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淘宝店有身份证了!”宁波发出首张电商营业执照信息来源:中国宁波网  
发布日期:2019-01-02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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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宁波的网店也有自己的营业执照了。

  今天上午,宁海县鹰飞户外用品店店主胡女士从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甽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一张营业执照,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实施后宁波市核发的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

  “我的网店现在也算是有‘身份证了’。”胡女士感叹。记者了解到,像胡女士这样的网店主,有了一个专有的称谓——电子商务经营者。

  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等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外,均需办理营业执照。

  值得一提的是,电商法明确提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这将是首次在工商登记办理中使用网络地址作为经营场所,意味着个体户办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不需要再提交房地产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材料,仅需提供《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就可办理登记注册。

  “这一规定有效破解了部分地区网店因住所用地性质等限制,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困境。我们将加快对接各电商平台,确保电商平台尽快为商户出具网络地址证明,届时商户即可使用网络地址作为经营场所办理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但需注意的是,使用网络地址登记注册目前仅限于办理个体户电子商务营业执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既有规定办理登记。”宁海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宁海市场监管局审批窗口人员提醒,营业执照信息和其他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需要去网店首页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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