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提示信息(2015.第32期)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发布日期:2015-08-11 00:00
1.走出和工会打交道的误区 亲历首钢秘铁项目
王永光
作为中国最早的境外合作项目之一,首钢秘铁一直是众人关注的焦点,槽点在于“罢工”这个中国人已经不熟悉的问题。罢工事件被恶魔化、夸大化,根本原因在信息不对称,这也是中国矿业走出去的一大顽疾:了解真相的往往是少数当事人,高层和民众得不到真实的信息。
1998年我参加北京 “双高”人才公开招聘,被选聘为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首)副总经理。分管首钢秘鲁铁矿(以下简称秘铁)。报到后,先和在北京休假的秘铁职工交流,了解矿山的经营情况,4月份列席首钢常委会,讨论如何应对秘铁的危机。会议决定,派一个小组先到现场调研。我和中首的财务处长、人事处长到现场调研。6月初,调研小组给首钢提交了一份调研初稿,随后,便接到了首钢的任命,让我兼任秘铁总经理。从此,我从“有期”的调研变成了“无期”的服役。
在秘铁调研的一个多月时间为我出任总经理提供了一些帮助,出任总经理就不感到突兀,至少和中方人员已经很熟。接下来就是面对产品积压、产品质量不稳、资金紧张、债主逼债、工会谈判等难题,整天焦头烂额。1999年6月,工人工会主席提出和我见面的请求,我答应了。随后纪委书记善意地提醒我,说以前的领导谁也没有见过工会领导,怕引起负面影响。出于组织原因,我在工会主席面前“食言”,可我的理智驱使我做第一个和工会接触的人。
为了改变当时中国人在秘铁职工中的负面形象,全面了解秘铁的真实情况;我主动和一线的秘鲁职工接触,每天深入现场了解产品质量情况。到机修车间了解领用维修备件的个人库存情况,到仓库查看物资积压情况。从中发现诸多问题,库存的弹簧垫圈够用40年。了解情况是为了解决问题,我破例设了周六下午总经理接待日,工人、职员、官员都可以和我谈公司的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在秘铁的历史上,公司员工等级分明,只有官员可以见总经理,职员、工人平时和官员都不交往,更谈不上见总经理。他们有各自的俱乐部,在节日官员、职员和工人在自己的俱乐部活动。
经过半年的总经理接待日,我了解了更深入、更可怕的事情,秘鲁官员中的部门经理(相当于处长)是造成当地人对中国人负面影响的直接原因。官员讨好秘鲁工人,说中国人不好;同时,对公司领导推诿责任,说秘鲁工人不好。人力资源部经理和财务部经理隔壁办公,为一件小事通过文件扯皮,最后,官司打到我这里。我了解详情后,不客气地讲:要实实在在工作,不要认认真真扯皮。当时的秘铁非常艰难,发不出工资,捉襟见肘。把中方账户以前的积蓄借给首钢金地勘探公司,再由金地勘探公司借给秘铁发工资。经营越困难,涨工资的要求越难满足,劳资矛盾越紧张,谈判的难度越大,生产经营风险越大。稍不注意,一触即发。危如累卵,朝不保夕。
经过半年的试水,我终于找到吃螃蟹的机会。圣诞夜,官员、职员、工人分别在各自的俱乐部聚会、狂欢。我和翻译从官员俱乐部出来,先后到职员俱乐部、工人俱乐部和职工见面。当我出现在工人俱乐部时,工会领导人感到意外,非常兴奋,少了平时的敌意,当即向我反映俱乐部(1952年美国人修建)年久失修,厕所漏水。我第二天就安排修缮人员进行维修。从此,工会领导对中国人的印象发生了改变。
业主和工会打交道的核心是一年一度的劳资谈判。工人提出一个涨工资方案,公司组成谈判部门和工会代表谈判。在首钢1992年收购秘铁后,于1993年4月签订了一份长期有效的集体协议,协议规定了超共产主义的福利条款,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致使每年的工会谈判非常艰难。中方领导在幕后布置原则、方案,谈判小组在前线谈判。当谈判破裂后,先到省劳工部调节,调节失败,再到国家劳工部调解,如果仍达不成一致,宣告谈判破裂。工人正式提出罢工申请,报省劳工部门和公司。此后一周,省劳工部审查罢工申请是否合法,是否反映工人的意愿。公司密切关注工会的罢工组织、准备,查找其作弊等漏洞。罢工申请一经批准,在提交申请后的一周正式生效,罢工开始。罢工,工人没有工资。
对于罢工,首钢秘铁1996年有很成功的应对经验。先组织矿山多出矿,在堆场储备近一个月的矿石。经过初碎、中碎的矿石储存在堆场,通过皮带运往选矿厂。罢工最大的影响是选矿厂和球团厂。在工人罢工前,公司把技术人员(中秘双方)组织起来,安置在关键的技术岗位。一旦工人宣布罢工,技术人员各就各位,生产照常进行。由于公司的布置秘而不宣,工人罢工后发现,生产没有因罢工而停止,非常懊恼,有一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感觉。对于罢工和工会谈判,国内有一种误解,以为管理出问题了,甚至惊慌失措。这主要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其实,在国外,劳资谈判每年一次,谈不拢就罢工。这是家常便饭。刚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对工会有点恐惧,不愿意主动和工会接触,对工会的合理诉求不以为然,对拖延不解决问题习以为常,对说了不算经常自以为是。殊不知,这导致工人对公司的误解逐渐加深,由不理解变成憎恨,最后诱发突发事件。这方面的教训很多。然而,发生了此类事件,国内领导很难听到真实原因,现场多半是对自己工作的溢美之词和对工会如洪水猛兽的过度夸张,致使国家领导对工会问题也异常紧张,一听说公司工人罢工,好像如临大敌。其实,工会问题,归根结蒂是人的交流、沟通问题。工会谈判是彼此讨价还价,有效沟通是非常重要的。有效沟通的前提是互相尊重。正常的罢工有时是一种策略,并非是灾难。
1999年的钢铁市场和今年类似,市场低迷,产品滞销,再加上秘铁的产品质量有问题,1998年曾发生国内客户因质量问题而索赔。1999年的秘铁举步维艰,危如累卵,朝不保夕。当时的人力资源部副经理曾提醒我,中方账户要留足65名中方员工回国的机票,万一哪天破产了,弟兄们好回家。当年的财务费用达到1384万美元,当年亏损960万美金。因没有完成对秘鲁私有化委员的投资承诺,被罚款1240万美元。对资金极端紧张的秘铁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当时,首钢的唯一希望是卖掉秘铁,美国公司、巴西公司都谈过,5000万美元都没人买。
为了维持正常生产,公司用产品抵押贷款,当银行发现抵押产品已不在码头时,要求还款,秘铁无力兑现承诺,秘鲁官方限制我离境。当时的秘铁是在绝境中挣扎。合作社的董事长带着三名董事再次找到我,开口还是要钱,我依旧是好话解释。董事长则说,您这次得有点实际行动,董事会要罢免他了。因为他是秘铁职工、医务室大夫,对我说话比较客气。我当时真有一种无地自容的感觉,在愧疚中迎来了新千年。在中方员工食堂门口,我亲自书写并张贴了一副对联“上联:债比山高危机四伏秘铁何处去?下联:路在脚下商海八面君献策来!横批:同舟共济。
的迎新年晚会上,我和中方员工分享了“纤夫的心”:“今天,带着满身的疲惫,带着对亲人思念的忧伤,拖着秘铁这艘航船,送走了20 世纪最后一缕阳光。随着夜幕的降临,停泊在异国他乡。明天,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对亲人的祝福,护卫秘铁这艘航船,迎来二十一世纪第一丝霞光!朝着一轮红日,扬帆远航!
回首往事,我们经历过挫折和忧伤;我们也有过误解和彷徨,跨国经营是一个严峻的考场。沉痛的教训,终生难忘!
放眼未来,携手并肩、劈波斩浪!让一切痛苦的记忆随风而去;把同舟共济的友谊永久珍藏!让我们举起杯,为了友谊和健康!”
