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阳光政务通知公告人事任免 返回 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流动)公示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19-09-24 11:23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宁波市人员调动(流动)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调动(流动)人员公示如下: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2.对上述拟调动(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促进中心综合部反映。联系电话:89387225,联系人:方芳。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宁波市商务局9月23日 【返回】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