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商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19-09-28 09:56
一、宁波市商务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提出经济对外开放和开拓国内市场发展战略,协调全市经济对外开放布局;拟订并实施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负责商务领域有关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3.负责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等专项资金的审核、申报和管理;统筹协调全市商务领域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4.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商贸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监督管理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
5.负责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负责全市流通产业促进体系建设和结构调整,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现代会展等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
6.负责制定全市商贸服务业网点发展规划,指导网点建设;统筹规划全市商品市场体系;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制定全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石油流通市场。
7.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调控;负责药品流通、酒类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行业管理;负责“菜篮子”等重要商品的储备供应;指导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负责肉菜追溯体系建设。
8.组织实施商务领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承担商务领域综合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9.负责全市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负责对外贸易主体培育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指导促进全市商品进出口贸易、加工贸易和出口品牌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在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和许可证,按有关规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和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资格的备案登记;参与大通关建设和对外经贸便利化工作。
10.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规范机电产品出口秩序;协调推进重点产业出口基地和科技兴贸基地建设;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活动;协调管理易制毒化学品和两用物项进出口工作。
11.指导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和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指导国际服务外包工作,推动国际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推进技术进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12.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推动产业调整和技术升级;指导全市对外招商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对外招商经贸活动;按有关规定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等相关事项;协调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牵头协调全市外商投诉工作和外商投资环境建设。
13.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国家级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省级开发区及其他列入市重点开发区域管理的各类开发区相关业务工作,组织、指导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考核和评价工作。
14.按权限依法核准境外投资企业(机构)的设立;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市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多(双)边援助、劳务合作、境外资源开发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本市公民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处置境外相关纠纷和突发事件。
15.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护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国际贸易壁垒的应对和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反垄断法律、法规宣传,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建立健全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有关产业安全工作。
16.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商务工作相关事项;指导全市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商务中介机构及相关社会团体工作。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商务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及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宁波市商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宁波市商务研究中心(宁波市商务综合执法监察中心)
2.宁波市国际投资促进局
3.宁波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事务局
二、宁波市商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宁波市商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5732.0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0.72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半年新增一个事业单位(宁波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事务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274.2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524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243.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80%;其他收入30.67万元,占收入合计0.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28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4.64万元,占43.47%;项目支出8640.00万元,占56.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243.5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0.18万元,增长0.79%。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半年新增一个事业单位(宁波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事务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43.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4.99万元,增长0.89%。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半年新增一个事业单位(宁波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事务局)。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43.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71.36万元,占43.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9.20万元,占6.0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173.93万元,占47.06%;住房保障(类)支出534.07万元,占3.50%;其他(类)支出45.00万元,占0.3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70.61万元,支出决算为1524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5%,主要原因是项目实际支出较预算节省及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和进度付款,项目尚未结清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297.31万元, 2018年决算为440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45万元, 2018年决算为13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3%,主要用于空调大型修缮、办公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商务专项等方面的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办公储备物资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商务专项等支出;原安排的扶贫项目因市政府政策调整而调减;根据合同约定和进度付款,空调大型修缮项目尚未结清。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 572.06万元, 2018年决算为78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6.8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增加及2018年下半年新增一个事业单位(宁波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事务局)。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80.5万元,2018年决算为123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商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半年新增一个事业单位(宁波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事务局),增加了开办经费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记功(嘉奖)个人行政奖励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43.3万元,2018年决算为38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及离休人员增资。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52.79万元, 2018年决算为3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或退休,支出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1.13万元, 2018年决算为14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7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或退休,支出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7.1万元,2018年决算为4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
