必须在官方政府健康证书上证明符合以下条件:

a)已在出口国主管当局批准和监控的场所进行加工、检查和分级;

b)生虾在裹面包屑之前没有明显的传染病迹象;

c)在加工过程中经历了一个标准的烹调步骤,以固化并粘附在虾的涂层上(例如,预炸或烘烤)。

(4)原产于澳大利亚认可国家或地区不含病原体的生虾

定义:

原产于无病国家或地区的大虾,作为整体、部分去皮、去皮或深加工的大虾出口澳大利亚。为了认可这一条件,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需要对出口国的主管当局进行评估,以批准这一贸易。

进口条件:

如果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评估并批准,出口国的主管当局必须在官方政府健康证书上证明符合以下条件:

a)来源于{XX国家或地区},不含以下致病因子:白斑综合征病毒(WSSV)、黄头病毒1型(YHV1)、桃拉综合征病毒、虾肝肠微胞虫(EHP)(如果产品没有被冷冻,而是被冷藏)、坏死性肝胰腺炎细菌(NHPB);

b)已在出口国主管当局批准和监控的场所进行加工、检查和分级;

c)没有明显的传染病迹象;

d)每个包装上都标有“仅供人类食用,不得作为水生动物的诱饵或饲料”字样。

(5)在经批准的场所加工的澳大利亚产野生虾

定义:

澳大利亚产野生虾必须在出口国主管当局批准的机构按照商定的生物安全完整性计划进行加工。例如,泰国联合冷冻产品有限公司已获得泰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批准,可以加工澳大利亚产野生虾出口到澳大利亚。

进口条件:

如果部门评估并批准,出口国的主管当局必须在官方政府健康证书上证明野生虾符合以下条件

a)是澳大利亚原产的野生捕获虾,根据与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商定的生物安全完整性计划,在出口国主管当局批准的机构进行加工;

b)每个包装上都标有“仅供人类食用,不得作为水生动物的诱饵或饲料”字样。

三、小结

澳大利亚对生虾及其产品的临时进口条件表明了澳大利亚加大了对进口水产品的监管,预计将对我国虾产品出口贸易产生较大影响,请相关出口企业随时关注新规变化,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避免贸易损失。

2020.6.2.转载自WTO咨询网


14.新加坡:浅谈新冠病毒疫情时期的版权以及版权新提案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2020.5.28.

有时候,断路器并不只是电路盒中的一个小开关。

自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流行以来,“断路器”在新加坡成为一个新的流行语,并且拥有截然不同的含义——为打破社区中新冠病毒的传播链而采取的预防措施。在这些措施中,最重要的是关于居家的劝诫——人们隔离在家中,依靠网络而生活。

互联网已成为人们连接外界的纽带。这种网络生活意味着人们共享和消费的数字内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多。这将对版权法产生何种影响?

本文将揭示与当前数字趋势相关的新加坡版权法可能产生的一些陷阱。此外,作为增强措施,本文还将研究新加坡为加强当前及以后的版权框架将要采取的进一步举措。

待在家中,保持联系

据估计,全世界50%的人口正处于某种形式的“隔离”,其结果是互联网活动和数字内容消费的空前激增。福布斯曾于2020年3月25日报道,根据初步统计,互联网总点击量增长了50%至70%,而网络流媒体点击量至少增长了12%。

当然,长期以来,精通技术的人一直在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和其他网络工具进行市场营销、广告宣传和交易。因此,数字化绝不是新现象,只是在这个特殊时期更引人注目。现在,不仅企业在数字潮流中跃跃欲试,依靠网络生活的日常消费者也是如此。

照片、音乐作品、电影流媒体、音乐会、商务演示、讲座和教程、教学材料、课程计划以及健身训练——这些只是我们在网络上、工作或娱乐中消费的一部分数字内容。Zoom、Microsoft Teams和Google Meet等通讯工具促进了“直播”内容的实时共享,即使人们在隔离的情况下也能保持联系。

关于此类网络内容的共享和消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可能存在以下陷阱:

对于内容创作者和版权所有者而言,他们应该充分理解通过第三方平台在线上传和分享材料的含义。第三方平台中许多平台都有针对用户的附带条件条款。尽管大多数平台都允许用户保留其内容的版权,但是单击“上载”或“共享”按钮通常会自动授予平台所有者非排他性许可,以允许其出于自己的业务目的使用、修改和分发作品。例如,YouTube、Instagram和Microsoft Teams等平台就属于这种情况。尽管查找每个平台的使用条款并浏览法律术语可能会很麻烦,但为避免无意中放弃自己的权利,在开始使用这些平台之前了解这些条款是必要的。这对于保护日后将产品商业化的能力尤其重要。如果已对平台进行许可,则作品中的任何权利转让都必须服从平台许可,这将会损害作品后续获得的价值。

对于被许可方而言,鉴于内容的访问、使用、分发和传播方式多种多样,被许可方将业务转移至网络上时应审查现有合同,以确保在合同权利范围内操作。如有必要,应向许可人寻求新的许可或对合同进行修改。例如,舞蹈工作室可能因为只开展线下课程,所以仅获得了在其场所播放音乐曲目的许可。但是,如果舞蹈工作室现在希望通过网络进行授课,则应考虑是否需要获得在数字课程中使用这些音乐的相关权利。

对于互联网数字内容的普通消费者来说,需要注意的是不要使用在网上提供的受版权保护的材料,以免侵犯版权所有者的权利。同样需要牢记的是,可以在互联网上自由访问的作品可能仍然受到限制。网站和平台的使用条款中通常会列出允许使用内容的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用户有责任遵守版权法。例如,通信平台Zoom的用户有应在使用第三方材料之前获得其同意,并且必须在适当的情况下提供第三方权利的通知。如有疑问,最好的方法是及时询问。如果是出于商业目的使用,则应获得许可或明确同意,否则将会增加侵权的可能性。

安全地避免上述陷阱固然重要,但更全面地了解版权框架中提高旧法律的相关性和有效性的新举措也十分必要。

新常态下的版权法是旧瓶装新酒?

在贾斯汀.高曼诉布莱巴特新闻网(Goldman v Breitbart)一案中,美国地区法院法官凯瑟琳.福雷斯特(Katherine Forrest)发表了一篇著名的评论,其中写道:“在美国版权法于1976年修订时,‘tweet’和‘viral’这两个词引起的是人们关于鸟类和疾病的思考……”这样的观点其实反映了在旧的法律框架中不断发展的数字领域所带来的挑战(尽管,至少在某一个方面,“viral”已经卷土重来,再次唤起了人们对身体疾病的思考)。

尽管新加坡《版权法》(第63章)比美国《版权法》修正案颁布的时间要晚一些,但那也已经是30多年前的事情,当时,互联网尚未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但是,在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已变成了旧事物。毫无疑问,新加坡版权法并没有考虑网络内容共享方面的问题。多年来,为了解决由于技术发展而产生的一些问题,新加坡已经对版权法进行了小幅修正。例如,2014年《版权法》引入了一些条款,在某些情况下免除网络中介机构的版权侵权责任,并在2016年允许权利人申请禁令,以迫使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禁止人们访问公然侵犯其版权的网站。

除了法律上的修改,新加坡法院还确认应该以技术敏感的方式来解读《版权法》的规定,并应该像保护传统作品一样保护虚拟空间创作的作品。这些都体现了确保《版权法》在新数字时代中重要地位的意义。

改革的时机

此外,新加坡法务部正在推出新的举措,进行广泛的改革以更好地支持创作者并提高创作作品在这个数字时代中的地位。新修正案预计将于2020年下半年生效。本文将重点介绍一些与居家工作、学习、娱乐特别相关的提案:

关于居家学习的新例外规定,只要正确地对作品的创作者进行署名,就可以将可在线免费访问的作品用于教育目的。这是对现有教育例外的一个补充。现行的教育例外通常一般允许对“适当部分”的作品进行复制和传播,但须向版权所有人支付公平的报酬。由于学校面临强制性关闭,新例外将极大地为教育者和学生提供便利,并增加有利于在家学习的资源。更广泛地说,相关方建议通过版权法加强对此类版权侵权例外的保护。已经有相关方尝试排除这些例外的实施(例如,网站条款和条件或终端使用许可协议)。新的版权法将禁止合同分割,以在公众使用、访问和欣赏作品的权利与版权所有者从其作品中获得商业收益并对其作品进行创造性管控的权利之间保持平衡。