进入2000年,秘铁的经营依旧艰难。工会谈判一开始就亮起红灯,几轮谈判之后,谈判破裂了。面对如此恶劣的大环境,工人工会放出罢工的口风。我主动提出和工会领导见面,秘方人力资源部长建议我的会面时间不要超过40分钟。事前,我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会有20多人参加座谈会,会上我详细介绍了首钢从1992年开始八年来在秘铁的投入:购买秘铁付出12000万美元,完成投资承诺11000多万美元,为秘鲁职工累计发放工资1亿多美元。八年来首钢没有从秘铁拿走一分钱。相反,秘鲁政府因首钢没有完成投资承诺,从秘铁拿走1240万美元罚款,使秘铁举步维艰的经营雪上加霜。秘鲁政府如果真关心秘铁,应该把首钢缴的1240万美元罚款投入秘铁,以缓减秘铁当前的经营压力。对秘铁八年来首钢的付出,我是如数家珍,一口气讲了二个多小时。
会后,在送工会代表回去的路上,对秘铁敌意最大的工会领导脱口而出,早知道这样,我们就不提罢工了。这是人力资源部长事后告诉我的,因为司机是人力资源部安排的线人。工会主席再见到我时,和翻译讲,如果我早到秘铁五年,秘铁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
因为和工人工会的交流非常成功,随后,人力资源部又安排了我和职员工会的交流,效果很好。两次和工会代表交流,增进了工会对公司的全面了解。以前,工会对首钢存有很多误解,甚至有的秘方官员在挑拨离间,增加了工会对首钢的敌意。
此时,正值藤森总统从秘鲁出走,对中方企业极为不利。藤森平时总说自己是“Chino”(即中国人)。由于受秘鲁国家工会主席的唆使,工会又折腾罢工的事情。出于使命感,我让翻译约工会三位主要领导,到总经理官邸会面(1952年美国人建造)。我推心置腹地和他们讲,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把秘铁经营好。我不但关心职工的切身利益,还要关心股东的利益。罢工不解决任何问题,只能加剧公司的困难。工会主席当时说了实话,是秘鲁国家工会主席(曾经是秘鲁铁矿职工,被公司开除)唆使他们干,他们也不想罢工,因为罢工没有收入。
首钢秘铁是美国人1952年投资建设,是秘鲁国家的第一座金属矿山,当时的名称是马尔科纳铁矿。1975年被秘鲁军政府没收。此后,马尔科纳铁矿国有化经营,因收支两条线,到1990年已经入不敷出,濒临破产。1990年藤森当总统,对矿山实行私有化拍卖,首钢于1992年投标购买。1993年开始恢复生产。秘鲁国家工会的主要领导多半是前秘铁职工,和秘铁的恩怨很深。
经过我和三位工会主要领导小范围的沟通,化解了工会对公司的误会,同时,了解了罢工的幕后推手,采取了有效的分化措施,阻止了有预谋的罢工行动。在劳工部最后协调、达成协议前,工会主席还特意给我的翻译通电话,通报了协调的最新进展。最后,经过艰苦的谈判、劳工部门协调,工会不再漫天要价,终于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
在境外经营矿山,和工会打交道是日常工作。和工会的集体谈判每年一次。谈不拢罢工是双方斗智斗勇的结果,需要有思想准备,无需惊慌失措。工会领导也是人,尊重工会领导和谈判代表是有效推进谈判的前提,坦诚说明公司经营现状和困难是把握谈判主动权的关键,把握节奏、进退有据是谈判的基本原则和技巧。工会谈判,事在人为。
在2000年的特殊困难时期,能取得预期的谈判结果,是秘铁公司领导、谈判小组共同努力的结果。在离开秘铁14年后的今天,再回忆当时和工会打交道的经历,仍然十分敬重那些强硬的谈判对手,更怀念一起工作的中秘员工。因为大家凝心聚力,共同度过了艰难的2000年,当年实现盈利66万美元,完成了首钢下达的盈亏持平任务,为2001年以后的盈利、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2000年秘铁从绝境艰难地进入困境,坚定了起死回生的信心。从2001年中方员工食堂门口我亲手写的春联略见一斑:上联:紫气东来中国风吹遍四海,下联:祥光普照首钢人开拓八方,横批:前程似锦。2001年7月我返回北京工作。令我欣慰的是2003年以后,随着铁矿价格的大幅攀升,秘铁成了首钢的创利大户。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不和工会领导直接对话,无法控制谈判进程。回避怕事会使谈判陷入被动。当地员工毕竟和我们的目标不一致,没有领导直接的有效沟通,无法增进与工会的彼此理解,更建立不起信任关系,谈判无法形成和谐的关系。亲身经历,在此共享,抛砖迎玉,愿更多的境外工作者分享他们和工会接触谈判的经验,以供有关企业借鉴,少走弯路,少交学费,恢复中国人在境外应有的尊严。(作者系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副总裁,曾任首钢秘鲁铁矿股份公司总经理)
原刊《矿企走出去》
文章来源: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
2.海外PPP项目的风险及应对策略
由投资带动建设已成当今实施国际工程项目的主要模式。资金从何而来?政府口袋里的余粮也不够啊,还有民生、军费、教育等等开支等着呢,于是各国政府都力推PPP(公私合作)模式,把社会资本拽进来。
一个月前,李克强总理访欧洲期间就建议:中欧双方可以以装备制造作为合作重点,采取PPP方式,提高合作水平。
走出去智库发起机构之一、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锦林,以海外PPP项目下的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为例,结合实践撰文分析了国际BOT模式常见风险及应对策略,供业界参考。
文章要点
1、实施国际BO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的主要风险包括:立项、完工、汇兑、运营与维护、市场和政治风险。
2、项目完工风险是控制BOT项目风险的主要部分,包括建设、试运行和工期风险。
3、政治风险中重点关注内乱或战争、合法授权、国有化、主权豁免等,可通过让当地政府受益、引入国际组织及购买政治风险保险等手段来规避。
文章正文
在“一带一路”国际战略的指引下,在丝路基金和中国信贷支持下,中国对外投资与建设已经步入快车道,正如火如荼。
由投资带动建设是当今实施国际工程项目的主要模式,在“一带一路”国家普遍开花,其中PPP(公私合作)模式下BT(建设—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BOO(建设—拥有—运营)的投资与施工的方式最多。
PPP项目概念
PPP是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缩写形式,是民间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公私合作模式。
从传统的社会管理学概念而言,公共设施的投资、运行、维护是由政府行政部门承担。但随着全球人口快速地增长,由政府单一投资公共设施已经严重不能满足国家人口增长的要求、经济发展的要求和社会进步与文明发展的要求,甚至会影响到国家的战略安全问题。
为了解决社会对公共设施的强大需求与政府资金不足的矛盾,世界发达的欧洲国家创造了PPP的模式。
PPP模式主要适用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机场、港口、码头、收费公路、轨道交通、电站、输变电系统、污水处理厂,甚至医院、学校和监狱等。
具体到所实施的项目本身,PPP是指社会公共部门在合法的授权下与非公共经济组织就提供社会公共设施和服务而建立的公私合作法律关系。
在这种合作法律关系中,社会公共部门把投资、建设和/或运营公共设施的权利在一定的期限内,一般采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方式,通过公开、透明方式,有条件的让渡给非公共经济组织。
特许经营“Concession”是中世纪文艺复兴时从法国私人投资为公共提供服务而出现的。19世纪的“特许经营”主要在铁路、燃气和电力系统方面。
1854年,连接地中海与红海的许可经营期为99年的苏伊士运河被公认为是比较成功的特许经营项目,虽然项目的工期和投资远远大于在可研报告中的预期。
在法国,特许经营归属于法国行政法管理。根据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PPP项目实施主要包括了BT、BOT和BOO等多种模式。
以BOT为例的法律风险分析与应对
在国际实施的BT、BOT或BOO项目中,因项目本身跨越不同国界、不同文化、不同法律制度、不同政治体系,项目本身时间特别长,存在着巨大的风险隐患。以下用BOT模式作为讨论法律风险的代表。
国际工程项目的成功完成,必须是项目参与各方都能在参与过程中获得应有的利益。项目的风险必须分配到最能控制该风险的一方来承担。因此,在起草BOT项目协议过程中,有效分配项目风险是项目成功的基础。
实施国际BOT项目的主要风险分析
立项风险
BOT项目中,在融资开始前,项目的发起人(sponsors)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对项目进行论证,BOT项目立项阶段是从跟进项目直到融资机构介入提供融资为止。
首先,项目发起人应核查项目所在国对特许经营的立法,然后是审核项目所在国对项目立项、环境评估的推进力度,再是评估项目所在国就该项目对外公开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因此项目发起人或项目公司需要完成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使用技术的审核评估、环境评估等报告。
发起人需要成立项目联合体,项目联合体属于项目所在地的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联合体与项目所在国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从中可以看出,项目发起人在这一阶段,投资风险比较大,但一旦项目发起人与项目所在国政府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后,项目公司的股东(发起人)亦可以通过项目转让或股权转让的方式获取项目利润。
但大部分情况下,项目许可人与项目发起人会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有相应的约定,在一定的期限内限制项目发起人对股权的出让,防止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夭折。
完工风险
一般而言,BOT项目公司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会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也可以是邀请招标的方式)将项目的施工用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发包给项目发起人中的一方或第三方,从而使项目的完工风险完全落到EPC总承包人身上。
EPC合同占据了BOT合同的绝大部分资金,因此控制好项目完工风险,是控制BOT项目风险的主要部分,其中包括了建设风险、试运行风险和工期风险。