10.商务服务业等支出(类)商务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203.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年初预算项目美日主题招商推介活动和欧洲.宁波周项目经费。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291万元,2018年决算为647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3%,主要用于展会项目、外经贸发展、菜篮子保障等商务发展方面的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较预算节省及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和进度付款,项目尚未结清;调整年初预算项目美日主题招商推介活动和欧洲.宁波周项目经费等。
12.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 2018年决算为492.11万元,主要用于冷链物流专项、重要产品追溯项目、房屋修缮等建设项目,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为上年结转资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05.54万元,2018年决算为51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及补缴新职工住房补贴。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88万元,2018年决算为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标准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或退休,支出减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10.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增发住房补贴。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 2018年决算为45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大连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费用,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年中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43.0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类)支出4808.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6.6万元、津贴补贴868.63万元、奖金1372.68万元、绩效工资26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1.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0.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8.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21万元、住房公积金518.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8.3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支出517.6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236.7万元、抚恤金52.25万元、生活补助6.62万元、医疗费补助2.93万元、奖励金0.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14万元。
3.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316.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54万元、印刷费7.66万元、水费5.47万元、电费77.98万元、邮电费37.69万元、物业管理费184.98万元、差旅费143.6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37.17万元、维修(护)费20.41万元、租赁费1.67万元、会议费14.21万元、培训费3.05万元、公务接待费19.55万元、劳务费7.45万元、委托业务费76.32万元、工会经费87.04万元、福利费133.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1.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6万元。
4.资本性(类)支出0.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7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57.21万元,支出决算为417.32万元,完成预算的74.9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328.35万元,占78.68%,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20.24万元,下降5.81%,主要原因是减少出国出境团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68万元,占3.04%,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49万元,下降3.7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30万元,占18.28%,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31.34万元,增长69.71%,主要原因是经贸合作交流加强,增加了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418.21万元,支出决算为32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1%。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贸易洽谈、商务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节约了因公出国(境)费用。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6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85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7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2%。主要用于接待商贸交流、贸易洽谈境内外客人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06批次,累计4,43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17.39万元,主要用于商务交流、贸易洽 谈境外客人。接待1,012人次,99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8.90万元,主要用于商务交流、贸易洽谈境内客人。接待3,426人次,407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宁波市商务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10个项目,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368.48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20.50%,项目资金预算总额包括转移区、县市项目资金。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2018中国(宁波)食品博览会及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中国(宁波)食品博览会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万元,执行数为1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本届食博会着力促进我国食品消费和流通的健康创新发展。注重展示食品行业发展成果,推动食品行业品牌建设和食品企业交流合作, 二是食博会为宁波餐饮产业的振兴和消费市场的发展注入动力。展会期间,共举行了近10场专业洽谈推介活动、论坛等,为参展企业拓展商机。全国大型零售企业、保税区进口食品商家、金融机构、餐饮品牌以食博会为平台进行沟通、交流,并达成合作协议。三是食博会特设扶贫区域展区。在1号馆精心设立了黔西南、延边、丽水三个地区代表团的特装展区,助力三个地区食品企业在华东市场的销售渠道拓展。其中,延边的现场销售交易额达50万、黔西南的交易额为近10万、丽水的现场销售额达到8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招展范围单一,二是知名度不高。下步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化运作,提高经济效益。通过目标招展、上门邀请、合作招展等方式,加强与各政府代表团、协会、招展代理机构联系,充分利用各省市商务部门、帮扶单位、业务对口单位的资源和力量。另外还将与其它专业食品展进行合作,创新招展模式,招揽新的、高质量的参展商,来进一步扩大招展范围。二是加强宣传力度,提高食博会知名度。加大展会在食品流通行业内的报刊、杂志、网络媒体、同类展会及食品专业市场上的广告投放力度,加强与媒体合作,提高食博会的曝光度,扩大知名度。
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0万元,执行数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商贸投资取得新进展。推进35个重点商贸流通项目建设,实际完成投资14.52亿元,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45.2%;二是商业模式创新取得新突破。苏宁小店推出独立APP+实体门店,包含购物区、O2O体验区、综合服务区和包裹驿站等,已在海曙、鄞州、江北、镇海开设50家,并开设首家小店2.0版本生鲜模型店。欧尚一分钟无人超市改变了零售终端网络不足,满足了消费者应急性消费需求,已在海曙、鄞州、江北共运营24个。“攸品邻里”的社区商业项目已成功运营11个,经营面积达12万平方米,已成为宁波社区商业的响亮品牌。新江厦超市与鄞州银行合作,探索新型金融便利店商业模式——“蜜蜂之家”,开设便利店12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受宏观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削弱消费者购买,导致消费升级放缓。下一步改进措施:拟出台建设国际消费城市政策,以促进消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9.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3.01万元,下降11.1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71.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7.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6.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42%。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宁波市商务委员会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和其他用车都是下属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商贸事务(款)对外贸易管理(项):反映商贸部门对外贸易管理方面的支出。
13.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2.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服务业方面的支出。
2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金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5.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6.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