关于居家办公的提案与其他一些国家不同。目前,(版权作品的创作者的)“精神权利”的概念在新加坡尚未得到认可,特别是没有署名权的概念,仅有防止作品被错误署名的权利。相关方提出,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无论创作者是否仍持有版权,都应承认其在作品创作中的作用。该提案指出:“适当的署名权有助于创作者和表演者建立声誉,并激发其创作新作品。这在数字时代尤其重要,因为在这个时代,作品很容易被错误地署名或完全没有被署名。”由于许多创作者(版权所有者)选择在此封锁期间免费提供作品,因此,署名权变得尤为重要。

关于居家娱乐方面,根据新提案,故意制作、引进或分销可能用于未经许可的流媒体的产品将被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其中包括非法的流媒体设备或软件应用程序。由于非法流媒体在新加坡仍然很猖獗,打击网络盗版的执法工作面对着非常大的挑战,因为许多盗版公司都是空头公司,很容易突然消失,然后又在其他地方再次出现。因此新提案是执法领域中非常受欢迎的一种执法工具。新提案还建议对此类未经许可的流媒体设备的用户施加类似的惩罚。随着更严厉的刑事和经济处罚措施的出台,以及可能成为网络犯罪和数据盗窃的牺牲品的威胁,用户可能会发现,为合法来源的版权材料付费是更明智的做法(而不是选择使用像Nites.tv这类可能无权传输合法内容的平台)。

结论

即使在这样不确定的时期,也要需谨记版权法的内容。在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时代,有些人可能会质疑执法的道德规范问题——要求侵权赔偿的个人和企业可能被视为是机会主义者,如果他们看起来是在从这场危机中牟利,那可能会引起公众的强烈反对。但是,只要公正地运用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框架作为工具,就可以帮助人们适应技术变革,并且促进经济复苏。版权仍然是企业和企业家赖以增强其竞争优势并创造收入的重要无形资产,尤其是在这场疫情风暴结束之后。

翻译:王丹 校对:罗先群


15.韩国通过世界粮食计划署向埃塞捐赠1.6万吨大米

埃塞俄比亚芳纳广播公司5月26日消息,韩国计划通过世界粮食计划署向埃塞捐赠1.6万吨大米,同时向也门、肯尼亚和乌干达分别捐赠1.9万吨、1万吨和5000吨大米。

韩方表示,这是韩国向海外提供粮食援助的一部分,所有捐赠的大米均产于2018年,世界粮食计划署将负责粮食的海运和分发。韩国和世界粮食计划署将共同负责捐赠后的监督工作。

来源:驻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2020.6.2.


16.白俄罗斯国内农业生产未受疫情影响出现中断情况

白俄罗斯通讯社明斯克5月29日讯,白农业和粮食部副部长布雷洛表示,白国内农牧业生产未因疫情影响出现停工,原料供应充足,不仅能保障国内食品安全,同时可对外出口创汇。目前,畜牧类产品出口比重已占白农产品出口的50%以上,行业生产的指标和产品质量均超去年同期。

据统计,1-4月白国内农企生产牛奶240万吨,同比增长5.6%,生产肉制品59.62万吨,同比增长5.7%;其中牛肉20.69万吨,同比增长4.6%;猪肉15.1万吨,同比增长10.6%;禽肉23.82万吨,同比增长3.6%。

来源:驻白俄罗斯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2020.6.2.


17.日媒:泰国谋求做东南亚“医疗物资生产中心”

2020年06月02日 07:17   来源:参考消息网   

参考消息网6月1日报道 《日本经济新闻》5月31日刊载题为《泰国谋求成为东南亚“医疗物资生产中心”》的报道,报道提到,泰国政府出台政策,欲将泰国打造成东南亚的“医疗物资生产中心”,文章编译如下:

泰国政府出台政策,吸引外国对医疗物资领域的投资。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对国内生产医用口罩、防护服和呼吸机等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泰国政府的想法是,在国内建立战胜新冠肺炎疫情所必需的医疗物资生产机制,以此应对第二波疫情,将泰国打造成东南亚的“医疗物资生产中心”。

税收优惠对象是,新启动医用口罩、防护服和呼吸机等的生产的企业。主要将延长法人所得税减免时间。供应生产医用口罩所需的无纺布等的企业也成为减税对象。

泰国投资委员会5月中旬宣布,将12家企业列为新的减税对象,包括由生产滑雪服改为生产防护服的企业。原本已有13家投身医疗物资生产领域的服装纺织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据泰国工业联合会推测,在今后4个月内,供医务人员使用的口罩和防护服等的国内产能可以应对第二波疫情的来袭。