1、BOT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应主要把握:
(1)详细设计风险:设计是否详尽,不但关系到工程进度,而且也关系到是否能有效控制成本;
(2)技术标准与规范风险:遵循何种技术规范与标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质量和项目的造价,因此必须在项目投标时就清楚技术与标准要求;
(3)地质条件的不可预见性风险:在项目招标中,业主会对项目选址提供基本的地质资料,当然业主同时会强调,对所提供的地质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准确性不承担责任,要求EPC总承包商对项目选址的地质条件进行勘察,并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因此,EPC承包商需要对一般性的地质条件差异承担责任,若在施工过程中,确实发现了有经验的施工方不可以预见和勘测到的地质条件,则EPC承包商需要与项目发包人协商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4)在施工过程中的自然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自然环境的变化是多种多样的,关键是所发生的自然环境变化是否给履行EPC合同带来巨大的实质性的影响。
(5)项目所在国劳务许可,国际、国内材料采购、进出口许可、税收变化风险;
(6)为项目提供的水、电、道路条件的变化风险;
(7)实施项目成本失控的风险:在BOT项目中,项目公司和融资机构非常普遍地要求项目建设需要采用EPC方式,这样把项目的成功与失败的责任完全转移给EPC总承包商,这样可以大大降低BOT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的风险。
(8)政治风险与不可抗力的风险:因为大型BOT项目的建设期一般比较长,发生政治变故的几率也高,项目投保政治风险保险就显得非常必要。
2、BOT项目完工的试运行风险
项目试运行是项目建设风险从EPC总承包人转移到项目运营维护方的节点。EPC总承包人在成功地满足项目要求指标考核的试运行前,仍然承担着项目失效的风险。
因此,在起草EPC合同时,须对项目的测试和试运行(Test and Commissioning)作非常详细测试方法和考核数据方面的约定。
3、工期风险
对于EPC总承包人来讲,除了达到项目要求的技术指标、施工质量之外,就是工期风险。
EPC施工的工期不仅与EPC总承包人有关,而且与项目融资人是否能按期回收其投入、项目发起人是否能按预计的时间开始回收投入及项目所在国政府向社会承诺可以使用该公共设施有很大关系,工期违约也会使BOT项目中项目公司与原料供货方以及与下游产品购买方之间存在合同违约风险。
汇兑风险
BOT项目投资人,包括项目融资人的回报,须在项目完工后正常运行过程中,用产生的现金流来作为项目的还款和回报保障。项目产生的现金流在项目所在国,因此项目发起人所在国与项目所在国之间的汇率与汇兑,也成为BOT项目风险之一。
在BOT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所在国经济通货膨胀对项目的营利会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胀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项目运行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涨价、甚至建设成本的增加、运营维护成本的增加,从而导致BOT项目产生现金流的降低,增加项目发起人和融资人的投融资风险。
运营与维护风险
BOT项目公司一般会选择有丰富运营类似项目经验的运营商来运营、管理和维护BOT项下的公共设施,从而使该项目达到最佳设计目标,为投资者赚回预期利益,为项目所在国提供公共服务。
但在BOT的长期协议下,社会环境、人力资源、技术熟练程度、原材料价格、零部件的价格等都在发生变化,因此,在BOT项目下,运营与维护又是另外一大项目风险。选择优秀的有丰富经验的运营商,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运营风险。
市场风险
在BOT项目下,投资人的回报基本上靠项目市场运行而产生的现金流来保障。BOT项目运营原材料投入的价格、劳动力的价格和产成品的价格完成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因此项目发起人选择有经验的咨询公司提供全面的可研分析,是预防市场风险的一种途径。
政治风险
在实施BOT项目过程中,政治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必须给予充分重视。
1、内乱或战争
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内乱、政权颠覆、政府违约、法律变化等。一般而言,以上风险发起人会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把这一风险推给项目所在国政府,但有些风险也不是政府能够控制的,比如内乱、战争等。
2、合法授权
在政治风险中,首先需要考虑谁能代表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其次是特许经营是否有立法;再次是政府机构改组、政府人员变动以及不同党派的执政,对BOT项目的影响。
控制类似风险的手段一般有:
(1)让当地政府在BOT中有一定利益;
(2)在项目发起人中争取当地人参与发起和银团贷款;
(3)尽量使国际组织能加入BOT项目中,以降低项目实施的风险。
3、国有化
在政治风险中,当地政府没收BOT项目,也是重要的一项风险。从国际法角度来看,项目所在国政府有权没收或国有化BOT项下的基础设施。但对于发起人和项目融资人来说,必须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约定类似担保和风险防范措施。
若能有国际性组织共同参加BOT项目,这样可以调动国际上各方面的力量对项目所在国施加影响,是项目所在国政府对没收或国有化BOT项目有所顾忌,即使没收或国有化,也需要给项目融资人和项目发起人予以充分的补偿。
4、税法变化
BOT项目实施周期很长,不能排除项目所在国税收法律的调整。因此须在特许经营协议中需明确约定税收条件和税法变化后的救济措施。
在多数情况下,项目所在国政府会在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调整税收的条件和税收变化的比例,这样可以使双方共同承担因税法变化而带来的BOT项目增加的成本和费用。
5、BOT项目中技术要求变化的风险
在实施BOT项目过程中,除了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的变化,技术规范、施工标准也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需要把技术要求的变化也列入法律变化中加入约定。这样可以防止因技术要求、设计标准变化而导致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
6、主权豁免问题
主权豁免是指每个主权国家在本国和外国司法下具有一定的豁免权。根据国际法准则,主权国家在本国和外国司法管辖和司法执行中具有豁免权。
主权豁免问题,主要需要审核实施行为人和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属于主权豁免对象。同时在特许经营协议或其他协议中,需要项目所在国政府就该BOT项目声明放弃主权豁免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放弃司法主权豁免权,不会自动构成对司法执行豁免权的放弃。因此,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需要项目所在国政府放弃司法管辖和财产执行豁免权。
若BOT项目所在国政府对放弃主权豁免权有很大障碍和阻力,那就建议双方考虑采用世界银行下设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Investment Dispute,ICSID)。这个机构可以裁决私人投资公共设施领域的纠纷,且缔约国必须根据所签订的缔约协议来执行该机构的裁决。
7、政治风险保险
面对以上无尽的政治风险,BOT项目发起人,除了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最大化地让项目所在国承担责任,另外一个普遍使用的手段是投保政治风险保险。每个国家都有类似政府主导的保险机构。在中国,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功不可没。
但需要清楚的是,对所有项目而言,保险公司难以提供100%覆盖风险的保险,有相当一部分免赔范围。BOT项目发起人需要明确这部分的风险,若能引入国内与国际共同保险机制对项目进行保险,对降低BOT项目风险会起到很大作用。
8、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
在国际BOT项目中,因为涉及到非常多的合同关系,每个合同关系都会涉及到适用法律问题和司法管辖的问题。一般而言,特许经营协议适用项目所在国的行政法(每个国家都不同,需要研究其特许经营法),这样一来,BOT项目公司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由当地的行政法来调整。
但BOT项目的贷款协议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是融资机构与BOT项目公司之间形成商业法律关系。在这一法律关系中,金融机构需要当地政府提供一定的担保,如非国有化,这又是一个商事行为。因此,EPC合同、运行与维护合同、银团贷款协议,可选择不同的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方式。
结语
国际BOT项目涉及的参与方多,合同文件复杂,法律关系错综,项目实施时间长,不可预见的风险层出不穷,聘请有经验的咨询公司和法律团队是防范法律风险的有效手段。
需要相信“只有解决不了问题的人,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中国企业“一带一路”的投资与建设,任重道远,路途坎坷,需要不断认真探索和审慎实践。
原刊《CGG走出去智库》文章来源: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
3. 大趋势:中国LED照明企业的海外并购
过去受限于资金人才的欠缺,中国照明企业很难涉足国际专利封锁市场,现如今企业通过获得控股权而掌握多项技术专利及人才,从而在全球产业竞争中获取一定的地位,为中国照明厂商打开专利问题缺口且全面进军海外市场提供了机会。
“中国买家”看重的价值和意义
作为第一个明确竞购意响的公司,飞乐音响将可能成来欧司朗渠道业务分拆出售的最终“买家”。或许可以从飞乐音响的发展部署可看出,“欧司朗渠道业务出售”对中国照明公司“潜在买家”的价值和意义。
自2015年以来,飞乐音响LED照明业务在海外布局动作频频,加速撒网全球业务,开启国际战略,加速海外市场争夺,引起业界震惊!
