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在五证合一后的相关处理说明信息来源:宁波市商务委
发布日期:2016-04-01 00:00
企业五证合一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或《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3、打印或填写正确的、内容变更后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背面需加盖公章、法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
4、外商投资企业需出具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名称、联系电话及工商注册地跨地区变更的需到当地外经贸局盖章;
6、法人变更需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英文名称变更需提交情况说明报告。
操作流程如下:企业在第一天到办事大厅提交上述材料,行政审批处将在第一时间进行系统的录入与打印。企业可以在第二天下午领取证书。
咨询及联系电话:0574-8718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