泰国投资委员会负责人指出,泰国成功控制了新冠病毒感染人数。他表示,在供应链应有模式被重新讨论的今天,泰国的危机管理能力以及遭受打击后的恢复能力应再次得到肯定。

泰国政府3月下旬宣布进入全国紧急状态,下令关闭大部分商业设施。限制夜间外出等措施起初实施至4月底,之后延长至5月底,后来又延长至6月底。

鉴于新增确诊病例减少,泰国重启部分经济活动。餐饮店、理发店和购物中心等恢复营业。泰国政府规定,外出应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社交距离。

泰国政府积极吸引对医疗物资领域的投资的原因还在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前,外国对泰国的直接投资速度就已放缓。2019年,泰国接到的外国直接投资申请额仅为约5062亿泰铢(约合1136亿元人民币),较前一年减少7%。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造成直接打击。2020年一季度,泰国接到的投资申请额为713.8亿泰铢,同比减少40%。

新冠肺炎疫情也冲击了泰国汽车市场。泰国政府没有下令关闭汽车工厂,但丰田、三菱、五十铃等在泰国设厂的主要汽车制造商以需求减少为由陆续暂停工厂运转。泰国国内汽车销量2月同比减少17%,泰国政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3月,汽车销量同比减少42%。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3月下旬宣布,2020年至2021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总额将减少30%至40%。原来估算的减幅是5%至15%,由于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该机构又下调了预估值。

泰国法政大学国际商务专业一位副教授表示:“外国投资者正在寻找可以成为医疗物资生产中心的国家,对于在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取得成果的泰国而言,现在是吸引外资的绝好机会。”泰国如果想成为东南亚的医疗物资生产中心,则必须在发展材料和零件等周边产业的同时,确保留住高水平专业人才。


18.董扬:中国汽车产业仍然是全世界最好的汽车产业

“政府工作报告里有很多内容对汽车产业都是利好。”原中汽协常务副会长董扬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除开直接提到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还有关于中小企业、就业、制造业、减税减负等的很多内容都有利于汽车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在关于今年发展主要目标和下一阶段工作总体部署的报告中,提出要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稳定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发展社会研发机构。“我认为这将对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创新,中国汽车品牌的建设,都会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对于中国汽车产业目前的状况,董扬认为,汽车的生产已经恢复,但疫情对市场端的影响要大于对生产端的影响。受经济调整和疫情影响,会造成相当一部分人收入下降,汽车市场也会受到影响。“所以我希望不要给汽车产业太大的压力,预计今年汽车产销大概同比下降5%左右,做得好能与去年持平。”

在董扬看来,中国汽车产业仍然是全世界最好的汽车产业。“对比欧洲、日本、美国、印度、南美等地区,中国的汽车产业链是最全的,所以中国汽车产业是实力最强的。中国强大的制造能力和创新能力,是和中国的国土面积大、人口多、经济水平梯次分布都有关系,特别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各行业之间、各地方之间的协调能力强,所以中国汽车产业是最好的状况,而且将来市场前景好,还会有相当大的增长空间。这在世界其他地区是很难看到的。”董扬认为,从这个角度来看,汽车产业链移出中国的可能性不大,“中国汽车产业前景一片光明。”

随着外资股比的放开,中国自主品牌汽车加强了和国际汽车巨头的合作。对此,董扬认为,对比日本、韩国、俄罗斯、印度等地区,中国汽车产业的开放程度一直是最高的。然而,并非所有的国际汽车巨头在中国市场的表现都很好,比如标致雪铁龙、五十铃,这些品牌在中国市场表现就比较差。“这说明中国汽车市场和产业日益成熟,竞争更加激烈,不是谁来都能卖得好,在中国生产的汽车都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

“与其说中国自主品牌汽车加强对外合作,不如说是国际巨头在加强和中国的合作,这个趋势非常明显。”据董扬介绍,之前国际汽车巨头只是将一些产品放在中国生产,最开始带来的还是旧产品,比如切诺基、吉普、标致505、桑塔纳等都不是最新产品。从本世纪初开始,国际汽车巨头开始将最新产品放在中国,有些产品还是在中国首发,现在更是加强与中国车企联合开发,利用中国市场、中国资源开发新产品。“明显是在中国汽车产业实力增强后,国际大公司加强了与中国的合作。例如美国一些车企减少在美国的生产,加强在中国的生产;日本部分车企加强在中国开发方面的合作;一些欧洲车企加强和中国零部件供应链比如电池这类企业的合作。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趋势。”