2015年1月29号,飞乐音响全资子公司北京申安与ARELIS集团、法国默兹省共同签订共同推进法国绿色照明节能改造的协议书。双方同意针对LED的户外、室内市场,今后三年在法国及欧洲地区共同展开探讨、合作;,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三星半导体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战略合作;,飞乐音响与R20国际区域气候行动组织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R20国际区域气候行动组织将支持飞乐音响在全球推广、开发和实施低碳绿色照明项目;,飞乐音响与匈牙利安全产品供应商KABAZrt.签署协议,将公司照明产品打入至少3000家不同的欧洲商店。随后与OKOstore有限公司及NumerusKft集团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
发布公告称,拟向德国欧司朗(OSRAM Licht AG)发出非约束性函,飞乐音响及关联方或将通过一家新成立的特殊目的收购主体(SPV),期望收购德国欧司朗计划分拆的渠道业务。
可以说,如果飞乐音响成功收购德国欧司朗计划分拆的渠道业务,借助欧司朗在专利技术、国际市场资源以及强大的品牌影响力,这对飞乐音响国际化战略扩张起到如虎添翼的助推作用。
海外收购,既是手段,更是趋势
在海外市场的开拓上,越来越多的中国照明企业交出漂亮的成绩单:例如雷士照明2014年度雷士品牌产品国际销售总额较同期增长20.6%,达4.4亿元,其中LED照明产品销售额较同期增长300.2%,即狂涨了三倍,达2.51亿元,占雷士品牌产品国际销售收入的比例从同期的17.2%提高至57.0%。
飞乐音响2014年国外业务营业收入6.08亿,比上年同期增长2.38%。洲明科技照明2014年度外贸实现8180.08万元,较同期增长25.93%。
2014年度阳光照明在欧洲地区营业收入达到8.979亿元,比上年增3.8%,在公司的全球区域市场占比排首位,达27.87%。紧跟着的是北美洲地区营业收入7.295亿元,比上年增139.59%,在公司的全球欧域市场占比排名第二,占22.64%。
伴随着LED产业的爆发性发展,一批中国照明企业积聚了生产制造、市场开拓、资本积累的雄厚实力,除了布局国内市场,更把目标定在海外市场。从诸多中国照明企业实施海外投资与收购计划可以看出,中国照明企业在大举开拓海外市场方面,呈现你追我赶之势,通过投资和收购国外大型的照明企业,掌握全球先进的专利技术、市场渠道优势,这不仅是中国企业在业务上取长补短、提升实力优势的手段和途径,而且同时也是中国照明企业走向全球化的一个发展趋势。
欧司朗聚焦技术导向型市场
欧司朗今年4月宣布公司正在有序推进企业重组。欧司朗公司监事会在的会议上通过了授权审议通用照明光源业务拆分计划的决议。根据计划,通用照明光源业务将被拆分出来作为一家独立的企业进行运营,从而使其能够在市场上更好、更灵活地落实包括合作伙伴策略在内的多项战略决策。而光电半导体,汽车照明和特种照明,以及灯具、照明系统和解决方案将组成欧司朗的未来核心业务。通过这样的举措,欧司朗将得以进一步专注于企业成长,以及创新和科技领导力,从而在不断变化的照明市场上更好地应对多样化、动态化的用户需求。
欧司朗未来业务:聚焦技术导向型市场
欧司朗首席执行官Olaf Berlien表示:“欧司朗第二季度业绩表现良好,我们仍将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应对不同类型的市场需求,从而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根据不同的用户需求和市场驱动力,照明市场通常被分为规模导向型市场和技术导向型市场两种类型。针对规模导向型市场,持续的高品质和成本优势是制胜要素。而针对技术导向型市场,创新、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可持续性增长是关键因素。欧司朗未来的核心业务将聚焦于技术导向型市场。”
欧司朗第3季财报:营收增12% 传统灯具业务下降
,欧司朗宣布了其201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称正在继续展现出良好的盈利表现,相比去年同期盈利增长24%至1.29亿欧元(约8.8亿元人民币)。第三季度收入增长12%,至近14亿欧元。在第三季度营收中,LED为基础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所占比例为44%,净收入增至6400万欧元,欧司朗首席执行官Olaf Berlien表示:“总体而言,回顾上一季度表现较好,我们目前的重点是公司的改组,正在全速调整。剥离灯泡业务将是欧司朗走向新道路的开端,将重点放在连接和智能照明的道路才刚刚开始。”
在第三季度,尽管汽车市场疲软,尤其在亚洲,但特种照明,包括汽车照明和显示/光学单元,特殊照明部门实现营收4.67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32.02亿元),同比增23.5%;该公司表示,增长主要得益于基于LED的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
LED光源产品&系统部门,包括光引擎和LED驱动器,实现营收1.67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1.45亿元),同比增52.3%。
传统灯具&镇流器部门实现营收4.21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28.87亿元),“如预期中的”同比降3.1%。灯具&解决方案部门实现营收1.02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6.99亿元),同比降6.9%。
行家观点:实施收购,将催生新的中国照明巨头
欧司朗作为全球最具创新能力的照明公司之一,在技术层面上凭借出色的光源产品已掌控多项世界领先的专利,在渠道建设上已经在17个国家共设立了46个生产基地,与全球近150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形成长期合作关系,而在品牌层面上,有着百年历史及德国企业惯有的良好声誉的欧司朗更是世界两大光源制造商之一,其众多著名工程遍布世界各地,品牌影响力不言而喻。为此,乐的美光电总经理袁艳萍指出,收购欧司朗渠道业务无疑将为欠缺专利技术及全球渠道布局的中国买家带来多项领先的技术与广泛的知识产权组合以及全球知名品牌和渠道,这将为中国照明企业走向世界作了极其坚实的铺垫。
广州星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浩筠指出,中国厂商收购欧司朗灯具业务,这在品牌战略确实有着重筹码的作用;同时在国际的销售中,欧司朗的品牌和渠道可以说打开国际市场的有力条件。但同时必须考虑到收购这样的大品牌是否能合并经营好,在产品方面是否还保持着技术和质量的领先,能不能推动国内照明市场的格局清晰化。
对于中国照明企业如实施收购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乐的美光电总经理袁艳萍认为并购对中国照明格局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过去受限于资金人才的欠缺,中国照明企业很难涉足国际专利封锁市场,现如今企业通过获得控股权而掌握多项技术专利及人才,从而在全球产业竞争中获取一定的地位,为中国照明厂商打开专利问题缺口且全面进军海外市场提供了机会。另一方面,这场并购让收购方获得快速拓展照明业务的主动权,迅速累积资本及建立世界级范围的销售网络,从而将催生新的国内行业照明行业巨头。
原刊《照明周刊》
4. 2015年下半年越南经济面临三大主要困难
越南之声网站月4日报道:越南国家金融监督委员会在评价2015年1—7月越南经济发展情况时称,尽管越南经济在低通胀的情况下继续复苏,但是在发行政府债券和利率、国家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汇率方面仍将面临困难。
越南国家金融监督委员会表示,2015年1—7月,尽管认购政府债券的情况有所改善,但是发行量与年度计划相比仍处于低水平。从年初至今,越南国库已发行861067亿越盾(约合39.4亿美元)债券,占年度计划的34.4%,成功认购率为58.4%,平均发行期限是8.48年。同时,国家财政收入占全年的52.3%,低于去年同期的57.3%。油价大幅度下跌是财政收入困难的主要原因,原油上缴税收同比下降32.5%。然而,在国内税收同比增长15%,接下来5个月将继续改善,预计能够达到财政收入预期。此外,在调控汇率方面仍然存在困难。美联储年底加息预期上升导致热钱撤离包括越南在内的新兴市场。另一方面美元升值也对越南国内汇率产生一定的影响。(撰稿人:梁泽)文章来源:越南之声网站
5.南非储备银行:将人民币纳入南非外汇储备是中南双边经贸关系日趋紧密体现
南非储备银行副行长丹尼尔·姆米内莱(Daniel Mminele)近日表示,南非央行自2014年年初以来一直投资中国政府债券和票据,将人民币纳入南非外汇储备是中南双边经贸关系日趋紧密的体现。文章来源:驻南非使馆经商处
6. 驻休斯敦总领馆经商室关于请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
美国墨西哥湾沿岸地区已进入每年的飓风季节。驻休斯敦总领馆经商室特提醒中资企业和人员采取必要措施防范飓风灾害等风险。
一、美国国家气象局将在飓风威胁到沿海地区前36小时发出飓风预报。此时,需要采取如下措施:
1.密切跟踪电视、广播等媒体报导,及时获取飓风信息;2.准备好饮用水、食品、药品等生活必需品和应急用品,以及照明和救生工具,尽量减少外出;3.检查电话、电视、广播、排水系统等能否正常使用,如有问题,要及时维修;4.保管好护照等身份证件及房产证、保险单据等重要文件。检查护照等证件及房产和车辆保险是否有效,如需延期,请尽早申办;5.给汽车和发电机加满油;6、加固门窗;7、将户外所有家具、工具等物品转入室内存放。
当飓风风速达到/小时或更高,水位上涨到警戒高度,预计24小时内飓风将袭击所在地区时,美国国家气象局将发出飓风警报。此时,应该采取如下措施:
1.继续密切跟踪电视、广播报道;2.服从当地政府指挥,尽早从地势低洼地区及沿海地区撤离;3.如居住在移动房屋内,认真检查固定索具,并立即离开房屋;4.在浴缸等可用容器内存满水;5.必要时关闭电器;6.远离门窗和其他开口处。
二、飓风期间,应该采取如下措施:
1.呆在室内最底层的过道、浴室或盥洗室里,远离窗户;2.为避免被掉落物体砸伤,建议身上盖好床垫或厚、软衣物,或躲在诸如餐厅坚固的桌子等遮挡物下。
三、飓风过后,需要采取如下措施:
1.注意饮用水和食物安全,自来水须烧开后饮用;2.不要接近地上的电线,如闻到煤气味,立即离开并通知有关部门;3.在确认没有危险的情况下,进行一些临时维修;4.通知保险公司飓风期间所受的损失,告知对方联系地址,为受损物品拍照。
此外,提醒中资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警惕各种非法、暴力、恐怖主义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预案。如遇突发紧急事件,请及时报告总领馆领事侨务组、经商室并报警。
驻休斯敦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713-521-9215/713-302-8655。经商室联系电话:713-520-1462转311。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驻休斯敦总领馆经商室
7. 驻黎巴嫩使馆提醒中国公民近期谨慎前往黎巴嫩
近期,叙利亚动荡局势对周边国家安全的影响进一步上升,黎巴嫩-叙利亚边境等地区经常发生武装冲突。鉴于上述情况,中国驻黎巴嫩使馆特别提醒中国公民加强防范,近期谨慎前往黎巴嫩,建议在黎巴嫩的中国公民和中资机构加强安全防范。如遇紧急情况,及时联系使馆寻求帮助。中国驻黎巴嫩使馆领保协助电话:+961-3-866468;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电话:+86-10-12308 或+86-10-59913991。文章来源: 驻黎巴嫩使馆经商处
8.《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重点问题释疑
,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澳大利亚贸易与投资部部长安德鲁•罗布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出席签字仪式。中澳自贸协定谈判于2005年4月启动,历时十年。中澳自贸协定在内容上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十几个领域,实现了“全面、高质量和利益平衡”的目标,是中国与其他国家迄今已商签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整体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中国商务部新闻办公室陆续对中澳自贸协定相关重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为方便中澳经贸业界人士更全面、准确地了解该协定,中国驻墨尔本总领馆经济商务室现汇编有关释疑问答材料,供参考。
★中澳自贸协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中澳自贸协定包括正文部分和4个附件。正文部分除序言以外共17章,分别是初始条款与定义、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服务贸易、投资、自然人移动、知识产权、电子商务、透明度、机制条款、争端解决、一般条款与例外、最终条款,其中包括各章附件共11个。协定的4个附件分别是货物贸易减让表、特定产品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减让表以及关于技能评估、金融服务、教育服务、法律服务、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透明度规则的5份换文。
除协定正文和附件之外,中澳自贸协定谈判一揽子成果还包括两国政府关于“投资便利化安排”和“假日工作签证安排”的2个谅解备忘录,以及关于中医药服务的合作换文。这3个文件与协定同时签署。
★中澳自贸协定何时正式签署?
答:年6月17日,中国商务部长高虎城与澳大利亚贸易投资部长安德鲁?罗布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澳大利亚堪培拉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澳大利亚总理托尼?阿博特当日就协定正式签署互致了贺信。
★中澳自贸协定将于何时生效?
答:中澳自贸协定正式签署之后,两国将履行各自的国内批准程序。批准程序完成后,两国政府将通过外交渠道确定具体生效时间并互致照会,使协定尽快生效。
★中澳自贸协定谈判历时十年,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答:从2005年4月启动,至2014年11月两国领导人宣布实质性结束谈判,中澳自贸协定谈判共进行了21轮和数十次小范围磋商。
2003年10月,中澳两国签署《中国和澳大利亚贸易与经济框架》,决定开展自贸区可行性联合研究。2005年3月,联合研究完成,认为中澳自贸区可行,总体上将给两国带来实际利益。由此,谈判于4月正式启动。2005年5月至2013年7月,两国共举行了19轮谈判,在取得很大进展的同时,难点问题未能取得突破。
2014年4月,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分别会见来华访问的澳阿博特总理。两国领导人就加快谈判进程、力争早日达成协议取得重要共识,谈判出现积极势头。此后,双方代表团进行了包括第20和21轮谈判在内的不间断密集磋商,两国贸易部长在务实推进谈判的思路上达成一致,谈判节奏不断加快,双方分歧逐步缩小。10月至11月,双方代表团进行了最后攻坚阶段谈判,经过20多天夜以继日的工作,最终就全部内容达成一致。
月17日,习近平主席对澳大利亚进行国事访问时,与阿博特总理共同确认并宣布实质性结束中澳自贸协定谈判。商务部高虎城部长与澳大利亚贸易投资部长安德鲁?罗布在两国领导人见证下,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关于实质性结束中澳自贸协定谈判的意向声明》。历时近十年的谈判至此画上句号。
★中澳双方自实质性结束自贸协定谈判至正式签署协定,都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年11月17日,习近平主席在对澳大利亚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与阿博特总理共同确认并宣布实质性结束中澳自贸协定谈判。中澳双方代表团随后立即展开了谈判成果核对确认和协定文本法律审定工作。,全部谈判成果核对确认工作完成,两国代表团对谈判成果进行了草签。6月,协定中英文全部法律文本审定工作结束,双方还完成了各自关于正式签署协定的国内程序。两国正式签署协定的准备工作就绪。
★中澳自贸协定签署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
答:中澳自贸协定实现了全面、高质量和利益平衡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澳自贸协定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决策,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进程中迈出的重要和坚实的一步。协定的签署充分表明中国有信心,有能力与各贸易伙伴建立更加紧密的贸易关系,继续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推进对外开放。中澳自贸协定也将全面提升两国经贸合作关系,进一步促进两国资金、资源和人员流动,推动两国经济优势互补向持久和深入方向发展,使两国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广泛获益。据澳大利亚国际经济研究中心初步预测,中澳自贸协定将拉动澳GDP增长0.7个百分点,拉动中国GDP增长0.1个百分点。
此外,中澳同为亚太地区大国和全球重要经济体,达成自贸协定将为去年亚太经合组织第22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决定启动的亚太自由贸易区进程提供坚实的踏板,为亚太地区务实推进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持久稳定与繁荣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与中国签署的其他自贸协定相比,中澳自贸协定有什么主要特点?