中国自主品牌汽车如何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突围?对此,董扬认为,中国自主品牌汽车的发展已经非常好,不要妄自菲薄,不要急于求成。比如吉利收购沃尔沃,当时并不被业界看好,但10年来双方都获得了超预期的发展,这说明中国汽车产业已经具备很强的实力。而且中国自主品牌一直在成长。“近日长城汽车旗下蜂巢能源发布了两款动力电池产品。作为一个原来排在第二梯队的车企,长城在电池方面现在实际上已进入第一梯队。这样的品牌成长是非常显著的。”董扬还透露,“中国的吉利、长城、比亚迪等民营车企,在研究开发方面的投入、进度、效率已经走在了行业前列。”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中国自主品牌汽车已经真正实现“走出去”。据董扬介绍,中国相当一部分整车和零部件企业都开始在海外建厂。“比如上汽通用五菱在印尼建厂,不同于此前车企海外建设KD或CKD等组装工厂,该厂包含冲压、焊接、涂装、总装全部四大工艺,并且带出去了零部件供应体系和销售体系。再比如零部件企业宁德时代在欧洲建电池厂,精进电动在美国建电机厂,福耀玻璃在美国设厂。这是一个比较明显的趋势,就是中国汽车产业开始真正‘走出去’了。”信息来源:经济参考报2020.5.29.


19.民法典--你不得不了解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来源:新华网2020.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5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被替代。为何我们需要一部法典来替代这些单行法?这对我们百姓来说又有着何种意义?又是为何它被称作中国“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编审姚佳带您做进一步了解。


20.商务知识---专利有哪些保护的内容

一、我国专利保护措施

1.仔细实施专利权维护的法令法规、我国已公布了许多维护专利权的法令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如《专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子适用法令问题的若干规则》等,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专利权维护的各种法令法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加大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惩办力度,使侵权人害怕法令,侵权行为才干有效地遭到遏止,体现出法令法规对专利权维护的效果。

2.增强专利权法令维护的意识、加大专利权维护的国内和世界法令法规的普及和宣扬力度。使专利权人该熟知与其专利权相关的法令法规,进步专利权人自我维护的知道,执行从申请到授权各个阶段的维护办法。

3.鼓舞专利申请、国家应当出台一系列鼓舞科研人员积极申请专利的办法,让专利赶快转化成生产力,造福于民,尤其要注重到国外去申请专利,以更好地维护专利权。

4.树立完善的专利转让机制、我国现在还未树立一个完善的保证专利转让的机制,专业的专利评价人员和推行组织也较少,呈现了“研讨专利难,转让专利更难”的现象。因而,树立一个完善的保证专利转让的机制,加速专利转让人才的培育,造就一批既有专利评价常识、又懂专利推行技巧、并能维护专利权人利益的高素质人才势在必行。

5.加强专利权海关维护的力度、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许多是专利产品,其中有些是专利侵权产品,专利侵权行为既有来自国内也有来自国外。因而,为了维护专利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进步我国产品的世界名誉,应该对海关、专利管理机关加大人、财、物的投入,严把国门,根绝专利侵权产品进出国境。

6.注重专利权的世界维护、专利权的世界维护是经过国家间订立的条约来完成,但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专利权人在国内获得专利申请后,并未在条约规则的期限内到其他成员国行使自己的优先权,这样就使得该专利在其他成员国内丢失新颖性,得不到这些国家的维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必将遭到丢失。只要咱们注重专利权的世界维护,相似的丢失完全可以防止。

二、自我专利保护措施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就是说,专利保护的法定途径有三:

1.专利行政管理(处理)途径;

2.专利民事诉讼途径;

3.专利刑事诉讼途径。

三、专利保护措施之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1.协商其优点在于避免诉累、不伤和气、可由竞争对手变为合作伙伴。

2.请求行政机关处理其优点在于程序简便快捷、可以及时制止侵权。

3.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优点在于手段多、效力强,但程序复杂。

(来源:360网)


编辑:政策法规处(公平贸易处)2020.6.1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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