答:中澳自贸协定是中国首次与经济总量较大的主要发达经济体谈判达成自贸协定,也是中国与其他国家迄今已商签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整体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服务贸易领域,澳大利亚是首个对中国以负面清单方式作出服务贸易承诺的国家。《投资便利化安排》系发达国家首次对中国投资项下工程和技术人员作出的特殊便利化安排。澳大利亚是全球第二个通过自贸协定谈判就《假日工作签证安排》和中国特色职业人员向我作出承诺的国家,也是截至目前给予中国相关准入人数最多的发达国家。
★中国为什么要与澳大利亚商签自贸协定?
答:澳大利亚是中国重要的贸易投资伙伴国,是国内生产总值排名全球第12位的西方发达经济体,经合组织和二十国集团的重要成员,有着成熟的市场经济和相匹配的法律制度及治理模式,在亚太地区乃至全球都有重要影响力。目前,中国是澳大利亚第一大货物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和第一大出口目的地。澳大利亚是中国海外投资仅次于香港的第二大目的地。中澳经济互补性强,在能矿、农产品、工业品等领域合作潜力巨大。中澳商签自贸协定,有助于进一步密切两国贸易投资关系,更好实现互利双赢。
★中澳自贸协定对两国经贸关系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答:中澳自贸协定极大地降低了双边贸易和投资往来的门槛,为两国经贸关系未来的发展确立了更加开放、便利和规范的制度安排。它有助于深度挖掘两国合作潜力,进一步促进资金、资源和人员的双向流动,全面推进和深化双边经贸关系,提升合作水平,为充实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提供重要内容。
★中澳自贸协定对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答:亚太经合组织第22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决定启动亚太自由贸易区进程,中国和澳大利亚同时亚太地区的重要国家,中澳自贸协定将成为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坚实基础,有助于推动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促进亚太地区各经济体的深度融合和共同发展。
★中方哪些产业部门可能从中澳自贸协定中更多获益?
答:中方产业部门可从关税减免和贸易创造等两个方面在中澳自贸协定中获益。在关税减免方面,据测算,协定实施将使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的产品获得16.6亿美元的关税减免,协定生效时即可获得10.2亿美元减免(占减免总额的61.5%),协定生效3年内可获得16亿美元的减免(占减免总额的96.4%)。中国享受关税减免额度较大的产品主要有服装和皮革、电子和机械产品、其他制成品、钢铁和金属,以及化工产品等,减免金额为15.3亿美元(占减免总额的91.9%)。
在贸易创造方面,协定实施后中国对澳出口占中国总出口中的比重预计将从1.7%提高到2.1%左右。中国出口增加潜力较大的产品主要为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电子和机械设备、钢铁和金属制品、矿产品、化工产品和交通运输设备等。
★中澳自贸协定在农产品领域达到的贸易自由化水平是怎样的?
答:根据协定安排,在辅以适度合理保障的前提下,中澳两国的农产品实现了较高水平的自由化。降税过渡期结束后,中国农产品的平均关税将由实施前的12.94%下降到0.51%,占农产品税目93.7%的产品关税将为零。澳大利亚99.4%的农产品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为零,涉及自中国进口农产品总额的99%,其余产品将在3年内完成全部自由化进程。
★中澳自贸协定如何处理两国各自敏感产品的贸易自由化问题?
答:中澳双方均有各自的敏感产品,对中国而言,由于澳大利亚农业竞争力较强,协定实施后将给中国部分农产品带来一定的竞争压力。对此,中国通过对重点农产品设置较长的降税期,并辅以特保措施和国别配额等特殊安排对相关产业给予一定的保护,实施适度开放。此外,中国还对粮食、棉花、植物油和糖等产品作出例外安排,不进行关税减让。
对澳大利亚而言,由于中国工业品相对具有竞争力,澳大利亚对部分敏感工业品设置了3年或5年的降税期,为相关产业提供了一定的缓冲期。
★中澳自贸协定有可能给中国哪些产业和产品带来挑战?
答:澳大利亚是农业强国,是世界主要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国。中国与澳大利亚在农产品竞争力上存在一定的差距。对于农业产业,中澳自贸协定通过部分产品例外,安排较长的过渡期,设置农产品特保措施和国别配额措施,对重点农产品进行了适度的保护。在较长的时间内,给予相关国内产业调整、应对的时间。同时,本着“以开放促改革”的精神,促进国内产业的发展,不断提高竞争力。
★普通百姓的生活因为中澳自贸协定会有哪些变化?
答:随着协定的实施,广大人民群众在牛羊肉、乳制品、葡萄酒、龙虾、水果等一些消费品上获得更多的优质进口来源,对高端产品的差异化选择将得到更好的满足
★中澳自贸协定在货物贸易领域总体达到了怎样的自由化水平?
答:中澳自贸协定在货物领域达到了很高的自由化水平。中国96.8%的税目将实现自由化,且均采用线性降税这一简单直接的降税方式,其中5年内完成降税的税目比例为95%,剩余产品降税过渡期最长不超过15年。澳大利亚所有产品均对中国完全降税,自由化水平达到100%,其中91.6%的税目关税在协定生效时即降为零,6.9%的税目在协定生效第3年降为零,最后1.5%的税目关税在协定生效第5年降为零。
从贸易额角度看,中国实现自由化的产品自澳大利亚进口额占自澳进口总额的97%,其中协定生效时关税即降为零的产品进口额占比为85.4%,5年内关税降为零的产品进口额占比为92.8%。澳大利亚协定生效时关税即降为零的产品进口额占自中国进口总额也是85.4%,3年内关税降为零的产品进口额占比为98.4%,5年内所有产品关税均将降为零。
★中澳自贸协定与澳大利亚不久前与日本和韩国达成的自贸协定相比有何亮点?
答:和澳韩和澳日自贸协定相比,澳大利亚对中国产品的自由化安排优于对日本、韩国产品的自由化安排,主要体现在澳大利亚对中国产品的降税期最长为5年,而对日本和韩国产品的降税期最长均为8年;在澳大利亚通过降税期降税的产品中,澳大利亚对中国降税期为3年的税目所占比重高于同类产品在澳日和澳韩自贸协定中所占的比重。
中国对澳大利亚产品的最长降税期要短于日本和韩国对澳大利亚产品的最长降税期,中国降税期最长为15年,而日本降税期最长为16年,韩国降税期最长为20年。此外,中国所有通过降税期降税的产品均采取线性降税这一简单直接的降税方式,而日本除了线性降税外,还包括推后降税的方式,韩国则包括部分降税和季节性降税等较为复杂的降税方式。
★中澳自贸协定在关税的降税期方面具体作了怎样的安排?
答:中澳自贸协定中,澳大利亚降税方式分三种:一是在协定生效时关税已经为零或立即降为零;二是在协定生后第3年关税降为零;三是在协定生效后第5年关税降为零。三种降税方式所涉税目数占澳大利亚总税目数的比重分别为91.6%、6.9%和1.5%,相关产品澳大利亚自中国进口额占自中国进口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1.5%、16.9%和1.6%。
中国降税方式可以分为五大类,一是在协定生效时关税已经为零或立即为零,这部分产品税目占比为29.2%,自澳进口额占自澳总进口额的比重(下称进口额占比)为85.3%;二是通过降税期将关税降为零,降税期分为3年、5年、6年、8年、9年、10年、12年和15年,这部分产品税目占比为67.6%,进口额占比为8.7%;三是通过降税期将关税降为零,同时实施特殊保障措施,这部分产品税目数占比为0.1%,进口额占比为0.9%;四是实施国别关税配额产品,这部分产品税目数占比为0.1%,进口额占比为2.1%;五是例外产品,即不参与关税减让,这部分产品税目数占比为3.1%,进口额占比为3%。
★中澳自贸协定的贸易自由化水平在工业产品上具体是什么情况?
答:在中澳自贸协定中,工业品的贸易自由化达到了较高水平。对于中国工业品,协定生效时关税已经为零或立即降为零的产品税目数占比和自澳大利亚进口额占比分别为32.4%和92.9%;通过降税期降为零的工业品税目数占比和进口额占比分别为65.1%和7%;不参加降税的工业品涉及171个税目,税目数占比为2.5%,但进口额占比仅为0.1%。协定实施后,中国工业品的平均关税将从8.8%降至0.2%,最高关税将从47%降至20%。
对于澳大利亚工业品,协定生效时关税已经为零或立即降为零的产品税目数占比和自中国进口额占比分别为89.9%和81%;协定生效第3年关税降为零的工业品税目数占比和进口额占比分别为8.2%和17.3%;协定生效第5年关税降为零的工业品税目数占比和进口额占比分别为1.9%和1.7%。
★中澳自贸协定将为中国学生海外留学带来哪些好处?
答:澳大利亚是教育服务强国。在中澳自贸协定中,中方将在协定生效后一年内,审查、评估并在中国教育部涉外教育监管网上新增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招收海外学生院校及课程注册机构(CRICOS)注册的77家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机构名单。此项安排将有助于中国留学人员及时获取准确、权威的澳大利亚教育服务信息。
此外,中澳双方还决定扩大并深化两国教育服务的进一步合作。对于在CRICOS注册的澳高等教育机构,澳方将向中方提供相关监管决定的详细信息,以进一步提高澳方高等教育机构相关情况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国赴澳留学生的权益。与此同时,澳方也欢迎中方教育机构赴澳设立中文国际学校。
总而言之,中澳自贸协定深化了双方在教育领域的合作共赢,为中澳两国师生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中澳自贸协定框架下,中澳双方在金融领域将开展哪些合作?
答:金融是中澳双方重点合作领域之一。在中澳自贸协定的框架下,双方一致同意,未来将就银行、证券、反洗钱等共同感兴趣的议题开展对话与合作。例如,澳方将对被提名担任中资银行澳大利亚分行或子行“负责经理人”的中方人士,结合有关要求,考虑中方人士在中国获得的相关资格和经验,为中资银行经理人赴澳开展业务提供便利。中国机构可在国民待遇基础上,以支付体系成员和支付系统运营商的身份在澳大利亚提供支付服务。这些将为中国金融机构“走出去”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中澳自贸协定的成功签署,为推动两国金融部门更紧密的合作提供了良好契机,开创了互利共赢的新局面。
★中澳自贸协定将如何进一步推动双方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
答:近年来,中澳两国经贸关系愈加紧密。其中,两国间服务贸易规模逐年扩大,由2008年的84.43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167.16亿美元,年均增长14%。中澳自贸协定的成功签署,将进一步推动双方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也必将促进双边经贸关系向更高层次发展。
★中澳自贸协定纳入了中国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部分自主开放措施,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部分自主开放措施纳入中澳自贸协定,是改革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的良好体现。在中澳自贸协定服务贸易领域,纳入了电信、法律、建筑和海运等部门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一些开放措施,这不仅为澳大利亚服务提供者创造了更多市场机会,也将为我在可控范围内改革试验提供宝贵经验。
因此,从个别领域或企业的角度看,可能没有达到他们预想的期望值。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总体上,中韩自贸协定是一个高水平和利益大体平衡的协定,两国都会从中受益。同时,中韩自贸协定也将是一个动态发展的协定,未来双方还将启动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方式进行的服务贸易和投资第二阶段谈判,为两国企业提供更多更优惠的安排。
★中澳自贸协定是否为双方未来“升级版”谈判预作安排?
答:中澳自贸协定生效后,双方将在商定的时间,以负面清单方式启动并尽快完成下一轮服务贸易谈判。这将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部署。以负面清单方式开展服务贸易谈判,有助于实现中国服务业更高的自由化水平,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同时也为外国服务提供者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
★中澳自贸协定签署后,国内服务业可能会面临一些冲击和挑战,请问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澳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取得了互利互惠的高水平谈判结果。作为发达国家,澳大利亚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中澳自贸协定生效后,澳大利亚服务提供者将有更多机会进入中国市场,这不仅让中国百姓有机会体验到优质高效服务,还将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国同行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例如,中澳双方在教育领域加强合作,将使中国留学生赴澳留学之路更加坚实、平坦和宽广;而将中国的部分开放措施纳入协定,将为我未来进一步开放发挥“试验田”作用。
★我们注意到,澳大利亚服务提供者将允许在华设立外资独资的盈利性养老机构,请问如何解读这一开放措施?
答: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其中,明确规定将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外资投资养老服务业。我们认为,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在发展养老服务业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允许其在华设立养老机构,不仅可以满足国内部分消费者对高端养老服务的需求,还有助于国内相关服务提供者吸收外资先进的管理和服务理念,促进中国养老产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作为发达国家,澳大利亚具备相对健全的养老体系。政府、非营利机构和商业企业都是养老服务的参与方,拥有先进的服务理念和管理经验,并发挥着不同作用。通过中澳自贸协定,允许澳大利亚服务提供者在华设立外资独资的盈利性养老机构,有助于推动国内养老产业稳步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的需求。
★中澳自贸协定在服务贸易领域有哪些重要突破?
答:中澳自贸协定是中国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签署的首个高水平自贸协定,双方在服务领域达成了高水平谈判成果。澳方对我服务开放水平高于新近达成的澳日、澳韩自贸协定。主要突破有以下3个方面:
一是首个贸易伙伴以“负面清单”对我服务贸易做出开放承诺的协定。澳方同意对中方以负面清单方式开放服务部门,成为世界上首个对中国以负面清单方式作出服务贸易承诺的国家。中方在入世承诺基础上,以正面清单方式,向澳方承诺开放部分服务部门。
二是双方人员往来实现重大突破。澳方同意设立投资便利化机制,专门为中方投资项下工程和技术人员赴澳签证申请和工作许可办理开通“绿色通道”,以促进中国企业在澳从事投资活动。该机制系发达国家首次在该领域对中国作出特殊便利化安排。澳方将通过“假日工作签证安排”,为中国青年赴澳提供每年5000人的假日工作签证,以推动两国青年交往。澳方还向中国特色职业人员(中医师、中文教师、中国厨师和武术教练)提供每年1800人的入境配额。
三是为“升级”双方服务贸易开放预作安排。双方同意在中澳自贸协定实施后,在双方未来商定的时间,以负面清单方式开展服务贸易谈判,推动实现更高的相互开放水平。
此外,双方还就金融、教育、法律和中医等重点服务领域的合作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
★中澳自贸协定在服务领域取得了哪些成果?
答:近年来,中澳服务贸易快速发展。2014年,中澳服务贸易总额达167.15亿美元,其中我对澳服务贸易出口36.65亿美元,澳对我服务贸易出口130.5亿美元。
此次中澳达成自贸协定,在服务领域方面,双方在众多服务部门作出的开放承诺均达到各自自贸协定的较高水平。澳方对中方承诺的开放水平高于新近达成的澳韩、澳日自贸协定,中方承诺水平也高于我已商签的其他自贸协定(CEPA和ECFA除外)。
具体成果方面,从协定结构上看,主要包括服务章节、金融附件、自然人移动章节、自然人移动具体承诺附件、中方具体承诺减让表、澳方不符措施负面清单、五个领域合作换文和两个谅解备忘录。
从协定内容上看,涉及以下几个亮点:一是澳方以负面清单方式开放服务部门,除少数领域外,给予中方全面最惠国待遇;二是澳方专门针对中方投资项下工程和技术人员赴澳设立新的便利机制,促进中国企业在澳从事投资活动。该机制系发达国家首次对中国作出特殊便利安排,有助于缓解中方在澳企业劳动力短缺和高用工成本等压力;三是澳方单方面为中国青年赴澳提供每年5000人的假日工作签证,获得该签证的中国青年可在澳居留12个月;四是澳方给予中国特色职业人员(中医、汉语教师、中餐厨师和武术教练)每年共1800人的入境配额,在澳首次停留期限最长可达4年,到期后可以续展;五是在中方要求下,澳方承诺将对外国银行分行的流动性覆盖率要求从100%降到40%,我中资银行在澳分行的资金成本将大幅降低。
中方在入世承诺基础上,以正面清单方式承诺对澳进一步开放部分服务部门,并纳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部分自主开放举措。今后,在双方未来商定的时间,中方将以负面清单方式与澳方开展并尽快完成服务贸易谈判。可以说,中澳双方在中澳自贸协定服务贸易领域取得了“全面开花”的丰硕成果!
★中澳自贸协定将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的便利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澳大利亚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市场。据统计,2013年,中国对澳直接投资总额174.5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25.8%。为实现进一步的互利合作、共赢发展,在中澳自贸协定框架下,中澳双方签订了《投资便利化安排谅解备忘录》,旨在对中国赴澳投资企业的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签证便利化安排。从事食品和农业企业、资源和能源、交通、电信、供电和发电、环境、旅游等领域大型投资和工程项目的人员赴澳将获得便利待遇,这将有助于中国企业在澳充分发挥竞争优势。
未来,中方将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与澳方进行谈判,进一步提升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纳入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为中澳双方投资者提供充分的权利保障和救济途径。
★中澳自贸协定为中国青年赴澳创造了哪些有利条件?
答:在中澳自贸协定的框架下,中澳双方签订了《假日工作签证安排谅解备忘录》。根据该安排,澳大利亚将向中国18至30岁的年轻人提供每年5000个进入澳大利亚旅游并进行短期工作的机会,使青年赴澳获得了除留学、工作、旅游外的第四种选择。这不仅有助于中国青年实现海外游学理想,还将加强两国青年的人文交流,促进两国关系发展。
★中澳自贸协定为中国特色职业人员赴澳开辟了什么样的“绿色通道”?
答:根据中澳自贸协定内容,澳方承诺向符合要求的中医师、中文教师、中国厨师和武术教练四种职业人员提供每年1800人入境配额,从而更加便利上述人员赴澳。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典型职业,中方服务提供者在这些服务中具有显著优势。中澳自贸协定将有助于推动这些服务的提供者走出国门,向世界展现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
★中澳自贸协定在履行海关程序方面为两国企业作了哪些便利安排?
答:与中国已签署的其他自贸协定相比,中澳自贸协定下的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章节首次纳入了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中的有关规定,丰富了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议题的内容,主要涉及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加强海关合作、运用风险管理和信息技术等手段加快货物放行,为双方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通关服务。具体而言,协定规定中澳双方应及时在互联网上公布与中澳双边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应实施预裁定制度,就税则归类、原产地规则等事项作出预裁定;双方应简化海关程序,允许提前申报、担保放行,对易腐货物和暂准进口货物根据国内法加快处理放行。这些都将为两国贸易企业提供较大的便利。
★中澳自贸协定在动植物检验检疫和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章节主要包括目标、范围、透明度、区域化和等效性、委员会等11个条款,在重申世贸组织有关原则的同时,对透明度进一步提出了要求,突出了双边合作的内容,并纳入了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条款,以促进双方技术能力的共同提升。该章还设立了卫生与植物卫生委员会,建立了磋商机制,以促进双边检验检疫问题的及时解决。
技术性贸易壁垒(TBT)章节包括目标、范围、透明度、国际标准、委员会等13个条款,在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规定了相应纪律,鼓励双方加强在该领域的合作,探索开展技术援助活动,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透明度。该章还专门设立了贸易便利化条款,鼓励双方通过合作提高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水平,促进合格评定结果互认,以便利双边贸易。该章下设立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将负责监督实施。
★中澳自贸协定生效后,如果澳大利亚产品大量进口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冲击,是否有措施进行应对和保护?
答:中澳自贸协定中包含贸易救济章节,可以对我产业实施一定的保护,以应对冲击。贸易救济章节共10条31款,内容涵盖了双边保障措施、全球保障措施、反倾销措施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其中双边保障措施条款规定,如果由于中澳自贸协定的实施导致一方进口产品大量增加,对另一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严重冲击,则另一方可以在过渡期内对其采取双边保障措施,即提高该产品关税或中止进一步降税,以适当限制其进口,保护国内产业的权益。自贸协定同时保留了双方在WTO贸易救济规则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
★中澳自贸协定在知识产权领域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中澳自贸协定的知识产权章节共有24条,涉及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识、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执法等内容。总的来说,本章体现了包容性的特点,充分考虑到两国知识产权规则的差异性和发展现状,为各自国内制度发展留有空间。具体来看,本章也涉及了版权集体管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责任等一些新的内容,反映出这些问题在当下的重要性,具有一定的时代特征。在中国已商签的自贸协定中,中澳自贸协定涵盖的知识产权内容较为丰富、细致,保护水平也较高。
★中澳自贸协定是否涉及竞争议题?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于实现自贸协定提高经济效率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中澳自贸协定中设立了竞争条款,进一步加强中澳两国竞争执法机构之间的合作。双方竞争执法机构可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信息交换,开展有关技术合作,也可在跨境执法事务中进行协调和交流。双方竞争执法机构可就此建立有关机制,确保合作顺畅进行。
★中澳自贸协定是否涉及电子商务?主要有哪些具体规定?对企业会有何影响?
答:电子商务议题在中澳自贸协定中单独成章,共包括11个条款,主要包括对电子交易免征关税、为在线消费者和在线数据提供保护、致力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互认、鼓励使用数字证书、提高电子文本的接受度、鼓励双方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研发合作等内容。这将为企业提供较大的便利,有利于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双边贸易进一步发展。
★中澳自贸协定下,两国是否有如何处理贸易纠纷的专门机制?对企业会有何影响?
答:除了上述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外,中澳自贸协定还就协定在解释和适用中引起具体争端解决的程序及处理做出详细规定,并承诺出现争端时,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合作与磋商,寻求共同满意的解决方案。协定对争端适用的范围、解决争端的场所、磋商机制、仲裁庭的组成与职能、仲裁报告的执行等作出明确规定。与中国此前商签的自贸协定争端解决章节相比,本协定争端解决章节结构更加完整、纪律更加严明、相关措施更加友好。
(完)文章来源:驻墨尔本总领馆经商室
9. 2015年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GDP将下降2.4%
欧亚经济联盟委员会宏观经济政策司副司长安德列·立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5年,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GDP将下降2.4%。下降的主要外部原因为全球经济发展形势较为复杂:希腊退出欧元区可能性依然很大,欧洲经济局势仍不明朗,而欧盟是欧亚经济联盟主要的贸易伙伴之一;取消对伊朗的经济制裁可使伊朗石油重返国际市场,并将引起石油价格的一连串波动;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经济体之一,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下降的主要内部原因为2015年俄罗斯GDP预计将同比下降2.8%,而俄罗斯在欧亚经济联盟内过大的经济体量将直接拉低欧亚经济联盟2015年整体GDP水平。
此外,立宾指出,欧亚经济联盟未来几年形势预计将有所好转,2016、2017年GDP有望分别增长0.9%和1.3%,成员国消费需求和国民收入也将相应增加。
成员国中哈萨克斯坦和亚美尼亚2015年GDP将保持正增长。哈萨克斯坦主要得益于能源出口,在受到经济周期性波动和能源价格走低等负面因素影响的背景下,哈政府给予了本国经济大力扶持,使得哈拥有充足的资金储备和较低的通货膨胀率(2015年1-6月为5.2%,为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中最低值)。亚美尼亚与欧亚经济联盟和欧盟之间有较为平衡的贸易往来,故2015年GDP也将保持正增长,预计为0.9%。文章来源:驻白俄罗斯经商参处
10. 英国政府启动苏格兰皇家银行私有化进程
《金融时报》月4日报道,英国政府出售其持有的价值20亿英镑的苏格兰皇家银行(RBS)股票,这标志着英国最大规模私有化的开始。
周一晚间,英国政府出售了首批5.2%的苏格兰皇家银行股份,之后将逐步退出其持有的全部78%股份,市值约320亿英镑。
苏格兰皇家银行启动私有化是英国银行系统的一个分水岭,标志着该行重归正常轨道。苏格兰皇家银行曾是世界资产规模最大的银行,后来成为金融危机最大的受害者之一,英国政府不得不花费创纪录的450亿英镑进行国有化。文章来源:驻英国经商参处
(编辑:虞雪红)